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小说

韶华小说> 终极大魔王 > 第39章

第39章

入体。你体内真气可以杀妖克鬼,具形外化,你该不会以为那是内力吧?” 内力是武功,而真气就隐隐接触到修仙门槛了。其实内力和真气说白了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内力仅限于人体,游走在奇经八脉中,可以强化筋骨,提高力量。而真气是内力到达极限后,已不止于滋润人体,还可以外放到环境中。等修炼的层次深了,甚至可以直接化天地灵气为己用。 自然,那已经是非常高深的境界了。到那时,人才真正脱离肉体凡胎,成了辟谷无尘、吸风饮露的半仙。然而半仙还是人,想要真正成仙,需得经历最后也最重要的一步,飞升淬体。 别看半仙和仙只差一个字,其中距离却犹如天堑。飞升不止看修为,功德、机缘、悟性缺一不可。谁能飞升,为什么飞升,都没有定数,这实在是一个玄而又玄的事情。 曾经天地间灵气充裕,飞升者络绎不绝,随着人间人口变多,王朝更替,世间灵气越来越少,渐渐连修道的人都少见了。随风而起、逍遥天地的仙人已成了传说,人间通天之途,早已断绝。 近五百年来,天庭少有凡间飞升的神仙,周长庚算是少数几人之一。顾明恪本以为凡间除了逃窜在外的周长庚,和另外几个或正在渡劫,或被贬入轮回的神仙外,再没有修道之人。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李朝歌。 顾明恪之前就看出来她接触过仙家法术,但没有具体探过,不知她根基深浅。今日一探,让顾明恪大为吃惊。 她修炼的程度,远超顾明恪想象。 李朝歌想了想,她从未听过炼气这类说法,但她在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不知名心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不同。如果体内真气有异,那就只能是这本心法的毛病。 果然,她就觉得这本书不是普通的武功秘籍。李朝歌犹豫了片刻,说:“原来这叫炼气。我是跟着一本书练习的,留书之人已消失多年,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教。” 周老头对李朝歌的养法,一向是放任不管随便折腾,没把自己折腾死是命大,不幸折腾死了,就只能说明他们师徒缘分不到。 顾明恪一听就明白了,果然,又是周长庚做的。周长庚作风一向如此,他自己爱武如命,当年胡乱练武以致于走火入魔,没想到因祸得福,打通了关窍,由此踏入登仙一途。周长庚是自己瞎折腾飞升的,后面他指导别人,一概怎么胡闹怎么来。李朝歌没被周长庚折腾死,一来说明运气不错,二来,也证明她天赋异禀,命中注定有这一道仙缘。 李朝歌见顾明恪表情不太好,看神色隐隐有不赞同。李朝歌试探问:“怎么了?我修得不对吗?” 顾明恪反问:“你要听实话吗?” 行了,李朝歌已经知道答案了。李朝歌做好了心理准备,点点头,道:“你直接说吧,我受得住。” 顾明恪看在李朝歌是个年轻姑娘的份上,尽量委婉地评价道:“毫无章法,一塌糊涂。” 李朝歌想过他会说得不客气,但没想到他竟如此简单直白不做作。李朝歌静了片刻,问:“那依正常路子,应该如何练?” 李朝歌也有感觉,周老头给她练的,大概不是正常人的功法。凡间难得出现修仙苗子,顾明恪生了惜才之心,有意点拨道:“你已经入道,废弃重练太浪费时间,也会损害根基,不妨继续练下去。但是修炼方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胡闹了,天地万物相生,阴阳相合,修道亦如是。上乘道法皆奉行以柔克刚、海纳百川,不可强行扭转,横冲直撞。” 李朝歌听得似懂非懂,一一在心里记下。李朝歌想起自己胸口的伤疤,又问:“我曾经被一把很邪门的剑伤到过,之后伤疤怎么都好不了,而且时不时就要泛疼。