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想不通老板为何会如此执着于一块旧毯子,现在知道老板有个惦记了很多年的心上人,大约也能猜出那块绒毯的来历。 所以林先生必然会输,她可以美美地拥有两支口红。 “林先生,别说我欺负您啊,您还记得我说过老板有喜欢的人吧?” 林钦舟看起来心情愉悦:“记得。你不用担心这个。” 我那不是怕你觉得赌约不公平。“行,那就赌!” “对了小窈,”林钦舟往脸盆里倒了一盖子洗衣液,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我们隔壁那家咖啡店是不是新装修的?” 隔壁的咖啡店算是岛上的网红店铺,确实是两年前开始装修营业的,不过林先生是怎么知道的? 小窈觉得奇怪,直接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林钦舟说:“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记得隔壁是家奶茶店,那家的姐姐还开了家网店,自己卖衣服。” 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和小窈说实话,最后还是决定等他把他哥追回来之后再说。 “啊,那真的是很多年之前了,李莉姐可是我们岛上的名人,她后来去了大城市发展,现在公司开得可大了,不过家里老人倒是一直留在岛上。” “只是奶茶铺很早就租出去了,中间经过很多个人的手,后来就变成了现在的咖啡店。”小窈语气不怎么好,说到隔壁时还翻了个很明显的白眼。 “怎么了,和咖啡店的人有矛盾?” “不是咖啡店,是原来开奶茶铺的那家子。”说到这个小窈就来气,“那一家子除了姐姐之外都不是东西,尤其是那个小的!” 毯子需要泡一会儿水,林钦舟站起身,走到厨房拿了两听可乐,小窈一路跟在他身后,他就将其中一罐递了过去。“怎么说?” “其实我也不清楚最开始是怎么回事,我家住在西边,离这里比较远,平时不怎么过来,也不认识老板和那家人,但我开始在这里上班之后,那家的孙子就跟个神经病似的,隔三差五来找老板的茬……” 小窈第一次见到那个神经病是在她过来这边上班之后的第二个礼拜。那段时间恰好是岛上的雨季,老板在车祸中受的伤还没彻底好全,遇到阴雨连绵的天气就浑身疼,白天吃不下东西、晚上睡不好觉,人瘦得快要脱相了。 大概是因为白天黑夜不间断的疼痛,让他原本就郁郁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整天恹恹地倚在门口看落雨。一看就是大半天,什么话都不说。 他身体本来就差,这样长时间在风口待着,状态当然就更差。小窈看不过眼,劝他、哄他,让他爱惜自己的身体。 但没用。他什么都听不进去,照样我行我素。 有时候小窈甚至觉得他其实是在故意折磨自己,他不太想活着。可又为了心里的什么东西,而苦苦支撑着。 那天难得歇了一会儿雨,出了个大太阳,在小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秦越终于答应同她出去转转。 “老板你看,路口的凤凰花都开了,多好看啊,你就该多出来转转,老是闷在家里很无聊的……” 小窈家里有常年生病的家人,照顾起秦越不算什么难事,况且秦越其实很好相处,他哪怕心里再难受、身上再疼,也只会偷偷折腾自己,从来不会把气撒到别人头上。 他克制又温柔。 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 所以小窈很希望他能好起来。 “待会儿我们再去一趟超——” “咕咕——咯咯哒——咯咯哒——”就在他们走到院子外的栅栏边时,一只母鸡突然从隔壁飞了出来,扑腾着翅膀直接扑进了秦越怀里。“咕咕咕——” 那母鸡应该刚在泥潭里滚过,毛都耷拉在一起,浑身上下没一处干净的,湿漉漉地往下滴水。秦越被它扑了个满怀,身上瞬间变得脏兮兮的,鸡毛、泥点子、鸡爪印……沾得到处都是。 那鸡受了惊,一时半会消停不了,挣扎逃窜的时候还往秦越脸上蹬了一脚,留下一道清晰的脚印。 “去去……”小窈在最初的惊讶之后,扑过去把鸡提了起来,看见自家老板的狼狈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哪来的鸡啊,老板您没事吧?要不我把这鸡给您炖了,给您出气……” 这鸡一看就是养了两三年的老母鸡,拿来炖汤最好。可以给老板补身体。 秦越脸色很沉,冷冰冰地说:“不用。”他摇了下轮椅,转身就要回去。 看样子最近都不会再想出来。 小窈心里更气了,跟在他后面说:“怎么不用,落到我们手里的鸡就是我们的,老板您等着,晚上我给您炖鸡汤喝。” “咯咯哒——咕咕——”母鸡在小窈手里奋力挣扎,却被她牢牢桎梏着,动弹不得。鸡毛满天飞,身上的泥点子摔了两人一脸。 就在这时,从隔壁走出来个十八玖岁的男生,那人目光在秦越身上转了转,接着发现了被小窈提在手里的母鸡,笑道: “不好意思,你们捉的这只鸡好像是我家的。” 男生穿了一件黑T,皮肤被岛上的烈日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五官锋利粗狂,长得还挺帅。 小窈立刻收起了心里的火气,扭扭捏捏道:“你家的鸡、怎么乱跑出来了?” 和之前扬言要杀鸡炖汤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对这个帅气的小哥哥是很有好感的,结果对方却阴阳怪气地回了句:“噢,那大概是我家的鸡嗅到了什么臭味,忍不住跑出来踩上几脚吧。” 小窈再傻也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当即怒了:“你什么意思?!” 那人并不看她,而是睨着秦越,神色间的恶意不加掩饰:“就是字面意思,有些人天生恶心,连鸡都嫌脏。” 这个人怎么这样! “去你的!”