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看到公主府到处都在挖土。 顾明恪看着被挖的坑坑洼洼的路面,问:“这是在做什么?” 顾明恪已经留意好几天了,最开始在花园里挖,现在可好,直接挖到他的院子里了。 焦尾同样一头雾水,说:“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公主想要种花。” “种花?”顾明恪抬头,望向碎雪乱飞的苍穹,低声道,“冬天种花,真是异想天开。罢了,我去问问她吧。” 顾明恪按照侍女的指引,走入书房。书房中烧着炭火,最里面的窗户支开了一半,西风卷着碎雪闯入屋宇,将窗户上的流苏撞得四散飞舞。 李朝歌坐在桌前,单手撑着下巴,苦大仇深地盯着面前的书卷。 顾明恪走过去,随便拿起一卷看了看,问:“四民月令,你看这些做什么?” 李朝歌长呼一口气,朝后靠在座背上,头疼地捏眉心:“有什么办法,能在冬天让百花开放?” 这种奇思妙想,一听就是天后的手笔。顾明恪将书放下,淡然地将桌面整理好:“百花各有时令,没办法。这段时间你就在愁这个?” 李朝歌叹气。她也觉得没有办法,但是天后不听啊。 顾明恪看到李朝歌的样子,劝道:“人力有所及,有所不及。农时花期非你所能更改,算了吧。” 李朝歌用力坐起来,眼睛依然灼灼发亮:“我不信。我一定能找出让它们开花的办法。” 顾明恪平静地点点头,他已经劝过了,她非不听,那就自己去折腾吧。顾明恪站起身,说:“那你慢慢找吧,我先走了。我的院子里本来平平整整,被你挖了后有碍观瞻,别挖了。” 李朝歌胡乱点头:“知道啦。” 不就是挖了他几块地么,都告状到这里来了,小气。 李朝歌翻阅农事书籍,在各个角落寻找催促开花的办法。但是农民靠天吃饭,除了某些政客,谁会异想天开,违背农时种作物呢?李朝歌翻遍农记,找不到任何线索,最后忍不住靠在桌案上睡着了。 顾明恪在自己书房里批卷宗,绿绮进来催促休息,顾明恪应了一声,打算先熄灯,将他们骗过去后再安安静静看。他吹灯后,觉得坐的有些久,便站在窗前透气。 他立于风中,静静注视着碎琼乱玉在夜幕里飞舞,他看了一会,突然发现李朝歌的院子里还有灯。 都这个时辰了,她还没睡? 绿绮和焦尾已经退下,顾明恪没有惊动旁人,悄无声息来到主院。顾明恪衣摆从门槛上拂过,侍女依然靠在门框上打瞌睡,并没有发现有人来了。 顾明恪如入无人之境,他走到书房,发现窗户还开着,而李朝歌趴在桌案上睡着了。顾明恪皱眉:“胡闹。” 她还是凡人,开着窗户睡觉,也不怕着凉。顾明恪走上前,轻轻唤李朝歌:“李朝歌,醒醒,去床上睡。” 李朝歌胳膊压在书卷上,眉间依然皱着,即便在睡梦中都在苦恼朝事。顾明恪无奈叹气,他将李朝歌抱起来,送她去寝殿里睡觉。 顾明恪动作虽大,但是声音极轻,大殿里的侍女一无所觉。李朝歌正在梦中追逐花精,忽然觉得失重,她猛地睁开眼,正要动手,就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清冷声线:“是我。” 李朝歌松了口气,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卸下攻击的动作。李朝歌朝后仰倒,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竟然被顾明恪抱着。 李朝歌下意识要跳下来:“你干什么?” “别闹,已经到了。”顾明恪将李朝歌放到床榻上,说,“看累了就好好睡觉,趴在桌案上,背后还开着窗,也不怕明日肩膀痛。”顾明恪将她放在床上,束在她后腰、腿弯的手从容抽离,自然的仿佛本该如此。他如此平淡,李朝歌都不好意思提及了。这时候她动了动肩膀,发现后肩当真有些酸痛。 