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在检方和受害人的角度,同样也可以认为,王文远是主犯。 两个人同为主犯,这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可以认可的。 不一定说一个是主犯,另一个一定是从犯。 这一点并不冲突! 再有一点就是,在这伙小团体内,王文远是什么身份? 王文远属于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的小领导。 又是一开始出主意和谋划的人,怎么可能就因为没有提出犯罪,这一点原因判定成从犯? 既然吴振认为张大力是主犯。 那么王文远也可以一起拉过来当主犯,这一点没毛病吧? 完全没毛病! 说白了! 王文远是其他三人的领导者,那么肯定就会被判定成主犯!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毋庸置疑! 只不过从吴振的陈述当中出发,从一个主犯变成了两个主犯而已! .…. 两名主犯.… 面对苏白的陈述,吴振微微皱眉,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有种隐隐约约的预感。 审判长很有可能会采纳苏白的陈述意见! .…. PS:求求月票~ 第392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 吴振原本还想要在反驳些什么,为自己的委托人去争取相关的法律权益。 可是在整理诉讼材料,好几次脱口而出的情况下,又欲言又止。 因为对苏白的陈述,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或者说,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去反驳。 从两名主犯的角度来看,更容易被接纳。 当然.…合议庭可能不会采纳两名主犯的情景。 但是会考虑到苏白陈述的这一个观点,从而去判定王文远继续为主犯。 毕竟.… 这个案子虽然说不是王文远提出来杀人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 可是.… 王文远是组织者。 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张良,张大力和于伟其他人都听王文远的。 就算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也等同于说是王文远默认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站在审判长的观点就是,张大力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没有拒绝就是默认。 而在这个案件的犯罪小团体当中,谁是主要的领导者? 是王文远! 如果王文远拒绝了张大力的这个提议,那么在那里还会继续实施犯罪吗? 肯定不会! 所以通过苏白的陈述,而后审判长思考到这个角度。 肯定还需要判定,王文远作为主犯的。 这是吴振所担心的情况。 和吴振预想的情况差不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 吕鹏辉在听取了各方对于判定主犯的这一个意见,对于相关的情形进行了整理。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是一个什么情况? 是一个有团体,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 王文远作为这个小团体的领导者,他有权利去决定是否继续犯罪。 根据当时的法定情景来讲,如果王文远拒绝了犯罪要求,还会有继续下去的情况吗? 再有。 张大力提出犯罪的想法有没有,或者说是不是在争取王文远的意见? 其实还有一点吴振并没有说出来。 这一点是什么? 那就是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有没有发言权,有多少的发言权? 如果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处于弱势,他提出犯罪的这一请求,那么只是在询问和得到“团体领导者”的同意。 也就是只有建议的权利。 所以根据各方提出来的观点,王文远判定主犯是肯定的。 那么判不判定张大力是主犯这一点需要考量。 理清思路。 吕鹏辉看向被告人席位开口询问: “被告人张良,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张大力在你们犯罪团体中的地位。” 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听到审判长的这一询问。 就当即明白了审判长不会判定王文远为从犯了。 心里不禁暗叹口气。 不过还是整理好心情,继续着这场庭审。 另一边,被告人席位上,张良在听到吕鹏辉的询问开口: “张大力在我们犯罪团体中的地位还是算是蛮高的。” “他只听王文远的。” “因为我和张大力还有于卫,我们三个人都是普通的家庭,张大力家里面还算稍微有一点钱,比我和于卫家里好一点。” “所以说还是有话语权的.…” 吕鹏辉继续开口:“按照你的陈述,他只听王文远的,那么是不是在平常的事件中,他也会听王文远的?” “你觉得如果张大力在当时提出犯罪请求的时候,王文远不同意的话,那张大力还会继续犯罪吗?” 对于这个问题,张良在思考了几秒后开口:“不会。” “王文远在我们小团体里面很强势,说一不二,一般张大力提出什么意见,只要王文远不同意,张大力绝对不会去做。” “好的。” 吕鹏辉询问完后点点头,接着看向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针对以上答辩和询问,被告人委托律师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吗?” 吴振摇头:“没有了。” 现在审判长已经将该审有的问题都已经陈述清楚了。 关于主犯从犯这件事情非常的清晰了。 他就算再提出抗议,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一旁的王河,很明显的看出了现在庭审的情况有些不对。 于是着急的向吴振挥手,示意赶紧陈述,必须要从主犯变成从犯! 不从主犯变成从犯,这次案件影响力那么大,主犯那肯定要死刑的! 这个时候了,吴振在那里说什么没有异议,说什么没有陈述的? 没有陈述,那就意味着他儿子很有可能要判定死刑! 此时的王河,心里焦急万分,不停的挥着手,提醒着吴振。 吴振的余光看到了王河的行为,也知道王河是想要让他来反驳庭审上审判长的相关问题和判定。 可是,根据目前庭审现有的情况,根本反驳不了。 没有法律依据和客观事实,他怎么反驳? 反驳什么? 没有法律依据,在庭审上,陈述的再多,审判长和合议庭都不会采纳。 这种陈述和反驳有什么意义? 吴振索性干脆就当没看到王河的示意。 王河看到吴振没反应,也是越来越着急,不停的挥着手。 审判长席位上,吕鹏辉在看到王河的举措后,微微皱眉。 他知道王河是王文远的亲属,也知道王河这种行为是什么意思。 但是你不在庭审之前先交流好,现在在庭审上进行暗示是什么意思啊? 当法庭秩序不存在是吧? 吕鹏辉敲响法锤示意:“听证人员不得扰乱庭审秩序。” “听证席位第二排右五的听证人员在做什么?” “请遵守庭审秩序!” “在此进行提醒,如有下次进行驱离!” 见审判长注意到了自己,并且对自己提出了警告。 王河心里万分的焦急,但也只能无奈的安静坐在听证席位上。 目光焦急的看向审判台席位,希望审判长能够判定他儿子王文远是从犯。 同时心里面也对吴振升起了一阵的怨念。 