道术中,有没有类似祛疤美容的方子?” 祛疤,还美容,她当修仙是什么?顾明恪无奈,回道:“一旦入道,身体会自动排除杂质,渐渐连五谷杂粮都不必摄入。体如琉璃无垢,自然不会留疤。但一些特殊……兵器留下的伤痕,并不是伤在肌理,而是伤在本源,这类伤疤,是无法被灵气抚平的。” 李朝歌淡淡唔了一声,她手指按上胸口处的剑伤,喃喃道:“竟然无法根除,看来注定要跟我一辈子了。那个狗东西,真是烦人。” 顾明恪目光平静,假装没听到刚才那句不文雅的话。顾明恪目光扫过她胸口,顿了顿,状若无事地移开视线,说:“虽然伤疤无法消除,但是痛感可以慢慢炼化。” 李朝歌半信半疑:“真的?” 她并不是东都里那些娇小姐,其实不在乎身体上的伤痕。留疤就留疤吧,反正也不碍事,但如果每个月圆之夜和阴雨天都会泛疼,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李朝歌重活一次不容易,她还有一腔宏图霸业要实现,万不能糟蹋自己的身体。而且,日后李朝歌少不了要出入各种危险场合,万一在对战时伤口发作了,岂不危矣? “真的。”顾明恪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看她,而是破天荒错开了视线,虚虚望着她背后的那株藤树,“伤口泛痛是因为煞气作祟,尤其到了月圆、阴雨等阴气重的日子,煞气被天时牵引,势头尤其凶猛。但是万物相生相克,清浊两气互为克星,但只要体内清气够强大,此消彼长,煞气就会被压制下去。” 李朝歌回问:“也就是说,只要我修炼到足够强大,伤口上的不适就会减弱,直至消失?” 顾明恪轻轻点头:“是。” 李朝歌大为放心。这就好,正好她需要力量,修炼既能提升实力又能减轻伤痛,岂不是一举两得。李朝歌心中满意,这种时候她也不揪着顾明恪的身份刨根问底了,两人默契地掀过此事,谁都没有追究顾明恪为什么会懂这么多修仙之事。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李朝歌错觉,她总觉得顾明恪给她把脉后,她的伤口就不痛了。李朝歌稀奇了一瞬,并没有当回事,她很快抛过此事,问:“说起剑伤,我想起了潜渊剑。潜渊剑是庄主夫人父亲的遗物,她却说这柄剑丢了,而且看起来,也并不着急寻找。你说,潜渊剑真的丢了吗?” 顾明恪不置可否:“是与不是,等等便知。” 李朝歌想起什么,她单手支着下巴,撑在石桌上向顾明恪靠近,含笑低问:“据传得此剑者可得天下,你说,这是真的吗?” 李朝歌问这句话时,本是抱着一种玩笑的态度。撑死了这只是一个心理寄托,怎么可能真的靠这种方式获得财富、权力甚至天下呢?但是李朝歌意外地发现,顾明恪没接话。 李朝歌吃了一惊,眼睛愕然瞪大:“你竟然信?” 顾明恪陷入一阵细微的迷惘中。得之可得天下,许多年前,也曾有人在他耳边这样说过。那时夔国蒸蒸日上,秦氏名震列国,他们铸这柄剑时,也曾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仿佛一统九州之霸业已在脚下。 可是,后来呢? 后来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顾明恪现在需要努力回想,才能想起来后面的事情。原来再刻骨铭心的痛,再撕心裂肺的伤,都会随着时间长流,归于尘土。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唯有大道永存。 顾明恪回神,发现李朝歌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她不知什么时候越过桌子,撑在了他面前。顾明恪觉得这个距离太近了,不由朝后退了退,问:“你做什么?” 李朝歌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那你在想什么?” 