顾明恪一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顾明恪坐到塌边,伸手按上李朝歌肩颈,缓慢揉捏:“还在想天后的事?” 顾明恪手指修长,力道适中,穴位又捏的特别准。李朝歌被按得舒服,都不舍得拒绝了。李朝歌放弃了,她靠在围屏,任由顾明恪的手停留在自己肩上,疲惫地闭上眼睛:“天后有令,让百花在元日开放,这个任务无论如何都要完成。” 顾明恪默然,按理天后是李朝歌的母亲,若是实在做不出来,和母亲说一声就罢了。但是李朝歌却打碎银牙活血吞,宁愿自己发愁,也绝不和父母提一句。 在李常乐、裴纪安诸流看来,李朝歌这种行为无疑很傻,但顾明恪却能明白她的心情。 被宠爱的才敢肆无忌惮,对于不被偏爱的孩子来说,母亲越给予厚望,她越不敢叫人失望。 顾明恪没有再劝。李朝歌躺了一会,觉得脑子休息过来了,就起身,要回去继续翻书。顾明恪心中微叹,他手上用力,把李朝歌又按回床上。 “你干什么?”李朝歌惊讶地看着他,“我要回去查书。查不出办法的话,我连自己都保不住,谈何休息?” 顾明恪顿了一会,慢慢说道:“未尝全无办法。” · 第二天,李朝歌看着面前的祭文,问:“这就可以了?” “嗯。”顾明恪淡淡应了声,“虽然百花各有花期,但若遇到异事急事,临时更改花期也无不可。” 顾明恪教李朝歌写的就是祭天祷告词。古时修道昌盛,凡间王国有大祭司,每逢国家大事,祭司都会向上天占卜凶吉。这份祭文不是占卜,但功能差不多,都是将王朝的状况告知于天,请天上花仙配合。 凡间王朝的安稳关系着三界太平,花仙都是散仙,一般不会和王朝当权者对着干。李朝歌写了祭文后,那些小仙子怕惹麻烦上身,多半都会同意。 果然,没过几天,祭文一个接一个亮起。李朝歌试着种对应的花,果然,可以发芽了。 李朝歌立刻派人去搜集花苗,准备元日那天的百花会。不过,百花接连开放,唯独有一花不开。 那就是牡丹。 李朝歌稀奇,又重新写了祭辞,然而这次依然一无所获。 李朝歌惊讶,拿着自己写的祭辞去找顾明恪:“我祭文哪里写错了吗?为什么牡丹花仙迟迟没有回应?” 顾明恪听到这个名字,沉默了一会,平静道:“她不会回应的。” 他语气平淡,但意味却十分绝对。李朝歌疑惑地挑眉:“为什么?” 为什么呢?顾明恪翻过一页书,没有回答。 因为牡丹花仙被他亲手剥夺仙骨,打落凡尘,进入轮回受六世之苦。天上已无牡丹仙子,祭文如何会有回应。 顾明恪不肯说,李朝歌即便觉得他态度奇怪,也问不出什么。但若以为这样李朝歌就会放弃那就大错特错了,人定胜天,天不回应,她就去找人。 李朝歌派出所有人手,在民间寻找擅长种花、尤其擅长培育牡丹的巧手。高手在民间,李朝歌还真找到不少。 大唐钟爱牡丹,洛阳周边专门种牡丹的庄子有不少。一个农妇听到李朝歌的要求,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为难道:“让牡丹在冬天开放……娘子,民妇手拙,种不出这种花。” 这是他们寻找的第六个牡丹巧手了,果不其然,和前面几个一样,这个农妇也没有办法。 李朝歌暗暗叹气,正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就听到农妇迟疑地说:“不过,民妇倒知道一个人,他们夫妻酷爱种花,妻子更是兰心蕙质,心灵手巧。经她手种出来的花,无论多么娇贵的品种,都能顺顺当当长大,连虫子都不发。如果是她,兴许能种出在冬天开放的牡丹。” 白千鹤和莫琳琅相互对视,李朝歌眼眸微动,问:“哦,她是谁?” 李朝歌并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农妇只以为面前是一位普通贵族女郎,便大咧咧说道:“这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民妇一家还住在乡下,和那对夫妻的房子所隔不远。