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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所以,你在地铁上看到了两个死神的交锋,是吗?” 阿萨思勾唇:“是的。” 将死神这个身份彻底剥离出去,她的生活便和她的战斗分开了。她一方面跟FBI走得近,能让她的留学生活得利;另一方面,事情结束后她大概率就“失去了价值”,他们也拦不了她回国。 最重要的是,只要死神跟她这个华人“无关”,FBI就不会阻拦“新宗教”的崛起,她也不会被打成间谍。 接下来,她只需要等待即可。 等待时机的成熟。 果然,简妮回去以后,他们开始暗中推动“祖先联盟”的发展。人类妄图以壮大一个死神的方式去对抗另一个死神,但,死神会让他们如愿吗? 估计已经把他们送上死亡名单了。 这样也好,死亡名单越长,她的客户越多。同样的,人类既然能造出探灵设备,想必也能整出驱魔工具吧? 姑且让她看看西方的驱魔手段,没准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哦,差点忘了一件事…… 阿萨思洗把脸,翻开书打开台灯,营造出岁月静好的氛围,开始给大洋彼岸的亲人打电话。 她告诉他们,不要再往她的账户打钱,因为——她创业成功了。 “有有好厉害!你创了什么业啊?” “我在美国卖冥币。” “……” 第307章 旧金山像是被阿萨思圈了地, 近日鲜少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就连死神也消了影踪,失了气息。 她闻不到祂了, 祂似乎离开了旧金山。 就像年轻的狮子赶走了老狮王,阿萨思接手了死神的地盘,并以此为“沙盒”,观察起了没有死神的死亡世界。 一段时间后她确定了一点, 死亡是自然循环的一环,是生命变化的固有形式。不论死神在或不在, 它都会发生,而且发生得“恰到好处”,不会由一连串意外构成。 比如有人酗酒,不听亲友劝说, 最终醉死在垃圾桶旁;比如富商一夜破产,绝望地从高处一跃而下。 又比如有人患病,无药可治,干脆推着轮椅出去晒太阳, 他们会盖着最喜欢的毯子,沐浴着光离去, 给人生画上一个休止符。 寿终正寝也好, 猝然离世也罢, 至少每一种死法都是人类“自找的”。 自作自受, 结局是好是坏都怨不了谁。死亡的确无法避免, 但权柄移交到了人类手中,选择以怎样的方式离开成了人类掌握的一部分自由。 没有死神的干涉, 科学家想献身给实验室,旅行者想结束于路途中, 作家想长眠于书籍里……他们不用担心连环的杀机,因为他们的灵魂早有归处。 所以,死亡应该是归途,而不是活人的恐惧。它来得无声无息,不会让亡者忧惧,只会让他们心生感慨,道一句“啊,是我的时间到了”。 人类会坦然接受自己的结局,虽有不甘,但不会抗拒;虽有遗憾,但不会执着。 可死神若是横插一手,为人类选择死亡,那么亡者不仅无法接受,还会因恐惧而扭曲自己的灵魂。 这无异于酷刑,是最痛苦的死法,然而死神偏好让人这么死去。 恶趣味。 不过,死神离开旧金山也不全然是好处。 在她的观察中,没了死神制造一系列死亡,一个地区中“生”的力量会远大于“死”的力量,这不利于维系平衡。 可平衡不是靠制造更多的死亡去维系的。 生命会自己寻找出路,自然也会协调能量平衡。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金山会变得正常。同理,别处也会变得正常。 并不是每个世界都需要神,有时候,神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在历史中引领一批人,然后谢幕、退场。 让神迎来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大学的秋快到了,阿萨思伫立在落叶纷飞处,总感觉自己又“成熟”了不少。 也是,与死亡打交道,总会让人成长。 * 又一个月过去了,内森说他的“死期”已到,可身边并没有发生怪事。 他暂不打算离开旧金山,反倒是萨姆和莫丽打算启程去法国。他们想换个环境生活,一边追梦,一边结交新朋友。 内森:“真要离开吗?我觉得呆在旧金山很安全。” “这不是安不安全的问题。”萨姆扯了扯嘴角,笑不出来,“旧金山的回忆有点痛苦,我想出去走走。” 他们的朋友、同事甚至上司,在短短三个月内相继死去。参加了那么多场葬礼,旧金山的阳光再明媚,给他们的感觉也是阴郁的。 莫丽:“人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我们得走出这个怪圈,为了我们自己。” 内森表示理解,并祝福了他们。 “希望你们记得给我发邮件,每周。” “会的,内森,也祝你好运。” 