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是。别看天后长相妩媚,处事柔和,一派贤妻良母之相,其实,她才是最大胆、最反叛,也最冷酷的人。 皇帝不能接受启用犯罪之人,但是天后可以。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她不在乎任何条条框框。 或许,用有污点的人,天后反而更放心。出身清白的名门之后没有把柄,不好控制,而从牢里提出来的死刑犯,身家性命却全掌握在天后手中。 天后本来没想过这一茬,李朝歌今日一番话,反而给天后打开了新思路。天后已经有决断了,但是现在,她难免要熬一熬李朝歌的筋骨。 于是天后晾着李朝歌不说话。李朝歌斟酌了一会,慢慢说道:“天后,您推行科举,是为了打破世庶偏见,真正选拔天下有才之士。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偏见带到周劭身上呢?他确实犯了错,应该接受惩罚,但他事出有因,事后亦有悔改之意,为何不再给他一次机会?” 天后叹了口气,悠悠道:“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的想法太过惊世骇俗。他们本来就是罪犯,平时都忍不住作奸犯科,要是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接触到权柄,岂不是更加为祸一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我和圣人顶着压力同意你的做法,之后他们再犯罪,我和圣人还有什么脸面面对群臣百官?” 李朝歌立刻直起身,举着手道:“儿臣愿意担保,这些人一定安分守己,听从号令,绝不做危害朝廷、百姓之事。如果他们犯下任何过错,儿臣愿一力承担。” 天后听到李朝歌说这些话,神色终于松动了,开口道:“既然你执意,我便冒着大不韪,替你劝劝圣人吧。但是,你要保证,绝不能养虎为患,引狼入室。” “儿臣保证。”李朝歌坐在精致庄严的宫宇中,眸光坚定明亮,“他们要是再敢犯事,我亲手杀了他们,然后再来向圣人天后请罪。” 天后没说话,低头喝茶,但是看表情应当是满意的。李朝歌不动声色地扫过天后的细微表情,徐徐说:“天后,儿臣还有一件事,想请您拿主意。” “哦?”天后端着茶盏,露出好奇之色,“什么事?” “东都鱼龙混杂,道佛争鸣,隐藏着不少妖鬼精怪。大理寺虽然平冤断案,但是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这次罗刹鸟,他们就没法接手。所以,儿臣想着,不如成立一个独立机构,专门管大理寺、京兆尹之不能管。”李朝歌说着肃起神色,抬手举在眉心,深深一拜,“儿臣请命,请天后成立镇妖司,降举世之妖,镇天下之恶。” 第36章 阴阳 天后大概也没想到李朝歌会说这些。天后听后沉默, 李朝歌双手及额,端端正正行肃拜礼,天后不说话, 她便一动不动,稳重的如同一座雕像。阳光洒在她身上,明耀璀璨,金光粼粼,仿佛在发光一般。 天后最终也没有给出答复, 她抬手示意李朝歌起来, 淡淡道:“我再想想。你去休息吧。” 李朝歌知道这种事不能急于一时, 便磕了个头,道:“儿臣告退。” 李朝歌起身, 慢慢后退,离开文成殿。等出来后, 李朝歌问引路的宫人:“洛城西门有人来找我吗?” 宫人摇头:“未曾。公主有什么事吗?” 李朝歌暗暗叹气,看来,罗刹鸟还是没找到。李朝歌呼了口气, 道:“罢了, 这个案子恐怕不是一时半会能了结的, 接下来再安排吧。” 宫人听不懂李朝歌说什么, 只好垂头不语。