小窈将那只该死的母鸡照着对方的脸扔了过去,“你才恶心!” 母鸡受到二次惊吓,直接疯了,没真的落在那人身上,而是乱叫着跑远了,没一会儿就不知所踪。 小窈气不过,还想再跟人吵,却听秦越在身后叫她:“回去吧。” “可是老板——” 秦越语气微微重了些:“回去。” 说着自己摇着轮椅回了院子里,小窈也只好跟着回去。临走前又恶狠狠瞪了那人一眼,而那人目光落在老板的背影上,眼底还是显而易见的嫌恶。 那之后的几天,秦越心情更加糟糕,不怎么愿意见人,连雨也不看了,整天将自己锁在二楼拐角处的那个房间里。 小窈有心想问几句,但每每见了秦越那副模样,就不忍心再问出口。 不过随着她在民宿打工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渐渐就知道了隔壁那个神经病嫌恶老板的原因——那人认为老板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在当时那个时候,不结婚在别人眼里都是有罪的,会被人指指点点戳弯脊梁骨,更何况是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放在他们这个小岛上,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小窈起初也纠结了一阵,她不愿意相信那人的话,觉得那人是红口白牙污蔑老板。 但又忍不住总想这件事,以至于那段时间她都不太敢看老板。老板大概也发现了,之后几天便整日躲在房里,尽量不同她接触。 有一天,老板终于从房间出来,递给她一个很厚的信封:“如果介意的话不用勉强,这是工资和奖金。” 作者有话说: 小窈:“老板娘。” 小窈:“咦,这三个字真烫嘴。” 林宝:“好听、爱听、多叫。” (解决下陈年旧怨,然后带哥哥治腿去~) 第107章 小窈没有接那个信封,因为她突然想明白了,不管老板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她的老板。 在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时候,是老板将她捡了回来。老板是很温柔很温柔的人。 也是在那时,她终于明白老板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出门,一来肯定是因为车祸的伤痛,二来则是因为周围的人都躲着他、避着他,如果每次面对的都是那样的恶意,出门就变得没什么意思了。 尤其是隔壁那个神经病,今天放鸡、明天放鹅、放狗,要不就自己站在门口,在秦越经过时说一堆恶心人的话。存心给秦越找不痛快。 “不过那家的姐姐是个好人,知道那些事后拿着竹竿满院子抽那个神经病,林先生您是没看见,那场面可太爽了,我在隔壁听着,简直想拍手称快。” 这些事在小窈心里憋了好多年,一直找不到人说,这会儿终于能一吐为快,就倒豆子一样全说了出来。 “后来有次那个神经病和老板还打了一架,那之后没多久,他们一家子就搬走了,只偶尔才回来住几天。” 林钦舟眉间凝着郁色:“打架?” 他哥这个样子,怎么打? “具体我也不清楚,他们打架那天我正好请了半天假,回学校处理点事情,结果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那个神经病骑在老板身上,照着老板的脸打了一拳,但是老板不服输,抱着人强压在地上,两人就滚在地上扭打起来。” “老板那个样子,当然不是神经病的对手,我过去拦,拦不住,还被推了一把摔破了膝盖,只能跑隔壁去喊人,幸亏那家的姐姐在” 林钦舟浑身的血液直冲进脑子里,冰可乐也浇不灭心头的怒意,气得整个人微微发抖:“然后呢?” 李洋海这个王八蛋! “然后我们就把两个人送去了医院,老板脸上挨了几拳,额头和嘴角都破了口子,最严重的是腰和后背,他下半.身使不上力,打架的时候只能拼命撑上半身,腰就挫伤了。至于后背,是被那个神经病用小木凳砸的!” “但我不知道他们打架的原因,老板不肯说,也不报警,从医院回来后一句都没提过这件事,我也不敢问……” “老板身上的伤过了很久才好,尤其是腰部的挫伤,疼了有一个多月。”至今想起来小窈还觉得气不过,眼睛不知不觉红了,“林先生,您说那人是不是神经病,老板都这样了,他居然还好意思下重手……” 洗完毯子出来,看见秦越坐在院子里挖百香果,旁边放着蜂蜜和柠檬,看样子是要做果茶。林钦舟晾好毯子,走过去坐在他对面,帮他一起挖。 紫皮的百香果,又大又香,林钦舟挖着挖着就被勾起了馋虫,直接捏着勺子吃起来,秦越瞥他一眼,表情有些无奈,却没说什么。 林钦舟却注意到了他这个眼神,擒着勺子送过去:“哥,你也吃,很甜的。” 秦越表情都没变一下,无视了他。林钦舟便将勺子喂进了自己嘴里,然后起身走过去,在秦越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捧住他的脸,将那口百香果渡了过去。 “哥,甜吗?”林钦舟重新坐回去,撑着下巴问道。 秦越嘴唇紧抿着,看都不愿意看林钦舟一眼,似乎他刚刚的举动真的惹恼了他。林钦舟却并不在意,眼巴巴地继续看着他哥。 看着看着,他心思又动了。 “哥,你真好看。” “哥,我以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特别喜欢你眼窝下面的这颗小黑痣。” “你知道吗,那天你脏兮兮的进浴室,出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我那时候就在想怎么有人能长那么好看啊。” “就像小说里形容的那样,惊为天人。你要是个女生,我肯定那时候就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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