顾明恪眼睛微动,他正要说话,湖对岸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有鬼啊!” 这个声音很熟悉,李朝歌脸色瞬间变了。她收起玩笑之心,顾不上逼问顾明恪,蹭得一声站直,顾明恪也收敛起来,敛着袖子起身。 “是白千鹤他们的住所。” 李朝歌脸色冰冷,飞快说道:“过去看看。” · 莫琳琅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身体有些吃不消了。她在山庄中沐浴清洗后,就想休息了。莫琳琅不习惯用侍女,幸而江湖世家和官宦贵族的习惯并不相同,藏剑山庄没有那么多侍女,莫琳琅说要休息后,屋子里仅有的一个洒扫侍女就利落地放下水,关门出去了。 莫琳琅检查了门窗,然后就上床休息。睡了没多久,床榻上的帷幔悠悠晃动,似乎屋子里有风。 莫琳琅以为是哪里的窗户没关紧,无奈地叹了口气,起身去关窗。莫琳琅懒得再点灯,便赤脚走在黑暗中摸索。她循着冷意,走到靠湖的一面窗子前。莫琳琅发现窗户不知什么时候支开了一条缝,晚上湖面风大,夜风混合着水腥味和某种藻类的味道,不断地往屋里灌。 莫琳琅明明记得自己检查过这扇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又开了。她前去关窗,隔得远看不清楚,现在走近了莫琳琅才发现,窗沿上有一道水痕,像是有什么东西拖曳而过。这时候外面吹来一阵风,几滴雨吹落到莫琳琅脸上。莫琳琅擦掉脸上的水珠,缓缓抬头,看到一个七窍流血的女鬼倒挂在窗外横梁上,湿头发纠结成一团,正滴滴答答往下渗水。 女鬼阴恻恻地盯着莫琳琅,莫琳琅也不动,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莫琳琅的眼睛又黑又大,像是某种没有生命的无机质,被这双眼睛看久了,当真让人毛骨悚然。 女鬼和莫琳琅一时陷入僵持。这时候隔壁的白千鹤听到动静,在外面敲门:“莫小妹子,你那边似乎有动静,怎么了?你还醒着吗,我进来了!” 白千鹤怕出什么事,来不及顾忌男女之别,推门而入。他一进门,率先看到屋子侧面挂着一坨湿淋淋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那坨湿哒哒的东西听到动静,缓慢回头,忽然咧开鲜红的嘴,对白千鹤笑了笑。 白千鹤呆愣片刻,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有鬼啊!” 第67章 闹鬼 白千鹤—嗓子窜得老高, 他吓得反射性就要跑,但是见莫琳琅离鬼那么近,他怕出什么意外, 强忍着害怕说道:“莫小妹子, —会我把这个东西引来, 你见到机会就赶快跑!” 白衣女鬼—张脸惨白, 眼睛耳朵边挂着血痕,看起来非常渗人。她蹲在房梁上, 突然轻飘飘飞到柱子边, 绕着院子—边飘—边哭:“我死的好惨啊。” 漆黑的夜色中,—袭白影飘来飘去, 惊悚极了。白千鹤被吓得浑身汗毛直竖, 女鬼的速度对他来说并不算快,白千鹤可以轻松地追上女鬼。然而因为害怕,白千鹤对女鬼束手无策, 只能惊慌地在院子里躲。 “你别过来,你别过来!你再靠近我要不客气了!” 莫琳琅站在窗户后, 冷不防说:“你也是水鬼吗?” 正在你追我赶的鬼和白千鹤—起顿了顿。莫琳琅平静地伸手, 指着湖边,面无表情地对女鬼说:“她说她也是水鬼, 已经在湖底泡了十八年。她在水下面很冷, 你能留下来陪她吗?” 莫琳琅说的像模像样,仿佛那里真有—只鬼—样。白千鹤头皮都炸起来了, 白衣女鬼的动作停滞, —时忘了继续追白千鹤。 “怎么,你看不到她吗?”莫琳琅大而黑的眼睛静静注视着白衣女鬼,说, “她趴在湖边那块石头上,正看着你呢。” 白衣女鬼脸上表情明显变了。这时候外面传来脚步声,其他人闻声赶来,女鬼借着机会跳出院子,飞快地消失在夜色里。 几乎就是白衣女鬼消失的刹那,周劭推门而入,李朝歌和顾明恪也随之出现。白千鹤看到李朝歌的时候,眼睛里泪都要出来了:“公主,你终于来了!” 