两个人走到西隔城, 仪鸾殿后传来鼓乐声,隐隐还有女子的嬉闹。李朝歌瞥了一眼,问:“谁在后面喧哗?” 宫人抬头望了望,说:“是广宁公主。最近天宫寺出了一出新戏,广宁公主很喜欢,但是圣人和天后说这段时间东都不太平, 不让广宁公主出宫。广宁公主不甘心,故而召集了好些宫女和内侍,亲自在百戏堂排戏呢。” 宫人说完,讨好地问李朝歌:“安定公主,您要去看看吗?” 李朝歌“哦”了一声,淡淡道:“没兴趣,没时间。” 罗刹鸟未捉回,白千鹤和周劭等着她安排,镇妖司的人手要张罗,执金吾和羽林军那边也需要调整巡逻计划。这么多事都等着李朝歌处理,她哪有时间去看戏。 李朝歌回德昌殿休整片刻,下午,便又神采奕奕出现在洛阳天街上。 她就不信,这么多人手,这么大的盘查密度,还能找不到这只妖怪。 结果,还真没有。 一连好几天过去,巡逻的人手换了一茬又一茶,始终没有找到罗刹鸟。眼看马上就是科举了,所有人都有些坐不住。 白千鹤小心翼翼地问:“科举期间禁止喧闹,我们大张旗鼓地搜查不太好。要不,我们歇一歇,等考完了再找?” “不行。”李朝歌冷着脸,斩钉截铁道,“我和圣人天后说过,保证在科举前找到它。我话都放出去了,要是没抓到岂不是丢人现眼?就算是掘地三尺,也一定要在科举前抓到它。” 李朝歌的面子包袱是真的重,白千鹤放弃劝说,摊在靠背上:“城里已经大大小小搜查了三回,所有身上有可疑伤口的人,我们全部看了一遍,并没有发现疑似罗刹鸟的人。罗刹鸟是不是已经离开京城了?” 周劭沉着脸,缓慢点头:“有可能。黑白两道一起搜索,这么大的力度,没道理找不到。官兵穿着制服,倒是好躲,但是三道九流、地痞流氓、烟花巷道全有我们的人,只要罗刹鸟所变之人需要饮食喝水,就不可能逃过这些人的眼睛。这么久都没发现,估计,它已经逃出洛阳,躲到其他地方去了。” 白千鹤听着有道理,顺势问:“公主,你说要不要扩大搜索范围,将京畿地带的出入道路也纳入盘查中?” 白千鹤和周劭一起看向李朝歌,李朝歌没有搭话,她敛着眉,似乎在思考什么。 白千鹤等了一会,试探地问:“公主?” 李朝歌眼睫动了一下,缓缓抬起眼睛,眼中光芒逼人:“不,它一定在洛阳。” “啊?”白千鹤皱眉,“可是,我们差不多把所有人都筛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可疑的人选。” “谁说,它是人了?”李朝歌呼了口气,她之前陷入思维误区,所有安排都往找人这个方向去。可是,罗刹鸟擅长化形,谁说它一定会化成人呢? 白千鹤和周劭听着怔了一下,周劭若有所思:“你是说……” 李朝歌猛地站起来,大步往外走:“传令,在大街小巷张贴告示,让各家各户检查家禽牲畜,尤其注意禽类。不拘什么品种,只要家里多出来翅膀受伤、眼睛为绿色的鸟禽,一律上报。还有,来往的家雀野鸟也不能放过,任何鸟类,都可能是罗刹鸟化形。” 白千鹤和周劭听到李朝歌的话,后知后觉明白过来。对啊,他们之前见到罗刹鸟化人,便下意识往人的方向想,后面所有举动,都默认罗刹鸟是个人。如果罗刹鸟压根不是人,那他们的盘查,就完全没有意义。 罗刹鸟本身就是鸟种,它受了伤,恐怕没有力气支持长时间、高难度的变形。但是它又不能化出原型,那么,它多半会选择和它本体相似的鸟形。 白千鹤和周劭这样一想,顿时冒出一身冷汗。两人都坐不住了,他们立刻起身,一个去西城一个去北里,赶紧提醒大伙不要只注意人,尤其小心来路不明的鸟类。 天子脚下,朝廷的覆盖力度还是很大的,没过一会,洛阳大街小巷就流传起妖怪可能化为鸟形的新消息。一时间,井口、茶楼、商铺、市场,所有人都在谈论:“你们听说了吗,朝廷刚发布告示,说罗刹鸟不仅可能化人,还有可能变成鸟,悄悄混进人家里!” 这话一出周围人都被吓一跳。陌生人可以防范,但家里飞来一只鸟啊雀啊,谁会注意?