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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是坏,都不会影响到我。” 那也不妙啊,这么说,弥尔塞之前对你的救命之恩到底算不算个优势? 我说:“可是....有三个空缺呢!你也不能太挑剔了。” 权杖:“其中一个是确定的,另外两个尚需调查,就是博思泰特斯空出来的那一个....” 我急忙劝道:“这个该给弥尔塞,再不给可说不过去。毕竟他是在决赛中输给博思泰特斯的人!冠军被剥夺了,亚军就应该成冠军。” 权杖笑了一声,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暴露了心思,可这时候话一出口,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她说:“我偏不。”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气人呢? 我说:“你得讲道理,这种大事怎么能闹脾气呢?再说弥尔塞救了你的命...” 权杖摇头道:“我并不了解弥尔塞,而且,照你的说法,还有一人同样有资格争夺公爵,因为他同样是惜败给博思泰特斯。” “阿德曼?” “是他。” 虽然阿德曼曾在途中帮过我一回,可我想起他的身手,心里仍不禁凉了半截。如果阿德曼对博思泰特斯下杀手,后者说不定已经败北,弥尔塞战胜阿德曼的希望比战胜海神更小一些。 我堆笑道:“那照你这么说,第一轮那个谁....凯伊还是什么的,不也有资格吗?” 权杖说:“我决定了,剑圣,就比一场,阿德曼与弥尔塞两人。” 我一定吓傻了,因为权杖看见我的表情,声音中带着笑意,她说:“你对弥尔塞这么没信心吗?” 我想着是不是该去找阿德曼谈谈,给他点钱,打一场假赛?毕竟现在的我未必赢得了他,武力威胁是没用的。不过阿德曼心境非同一般,即使他不想当公爵,也不会放过与弥尔塞一较高下的机会。 权杖说:“比武定在三天之后进行。” “三天之后?为什么这么久?” 权杖说:“首先,我们会推出以两位选手名字命名的一些产品,比如阿德曼牌肥皂,弥尔塞牌汉堡,先赚上一笔。其次,我们会售卖一些比武彩票,到时候买票的人肯定数不胜数。那之后呢?我们会建立人气榜与官方粉丝团,让两人的支持者出钱,为两人攒人气。当然,卖票还得卖上一、两天,我们会让黄牛把票价炒的很高。” 我突然觉得这权杖精明得很,又觉得好像她在剽窃我曾经出过的主意。 我干笑道:“陛下还真是...真是会割韭菜、薅羊毛。” 权杖也笑道:“谁让我得赔你一大笔钱呢?我总不能做亏本买卖,剑圣,你说对不对?” 第312章 胜机渺茫 我和拉米亚再一次坐在比武场的前排,听着地震海啸般的喧嚣声,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整个地下都会被震塌方的幻觉,当然,也可能在塌方之前,我先被吵得脑震荡了。 拉米亚说:“这场面我还真没见过,赛场外面,弥尔塞的粉丝团和阿德曼的粉丝团差点打起来。另外,官方纪念品都快卖疯了。” 我提醒道:“别上当,这种东西全是骗钱的。” 拉米亚说:“可莱拉她们都买,所以我也得买。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她举起一袋,项链首饰香水,还有给小孩子的纪念册。 我叹道:“这都是智商税,你们女人呀,虚荣心什么的,真让人觉得可怜。” 拉米亚笑道:“我用的是你赌赢的银元。” 唉,这就是世界永远无法治愈的顽疾——女人发傻,男人遭殃,可怜的并不是她,而是我。 我没办法指责她,就像我无法指责世上大多数愚昧而不清醒的人,我无疑是伟大而睿智的,是品味非凡而脱尘如仙的,可即使上帝也无法让世人摆脱愚昧。 我又何谈拯救世人? 所以,我低下头,默默把玩着我挤得头破血流、杀出血路才抢到的官方纪念品玩具和手表,还有一些联名的衣服鞋子,我发觉做工很粗糙,可依旧感到暖洋洋的满足感。 我露出了安详的笑容。 拉米亚又问:“你和弥尔塞谈过话了吗?” “见过了,你指的是哪方面?” 拉米亚说:“你不是和我说过吗?那个尼丽·邓恩,她想再续婚约的事。” “是的,我告诉弥尔塞了。” 拉米亚霎时精神抖擞,头发隐约像是兴奋的猫般竖起,可见这种八卦对女人的莫大诱惑力。她问:“弥尔塞答应了没有?” “答应个头!他如果答应,我就揍他一顿,直至把他揍醒为止。” 拉米亚说:“是不应该答应,不过那尼丽还只是个孩子,她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我倒觉得如果弥尔塞再和她在一起也不坏,因为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尼丽应该不会再背叛了,打死也不会。” 我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是尼丽把这种信任感消磨殆尽的?她管弥尔塞叫废物。而且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裂痕,再复合对弥尔塞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拉米亚说:“好吧,她是富家小姐,总会有出路的。” 