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 玩笑归玩笑,平常兄弟们在一起,开的都是玩笑,但季从之这回却很认真:“将军,正因自幼追随将军,末将才知,这天下只有是将军的天下,才能攘外而安内,真正四海靖平。” 荀野摆手:“将来的事,谁也不知。这个天下我固然想要,但若黄河清,圣人现,我也愿拿着拼杀来的半壁山河拱手与贤。” 荡平鹤鸣山后,荀野的伤势恢复得一日千里,无需再耽搁,便可以上路。 下一战便是苍州。 南魏王氏已经在苍州部署了十万主力,就等着荀氏来战。 可以说,下一战近乎就决定了日后这片河山究竟是姓王,还是姓荀,苍州至关重要。 距离苍州的行程渐趋于尾声,荀野知晓,他就要在这个地方暂且与夫人作别,护送夫人回零州了。 此日,长虹贯日,一道金光拄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之上。 北风高扬旌旗,甲光向日,金鳞闪动,宛如巨龙苏醒,游弋在这片土地上。 杭锦书坐在马车当中,随着颠簸的马车,心事重重。 荀野已经很久没再提过送她回零州的事,不知道他是否另外有了打算。 忽地,马车停了下来。 有人自车外唤:“夫人。” 杭锦书应了一声,猜测是队伍都停了,她推开车门,走下了马车。 荀野正在不远处等她,杭锦书朝他走去,但她的视线,不得不被眼前的景象完全占据。 这竟是一片死人荒原。 无数具尸骨被横七竖八地抛在此处,想来这里以前也曾经历过一场大战,在那场大战之中丧生了无数人,这些男子,也不知是谁家盼不回的儿子,等不来的父亲,春闺梦里的情郎。 他们的身躯已经腐烂了,有的已可见森森白骨,身上值得一用的物资,连同铠甲兵器等物,也多被路过之人拾走,仅留下一些蔽体的衣物,盖在干涸的脓血和狰狞的腐肉上。 血腥味早已渗入泥土,只剩下腐臭的气息在原野上缭绕。 远处,无数只身手矫健的秃鹫,浑不怕人,正停栖在人的尸骨之上忘情肆意地啃噬,享用着大雪连天后这难得的食物。 此情此景,看得杭锦书几乎要呕吐出来。 她下意识去看荀野。 一只手从袖下握住了她的手,干燥,粗粝,结实有劲,有活人的体温,杭锦书突然就不怕了。 “他们也应有人的尊严。我们原地休整,掘坑。” 荀野目视着茫茫荒原,缁衣墨发,立在这原野上,像是慈悲的神祇,来救赎无归的亡灵。 他微微侧头,对赶来的严武城、季从之等人说,右手接过了季从之送来的帷帽,戴在杭锦书的发心顶上。 “这样就看不见了。” 杭锦书目睹了如此震撼的场景,实在不知当说什么。 也许,伯父说得的确不错,他们没有挑错女婿。荀家,只要有荀野一个人,他就能改变这个天下。 第12章 我荀野何德何能啊! 北境军在荒原之上迅速驻扎,驱逐了啄食人肉的秃鹫,将尸首囤积一处。 腐败的尸体闻起来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倘若不是北地数九寒天的冬日太过冰冷,这些尸身应当也保存不到现在。 荀野的伤并不曾痊愈,但也参与了其中,亲力亲为,将士们才不会有怨言。 但严武城说:“其实大家都干得很卖力,都是当兵从戎的,哪个能保证自己没有这一天呢?死了以后连个全尸都留不下,更不要说魂归故土,也太可悲了。” 荀野将一把铁锹利落地铲进泥里,因牵动了肩上的伤,咳了一声,严武城道让将军不要干了,荀野四下环顾,坑才初见雏形,因此道:“多一人有多一人的好处,我在,他们更有劲,干得更快。” 