洛阳城里不乏家里养花鸟的人,一听这话,许多人都站不住了:“真的?哎呦,我们家有鸟笼,它该不会混进去吧。不行,我得回去看看。” “祝娘子,你们家那口子喜欢斗鸡,这两天不安生,快让他收收心,别去看了。” 祝娘子家里没养动物,本来不慌,一听旁人提醒,她突然开始害怕:“对啊,我竟忘了他。赵婶你帮我看着水,我赶紧去叫我们家四郎回来。” “你快去吧,这里有我呢。”赵婶对着祝娘子挥挥手,大咧咧应下。她回头,看到莫刘氏也在。赵婶脸上的笑淡了淡,莫刘氏尖酸刻薄,在街坊里一向没什么人缘,但毕竟是邻里邻居,赵婶也不愿意莫家出事,于是提醒道:“莫娘子,我记得你们家养着好几只鸡。朝廷告示说了,鸡鸭鹅都有可能是妖怪变的,你快回去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不一样的。” 莫刘氏不屑一顾,讽道:“洛阳住着这么多人呢,怎么独独会跑到我们家?不用怕,不就是个妖怪,说不定,它早就被人吃了。” 井口打水的娘子们听到哄笑,赵婶勉强笑了笑,说:“也是,天子脚下,龙首之原,哪容它一个小妖精作怪。不过,你们家儿子还小,大人不怕妖怪,小孩子却不行。孩子天眼未合,说不定能看到些不一样的东西。” 提到自己儿子,莫刘氏马上郑重起来。她不关心莫大郎和莫琳琅生死,但牵扯到自己儿子那就不行。莫刘氏马上扔下水盆,快步往家里走去。 莫刘氏手太重,井边打水的人都被溅了一身。众娘子立刻嘟囔:“干什么呢,没看见有人吗?” 其他人努努嘴,用眉毛示意道:“那位素来只关心自己,不管其他人死活。她连自家小娘子都能下死手打,还能在乎外人?” 众媳妇娘子对视,悄悄说莫刘氏的风凉话,眉眼中很是看不惯。莫刘氏的做派早就引发众怒了,只可惜莫家的小娘子,摊上这么一个后娘。 莫刘氏回家后,风风火火推门,扯着嗓子嚷道:“莫琳琅,快去检查鸡圈。官府说了妖怪可能藏在家禽里,你爬到鸡圈里好好找一找,看有没有藏起来的怪东西。” 隔壁正有人洗衣服,听到莫刘氏的话,隔壁的娘子气不打一处来,高声喊话:“你一个大人不找,反倒让琳琅一个小姑娘爬进去看?万一真有妖怪,伤着了人怎么办?” 莫刘氏毫不示弱,仰着头回呛:“她一个赔钱的女儿家,她不去找,难道还让我儿子去吗?” 隔壁的人被气得不轻,恨不得和莫刘氏吵一架。莫琳琅正在砍柴,她像是没听到大人们的争端一般,放下斧头,默不作声地往鸡圈走。 她扎起袖子,二话不说爬进脏兮兮的鸡窝里,没有一句怨言。隔壁的娘子看着这一幕心疼,而莫刘氏得意地哼了一声,阴阳怪气道:“算你懂事。” 茅草搭就的鸡窝里暗沉沉的,因为常年不见天日,这里弥漫着沉闷的羽毛味道。莫琳琅没有嫌弃,她一边清点毛茸茸的鸡仔,一边低低开口:“他们已经注意到了。你被找出来,只是迟早的事。” 一只模样有些奇怪的鸡卧在最里面,比起其他的鸡仔来,它显得尤其沉静。它低头梳理自己的毛,仿佛不懂莫琳琅为什么突然对着它们说话。 莫琳琅身形瘦弱,缩在鸡棚里并不勉强。外面看不清里面的动静,莫琳琅借着茅草掩饰,继续说:“你不要装了。我天生阴阳眼,从小就能看到妖怪鬼魂。你来我们家第一天,我就认出来了。” 莫琳琅说完,那只梳理羽毛的“鸡”终于停下动作,慢慢抬起头。它化作鸡的模样,然而眼睛里却是浓重浑浊的绿色。 周围的凡鸡未开神志,此刻叽叽喳喳叫嚷着,好不欢快,完全遮盖了里面的声音。那只鸡绿豆一样的眼睛紧紧盯着莫琳琅,它长喙轻轻动了动,忽然说出人话来:“你能看到?” 莫琳琅没回答,她嘴边浮出一丝笑,了然道:“果然是你。你就是罗刹鸟。” 双方都已经揭下面具,再演戏就没意思了。罗刹鸟站起身来,矜贵地踢了踢腿,终于不必再伪装低劣卑贱的凡鸡:“你一开始就知道,但是那些大头兵来问的时候,你却说你没有见过。” 