他们夫妻俩极为恩爱,两人与世无争,夫唱妇随,侍弄花草,门前只养了一条黑狗看家。尤其是那位娘子,长得极其貌美,说话又温柔大方,平日只和花花草草打交道,我们都说那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她的闺名……哦对,就叫牡丹。” 女子中有许多人以花为名,李朝歌没有在意,问:“那她的丈夫叫什么名字,现在住在何处?” “夫郎我有点记不清了,这得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记得总有流氓骚扰他们一家,牡丹忍无可忍,就和丈夫搬走,貌似去西南隐居了。他们家的夫郎名字还好记的……好像叫杨华。” “杨华,牡丹。”李朝歌默念这两个名字,追问,“他们去何处隐居?” 农妇用力拍脑门,她实在记不清了,就扯开了嗓子喊他们家男人:“孩子他爹,以前咱们村里的牡丹娘子和杨郎,你还记得吗?” “牡丹那么漂亮一娘子,怎么不记得?” “呸!”农妇愤愤啐了一声,骂道,“老不正经的,一会我和你算账。杨郎一家搬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农田里,一个黝黑粗糙的汉子挠了挠头,犹豫道:“好像去剑南了,一个叫屏山的地方。” 莫琳琅赶紧把这些信息写下,杨华,牡丹,屏山。莫琳琅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叹气,剑南啊,那么远,他们还来得及吗? 莫琳琅忙着写字,自然没有注意到,李朝歌的眼睛狠狠一缩。 屏山? 李朝歌心中惊骇,但她脸上没有流露出异样,依然镇定从容地问农妇:“他们夫妻两人还有什么亲戚吗?” 屏山距洛阳路途遥远,李朝歌最是知道那里的路有多难找。元日天后就要用百花了,现在赶路肯定来不及,李朝歌只能打听杨华和牡丹的亲人,说不定,其他人手里还有秘方。 “亲戚?”农妇和她的丈夫一起冥思苦想。农妇最先想起来,快言快语说道:“牡丹没听说过,她一直独来独往,从没见过她有什么亲戚朋友。反倒是杨华,他好像有个表弟,叫宋闻。” 农妇热爱在村口闲聊,所以时隔多年还记得杨华家的亲戚情况,但宋闻住在哪里,现在何处,她就一无所知了。不过这对于李朝歌来说不成问题,她问清楚杨华和宋闻的籍贯,打算直接去京兆尹查户籍。 身为公门中人,寻人可从不依靠八卦。李朝歌带着人手离开,她转身前,无意般问:“牡丹家养的那只黑狗,长什么样子?” 农妇愣了一下,没明白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她心直口快,热情道:“黑色的,毛特别长,凶得很。牡丹长得好看,时常有小混混上门闹事,那条黑狗就对着人咬,嘴筒子这个地方还被人打出一条疤呢。” 莫琳琅和白千鹤站在不远处,不明所以地等待李朝歌。李朝歌点点头,脸色上看不出任何波动,就仿佛只是随意一问。她对着农妇轻轻一笑:“多谢。” 果然,农妇口中那条黑狗,和李朝歌离开黑森林时,打伤的那只狗妖一模一样。 李朝歌分明记得,顾明恪当时也在,还从黑狗嘴里夺出来一颗仙丹。这颗仙丹从何而来?牡丹和顾明恪,又有什么关系? 第121章 狐妖 李朝歌去京兆尹后, 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就查到宋闻的身份和现住址。白千鹤问:“指挥使,我们这就去找宋闻?” “不然呢?”李朝歌白了他一眼, “别想偷懒,赶紧趁今天完成任务, 距离元日没剩几天了。” 白千鹤垂头丧气, 被迫接受又要加班的命运。莫琳琅和周劭接受良好,他们按照京兆尹给出来的地址,往洛阳城东赶去。 梵音袅袅的佛寺内,白马寺主持跟在顾明恪身后,说道:“大理寺少卿,就是这里。” 