其实我不便告诉拉米亚,权杖很快会对邓恩的遗产动手。这整件事与邓恩脱不开干系,邓恩从中发了国难财,让叶格丽有机可趁,虽然他也是上当受骗,可真正的锅应该由他来背。 即使权杖从比武中薅了许多羊毛,她欠我的债仍让她的钱包紧缩,但如果抄了邓恩的家底,那国库的收支非但能大有改善,而且她还能大赚一笔,甚至好几年都不用愁。罚完邓恩之后,还有波德莱尔与内夫·霸权,这对权杖而言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说,猪要养肥了再杀,学到了,学到了。 如此一来,尼丽一家很快会没落,邓恩的那些家臣即使不锒铛入狱,也会倾家荡产。当然,权杖会给尼丽留一些过日子的钱,这些钱,普通人在本撒过一辈子是足够了,但对于她这种大手大脚惯了的官家小姐,不久就会用完。 她只能指望快点找一个暴发户,一个渴望踏入贵族圈子的平民富翁,用她的身世地位换取财富,这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本撒的没落贵族可不少。人哪,还真不能选错,一步错步步错,很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拉米亚问:“你觉得弥尔塞能对付得了阿德曼吗?” 我也正为此苦恼,答道:“亲爱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够呛。” 拉米亚斟酌道:“阿德曼对付博思泰特斯的表现要比弥尔塞强一些....” “可不仅仅如此,在比武时,如果阿德曼想杀博思泰特斯是可以办到的,可高手过招,差之毫厘,正是他思想上那么一放松,一心软,导致他的败北。这一次却不一样,他会用生死决斗的心态对付弥尔塞,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弥尔塞已经失去了三生神恩,这十分不利。” 拉米亚急道:“那弥尔塞怎么办?” “唯一的机会是,弥尔塞在这三天之内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那怎么可能?” 我说:“有些时候,开挂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有些世外高人偷偷传授弥尔塞武艺了也说不定。” 拉米亚笑道:“你不就是么?” 其实单凭我的念刃造诣,未必胜得过博思泰特斯,我要胜过他必须召唤黑噩梦或圣徒,可我偏偏不能让拉米亚知道。这倒不是我死要面子,如果拉米亚认为我是无敌的,她就不用时时刻刻为我担心。 我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到他这地步,能否更进一步,全看他自己的悟性了。” 这时,观众们的噪音更大了些,我认为应该出一场事故,来一些伤亡,好让人们长点记性,今后扰民时有所忌惮,一道光照在了斗技场中央,大美女韦斯特高呼道:“国王在上,赐予我们再一次一饱眼福的机会。博思泰特斯,这卑鄙的叛徒已死!我们的两位英雄将施展浑身解数,争夺公爵头衔,为我们奉献又一场旷世大战!” 她指向左侧的斗技场入口:“玉剑弥尔塞,这位在这场动乱中立下大功的少年英雄,这位在一路战斗中脱胎换骨的念刃天才,现在卷土重来!他将为我们呈现怎样的剑术?让我们...再吵闹一些,让我们为他欢呼!” 弥尔塞在一团火光中出场,人们吼叫得似乎快把自己的肺给撑爆了,但阿德曼的支持者用不相上下的嘘声应对,这吵闹让我头疼,拉米亚倒不以为意。 韦斯特指向右侧:“神箭头阿德曼!他之前的落败让人们对他失望了,可他的念刃有目共睹,他的实力仍位于所有骑士的顶端,他在这次袭击中,也为保护我们而负伤!让我们用爆炸般的喊声,激励他拿出压箱底的本领!” 阿德曼从一团烟雾中走出,人们站起身,仰着脑袋大喊,有一部分看台的观众像猴子那样上蹿下跳,这斗技场出奇的牢固,否则会被共振效应给弄塌了。 韦斯特:“让念刃燃烧吧,让长剑飞舞吧,让鲜血沸腾吧,让战斗开始吧!” 人们异乎寻常地安静了下来,这无疑是一种奇迹,让这些疯狂的人们同时屏息的奇迹。 弥尔塞说:“我不想多说什么。” 阿德曼笑道:“总算遇上个话少的了!” 他们同时拔剑,同时使出激流,同时以箭矢般的速度靠近对手,同时刺向对手要害。 当他们相距十米时,两人的念刃在中途相遇,爆发出大货车相撞时特有的巨响,狂乱的气流让两人停下。 韦斯特说道:“他们的念刃强度都在一千八百之上!哇哦!” 阿德曼跳起,此时弥尔塞斩出两道念刃,但由于阿德曼是提前发动,竟抢先越过了念刃,他人在半空,朝弥尔塞劈出一剑。 弥尔塞横剑格挡,但阿德曼的剑在念刃作用下锋利卓绝,一声清脆刺耳的鸣响,弥尔塞的剑断了。 拉米亚惊叫道:“怎么...” 正如我想的那样,弥尔塞根本敌不过阿德曼,而阿德曼这一剑并未留有余地。 弥尔塞朝后一跃,避开这一剑,同时,他的影子升起,如猛兽般朝阿德曼一扑。阿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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