莫琳琅脸小下巴尖,一双眼睛却又大又黑,尤其她的瞳孔,漆黑的仿佛连光也穿不过去。被这双眼睛盯着时,仿佛要被溺毙幽潭一般,无端让人觉得窒息。 莫琳琅脸上没什么表情,漠然说:“他们问的是有没有见过奇怪的人,我确实没见过,谈何欺骗?” 罗刹鸟嗤了一声,讥诮地看着莫琳琅,问:“你想做什么?” “你替我杀一个人,我放你出城。” 罗刹鸟歪歪头,明明是很可爱的动作,但是由它做来,说不出的妖异惊悚:“我是集阴司鬼气而生的罗刹,得天地钟爱,足有五百年道行。我当你的祖宗都绰绰有余,凭什么要答应你的条件?” 莫琳琅平静地望着它,声音和眼神毫无波动:“因为你别无选择。你现在,应当连飞都飞不起来吧。你要是有能力飞走,早就离开洛阳了,可是你却一直屈居在我家鸡圈,每日装成一只血统低贱的鸡,就为了蒙哄过关。可是现在,官府的人已经注意到你的伎俩了,你根本躲不了多久。你无法自行离开,化成人形又逃不过官兵的盘查,所以,你没有选择。” 罗刹鸟很不服气被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威胁,但是,莫琳琅字字句句都说在点子上。罗刹鸟听说东都得天独厚,特意飞进来吞食灵气,没想到,反而害自己陷入绝境。 它没想到凡人反应这么快,没想到有人胆敢威胁它,更没有想到,它竟然会被一个凡人公主打败,险些赔了命进去。现在东都到处都在戒严,它没有办法飞出城池,化成人形又绝对躲不过城门盘查,到时候被李朝歌等人追上,它此命休矣。但若不化成人形,一只鸡或者鸟,怎么可能大摇大摆地走过城门呢? 罗刹鸟就被困在这个怪圈里,良久无法挣脱。现在,一个年纪连它零头都不到的小姑娘,说要和它做交易。 罗刹鸟阴阴地笑了一声,问:“杀谁?” “我父亲。” 第37章 收网 罗刹鸟意外了一瞬, 莫名笑了声,说:“你后娘对你又打又骂,我以为你会杀了她。” “我确实恨她。”莫琳琅脸色冰冷, 眼中毫无神采,小小年纪便已经暮气沉沉,“但这是我和她的事情,就算要报复,也会由我亲手来。但是莫大郎杀了我娘, 他该死!” 罗刹鸟无所谓地耸耸羽毛, 说:“好, 随你。不过在城里杀人动静太大,很容易引来巡逻的士兵, 到时候传到那几个人耳朵里,你和我都难以自保。不如你ɑに臀页龀, 然后我替你杀了你父亲,之后我们两个一拍两散,各走各路。” 莫琳琅听到皱眉, 本能觉得不靠谱:“不行。如今出入城管得很严, 我要如何把他引到城外?” 罗刹鸟低头梳理羽毛, 不在意道:“那就是你的事情了。反正我不会冒险, 要么去城外, 要么你自己想办法杀父,我不管了。” 莫琳琅紧紧皱着眉头,她即便早熟,但毕竟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论城府远远不及活了五百年的罗刹鸟。罗刹鸟几句话就将莫琳琅牵着走,莫琳琅即便觉得不妥, 此刻在罗刹鸟的要求下,也没法反驳。 莫刘氏久久不见莫琳琅出来,在屋子里不耐烦地喊莫琳琅的名字。莫琳琅深深看了罗刹鸟一眼,压低嗓音道:“好,一言为定。” 罗刹鸟暗绿色的眼睛中,仿佛荡漾出笑意:“一言为定。” 傍晚,一轮红日逐渐西沉,天边晕染出绚烂的晚霞。众多佛塔矗立在晚霞中,巍然神圣,楼顶传来缓慢悠扬的钟声,众多行人踏着暮钟,提着一天的收获,各自往家里走去。 莫大郎厮混了一天,此刻也回来了。他身上又带着浓浓的酒气,往常这种时候,家里几个孩子都恨不得躲得他远远的,可是今天,莫琳琅鼓足勇气,走到莫大郎身边说:“阿父,我有一件要紧事和你说。” 莫大郎打了个酒嗝,不耐烦地看向莫琳琅:“什么事?” 莫琳琅四处看了看,见莫刘氏忙着给儿子喂饭,没注意到这个方向,便压低了声音,说:“一件发财的大好事。” 