大理寺的衙役熟门熟路上前,去搜集鸡圈里的线索。说来也是无奈, 白马寺一年前就报过官,那时候被送到镇妖司, 但是紧接着汾州就爆发了尸毒,李朝歌率人去汾州平乱, 随后孝敬太子驾崩、先帝驾崩、太后摄政, 大事一桩接着一桩,李朝歌腾不出手, 白马寺丢鸡案就无限期延误下来。 白马寺的沙弥等了又等,直到最近偷鸡贼越发猖狂, 已经严重影响到白马寺的生活, 他们才忍无可忍二度报官。 这一次,案子递给了大理寺。本来这种事情派两个衙差过来就够了,但是顾明恪在证词中感觉到不同寻常的气息,于是今日他亲自来白马寺查看。 衙役在鸡圈中翻找。仅剩的几只鸡被偷鸡贼搞得高度紧张, 它们察觉有人进来,又是害怕又是警惕,在鸡圈中扑腾着翅膀尖叫。鸡毛飞的到处都是,白马寺主持尴尬,说:“少卿,鸡舍味道重,少卿换个清净地方等吧。” 顾明恪摇摇头,对面前这幅景象视若无睹:“无妨,我在这里等着就好。主持,贵寺从何日开始丢鸡?” “那可早了。”主持身边的小沙弥皱着脸,抱怨道,“从去年起鸡舍就陆陆续续少鸡,最开始我们没有发现,后来变成一天丢一只,鸡的数量明显对不上,我们才察觉到不对。去年报案后,我们派人天天守在鸡圈,偷鸡贼好像怕了,安分了好一阵,但是今年夏天又开始丢鸡,最开始是隔日丢,后面越来越猖狂,最近这几日天天丢鸡,有时候甚至一天丢两只。我们寺庙就算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样损耗啊。” 大理寺的人听着都面露同情。顾明恪默然不语,若有所思。 鸡舍里的鸡似乎很害怕,扑棱着翅膀乱飞,场面一度非常混乱。顾明恪站在外面看,忽然他注意到什么,走到鸡舍边,俯身看向一个地方。 大理寺的人见状,纷纷围过去:“少卿,您发现什么了?” 顾明恪侧身,示意属下上前采集证据:“有血迹,还有动物毛发。” “动物毛发?”属下吃了一惊,“竟然不是人偷的?” 大理寺的人很快将木刺上勾着的那缕细小毛发收起来。他们看着橘红色的细绒毛,惊讶问:“这是什么东西?” “橘红色,莫非是猫?” “谁家猫吃鸡?” “是狐狸。”顾明恪淡淡打断他们的猜测,指着地面,说,“它身上有伤。顺着血迹和脚印,应该不难找。” 这桩案件一下子从贼人行窃变成动物犯罪。大理寺的人一边四处找脚印,一边嘟囔:“这是什么狐狸,这么能吃?该不会是只狐狸精吧,那这个案子就该归镇妖司了。” 顾明恪没有理会,只是让他们仔细找。 大理寺顺着蛛丝马迹,一路找到山下的小镇上。这是一个中等规模的镇子,距洛阳不远,山上就是白马寺,所以人来人往十分热闹,镇上商业也还算景气。 顾明恪循着气息走入一处街坊中。这里全是民居,巷道又长又细,四通八达,墙壁上挂着各种杂物,烟火气息极重。 好些百姓为了让自家院子大一点,悄悄侵占外面的路,一条巷子东凸一块西凹一块,创造出好些死角。顾明恪从外面走入,看到李朝歌藏在一个拐角后,静悄悄盯着前方的院落。 顾明恪心想,不久前他们才说过镇妖司,赶巧,这就遇上了。 顾明恪靠近,轻轻拍了下李朝歌肩膀。李朝歌吓了一跳,当即要转身拔剑。顾明恪手指按在剑柄上,无奈道:“是我。” 李朝歌惊魂未定地看着顾明恪,又看看他身后的人,没好气地收了剑:“怎么是你?” “我也想问,你怎么在这里?”李朝歌用胳膊肘指了下前方的小院子:“查案,等人。” 顾明恪抬头望向前方,顿了会,悠悠道:“这么巧,我们也在这里查案。” 李朝歌瞧着他身上的公服,再看看后面跟着的大理寺差役,不由挑眉:“你和我们该不会是同一家吧?” “我本来不确定。”顾明恪收回手,不紧不慢道,“不过经你刚才指点,我正好找到了。” 大理寺的人看到少卿进入巷子后,情绪骤好,径直上前和盛元公主说话。他们识趣,远远躲在巷子口,不去打扰夫妻叙话。他们眼睁睁看着少卿轻轻拍人肩膀,引起公主注意后低声说了些什么,后来他想走,被公主一把拉回来。 