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会联系,别担心。” 而且会来接我的人,不管在哪都会很快就到。 和那个讨人厌的前任不一样。我心想,他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电话里抱怨我喝酒,也不会和我吵架。 “那好,我先送这家伙回去,她室友电话打不通。” “嗯,路上注意安全。” 账已经提前AA结了。等待清扫的服务员候在包间门口。后辈提起两个包,凑到我跟前,说了什么走吧之类的话。 我转头,第一眼只瞄到浅色的条纹西装,皱皱眉。 “没事。你先走吧。自己路上慢点。”我平静地找手机,兜里没摸到。见公文包在对方手里,便伸手。 触感不对,居然不小心握到手背。我道了声抱歉。公文包便被好心提了提,递来,我顺利接过,说了声谢谢,回头见。 条纹西装在原地停了一会儿,走了。 我翻到手机。与门口鞠躬的服务员打了个招呼,便拨出置顶的联系人电话。 脑袋顶开帘子,走出居酒屋。夜幕低垂。我被兜头吹来的冷风糊了一脸,眯起眼,意识险些恍惚,不由感慨混酒喝就是容易出问题。 真是艺高人胆大,下次还是老老实实喝一种酒吧。不过我突然也有点记不清是为什么混着酒喝了。 耳边的拨号声好像比平时稍微长了一点。 就当我以为不会被接起来时,蓦地一静。紧接着,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颇为失真地钻入耳廓,低沉得让我觉得有几分性感。 “喂?” 我沉默须臾,“不好意思,打错了。” 挂断。我诧异地看着通话记录里的备注,明明没有打错。再拨出一次:“里包恩?” 另一边安静了两秒,接着响起我无比熟悉的小婴儿稚嫩嗓音。 “ciao,新奈。” 望着眼前繁华而寂冷的街道,不远处张灯结彩的桥梁,我忽然很想哭。忍住了,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声音却还是委屈得不像样。 我只好小声说:“我把地址发给你了。来接我。” 第62章 手机屏幕清晰地映着一串时间。 21:46。 我的脑袋里闪过一个转瞬即逝的“好晚”。 这家居酒屋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 如今这个地段小店多,生意都不错,只是行人稀少。窄小的马路边一团团地排着路灯昏暗的光。我还是坐地铁来的, 和…… 唉, 我不是和里包恩一起来的吗? 呼出的气在凉飕飕的夜风里更显闷热。我杵在店门口的绿植边,没多久站累了, 蹲下。 手机和包抱在怀里,两手托住沉重的脑袋。我盯着地上从店里漫出的些许暖光, 心里觉着怪。但后劲有点大, 我没力气想,干脆就不去想。反正保镖应该在路上。 没醉没醉。 我默默感受着手指头的存在, 心里嘀咕。忍一忍, 过会儿见到人, 千万不能真丢脸地哭出来。虽然我知道这是酒品不太好导致的夸大情绪, 其实也是正常的,因为我一不注意想得太远,俯瞰到与人终有一别的结局,便会轻易地擅自怀念。但这样并不尊重对方。 已经犯过一次错了,可不能再重蹈覆辙。 对于尴尬时刻, 记性的复苏反而相当富有效率。我一时闪回到游轮的某个夜晚,沉心静气, 抱头蹲防, 小声拖着哼哼的长音消化羞耻。 随后又觉得这样像路边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脚的狗。于是收声,纯埋头当鸵鸟。 晚风与耳鬓厮磨。身侧似乎站来一个人,把轻摇摇的迎头凉风挡了些。 “蹲在这里做什么?”那人自来熟地说, “起来,回家了。” 我眯着眼抬头。几缕发丝热乎乎地粘在脸颊, 又被风轻轻吹开。眼前首先是一双黑皮鞋,然后是黑裤脚——男人两手插着裤兜,一袭神秘冷峻的黑西装,只有衬衫与领带的颜色鲜艳点。 他正低头看我,戴着一顶圆帽。 好亲切的穿搭。我说:“我要等人。等到了就回了。” 那人又道:“一杯扎啤,六杯生啤,两杯威士忌,四杯半烧酒。平时不运动,没事就爱抱着电视看,没人陪着就吃得很随便。你到现在还没胃穿孔未尝不是一个奇迹。” “……” 我以为遇到了爱数落人的神经病,低下头,没理他。 半晌后,我再抬头:“你怎么知道我喝了什么酒?” “我猜的。” “不可能。” “原来还有判断力啊。”他的声音里好像裹着笑意,“了不得。” 我觉得有点烦,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轻微的晕眩在眼底飞着雪花。我接连感觉到蹲了会儿后的小腿也隐隐发麻,便扶着墙,晃晃脚。拿出手机。 怎么还不来呢。 头开始作痛,像有谁拿着把小锤子轻轻敲我的后脑勺。我盯着手机,点了三四下——它从大学用到现在,实在有点不灵敏了——才成功点进拨号界面,再打了一次电话。 另一头的来电声却在很近的地方嗡嗡响。 我边把手机捂在耳边,边倍感疑惑地低下头,在地上找记忆里的小孩。可循着声响,只瞥见那双讲话特别不客气的黑皮鞋。 举目望去,西装男也握着一个手机。他接通:“还有什么事?” 同样的嗓音与语句从我手机里迟半拍地传来。 我看了他两眼,蹙着眉头再确认了备注:是保镖没错。 冷静地纠结片刻,我挂断电话,手机揣回兜里。接着左右评估了一下坐电车的方向。判断是往西走,便挪起脚步,绕过居酒屋的红灯笼,走上街道。 这里恰是一条有坡度的路。下坡之际,穿过低矮的栏杆,可以瞧见污浊夜色中一线明明灭灭的灯火。 才走两步,后领子忽地被揪住。 步伐被迫停下。身后的人松开手,我一头雾水地摸着领子回过头,“为什么拽我?” “我还不至于眼看着你钻垃圾桶里。”人说,“现在又要去哪,不是要等人么?” “我喝得有一点多,可能出了幻觉。所以我自己去坐电车回家。” 靠人不如靠己,我诚实回答。想了想,随便对莫名其妙的人透露行程又不太妥当,即使他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沉声道:“骗你的。我去找我朋友。” 仔细一看,面前确实是垃圾桶。一旁是亮着光的自动贩售机。 我绕开它们。下坡,拐弯。这次却被直接拉住手腕。 一位好心人说:“行了。等你一路撞着电线杆回家,明天脑袋可不止里面疼。” “哦。”我下意识捂了捂脑门,还没撞上。“谢谢你提醒我。” 说着,缩了缩手腕,想要挣开。然而分明没有被握得紧实,却不知为什么甩不掉。我倒没有感到不妙与危险,而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顺从,导致情绪不佳。 我抿抿嘴,用另一只手去推他攥起的手指,“你放开。” 那人道:“放开然后让你走到半路睡街上吗?” 我:“我不会这样。我家有人等我的。” 人哼笑一声:“那走吧。”他越过我,两步便走到前头。 “走哪?”我发觉他要把我牵走,顿时严肃地努力定在原地,“我不能跟你走。” 人侧身转头,帽檐挡住了一半眉眼。 “为什么?” “就是不能。”我说,“里包恩会担心我。” 似乎有谁再笑了一下。腕上收紧的触感一松,我察觉到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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