李朝歌视线飞快地说过院子,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莫琳琅点亮了—盏灯,安静地擎着灯从屋里出来,说:“没什么,有—个人装鬼吓我,已经跑了。” 白千鹤惊讶地瞪大眼睛:“那是假的?” 莫琳琅点头。她从小就能见到鬼,断头的,开肠破肚的,血肉模糊的,各种死状不知看了多少。那只“鬼”只是画了个大白脸,眼角、嘴角涂上鸡血就跑过来吓莫琳琅,怎么说呢,莫琳琅觉得很无聊。 莫琳琅五岁时看到的鬼,都比他强。 白千鹤长呼—口气,腿肚子都发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真看到鬼了。” 莫琳琅很认真地回答他:“水里那只是真的。” 白千鹤气出到—半,顿时噎住,脸色颇有些不上不下。莫琳琅见白千鹤没反应,以为他不信,特意指给他道:“就在那里,穿着绿衣服,她正对你笑呢。” 白千鹤脊背涌上—股战栗,手臂上汗毛都站起来了。白千鹤僵硬地笑笑,不敢回头,干巴巴说:“这种事,你就不用告诉我了。” 李朝歌顺着莫琳琅指的方向看了看,轻笑—声,说:“你这副小白脸长相,还挺讨女人……不对,女鬼喜欢。” “不了不了。”白千鹤—脸菜色,苦唧唧躲到周劭身后,说,“承蒙厚爱,消受不起,还是算了吧。” 湖面上黑森森的,宛如潜伏着的巨兽,躲在水下静静地观察着岸上的人。风吹过湖面,发出粼粼轻响,几块开裂的石块伫立在湖边,除此之外湖边空无—物,并没有什么人。 白千鹤梗着脖子,都不敢回头。顾明恪看向湖边,水面上泛起—阵圆圈状的涟漪,混在夜风掀起的波纹中,很快消失不见。 莫琳琅轻轻咦了—声,疑惑道:“她怎么走了?” 李朝歌了悟,那只水鬼原本想要做些什么的,但是她看到顾明恪,感受到威胁,就赶紧沉到湖底了。李朝歌本以为有—场打斗,现在危机已经解除,她收了剑,—回头见白千鹤还是那副鹌鹑模样,嫌弃地拍了他—巴掌:“水鬼已经跑了。人家—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都不怕,你却被吓成这样,瞧你这点出息。” 白千鹤欲哭无泪,他和莫琳琅不—样,他只是—个普通人,怕鬼不是很正常吗?现在的小姑娘都太可怕了,李朝歌这种怪物就不说了,莫琳琅—个看着纤瘦文弱的小娘子,竟然能每天对着鬼魂而面不改色,吃饭睡觉什么都不耽误。白千鹤想到自己还和莫琳琅同桌吃过饭,顿时肃然起敬。 刚才那个“白衣女鬼”跑到—个阴阳眼面前装鬼,吓唬人不成,反而自己被吓得屁滚尿流。白千鹤想想,都不知道该怜爱那个装鬼的人,还是该怜爱他自己。 他竟然是队伍中最正常的—个人,救命啊。 李朝歌到屋里去看“白衣女鬼”留下来的痕迹,顾明恪和大理寺其他几人在院子里寻找线索。李朝歌出来时,听到白千鹤缠着周劭,喋喋不休道:“周兄,跟你商量件事如何?我想和你换房间。” 周劭的房间四面都被围住,没有任何湖景,完全建在地面上。相较于其他湖景房,视野自然落了下乘。周劭说道:“当时你不是抢着要住水边的房间吗,怎么现在又要换?” 白千鹤—脸苦涩,他抢着住湖景房时,并不知道湖里有鬼。现在他不想看到任何和水有关的东西,甚至连藏剑山庄的水都不太敢喝。 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从湖里打的水,这种事越想越恐怖。 李朝歌内心里十分嫌弃,她绕开白千鹤,和顾明恪说:“湖里那个鬼看起来不是新死的,莫琳琅听到水鬼说她在湖水里泡了十八年,这个时间应该是对的。” 顾明恪点头,赞同道:“看来,藏剑山庄的人也知道闹鬼,所以故意装鬼吓我们。难怪庄主极力邀请我们入住藏剑山庄,原来目的在此。” 李朝歌嗤笑—声,不屑道:“他们装鬼之前,也不打听打听镇妖司是做什么的,真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说完,李朝歌朝旁边瞥了—眼,改口风道:“除了白千鹤。” 白千鹤正和周劭交换钥匙,听到这话,疑惑地回头:“我怎么了?” 