大理寺众人啧了一声,不约而同感到一阵牙酸。 顾明恪本来想进去,被李朝歌强行拉住。李朝歌怀疑地盯着顾明恪,问:“你是不是跟踪我?” “我还觉得你跟踪我呢。”顾明恪道,“今天早上你不是说要去找擅种牡丹的花匠吗,怎么来这里了?” “这就是我们找到的人啊。”李朝歌轻轻指了下前方院落,“他们家的夫郎出去了,我怕打草惊蛇,就在这里等他回来。反倒是你,不在大理寺,跑到这里做什么?” 顾明恪示意自己身上的令牌:“我来查去年被某人拖了一整年的白马寺失窃案。” 李朝歌理亏,她轻哼了一声,依然警惕地打量着顾明恪:“种花的和偷鸡的恰好是同一家?顾少卿,最近你身上的巧合有些多啊。” “不及公主。”顾明恪慢悠悠说道,“这一带多是做小买卖的市民,这户人家混迹市井,并无农田,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擅长种牡丹的花匠。公主,你该不会找错了吧?” “说谁找错了?”李朝歌怒瞪,“就是你找错人我也不会找错。这户人家姓宋,有个表兄名杨华,曾经是远近闻名的种花高手。我特意从京兆尹查的,绝不会错。” 顾明恪本来神态悠然,听到那个名字,他的眼神突然冷肃起来:“杨华?” “对啊,他的妻子牡丹,据称容貌美丽,性情温柔,宛如天仙下凡。”李朝歌盯着顾明恪的脸,不动声色问,“怎么,你认识?” 这时候前方突然传来说话声,李朝歌立刻拉着顾明恪躲到角落后。李朝歌握着顾明恪手腕,靠在墙壁上听另一边的动静,顾明恪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许久没有挣开。 宋闻回来了,他放下担子敲门,邻居出来瞧见他,笑道:“呦,宋郎回来了。你们家女娃病好了吗?” “还没呢,郎中抓了药,丽娘正在照顾。” “那就好。这是大蒜,能辟邪赶妖怪,咱们这一带夜里总有不寻常的声音,你也挂到大门上,说不定女娃一病不起,就是被妖怪作害呢。” 李朝歌看不到那几人的表情,只听到宋闻道了谢,这时候家门也开了,宋闻和邻居应酬了一句就进院了。 邻居不说还好,这样一说,李朝歌嗅了嗅,总觉得四周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妖气。 李朝歌去拽顾明恪的袖子:“你有没有闻到异样的气味?” “进去看看就知。”顾明恪已经收敛好心情,他欲要离开,见李朝歌还靠在墙上,不断嗅四周的气味,他反手拉住她手腕,道,“别磨蹭了,一会回城该晚了。” 李朝歌和白千鹤几人分别躲避,现在目标已经回来,白千鹤几人也纷纷从藏身之地走出来。白千鹤一落地,就看到顾少卿握着李朝歌的手腕,李朝歌专心嗅周围的空气,任由他拉。 白千鹤默,他用力咳嗽了一声,道:“指挥使,现在还在办公差,公门形象还是要注意一下的。” 要不然一会百姓开门,看到两位领导手拉着手……对大理寺和镇妖司的名声不太好。 李朝歌其实没留意顾明恪拉着她。有了温泉针灸那一回,李朝歌对顾明恪普通的身体接触习以为常,何况这段时间两人住在一起,每日上朝还能结个伴,李朝歌早已见怪不怪。经白千鹤一说,她才意识到顾明恪握着她,李朝歌动了动手腕,顾明恪顺势松开。 他们两人站在门前,一瞬间恢复了威严肃穆的公门形象,李朝歌叩门,道:“有人吗?官府问话。” 官府这两个字的威慑力极大,里面似乎慌乱了一会,片刻后,大门细微地拉开一条缝,宋闻的脸出现在后面。他一眼就看到顾明恪身上的官服,吓了一跳:“官爷,我们小户人家,不知官爷大驾……” 顾明恪拿出大理寺的令牌,给宋闻展示了一下,从容不迫说道:“不必紧张,随便来问问话而已。可以进来吗?” 宋闻紧张地点头,官府的人站在外面,他敢不让进来吗?宋闻推开门,慌忙解释道:“官爷,内人不善言辞,小女体弱多病,如有怠慢之处,敬请海涵。” 