严武城道:“可是将军不是舍不得夫人吗?” 荀野挥锹的手霎时顿住了,抬了眼,看向一脸聪明相的严武城。 严武城是个实诚人,当面戳破:“将军,一旦我们重新行军,不过几日就能抵达苍州,将军就必须在走出这片荒原之后安排夫人归宁零州。” 谁也不知,面对南魏十万雄兵,北境军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更不知要如何收场,方对得起一路的颠沛流离、征战杀伐、伤亡无数。 也许今后,他们就如同这荒原上的累累白骨,被付之流水,死后有恨无人省,遭秃鹫食其肉,野狗吞其骨,苍蝇腐其身。 也许将军与夫人的作别,便作永别。 荀野搓了手掌,热气在掌心蔓延,被严武城如此不加掩饰地戳穿心思,脸皮也有些微发烫:“是很舍不得。” 不待严武城说话,他又正色起来:“夫人这两年来一直眷恋零州老家,我们离开故土,为了北境而战的儿郎,尚且整日乡愁,夫人她孤身在外,惦念零州也是人之常情啊。从带她出来那天起,我就决意,要一路南下打到长安,打到零州,亲自护送夫人回家。” 也让天下众目看着,荀氏与杭氏的联姻,牢不可破。 “所以,固然不舍,但我要送夫人归宁的决定是不改的,尽快安顿处置了荒原上的白骨,我们即刻启程。严武城,你是我选定的护送夫人的人选,要记得,夫人的性命比我的还要重,切勿大意。” 严武城将挽起的衣袖捋直,眼神坚毅:“末将定不辱使命。” 掘坑的事进行得如火如荼,将士们大抵人人自危,又感同身受,一路南克,他们当中的不少袍泽,也已埋骨异乡。同为汉人,众兵刀兵相见,便如同室操戈,但天下骨肉纵星离雨散,也终究不改血脉一家。 就为这些也曾为了信仰的而战的儿郎,留下最后一道渡亡引魂之路吧。 荀野的手和脚都沾满了泥浆,他回到军帐中时,夫人已经歇下了。 他看了眼自己,身上满是泥水,夫人将将把床褥子收拾干净,如此就躺上去,弄脏了她的床垫子,只怕夫人不喜,可他又实在疲惫,肩头的伤势在愈合,痒得让他想坐下来换药,仔细抓挠。 荀野左右找不到别的褥子,最后到帐子里搬了一床凉席,寒冬腊月的,竟就着凉席安置了一晚。 杭锦书睡眠浅,许是白日里见过了荒原上累累白骨和秃鹫食肉的一幕,太过触目惊心,这一晚上睡得不踏实,几度噩梦连连,梦里都是血淋淋一片,到了后半夜突兀地吓醒了,人坐了起来。 帐子里灯火未灭,一盏残灯孤照白壁,已是奄奄一息,很快就要尽了。 兰烬凋落,铜盘里一圈圈的凤脑,因时节太冷,凝固得极快,不成形状地堆积着。 杭锦书生了冻疮的脚也痒,正想下床找药涂抹,刚扭过视线,目光碰上了在她行军床下,卷了一张草席,睡得正四仰八叉的夫君。 北境荀家好歹说也是名门,虽比不得中原世家传承千年根系深厚,但也有三代积富,其子弟也算是勋贵,而荀野呢,身上实在看不出什么贵门的仪容风范。 这样的时节,睡在冰凉的地上,连褥子也没有,就是铁打的身躯只怕也难抗住,杭锦书叹了一声,本想叫醒他。 只是荀野睡得太熟了。 他往日征战的时候,常常几天几夜不合眼,便是睡着了也极其警觉,稍有风吹草动便立时醒转,杭锦书睡在他身旁,压根不用担心任何敌军突袭。 她也是第一次瞧见,荀野睡得如此香甜,他昏沉地阖起了双目,颧骨渐渐消了肿,露出原本稍显的凌厉的轮廓。 这么看,倒不觉得有什么不足。 听说荀野的母亲,生前也是一位月容绮貌的边塞美人,荀野的鼻梁挺拔而精致,想是随了那位她未曾见过的婆母。 