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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 “谈恋爱不就是那些事,逛街,一起吃饭,再看部电影,总比陪领导开会轻松自在多了。” “好程序化,”她挠挠脸,“好像跟爱没什么关系。” “不都这样。”他苦笑,“大学里谈了两个女朋友就这样,跟我前妻也是,机缘巧合认识的,像小说电影里那样的命中注定的邂逅,聊得也很投机,简直契合得严丝合缝的,很快就结婚了,一切都顺利得很,但又怎么样呢,别太相信命中注定了,没什么命中注定的,也别太把爱当回事,爱来了又走,很正常。” 她低着头走路,肉眼可见地沮丧,好像他戳破了她很重要的一个信念。 “嗯。”她最终还是点点头。 “所以我这么多年就一个人,”他说,天色渐晚,华灯初上,南京路步行街热闹喧嚣,复古的霓虹灯璀璨夺目,人挨着人,比肩接踵,他轻托一把她的胳膊,“往边上走。” 她乖顺地跟着他,走在他身边,很近,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味道,不香也不臭,裹挟在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工业香精味里。 “当然了,我也会和女人有肉体上的关系,几个月一次吧,快三十五岁了,再加上工作忙,还打篮球,不过和你之后也有。” 他的余光感受到她惊恐的视线一次又一次瞟过来,但他还是目视前方接着说:“就一次,上个月五号。” “人到最后都是一个人,但在这之前有人……有你陪我走一段也很好,我是这样想的,就是如果有一天面对失去会不好受。 大学第一个女朋友对我很好,可后来我还是提了分手,还是拖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提的,她应该很难过,现在想起她,我也很难过,可是人到最后都要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就算那个时候我不提分手,之后总有一天要提的,所以前妻去美国我就算再难过也没有拦,去美国是她的事,伤心难过是我自己的事,与她无关。” 她惊得说不出话,绚烂的霓虹灯映在她清澈的眼眸里,好半天才发出声音: “那你不爱她为什么要跟她在一起?我是说第一个女朋友?” 她并不关心他前妻轻描淡写就毁弃了他珍爱如生命的婚姻,她好奇的,或者说责怪更恰当一些,是他对初恋女友的背叛。 “我也不知道,”他低头看她的眼睛,老老实实回答,“我们发生了很多次关系,可是没有更多东西产生了,除了肉体的片刻欢愉,其余的什么都没有,第二个女朋友也是,所以后来我……” “那和我就有东西产生吗?”她狐疑极了,身子向后仰,眼睛瞪得像铜铃。 他不想说命中注定,命运看似有深意但其实毫无意义,且混乱,这并不是怨恨,他伤害了别人,到头来也被伤害,活该,他只是觉得一切的发生都没有目的,没有老天爷安排我遇见某个人,遭遇某件事,以此来让我顿悟,获得幸福或者拯救某个人之类的目的, 一切都只是随机发生的而已。 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可以解释他在礼拜二请假,从徐汇开三刻钟的车到嘉定,再从嘉定开三刻钟到人民广场,和一个鞋带都系不好,什么都不知道,没眼色也听不懂人话的乡下妹说这么多废话,从天津路荡到黄河路再荡到南京路步行街,和她解释关于他的一切呢? 他感到悲哀,不光上海这座城市失守了,连他也失守了。 “我也不知道。”他最终这样说。 他也不知道和她产生了什么,和前妻的投机,默契,对一个完美人类的欣赏甚至是崇拜,这些都让他清楚知道那是爱情,但此刻他毫无凭依。 “侬欢喜伊撒?(你喜欢她什么?)” 后来,又是一个礼拜六的清晨六点,他有时候会在礼拜五晚上去父亲家,度过一个礼拜六,礼拜天就回自己家,但即使就这一个礼拜六,父子间也说不了几句话。 “伐晓得。”他捧着白粥,虔诚又安然地吹散热气。 “唉……”父亲长叹一口气,“侬哦(你啊)……” 他的父亲老实得像一头拉磨的驴,上班四十年没错过帐,每一个铜板的去向都了如指掌,却对唯一的儿子一无所知。 “大概是肉麻伊伐。(大概是心疼她吧。)” 他想了许久,用了“肉麻”这个词,读作 nue mu,是心疼的意思, 上海是一座罗曼蒂克的城市,全中国再没有比上海更罗曼蒂克的城市了,可这座城市的方言对感情的表达竟是如此的匮乏, “爱”的发音别扭至极,他的身边没有人会说这个字,连“欢喜”都鲜少听到,大家就是“寻了则老婆,上海宁(找了个老婆,上海人)”,“条件还可以”,“窝里相(家里)有两套房子”…… 他的父亲听到“肉麻”这个词也肉麻得不行,恶心得连粥都咽不下去,“侬侬侬”了半天,最后还是只有一声叹息。 那天理所应当的,他没有送她回家,从人民广场开到他住的小区,一路上繁华落尽,她一句话,一个字都没说。 房子是他第一次结婚那一年买的,没错,临近结婚了才买的房,父亲卖了六十几平米的小户型,好在那条小马路在阴差阳错间成了热门景点,这种事情没人想得到。 父亲和他与其说是狂喜,不如说是茫然,至少他是茫然的,被时代裹挟到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那种无助和无措,但更无助的是,即便他几乎每一天都要加班到整个一层楼只有他的办公室还亮着灯的地步,即便他是某国有银行一个不上不下的中层,他买一套刚需的婚房都还需要父亲的帮衬。 或许他应该感谢那个年代的银行还没发展到如今关系户全面垄断的年代,像他这样的赤膊阶层也还上得去,三十岁中期也算是混出了一点人样,因为爱好篮球没有发福,没有秃顶,长得不帅也绝对不丑。 总之,他在车子熄火后对身边沉默了一路的蔫头耷脑的小姑娘说:“13 年买的房,也不大,套内 104 平,你如果愿意可以搬来和我一起住,不愿意就算了,随便你,上班我可以送你,但下班你自己回来,我要加班,领导不走我不可能走的。” 一阵沉默。 “我三十四岁。” 他转过头跟她说,路灯下她眼窝更深邃,睫毛卷翘,像小鹿,她望着车窗外,好半天才哑着嗓子轻声说: “我二十四岁。” 他们在他家吃了他做的饭,冰箱里有他买的意大利面,还有啤酒,但最终她还是表示和他一起吃水煮菠菜,两个在奶锅里翻滚碰撞的鸡蛋有了她一个,她看起来没有胃口。 “你吃得很少,为什么?”他看着她用叉子搅和着碗里的菠菜,嘴里的也咽不下去,“不爱吃吗?” “不是,”她摇摇头,头发用她腕上的黑发绳绑起来,绑在头顶绾成一个丸子,“我吃一个鸡蛋就饱了,我要保持身材,我这人一胖就胖脸,丑得要死,为了瘦有时候一顿饭就一个鸡蛋,一开始还老觉得饿,后来胃就小了,我跟你讲,人只吃一点东西就够了其实。” “你很在意别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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