顾明恪迈入宋闻家中。这是个普通的市井民居,院子只有一进,周围堆着各种家常用具和做小买卖的玩意,角落里养着一条狗。那条狗本来在窝里睡觉,听到有人进来,它忽的惊醒,绷直了脊背,对着门口狂吠。 似乎是被狗的声音吓到,屋里传来一阵小女孩的哭声。孩子哭声细弱,气息不足,听着就不健康。 李朝歌心道邻居说的不错,宋闻家女儿的状况看着确实不太好。她想起邻居说这一带夜里有不寻常的动静,李朝歌不动声色,暗暗打量四周。 宋闻见狗突然叫,女儿还止不住地哭,他又急又怕,一会呵斥狗一会哄女儿,忙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狗听到小女孩哭,飞快跑到窗户下。它嗷嗷叫了两声,似乎在安慰女孩,但身上毛发依然竖立着。它转过身,腰背弓起,仇视地盯着他们。 李朝歌心里轻轻咦了一声,她本以为狗见了生人,所以才不断吼叫,可是看现在的样子,这条狗颇通人性,而且,他的敌意好像是冲着顾明恪去的。 宋闻不住道歉,他高声呵斥狗,想要将狗赶回去。那条土狗挨了好几下打,依然守在门口不动,它喉咙里呼噜声不断,却远远趴在地上,不敢近前一步。 李朝歌回头,含笑看着顾明恪:“你这么不讨狗喜欢?” 顾明恪脸色素白如玉,他没理会李朝歌的调侃,极淡地朝地上的狗瞥去一眼,那只狗虽然龇着牙,却再也不敢发声了。 狗叫声停止后,屋里的小孩哭声也渐渐停息了。院中众人暗暗松了口气,白千鹤默默按耳朵,感谢这趟公差,他不要孩子的决心又强了一分。 宋闻也松了口气,赔礼道:“这只狗是捡回来的土狗,没受过教训,见人就咬。官爷莫要怪罪。” 顾明恪自然不会和地上那条狗计较。他眸光沉静,静静看向门口,一个少妇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倚在门边,怯怯地行万福。 “奴家见过官爷。” 少妇身段窈窕,浑身素净,看年纪二十上下。她包着妇人髻,虽然容貌风流多情,眼睛却一直停留在孩子身上,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母性温柔。而那个小女孩病歪歪靠在母亲怀里,五官水灵,粉妆玉砌,脸上却有股病气,面相看起来颇为凄苦。 小女孩刚刚才止了哭,此刻有气无力地抽噎着,她看到顾明恪,忽的被吓哭。她就像看到什么很可怕的东西一般,用力抱住母亲的脖颈,扑腾着要离开。 宋闻尴尬,连忙介绍道:“这是内子丽娘和小女,小女身体不太好,自生下来就怯弱又怕生。小女并非对大人不敬,而是大人官袍威武,气度不凡,小女被吓到了。” 小女孩本来就体弱,此刻被吓哭,声音又低又哑,听着就让人揪心。丽娘告罪后,抱着孩子到屋里哄。大理寺的人没当回事,他们腰上佩着刀,身上穿着深青色的官服,寻常百姓见了都要发憷,更何况一个小姑娘。唯独李朝歌,含笑看向顾明恪,慢悠悠道:“看来,顾少卿不止不讨狗喜欢,也不讨小孩子喜欢呢。” 顾明恪无奈地瞥了她一眼:“别闹,我们是来办案的。” 宋闻早就知道官府上门必有大事,听到顾明恪说办案,他的手都紧张地攥起来了。 “大人……”宋闻眼睛偷偷觑着,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草民一家都是良民,平日与邻里吵嘴都不曾,实在不知道犯了什么案子。” 李朝歌不说话,她背着手,慢慢在院子里梭巡。过了一会,她怼了怼草堆,说:“你们家养狗,倒有不少鸡毛。” 宋闻紧张起来:“大人……” “妖气很弱,你们掩饰的很好。”李朝歌回身,冷冰冰地注视着宋闻,“可惜你们忘了,镇妖司专职捉妖。” 屋子里传来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李朝歌也懒得和他们兜圈子,拍了拍袖子说道:“出来吧,那只偷鸡的狐狸精。