聚会结束了,只是在分别后,内森在路过街区时又看到了一辆熟悉的尸体运输车。 那名眼熟的黑人验尸官靠在车边,与他间隔一条街。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可内森觉得对方正注视着他,微笑,冲他举起手中的咖啡。 他做出口型: 一瞬,内森莫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忽而几辆长长的货车驶过,等他再看去时,就见那名验尸官没了踪迹,尸体运输车也不见了。 不知为何,他心里涌出恐慌。 得知萨姆和莫丽要离开的消息是在晚上八点,彼时,阿萨思正在整理笔记。 莫丽发来信息:“是后天的飞机,晚上8点10分起飞前往巴黎。阿迪斯,我会给你发邮件的,每周。” 恍若外应,阿萨思看到宿舍的窗外飞过一架飞机。 近处在做一个工程,夜间开着大灯。在视觉的错位中,飞机正好与夜灯重叠,像是融入了一片光热中,再也不见了。 看上去像爆炸,不是个好兆头。 阿萨思问:“是哪个航班?” 莫丽回:“美航180号,你要来送我吗?” 阿萨思:“我会去看看。” 将手机放在一边,阿萨思继续整理笔记,可映入眼帘的第一个单词就是“爆炸”。 原文中的“information explosion”(信息爆炸)是半点不入脑,入心的反而是后半个单词——不用疑神疑鬼,她笃定这航班要出事。 要让莫丽换一架飞机吗? 不,顺其自然才不怕弄巧成拙,有时候自作主张才会坏事。 阿萨思查看课表和日程,确定后天没什么安排后,她决定去机场转转。可内森的“死期”已到,她要是一离开旧金山,死神就对内森下手,那…… 不一定,内森只是一块肉,飞机可是肉罐头。狗都知道要挑肉多的骨头,更何况是死神呢? 确定行程,阿萨思开始清理待办事项。直到9月25日,她腾出一天的空闲时间,换上衬衫牛仔,戴一顶鸭舌帽,静悄悄地缀在萨姆和莫丽身后。 两人的兴致很高,眼见是留美的最后一天,他们兴冲冲地去了游乐场。 之后,他们坐过山车,阿萨思坐在长椅上看报;他们玩摩天轮,阿萨思在研究财经杂志;他们互相投喂冰激凌,阿萨思吓到了一只哈士奇,它在她腿边发出惨嚎。 “再叫吃了你。” 惨嚎声不禁更响了,它在求救,但表意不明。 阿萨思:…… 蠢到不怕死,确认了,是纯血。 也不知哪来的,脖子上的狗绳只剩一半,看缺口是拽断的,它的主人不会被它拖死了吧? 萨姆和莫丽去玩水上项目了,而阿萨思也等到了狗主人。是个白净的高中生,高瘦、孱弱,她吹口气就能呼死他,难怪拖不住狗。 他先道歉,再道谢,说是想在登机前把狗交给姨妈照看,没想到它把他拽到了这里。 “谢谢你帮我看住它,它平时没那么反常,今天不知道为什么……” 阿萨思冷不丁问道:“你乘坐的飞机飞往哪里?” 高中生仰头:“巴黎。” “今天的航班?” “是的。”高中生眼睛亮亮的,“很难得的研学机会,我得离开了,还有朋友在等我。” 他想拽狗,可惜狗死死扒住地面,寸步不让。它嚎得超大声,像是生离死别,搞得狗主人十分尴尬。 阿萨思:“它想留下你。” “或许,你留下来陪它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个词被她咽了下去,当此时,有熟悉的能量波动在身后传来。 后方不远处是一辆餐车,贩售热狗、冰激凌和薯条。它背靠着一处绿化带,林木幽秘处少有人来往,也是在那里,一条空间裂缝缓慢敞开,身着现代装束的精灵落在地上。 是莱戈拉斯。 他披着金发,穿着一身宽松敞口的西装,不穿内搭和领带,露出精致的锁骨,颇有写意的潇洒。 弓箭收了起来,左手戴着一块银色手表,就像华尔街刚起步的新贵,他似乎不该在游乐场,而应该在某个舞会上。 阿萨思看到了他,本能地朝他转过脚尖,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差点忘了,她现在是“应有”,可不是“阿萨思”。从头到脚换了皮囊,还跟死神打持久战,没必要把精灵拉进来。 一切等结束了再说。 然而,莱戈拉斯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寻龙技巧,明明放眼望去没一个是银发,明明“应有”的外貌与阿萨思差异极大,甚至算得上是两个人,可他终是把眼睛放在了她身上,带着一丝不确定,缓慢靠近。 保持着一定距离,莱戈拉斯没有贸然上前。 说来奇怪,他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亚洲女孩,可在人群中看到她时总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 他知道阿萨思有变形的能力,但也记得她从不吃人,绝不会吞噬人类的基因。 她的原则性很强,做下决定的事轻易不会改,假如她拥有了变成另一个人的能力,那就意味着她打破了原则,可谁又能让她破例? 