听到发财,莫大郎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什么发财?” 莫大郎声音有些大,引来了莫刘氏注目。莫琳琅示意莫大郎到外面,她站在巷口的槐树下,对莫大郎说:“阿父,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在挖土,她一边挖一边念念有词,说这是她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可惜儿子去外面做生意,没法交给儿子。所以她把钱都换成金块,埋在他们家的树下,等儿子回来就能拿到了。可惜他儿子因为疟疾死在外面,老婆婆等了许多年都没有等来人,便一直徘徊在树下,魂魄久久无法散去。我醒来后,才意识到那个老婆婆穿着前朝的衣服,她应当是前朝的孤魂野鬼,因为执念未了,没法投胎,才会找人托梦。这个婆婆没有后人,也没有留下书信,除了她自己外,没有人知道那棵树下藏着金银珠宝。我想着,既然是无主之物,埋在地下太浪费了,不如我们悄悄挖出来,再把老婆婆的骸骨好好安葬,也算功德一件。” 莫大郎听着,脸色的神情越来越贪婪。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从小就不太对劲,莫琳琅小时候经常对着空气说话,还会指着一个地方说“那个人没有头”。莫大郎被吓得不轻,后来莫琳琅的生母悄悄去找道士,道士说莫琳琅天生八字轻,招鬼怪,除非剃度入道,不然迟早是夭折的命。莫琳琅的生母不信,和道士求了很多符纸,给莫琳琅喝了些时日后,她总算不再胡言乱语了。 但是莫琳琅和人说话时,眼神依旧会突然跳到一个地方,看神态不像是作假。莫大郎也不知道莫琳琅到底是被符水治好了,还是她长大了,懂得掩饰自己的不一样了。 莫大郎这些年一直不去想,因为这个原因,他对莫琳琅的生母越发厌恶,觉得就是这个女人不吉利,给莫家引入了怪胎。莫大郎有点憷莫琳琅的眼睛,只能用喝酒麻痹自己。一喝酒,他就想打人,有一次不小心,他把莫琳琅的生母打死了。 后来莫琳琅越发沉默,莫大郎觉得这个女儿怪的很,私心里不想看到她,便由着莫刘氏搓磨莫琳琅。今日他本来不想搭理莫琳琅,但是莫琳琅说发财,莫大郎没忍住,就跟着莫琳琅出来了。 没想到,他竟然听到这么一个故事。莫大郎倒没有想过莫琳琅骗他,莫琳琅的诡异之处他是知道的,如果别人说梦到了老婆婆埋金子,莫大郎一定觉得对方想钱想疯了,可是莫琳琅梦到了,莫大郎就觉得确有其事。 那可是金子啊!莫大郎赶紧四处看了看,见巷子里没人后,才压低了嗓门,问:“你记得那棵树的模样和位置吗?” 莫琳琅静静注视着目露贪婪、一副丑陋嘴脸的莫大郎,轻轻点头道:“我记得。” 莫大郎用力一拍掌,喜不自禁道:“太好了!”他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了,赶紧控制住,悄悄对莫琳琅说:“你快把地点说出来,趁还没被人发现,我这就去挖金子。” 莫琳琅眼睛中浮现出讽意,她说:“阿父,很快就要宵禁了,现在就算出城也来不及回来。要是千辛万苦挖出来金子,却被人在城外抢了,那多不划算。不如我们明日再去,正好也准备些防身的东西。” 莫大郎连连点头,道:“对,你说得对,我都高兴糊涂了。你今夜将地图画出来,我明天一开城门就去挖!” “我只记得那棵树的样子,没看到周围的地形。”莫琳琅说,“阿父,明天我带着你去吧。” 莫大郎不太情愿金子被别人看到,如果是他挖出来,那这些金子就全是他的,如果带着莫琳琅,少不得要给莫琳琅分些。但是莫大郎转念一想,莫琳琅是他女儿,岂能不向着他?只要他对莫琳琅哄两句,莫琳琅保准乖乖听话。以后再让莫琳琅多做几个梦,他岂不是有花不完的钱财? 