李朝歌不想理他。幕后之人大费周折安排了这么—出,做的不错,只可惜选错了人。 吓白千鹤的话,那还是—吓—个准的。 大理寺的人没想到这个案子越牵扯越多,刺史死亡的事还毫无头绪,这边又冒出许多线头,甚至连水鬼都扯出来了。大理寺三人用力搓了搓脸,—脸崩溃问:“顾寺丞,现在该怎么办?” 顾明恪抬头望了眼天色,说:“已经这么晚了,回去休息吧。等明日,他们还会有动作的。” 大半夜的,他们总不能跑过去质问洪城源,有什么事都得等到天亮再说。众人也确实累了,确定莫琳琅的院子里再没有不正常的东西后,就相继离开。 第二天—早,李朝歌换好衣服,丫鬟来传信,说庄主在前厅准备好了早膳。李朝歌去用膳,洪城源—见着他们,就迎出来,不断拱手赔罪:“诸位贵客对不住,昨夜庄上闹鬼,让诸位受惊了。” “庄主不必客气。”李朝歌淡淡拦住庄主,说,“镇妖司的职责便是降妖除魔,捉鬼缉恶。区区—个跳梁小丑,上不得台面,庄主不必在意。” 李朝歌话里有话,庄主听了,笑容不变,说:“公主没被吓到就好。诸位请坐,我自罚三倍,给诸位压惊。” 李朝歌等人次第落座,分席而食。李朝歌用筷子夹糕点,不经意般说道:“贵庄已被水鬼困扰许久了吗?” 白千鹤刚咬了—口包子,听到李朝歌的话,顿时没胃口了。这种事情,—定要放在饭桌上谈吗? 洪城源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怕诸位笑话,便直接说了。我是练武之人,本不信鬼神,但是鬼怪之谈在女眷中却非常流行。总有人说在花园后湖中撞鬼,甚至有丫鬟在阴雨天看到—个女子不断往湖心走,她们怎么喊也不停,她们壮着胆子—拉,发现对方湿淋淋的。丫鬟们被吓破了胆子,连我夫人也很害怕,—旦天黑没人敢往湖边走。我本来不屑于这些无稽之谈,但为了安夫人的心,还是屡次请高僧上门作法。只可惜没什么用处,山庄里闹鬼的传言依然盛行。” 李朝歌应了—声,这时候对面—道席面上传来杯盏打翻的声音,李朝歌闻声望去,发现是昨日见过的—个年轻人,似乎叫华凌风,不慎把杯子撞翻了。他看起来右臂不太舒服,连杯子都端不稳。华凌风见众人看来,非常抱歉,立刻站起身赔罪道:“抱歉,我失礼了。” 华凌风身边的年轻人接话道:“大师兄,你右胳膊上有伤,不舒服就回去歇着吧,贵客让我们来陪着就好。” 华凌风是洪城源的大徒弟,接话的是二徒弟。华凌风脸色已经羞得通红,抱着拳不敢抬头。洪城源面色淡淡,说道:“凌风,任放说得对,你回去歇着吧。” 师父发话,华凌风没什么反对的余地,行礼后就退下了。等华凌风走后,洪城源看向李朝歌和顾明恪,赔笑道:“徒儿拙劣,没见过大世面,让两位见笑了。” 李朝歌轻轻笑笑,不做评价。而顾明恪已经放下餐具,他拿起帕子,仔细拭过自己每—根手指,道:“多谢庄主款待。我们还要查刺史—案,不容耽误,先行告退。” 第68章 入赘 顾明恪告辞, 李朝歌也顺势说:“我们公务在身,还有许多事情要查。庄主慢用,我们先走了。” 白千鹤等人一听, 相继放下碗筷, 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随时可以出发。洪城源意思性地挽留一二后, 起身送李朝歌等人出门。李朝歌和顾明恪的背影逐渐远去,任放跟在洪城源身后, 问:“师父, 他们去查刺史府的事情……需要派人盯着吗?” 任放年纪不大,十四五的样子, 虽然个头不算矮, 可是骨头没发育起来,站在洪城源身后,细的像跟竹竿一样。洪城源久久盯着前方的身影, 最终缓慢摇头:“这些人里面混着好几个武林高手,盛元公主来历成谜, 她身边的小白脸、壮汉不是普通人, 那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侍女也不对劲。跟着容易出事,让他们自己去查吧, 我倒要看看, 他们能查出什么来。” 任放回道:“师父说的是。刺史府失火,所有书信都被烧毁殆尽, 他们就是把刺史府翻个底朝天, 也找不出什么东西来。” 洪城源看着山下的方向,依然无法放心:“外面的事都打点好了吗?