只是,如果她不是阿萨思,那这种熟悉感又怎么解释? 作为神射手,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和心,而当眼睛和心灵呈现两种不同的“面貌”时,他选择相信他的心。 她能从龙变成人,肯定有办法变成另一个人。 而他是精灵,他的心注定只认一个人,不论对方是何种面貌,他都不会认错她的灵魂。 像这种光是看见就觉得欢喜的感觉,像这种入了眼就挪不开的悸动,是她!是阿萨思!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换了样子,但—— 莱戈拉斯发出笃定的声音:“阿萨思!” 阿萨思:…… 那么问题来了,她连力场都没打开,完全泯然众人,改头换面到种族都变了,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来的? 她回首,直接认下:“好久不见。” 莱戈拉斯:“你刚刚,是不是想装作不认识我?” “……没有的事。”阿萨思反手把锅扣在他身上,“我在办事,而你的出现会引起人类的注意,所以……” 莱戈拉斯不语,斜睨了一眼高中生和他惨叫不断的狗:“跟他呆在一起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了吗?” 阿萨思:…… 第308章 粗看的组合:高中生、狗、金发帅哥、华裔少女。 细品的组合:漫画中脆皮但难杀的高中生, 存在一定的奇遇体质;受动保协会庇护的狗,敢杀就会遭受强烈谴责,但在恐怖电影中总是第一个死去。 金发蓝眼大帅哥一般是电影主角标配, 多半能有惊无险地活到最后;年轻亚裔女性,会功夫的是辅助,搞研究的打酱油,要么当个炮灰, 要么走在成为炮灰的路上。 简言之,该剧场要素齐全, 各人物非常吸睛,阿萨思拿的还是炮灰剧本。 绝! 可在大众眼里,这组合不一定出自奇幻电影,大有可能来自HBO。 他们无法从外貌判断华裔女性的年龄, 只能从她的穿着推测出她还是个学生,与拖着狗的高中生大概在一个年纪。 看那只狗对她的“熟稔度”,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一见她要跟华尔街新贵走,狗是万分不舍, 也象征着狗主人对她的一片痴心。 可青涩高中生怎么比得上华尔街新贵?金钱和权力才是爱情的补品! 女孩的选择没有错,但她的选择一定会对高中生造成暴击。 好了, 他们懂了!想必再过十年高中生必定逆袭, 他会和情敌在顶峰相见, 也会和她再续前缘, 而他们——只要等着八卦头条就行了! 激动! 狗嚎五分钟, 脑补两小时。 感知到周遭氛围不对,阿萨思无奈道:“换个地方说话, 这件事有点复杂。” 莱戈拉斯意有所指:“不带上你的新朋友,嗯?” 阿萨思:“我不认识他。” 不认识? 也是, 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阿萨思的好友,对方起码得是超级英雄。 那就没必要在意了。 说起来,他为什么要在意,连他都觉得奇怪。 当阿萨思还是银发金瞳的模样时,就算有意遮掩,也盖不住她出众的气场。她跟谁站在一起都是BOSS,上下级分明,他完全不会多想。 可她换上了无害的皮囊,身高矮了一截,体型小了一号,变得与人类近乎一致——当她戴着面具与他人接近时,她的非人感消融了,距离感也薄弱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是该死的融洽,那个高中生更是……该死的碍眼。 对,碍眼。 他第一次觉得一个连他的年纪零头都没活到的毛头小子非常碍眼,很难用“慈爱的眼神”和“祖宗的心肠”看待对方。 而在阿萨思的一句“不认识”中,他顿时觉得这高中生又顺眼了起来,虽然他长相一般身形瘦弱没有肌肉还有点哆嗦,但他爱狗,勉强算是个人了。 真是种诡异的心理,他是不是哪里不正常了? 莱戈拉斯一言不发,只是盯着阿萨思的侧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阿萨思没做停留,她留给高中生最后的提醒是:“今晚,跟你的狗呆在一起比较安全。” 之后,她循着萨姆和莫丽的气味,转身往水上公园走。 “啊?” 高中生发出疑惑的声音,而他的狗一见阿萨思离开,立马想跟上。高中生哪能让它胡来,一个飞扑抱住它,接着一人一狗打了起来,滚了一地毛。 瞅准机会,狗蹿了出去,结果被后赶来的一群高中生摁倒。他们帮忙把狗装进笼子,送到狗主人的姨妈家里,眼见他们离开,狗在笼中焦躁不安。 另一端,等萨姆和莫丽走出游乐场,天色已近黄昏。 阿萨思缀在他们身后,把“死神的游戏”告知莱戈拉斯。 在得知对手是死神后,他的神情没有异样,反倒是盯着她的发旋看时,那眼神颇为好奇,像是猫看到了逗猫棒,忍不住想比划两下。 