杭锦书不太忍心叫醒他,转身,从行军床上拖了自己的床褥下来,替荀野盖在身上。 褥子让她睡着不暖和,可给荀野,没多久便聚起了热意。 他在棉被中栖息,犹如朔风中踉跄归巢的倦鸟,惬意地嗅着褥中淡淡的鹅梨香。 香气清宁、缠绵,久而未散,像是给鼻子的按摩,实在教人贪恋。 荀野却突然醒了。 睁开迷茫的眸,远远地,只看见夫人正坐在角落里那张杌凳底下。 她单手擎着灯盏,将一只冰冻的雪足探到灯火微弱的光芒下,细致地用膏药涂抹着自己的脚背。 柔软的梨花色罗裙水流般溢在她身边,乌黑浓郁的发丝绿云般蓬松,披向女子单薄的背心。 她没有发现他醒了,正垂首搽药,玉臂纤长,侧颜泛着玉石般柔润清莹的光泽。 荀野的梦被眼前的美所惊扰,他抬了抬眼皮,想坐起身,忽地发觉自己身上比睡前却重了不少,一怔,下意识摸向胸口,竟是一床厚实暖和的棉被。 再看那张行军床,却已然是人去床空,被子失踪。 荀野攥着夫人搭上来的被子,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啊,夫人她竟舍不得让我受冻,她这么怕冷,竟将被子给我用,我荀野何德何能啊! 杭锦书正垂眸上药,换了一只脚,烛台高照,脚背上的冻疮被上了脂膏,情形看着是好多了,正也要为左脚上药,旁侧突兀地响起了荀野沉沉的嗓音,暗含着激动:“夫人。” 杭锦书循声看去,她的夫君正抱着那被子,简直是要喜极而泣,她一时睖睁。 “我打扰到夫人了?” 杭锦书缓缓摇头:“夫君这几日累坏了,天色还早,上床再睡一会儿吧。” 荀野抱住被子,只觉得沾满了夫人温馨体香的被子盖起来是那么熨帖,那么好闻,比他在都护府享用过的最好的锦被也还要舒坦,不禁深深埋首其中,贪婪地拥着被子,像那被子就是他的夫人一样。 也不顾,身上的泥浆把杭锦书送上去的棉被沾染了一块又一块。 泥点子蹭得到处都是,连同他掘坑闹的大花脸,一起又抹了一层黑粉。 “……” 荀野一贯如此,杭锦书也习惯了。 第13章 将军,咱还能不能矜持点儿? 荀野爱不释手地抱着行军被上了床,确实没有睡饱,但灯下的夫人,秀色可餐,他看着看着,便没了睡意。 “夫人,我替你上药吧?” 杭锦书推辞说不,道自己已经快要上完药了。 等处理完冻疮,天色已经快要放亮。 将士一日的辛苦换来黎明初上时,莽原上鲜活的气息,似乎一切都在欣欣向荣。 安顿好了原野上被遗忘的尸骨,荀野便要启程前往苍州,与南魏一决高下。 整装待发时分,杭锦书坐在床畔,用一面小圆镜照着脸庞,就着曦光囫囵为自己搽着胭脂,茶褐色的口脂适合干枯温暖的冬日,衬得女子白净柔和的脸庞,更泛滥着一股明艳哀伤的美。 荀野不懂得欣赏女子的妆面,只是觉得夫人好看,他在一旁啧啧称奇,不时给予评价,都是正面评价,费心费力地胡乱吹捧,但在杭锦书要挑选黛笔时,她竟还真的侧过了眸,问他,觉得哪一支好。 荀野看那一排眉笔都一个色儿,看来看去除了粗细不同,没察觉有何区别,可又不能在夫人面前露了相,他从一排眉笔袋抽了最细最浓的一支:“这个好看。” 见杭锦书惊疑望着自己,荀野心虚内怯,但还抱着被褥挺直胸膛,言之凿凿:“夫人画什么眉都好看,就这支,夫人,做女人要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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