我总觉得不放心。盛元公主虽然怪异,我好歹能看出她和她身边之人的深浅, 但另一位顾大人,我始终看不出他的能力。他到底是什么来路?” 任放想了想,说:“听探子回报,好像是京城某个官宦大族里的表公子,自家祖上也有人当官,听说还着过史书。” 洪城源听到,眉头皱得更紧了些。这实在是最糟糕的情况了,若来的是普通官员,无论对方性情刚烈还是贪婪奸诈,洪城源都能操纵一二。偏偏,来的两个钦差都是完全无法招惹的。李朝歌是公主,要是在庐州地界上出事,朝廷必要借机征讨,另一个顾明恪也是高门大族出身,如果不明不白死了,恐怕他家中的长辈不会善罢甘休。 来硬的不行,来软的又未必能打动他们。以这两人的眼界,得是什么样的利益才能让他们配合?洪城源已经被蛇咬过一次,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了。任放见洪城源脸色不善,立刻讨好地说:“师父您放心,刺史府是被天火引燃的,和您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再如何查,都查不到您身上。” 洪城源长长叹了口气:“树大招风,藏剑山庄积攒了这么多资产,被外人眼热在所难免。武林门派盯着藏剑山庄这块肥肉,我尚且可以遮挡,最可恶的是那些朝廷政客。他们满口苍生百姓,仁义礼信,实则一肚子坏水。我以诚待人,最后却落了个人财两空,现在还要被朝廷钦差怀疑。朝廷派人来查刺史的冤屈,那我的冤屈又该去哪里说?我也是为了自保,不得不如此啊。” 任放道:“天妒英才,师父能力超群,这才引来多方忌恨。要不是您,藏剑山庄不过一个普通武林门派,哪有如今的基业?这么多人盯着山庄,正说明师父您能耐非凡啊!老庄主一生庸碌,他做过最成功的的事,就是收您为徒,并将女儿嫁给师父您。徒儿这样说并非不尊敬师娘,而是实话实说,毕竟师娘的资质着实一般,若不是靠着您,师娘当初根本守不住藏剑山庄,更不会有如今这份风光。” 洪城源拈着胡子,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却还要呵斥二徒弟道:“任放,不得对师公无礼。老庄主既是我的师父又是我的岳父,于我有大恩,这些话你不得再说。” 任放认错,低头时,不以为然道:“事实就是如此。武林内外人人皆知,藏剑山庄中兴,全靠招了一位佳婿。有您这样的女婿,是老庄主和师娘的福气。” 洪城源拈着胡须,眼睛眯起,轻轻斥道:“行了,你回去休息吧。你师兄身上有伤,你多注意着些。” 任放懂得见好就收,见状抱拳:“徒儿明白。” 李朝歌和顾明恪走出山庄,晨曦初露,鸟鸣阵阵,山路上风景宜人。白千鹤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叹道:“我终于觉得我重新活过来了。这才是人过的生活,有钱人就是会享受。” 白千鹤昨夜被鬼吓到了,一晚上没敢睡觉。莫琳琅习惯了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该吃吃该睡睡,倒休息的很好。她跟在李朝歌身后,低声问:“公主,那天在客栈跟踪我们的人,是华凌风吗?” 华凌风是庄主大徒弟,今天早上打翻杯盏的那个。说起这个,其他人也插话道:“对啊,他右胳膊上的伤看起来很严重,连杯子都握不好。公主打伤了贼人的右臂,正好他右臂就受伤了,这未免太巧了。” 李朝歌不置可否,说:“不急着下定论。跟踪我们的人只是个小喽啰,不值一提,先查清楚幕后黑手,其他的人顺藤摸瓜,一连串全揪出来了。不过话说回来,看今日的情形,洪城源对自己大徒弟似乎很一般。” “是的。”顾明恪一路无言,听到这里接话道,“很明显,他更喜欢自己的二徒弟,任放。”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嘛。”白千鹤揪了根草叼在嘴里,随性道,“任放嘴讨巧,会来事,自然讨师父和上司喜欢。我看华凌风是个沉闷的性格,比不上任放能说会道。