这目光坦率又炽热,想忽略都不行,阿萨思只能问:“你在看什么?” 蠢蠢欲动的手终是没忍住,莱戈拉斯抬起来,持平,从阿萨思的额头移到自己胸口:“阿萨思,你变矮了。” 阿萨思:…… 你皮痒了是吧? 好在莱戈拉斯皮一下就撤,切入正题:“怎么换上了人类的皮囊?我记得你一直抵触吞噬人类。” “她不一样。”阿萨思指着自己,“她是我的过去,接受她的全部,我不会抵触。” “她是你的过去?” “你可以理解为‘前世’。”阿萨思道,“她是没有变成恐龙之前的我,而现在,她是我的一部分了。” 莱戈拉斯没有说话,显然在消化这个信息量。 良久,他才问道:“变成前世的自己,方便你的生活和行动吗?” “并不方便。”阿萨思实话实说,“华人留学生,只有签证,没有绿卡,父母联络,FBI监视,用这副身体唯一的好处是不惹眼、够低调,可办事麻烦。” 布鲁斯给她准备的材料用不上,除非她用魔法修改上面的信息。可她没做过类似的精细活,万一改出什么毛病,那就得不偿失了。 莱戈拉斯的关注点有点偏:“父母……”他笑了起来,“你找到家了,阿萨思?” “嗯,找到了回家的路,但至今没回家。”阿萨思叹道,“我还在适应新的身份,别人不会察觉我的异常,但他们一定会发现。” 她就算成为了应有,继承了她的记忆,可她与她之间也隔了四百年的岁月。 不同的阅历和经历造就了两个不同的灵魂,她可以演一阵子应有,却无法演一辈子。 所以,短期内她不打算回国,只打算拉长留美的时间。等一晃三五年过去,她以“成熟”的面貌去见亲友,他们也不会起疑,只会说一句“有有,你长大了”。 是的,她长大了,一万吨呢。 莱戈拉斯:“你可以在回家那天带上我吗?”他的眼中写着向往,“我对你过去的家庭很好奇。” 阿萨思毫不犹豫:“当然,我的巢穴里都有你的位置。”就像他的大绿林总有她的归处一样。 边走边聊,前面的萨姆打了车,他们也打了车;萨姆前往机场,他们也前往机场。 阿萨思找到了飞往巴黎的180航班,看到了等在候机厅的一群高中生,两个带队老师,以及谈业务的商人、赶工作的人员……零碎的信息汇成河流,钻入她的耳中,她得知这航班有180人,会在8点10分起飞。 “180”这个数字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她看到它不止一次了。 忽然一阵阴风起,阿萨思嗅到了死亡的气息。锃亮的地板上掠过一个黑影,没入人群之中,没多久,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像是受到了干扰,数据不断跳动,显示也变得异常。 没猜错,死神确实要对飞机下手,这一手下去就能达成“无人生还”的结局,属实是高效了。 “出了点问题,180航班延误。” “出了什么问题?” “不知道,只是从8点10分改为9点25分起飞。” 显示系统上的数字乱码了许久,总算恢复正常,而得知航班延误的消息后,赶时间的工作党爆了粗口,只有高中生在短暂的失落后又恢复了活力。 只是延误,又不是取消,巴黎之行势在必得! 但晚上的9点25分对于一部分学生来说还是晚了点,比如艾利克斯,他通常在这个点看会儿书就睡觉,可不知为何,现在他的困意袭来,他的心却惴惴不安。 他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候机厅弥漫着死亡的味道,人群中却没有死神的影子。阿萨思离开原地,消失在监控死角处,末了,一只黑猫从拐角处走来,纯黑的皮毛不易被发现,她顺利地混进了高中生之中,钻进一个学生的背包。 “艾利克斯,你怎么了,魂不守舍的?” “托德,我的心脏跳得很快,我很紧张,就好像……” 托德笑道:“你一定是太激动了。” 托德安抚了艾利克斯的情绪,与他讨论了一下流行音乐。可说起音乐就让艾利克斯想到了之前听到的歌,要是没记错,唱那首歌的歌手死于空难。 不知不觉到了时间,老师喊他们登上飞机,身心紧张的艾利克斯有些浑浑噩噩。 人员陆续上机,黑猫从背包里探出头来。艾利克斯找到座位就睡着了,而黑猫钻出背包,窝在行李之间,低头注视着一无所知的萨姆和莫丽。 死气越来越重了,她听见死神行走在飞机上的脚步声。祂应该发现了她,但祂不准备停手……不,或许祂的目的就是把她引到这里,连同这群活人一起,全部解决。 无所谓,既然救得了地铁,她也救得了飞机。她还没有正式与祂交过手,今晚就试试祂的真章。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就这么短短几分钟,艾利克斯居然做了一个飞机爆炸的噩梦。 他从梦中醒来,浑身都是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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