不过就算是对于自己的委托律师不满,王河的这种想法,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实现。 审判台席位上,在对王河进行完相关的提醒后,吕鹏辉直接宣布了相关的判定: “针对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在这个案件当中,应当判定王文远为从犯。” “合议庭经过对于被告人的询问,经过事实的认证,认为在本案当中,王文远作为犯罪团体的主要领导者。” “在张大力提出犯罪请求的时候。” “可以明显的驳回张大力的犯罪想法。”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王文远接受了张大力的建议,选择了实施犯罪的行为。” “等同于确认了张大力的建议,在主观上是有想要实施犯罪的想法。” “并且,张大力在犯罪团体中并不作为主导地位,王文远属于犯罪团体中的主导者,和谋划者。” “从这一点来讲,判定王文远为主犯,没有任何的异议。” “基于以上,驳回被告王文远委托律师的相关提议,判定王文远作为本案的主犯。” “另,张大力提出犯罪意见,但并没有谋划和主导的权利。” “判定张大力为从犯。” “张良和于卫两人,同为从犯!” 在判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王河眉头拧成一个川字。 没有谅解书,现在就判定成了主犯! 入室抢劫杀人并强奸他人致人死亡,这都是重罪! 现在成了主犯怎么办? 成了主犯,这不就真的被判定成死刑了嘛! 听到这一判定,王河的心一瞬间落进了谷底。 他可就这么一个独生子! 他挣了这么大的家业,未来是打算全留给王文远的! 可是现在.… 王河在听到判定的时候,脸上有着异常的疲乏。 另一边,法庭直播间中,在看到王文远被判定成了主犯。 不少人也纷纷表示判的好,同样也表示出来了对这个案件的重新看法。 “原本听那个被告人张良的描述,在这个案子中,我以为张大力的犯罪行为是最严重的。” “但是通过法院对主犯的判定和询问,我现在才看出,在刚才张良的陈述当中,张大力不过是一个小弟的角色!” “一切的规划和实施都是那个王文远!”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来看的话,那个王文远才是这个案子的,真正主犯这一点法律并没有判定有任何错误!” “的确,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合议庭考虑的更全面一点!” “如果这么看的话,这下子,四名被告人可能都要判死刑了!”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很期待了!” “.….” 呼.… 受害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苏白长呼口气,一旁李雪珍拍了拍胸脯,脸上满是笑意:“苏律师.…” “现在这个王文远已经判定成主犯了,他先前是想用自首+从犯,来逃避死刑。” “可是现在的确判定成唯一主犯。” “苏律师.…这下被告人是不是要全都判死刑?” 李雪珍说这话的时候,眼睛biu biu放光。 似乎是非常期待。 在李雪珍看来,被告方的这四名被告人员,所做的事情判死刑都不解气。 但是她作为律师,还是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 所以询问苏白的意见。 听到李雪珍的询问,苏白扭过头。 怎么说呢.… 这个案件,犯罪行为涉及到的严重程度极其恶劣! 就算是王文远被判定成了从犯,在加有自首的情节。 只能说有部分可能性会被判定成死缓。 还不一定可以判定成死缓,只是有这种可能性。 苏白估计王文远的被告律师下面可能会以自首,作为下面刑期判定的主要依据。 因为现在犯罪事实已经确认,主要是确定要不要判死刑了。 虽然说自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但是! 自首并不是万能的减轻,只是在某些罪行上减轻一定的刑罚。 像这个案子,就算有自首情节,也肯定会被判死刑! 所以李雪珍说的,被告人可能都会被判死刑,这一点说的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苏白点了点头:“大概率会是这么判罚的。” 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回答后,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 这么来说,那这四名被告人也算是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只是.… 李雪珍看了一眼杨铁军的背影,抿了抿嘴角。 .…. PS:求求月票~ 第393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 新婚夫妇遇害。 这个案件所有犯罪人员认罪认罚,并且事实充足,证据充足。 在这种案件当中.… 庭审的主要目的就是排查出案件中的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遗漏。 而后根据所对应的刑期进行判罚。 像这个案子,被告四人,犯罪罪行严重。 会不会判死刑? 绝大多数的人心里都认定了,被告人四人很有可能会判决死刑。 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比如说排除有没有什么其他减刑的可能性。 就比如说,曾经有一名死刑犯,在判罚期间,突然做出了一件足以推动某项巨大科研的事项。 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的立功表现,免除死刑。 当然.… 这种情况少有,并且基本上不可复制。 庭审场上。 所有人都知道,这场庭审进入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那就是关于刑期的判定。 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吕鹏辉将面前的材料翻了几张。 开口:“目前关于本次庭审的主犯,从犯已经确认。” “各方均无异议。” “本案当中,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其认罪认罚。” “现在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进行判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异常恶劣。” “对于以上,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名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有没有什么想要减轻判罚的因素。 针对审判长的问题,被告人的各个委托律师都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的委托律师原本就是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大部分都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对于罪名进行相关的认定。 所以,在审判长提出来,其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属于异常恶劣时。 