白马寺摊上你们,也算倒霉。” 宋闻脸色铁青,连忙道:“大人,其实是我……” “宋郎。”那个美貌少妇站在门框边,轻声打住了宋闻的话。她将襁褓放置在屋里,独自一人站在门边,身姿芊芊,我见犹怜:“宋郎,你不必替我顶罪了。是我。” 李朝歌毫不意外。她在门外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巷子里有妖气,只不过妖气很淡,等开门后,李朝歌立刻确认了。 混账大理寺,真的抢他们的案子。 “说吧,你是何来历,做了什么,统统如实交代。”说完,李朝歌看向顾明恪,警醒道,“回去后把卷宗给我送回来,这是我们的案子。” “公然抢功,你倒好意思。” “这里本就是我找过来的……” 丽娘张嘴,想要坦白,但是又不知道该不该打断。不是在审问她吗,为什么这两位大人打情骂俏起来? 丽娘惊疑不定地看着这两人,片刻后,小声问:“大人?” 李朝歌暗暗瞪了顾明恪一眼,收回注意力道:“行了,交代吧。” 丽娘最开始没有名字,宋闻见到她后,说她容貌美丽,给她取名丽娘,她才算真正有了身份。丽娘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是一只狐狸,资质不高,道行也不深,每日在山间游玩嬉戏,浑噩度日。有一天,她不慎踩中捕兽夹,后腿被铁钉牢牢困住。狐狸怎么尝试都无法挣脱,眼看天快亮了,她很快就要成为猎人手里的一道菜,贵族脖颈上的一顶狐裘,狐狸哀鸣,这时候遇到了早起上山的宋闻。 宋闻将狐狸放生,还说她皮毛美丽,难得一见。狐狸一瘸一拐逃出陷阱,跑走前,她回头,深深望了那个少年一眼。 狐狸驻足,不是报恩就是报仇。后来,狐狸努力修炼,终于能化成人形。她化形后悄悄来到人间,想找当年的少年报恩。少年已长成青年模样,狐狸日日跟着他,没多久被青年发现,再后来,成了他的妻子。 狐妖生命漫长,凡人的一生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她完全可以陪宋闻过完这一生后,重新回山野修炼。可是丽娘在人间待久了,越来越不舍,她想和宋闻生一个孩子,一个有他们两人血脉的孩子。 但是生产对妖精来说是一个大坎,尤其宋闻是凡人,一旦生了孩子,丽娘就会元气大伤,妖力无法再进一步。可是丽娘依然执迷不悟,她放弃了修为和长生,只为了生一个孩子。丽娘为此吃了很多苦头,然而人妖相恋终究于世不容,丽娘拼尽性命生下来的女儿,一出生就气息奄奄。 女儿没有继承任何妖力,而且天生体弱,比正常的凡人小孩都不如。丽娘偷偷抱着孩子回去找山狐族长,族长见了,说这个孩子活不长,最多两年就会夭折。 丽娘不信,她死缠烂打,终于从族长嘴里磨出了办法。丽娘每日用自己的血喂养孩子,将自身的精元渡到女儿身上。孩子有丽娘的精血供着,身体果真慢慢好转起来。 但是丽娘却吃不消了,她日日放血,没多久就瘦的骨架嶙峋。丽娘垂泪,哀哀道:“奴自知不容于世,不敢害人,只是想长久陪着宋郎和小牡丹而已。奴放血后实在体虚,只能靠进食补充气血。可是左邻右舍生活都不容易,家里若丢了鸡禽,恐怕日子就过不下去了,奴没办法,想着白马寺家大业大,香火旺盛,应当不在乎一两只鸡,便偷偷去白马寺里偷。去年牡丹身体转好,不需要我日日放血,我便没有再去打扰佛祖,可是没想到今年,她的病情又加重了……” 看样子小牡丹是他们女儿的名字。丽娘掩面痛哭,宋闻看着妻子纤弱的身体心疼,用力抱住她的肩膀,说:“我早知她是妖族,但那又有什么所谓?我只恨我无能,不能保护好妻子女儿,还要连累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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