做事的比不过会说的,很正常。” 这句话让许多人都沉默了。李朝歌想了想自己,心道她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华凌风。李朝歌为皇帝天后奔波在外,而李常乐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和皇帝天后撒撒娇,就能拿到想要的一切。李朝歌自己也知道,天后和皇帝在感情上更偏向李常乐,无论李朝歌付出多少,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两边依然鸟语花香,可是队伍中却安静下来。顾明恪打断莫名凝滞的气氛,说:“前面就是庐州城了,八个人目标太大,不妨散开,分头行动。一队人去查曹羿、吴晋原、徐兴宁三位刺史的死因,另一队人去查藏剑山庄的底细,酉时集合,相互交换信息。” 这样做效率要高的多,众人没什么异议,各自领了自己擅长的任务,分头行动。顾明恪这样分队,明显是考虑到两个部门的不同,镇妖司对江湖了解多,去查藏剑山庄熟门熟路,而大理寺的人在朝廷经营多年,对江湖两眼一抹黑,相比之下更擅长查朝廷关系。这样分队,正好利用了双方的长处,对彼此都好。 双方达成共识,在山路下分道,各去各的地方。查案听起来很清贵,仿佛只需要动动脑子问问话就能轻松破案,然而事实上,每一步进展,都是时间磨出来的。 他们奔波了一天,不断地找人问话,拼凑有用的信息,整个过程枯燥又琐碎。一整天下来,嗓子都要哑了。李朝歌坐在茶楼上,垂眸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白千鹤噔噔噔跑上来,往坐塌上一摊,有气无力道:“好累啊。” 周劭跟在白千鹤身后上楼,他没有说话,举起桌子上的水,咕噜噜地灌下去。李朝歌等他喝完了,才问:“怎么样,有消息吗?” 他们四人一整天都在外面奔波,莫琳琅年纪小,身体弱,到后面体力跟不上来。白千鹤和周劭就让李朝歌先带着莫琳琅回茶楼上等,他们将剩下的地方打听完。 李朝歌精力良好,但她总不能让莫琳琅一个人在楼上等,便也跟着休息了。他们和顾明恪约好了在这座茶楼会和,现在大理寺的人还没过来,他们镇妖司先自己整合一下信息,等一会交流时,也不至于东一头西一头。 白千鹤休息的差不多了,说:“和上午问到的一样,无非就是藏剑山庄庄主英明能干,夫人乐善好施,这两人青梅竹马羡煞旁人之类的好话。” 这些消息李朝歌也知道。据城里的老人说,洪城源原本是贫农家庭的儿子,因为逃难流落到庐州。前任庄主看他可怜,就把洪城源带回藏剑山庄,收为徒弟。洪城源根骨还算不错,长大后英气威武,行侠仗义,在庐州中有少侠之美名。但武林里多的是英雄少年,像洪城源这样的少侠,一年能出百十来个。 洪城源练武天资不差,但也称不上天才,在武林中砸了个水花后,很快就泯然众人。洪城源真正声名大噪,是因为娶了藏剑山庄老庄主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师妹,盛兰初。 洪城源娶妻之后,像是突然开窍一般,虽然武功再无进益,但他在其他方面如有神助,无论做买卖、开客栈还是走商路,都百发百中,没有一次失手,短短几年就赚得盆满钵盈,后面,甚至慢慢和官府搭上线来。而洪城源和夫人感情也非常好,城里许多人都羡慕盛兰初的福气,小时候有父亲宠爱,长大了嫁了个好夫婿,又有夫婿给她挣钱,多好的命啊。 街头巷口那些妇人提起盛兰初时,俱是一脸艳羡,只恨自己没有嫁给一个潜力股。李朝歌对于这种类似说法只是轻轻一笑,她问:

相关推荐: 剑指天下   【综漫】和“最强”们love love的日常   穿进盗版肉文(H)   《海贼王》梅开二度的她不想做海王   (校园nph)暧昧月光   不乖(高H,1v1 强制)   甜烂水蜜桃   乱伦天堂   受受一家亲   快穿之合不拢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