援助律师只是基于基本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并且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等三人的情况也没有可以有减刑的情节。 三人都参与到了犯罪的事实当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张良的援助律师倒是提出了一点,那就是张良刚满18周岁没有几个月的时间。 想要提出这一点,让审判长考虑对其的刑罚。 在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援助律师陈述完毕后。 吴振才缓缓提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主要有三点。 第一,刚满18岁不久。 第二,有自首情节。 第三,就是降低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程度,用以保证能够判决王文远死缓。 “审判长。” “在庭审上的判定当中,判定王文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犯罪人员。” “对于这一点,我方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我方想表明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这场庭审当中,王文远,虽然作为团队的主要人员。” “但是并没有提出来犯罪的想法,可能在张大力提出来的时候,他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但是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观念。” “再有就是。” “王文远刚满18岁不久,仅仅多出三个月。” “刚达到入刑的年纪。” “可能在某些观念上还属于未成年人,对于法律没有太多的敬畏,对于生命也没有太多的敬畏。” “有个成语说的很好,无知者无畏,因为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王文远这是严重的缺少了法律的意识。” “所以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对于这一点,我方委托人王河对受害人的家属也抱有很大的歉意。” “多次找到受害人的家属想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都遭到了拒绝.…” “再有。”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看得出来王文远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国内刑法法律法规规定,在犯罪以后自动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应当减轻相应处罚。” “从以上来看,我方认为应当对王文远减轻刑法。” “并且对于本案,我方还有一个看法。”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吕鹏辉开口:“被告人委托律师有什么看法?” “我方认为本案涉及到的犯罪情节的确是特别的严重,” “按照相关的罪行处理,已经达到了判定死刑的程度。” “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任何的不妥。” “可是审判长,被告人四人,都属于18到20周岁刚成年不久的人。” “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犯罪年龄都相对较小。” “并且在这个案子中,根据四人的口供一致指出了是杨帆在被控制后进行了强烈的反击,才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并且这个案件中,根据四人的陈述,张大力有杀人的想法,是因为杨帆告诉他们这么做是要判重刑。” “从这一点来讲,杨帆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引起犯罪人员情绪的责任。” “所以基于以上我方认为,被告人四人所犯的罪行虽然极其严重。” “可是考虑到多方面,还是应该从轻进行判罚。” “.….” 在吴振进行陈述,陈述到受害人可能还有一定情绪引导责任的时候,法评直播间中,不少人直接开骂! “艹!这是什么牲畜?嘴里能说出这种话?” “什么叫做杨帆激怒了对方,挣脱了对方的束缚,杨帆也有一定的情绪责任?!” “受害者有罪论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受害者就应该被欺负,不应该反抗,也不应该说什么其他的事情是吧?” “TMD牲畜!” “我能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不就是想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用得着朝受害人的身上泼脏水吗?用得着吗?” “这种陈述就是在这妥妥的恶心人!” “能不能把这个委托律师也给他判一个死刑啊!听到他说出这种话,我简直都快要气死了!” “.….” 直播间内都是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无证的谩骂声。 甚至在庭审场上,杨铁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着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怒骂。 “你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杨帆也有责任,杨帆他有什么责任?” “是那四个杀人犯冲进我儿子家里面,把我儿子控制住了,我儿子想要反抗,这有错吗?” “他错在哪?” “他是不是不能反抗,就只能看着我儿媳妇被别人欺负?!” 对于杨铁军的怒骂,吴振的表现非常的平静: “我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情。” “可能受害人家属没有明白我刚才陈述的意思。” “我刚才陈述的是在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并不是说他在在这个受害的过程中有责任?” “呸!你放屁!” 杨铁军对着吴振呸了一口,还想继续说什么。 可是却被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敲响法锤进行了打断: “请受害人家属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这是在进行庭审中。” “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法庭要求进行陈述的时候陈述,也可以让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代替陈述。” “请不要在庭审上发泄!”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杨铁军这才怒气冲冲的坐了下来。 但是情绪明显依然非常的气愤。 苏白望着杨铁军这么气愤,示意李雪珍安抚一下。 然后抬头看向吴振。 在这时,审判长开始对刚才吴振的陈述,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看法。 “对于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想法?” 李雄抬头朝着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看了一眼: “我方认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和意义。” “尤其是关于刚满18周岁这一个话题。” “还有作为主题在主观上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刑法要规定18岁为刑事完全责任承担人?” “那是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18周岁已经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就算是只满18周岁,刚一天,刚一个小时,刚一分钟,一秒钟!” “那也是法律上承认的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人!” “这一点,无论是张良的援助律师,还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毫无意义!” “因为庭审如果依照这一点进行判罚,那么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不采纳和不听取。” “还有就是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王文远的主观。” “王文远的主观,无论怎么说,他杀人实施犯罪,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有着故意性!” “再有。” “根据被告方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判罚,这一点我认同。” “但是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特别恶劣,我认为就算是自首也远远达不到减轻判罚的程度。” “检方依旧认为,本案应当判决四名被告人死刑!” 李雄的陈述是从基本的客观事实来进行的。 陈述的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这几点都比较符合苏白的看法和观点。 但是在苏白的观点中认为,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吴振最后的陈述! 吴振最后的陈述是想说明什么呢? 他故意来贬低杨帆这个受害人的目的。 就是想要让这个案子的罪行从其他方面进行减轻! 好从而有自首的这个情节来判定王文远,再次减轻刑罚。 可是在这方面来陈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责任问题,是不是不太合适? 面对审判长询问有没有什么想法,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 “对于刚才被告人所陈述的内容,我方认为全部都非常的不合理。” “关于刚成年和自首的这两个观点,刚才公诉人已经进行过陈述了,我在这里就不过多的进行论述。” “我只想陈述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最后一点。” “这一点我不理解。” “那就是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杨帆在这个案子中进行了挣脱。” “激怒了张大力,并且恐吓了张大力等人,让其有了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还有杀掉两人的想法。”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这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情绪责任,那你能说说什么属于情绪责任?” “你的意思是杨帆不应该去激怒犯罪人员是吗?” “是的。”吴振开口。 “好的。”苏白点头继续开口: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杨帆承担情绪责任,这一点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什么叫做责任?” “在庭审上所陈述的责任一般都是法律责任的问题。” “被告人委托律师是认为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部分的关于本案责任吗?” “受害人杨帆被四名青年闯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调戏。” “难道说不应该有情绪,不应该有生气的想法,不应该反抗?” “我不知道这一套理论是从哪里来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这些观点。 都是想要让这场案件的刑事责任降低,从而达到为王文远减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在这场案件中做过什么行为?” “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是团伙作案性质,故意杀人!” “他是整个案件中的主犯!” “难道只是因为有了自首的情节就能减免其所应当受到的刑罚吗?!” “或者说把相关的责任问题推给受害人杨帆,达到减刑的目的?” “可是杨帆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吗?” “我认为不应当,在法律的定义上也不应当!” “所以基于以上。” “我想请被告人委托律师,不要将责任抛给受害人!” “在这里,我想再次提醒一句,两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残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龄虽然都不大,但是已经达到了负有刑事责任的问题!” “无知者无畏,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不懂,并不是其他人的责任,而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理应由他们各自承担!” .…. 苏白的声音不大,但是传遍了整个庭审场。 吴振想把一定的责任抛给杨帆,用以达到让王文远减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远是什么情况? 王文远是主犯! 这么一个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两条命案! 并伴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想凭一个自首情节就要判缓刑?! 怎么可能! 吴振的其他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只是有一定道理! 这场庭审的影响力那么大,他陈述的又没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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