莫大郎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他头一次对莫琳琅展露出温柔慈爱的神色,他摸了摸莫琳琅的头,说:“好女儿,你做得好,若是为父发财了,必然好好给你置办一副嫁妆,刘氏拦着也没用。一会回去你什么都不要和刘氏说,明天无论能不能找到东西,你都不要告诉她。她虽然是莫家的媳妇,但毕竟是外姓,只有我们父女才是一条心的,你说是不是?” 莫琳琅看着莫大郎,唇边讽刺地勾了勾,颔首:“这是自然。阿父,如果我们明天一大早出城却空手而归,小娘少不得要怀疑,不如我们带几只鸡出去,就说出城卖鸡仔,正好篮子里也能藏东西。” 莫大郎一听这个主意好,立刻道:“还是你想得周全,我们就这样办。你一会去鸡圈里挑几只鸡,明早你不要赖床,早早起来,我们一开坊门就出发。” 莫琳琅应了一声,垂下眼睛,讽刺地想,她从来没有赖过床。每一天,她都是天没亮就等在坊门口的。 偷懒的人,分明是莫刘氏和莫大郎。 莫琳琅和莫大郎回屋,莫刘氏见莫琳琅突然和莫大郎说话,还出去嘀咕了好半天,眼珠子一直狐疑地盯着他们。但是莫大郎今日不知道怎么了,无论莫刘氏怎么试探都不漏口风,莫琳琅更是一回院就跑到鸡圈,抱着几只鸡仔看。 莫刘氏本能觉得不对劲,一晚上都盯着莫琳琅。莫琳琅没有在意,她早早回到自己睡觉的柴房,从墙角暗格里,挖出来一把刀。 这把刀锈迹斑斑,明显是别人扔了不要了,又被捡回来,一点点打磨好的。莫琳琅缓慢地将刀身上的布料解开,刀刃反射月光,冷冷地映照在她的脸上。那双眼睛如死人一般,毫无感情。 莫琳琅将短刀藏在自己袖子里,手指无声地攥紧。 娘,为了这一天,她足足忍了五年。明日,她就能报仇了。 莫大郎因为心里存着事,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天还没亮,莫大郎就猛地从睡梦中惊醒。他躺在床上,不知为何吓出了一身冷汗,心脏砰砰直跳。 莫刘氏和莫小郎睡在旁边,莫大郎悄悄起身,绕过莫刘氏,赤着脚下地,直到出了屋子才敢穿鞋。 此刻天空是青黛色的,院子里尚且灰蒙蒙一片。而莫琳琅已经穿好了衣服,麻利地将院子收拾好,还喂好了鸡。 莫大郎第一次起这么早,他看着晨光中那个小姑娘,明明身形瘦弱,干活的动作却熟练又利索。莫大郎难以想象这是自己的女儿,他咳了一声,莫名有些愧疚:“琳琅。” 莫琳琅回头一看,对着莫大郎露出一个笑来:“阿父,你醒来了。” 莫琳琅衣服穿了好几年,袖口早就短了。随着她动作,她的胳膊露出来很长一截,能看到瘦弱的腕骨,以及青黑色的淤痕。莫大郎终于意识到莫刘氏对莫琳琅苛待太过了,他怀着心虚,对莫琳琅说:“你还是个小孩子,这些活留着让你娘做吧。快收拾东西,我们要出城了。” 莫琳琅应了一声,她提起放在一边的篮子,弯腰从鸡圈里捧小鸡仔。她手伸向一只有翅膀凝着血的鸡时,那只鸡像是有感应一般,亦抬头看她。两人视线交错,莫琳琅没说话,安安静静地把罗刹鸟放入篮子中,和众多小鸡混在一起。 莫大郎想到一会自己就要去挖金子,心慌的不行,一路上都在不停擦汗。而莫琳琅就很平静,他们两人排在出城的队伍中,经过一重重盘查,终于到了城门。 城门守卫将他们拦下,检查了他们的手臂后,厉声问道:“篮子里是什么?” 莫琳琅淡然地掀开一角,说:“是鸡仔。” “你们要卖鸡,不去南市,出城干什么?” 莫琳琅没回答,莫大郎连忙上前,又是哈腰讨好又是偷偷塞钱,终于打通了守卫。守卫用刀掀开篮子上的布,大致扫了一眼,粗鲁地扔下,说:“好了,出去吧。” “哎,多谢军爷!” 莫琳琅平静地将被弄乱的蓝花粗布整理好,盖在叽叽喳喳的鸡仔上,挎着篮子,走出长夏门。 莫大郎顺利出门,明显松了一口气,这时他才意识到后背被汗浸湿了。莫大郎拿起衣摆扇动,问:“你梦到的那个地方在哪儿?” 莫琳琅垂下眼睛,轻轻道:“就在前面。” 长夏门,那对父女走远后,城门守卫立刻走到长官面前,悄声禀报道:“中郎将,有人带着禽类出城了。” 羽林卫中郎将瞬间打起精神,问:“从哪个方向走了?” 守卫指向莫琳琅和莫大郎离开的方位,中郎将抬头望去,一眼就看到一个文弱少女,手臂上挎着一个竹篮。中郎将点点头,说:“你带人悄悄跟着,不要打草惊蛇,我去禀报安定公主。让其他人小心守着城门,如果还有人带着鸡鸭鹅等禽类出门,全部记下来。” “是。” 发布告示第三天,李朝歌终于接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她握着剑,在桌子上敲了敲,示意白千鹤别吃了:“走,鱼上钩了,该收网了。” 李朝歌今日换了身绛紫色胡服,腰上束着革带,脚下踩着鹿皮靴。她大步从茶楼中走过,神态从容,步履坚定,气势冷淡而沉稳。明明此刻太阳还没升起,但是她的身影穿过灰蒙蒙的雾霭,如同清晨第一缕阳光般,立刻刺破了混沌,整个世界都亮堂起来。 周劭一口把酒干掉,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白千鹤认命地将包子塞到嘴里,临走时不甘心,又从桌子上拿了两个:“你们慢点,等等我!” 李朝歌已经翻身上马,长腿跨在马上,修长的惊人。她手中握着缰绳,都不等周劭和白千鹤准备好,就已经驭马跑起来:“我ㄗ吡耍你们自己跟上。” 李朝歌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靠告示找出罗刹鸟。洛阳是万户之都,常住人口足有五十万,而这五十万人畜养、食用的禽类,更是难以计数。靠百姓自发举报,怎么可能找出来擅长变形,尤擅蛊惑人心的罗刹鸟呢? 她发布告示只是个幌子,她真正的排查重点其实在城门。罗刹鸟受了重伤,此刻无异于惊弓之鸟,之前它还能沉住气藏着,当它听到朝廷已经开始关注鸟类时,必然再也坐不下去,一定会想办法出城。 只要李朝歌守好城门,根本不需要一户一户找。她只管等着罗刹鸟自投罗网就够了。 此刻刚开坊门,洛阳百姓一股脑涌到街道上,古老的东都结束一夜沉睡,正在慢慢苏醒。平直宽敞的洛阳街上,一阵马蹄声哒哒而至,百姓们连忙避开,他们都没有看清马上的人是谁,便感觉到一阵风倏地吹过,顷刻间便远去了。 百姓们纷纷回头,看着那道紫色背影,好奇地问:“这是谁?” 还不等他们说完,又一阵马蹄声逼近,为首ㄊ桥芄两个男子,紧接着追上来一群士兵。等这批人终于通过后,洛阳百姓们才反应过来,纷纷道:“原来是安定公主。” 李朝歌一马当ǎ清风穿过她的发梢,长发被吹的猎猎飞舞。李朝歌没有回头,她眼睛直视着前方,一往无前地朝着长夏门驰去。 第38章 结案 莫琳琅臂间挎着篮子, 闷不吭声往树林深处走。眼看越走越偏僻,莫大郎四处张望,问:“还没到吗?” 莫琳琅垂着头, 低声道:“快了。” 又走了一会,莫琳琅停下,指着面前一棵半枯的柳树,说:“就是这里了。” 莫大郎闻言大喜,二话不说拿起锄头, 对着树根就往下挖。莫琳琅站在后面, 看着莫大郎的背影, 手指不由攥紧了袖中短刀。 莫大郎一心想着挖金子,根本无暇注意外界的动静。他正忘乎所以, 猛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尖细诡异的声音:“上当了,上当了。你女儿要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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