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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地面上深深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块,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时,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就坐在二楼的包厢里,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吃豆腐,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身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让我再想想啰”、“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恺撒也不担心,他是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恺撒的中二病症状非常严重,因此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往西便门。那张斑驳的单色地图上用很小的字写着各种透出古意的地名,让他明白到车轮下这个城市确实有几千年的历史,遥想数百年之前,街巷两边都是古风的店铺,仆役们扛着轿子大声吆喝着“避让”奔跑,远眺可见黄色琉璃顶的宫城,满街漂亮女孩们都穿着裙摆及第的古装……打开这张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你穿越了,开着mini cooper跑在历史的断层里。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恺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就该相逢;他还有闲暇,油箱满满,就该开着快车去找他心爱的女孩。他相信自己总能找到,没有地址不要紧,他听诺诺讲过北京城里好玩的地方,每一个他都能回忆起来。 Mini Cooper冲破坠落的黄叶,汽车音响中放着Sarah Brightman的《It’s a Beautiful Day》: “With every new day, your promises fade away, it's a fine day to see, though the last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It's the last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真漂亮啊,北京的秋天。”薯片妞站在窗边,俯瞰落叶中的城市,“感觉是一个可以做到一切的季节。” 酒德麻衣捧着一杯热巧克力,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薯片妞背后和她一起俯瞰。 她已经连续三天没洗澡了,也没有时间洗那头光可鉴人的长发,为了方便她把发髻解散扎成萌系双马尾,看起来好像一个女初中生一般幼稚。踏出这间会议室的时间都很少,饭由前台直接定了食盒送进来,不用出没夜场也不见任何英俊的男人,所以化妆也没有必要了。她说自己正在发酵,要压住那股发酵味儿只有持续喷洒香水。 “是啊,让人想到奈良的秋天。”酒德麻衣轻声说。 “差不多都搞定了吧?”薯片妞问。 “看起来是没问题了,六十八个小时后,暴雪将对全世界开放那个新副本。老罗已经把‘路明非Ricardo’练到满级,双手蛋刀,攻击输出已经很不错,按照他的说法,是‘一枚硕士毕业的双刀贼’。但是我要求他让路明非改用长剑,因为最终他会使用七宗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连‘七宗罪’也给他复制出来了,没必要那么认真吧?”薯片妞笑笑。 “我是个务求完美的人啦,啦啦啦。”酒德麻衣喝着热巧克力,深呼吸,释放积累了几天的疲倦。 薯片妞沉默了片刻:“我们三个里你对老板的命令执行得最认真了。” “但他最相信的是你吧,管账丫鬟,你可管理着机构的几十亿美元。” “他不相信任何人。”薯片妞耸肩。 “有的时候觉得老板那种人,是会带来腥风血雨的……”酒德麻衣沉吟。 “你又抄《浪客剑心》的台词……是啊,可那又怎么样?他会带来的无论是奇迹还是末日,计划书早已写好,就像是巨大的机器开始运转,我们只是其中的齿轮。”薯片妞轻声说,“他的赌盘开始转动,我们只能选择下注,来不及收拾筹码离场了。” “而且只能下注在他那一边。”酒德麻衣轻轻点头。 “来,妞儿!一起去做个SPA吧!想这么多干什么?先去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准备看这场前无古人的大戏,对不对?”酒德麻衣蹦了起来,伸展身体,一扫刚才对话的沉闷,“六十八个小时后就算天塌下来又怎么样?老娘受不了啊!管它明天洪水滔天,老娘现在要去洗得喷香水滑!” “好!”薯片妞也赞同,她眺望出去,山脉和天空的交界柔软如少女的曲线,“未来也不会那么糟吧?这么好的秋天里……一切都还来得及。” 诺诺坐在长廊里,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进来的啤酒。湖对面就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的佛香阁和排云殿。 她没有告诉恺撒自己去了哪里,并不是因为她不开心。多数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开心或者不开心,她有时候这样,有时候那样,只是因为忽然想到,就去做了。如果今天下午她想烧一个陶杯,她就是一个认真的陶艺师傅,而晚上她又想变成酒吧里最亮眼的那个女孩,不需要太多原因。 就像那次她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见放映员大叔接过赵孟华递过去的钱和带子,徐岩岩和徐淼淼穿着黑西装从洗手间出来彼此拍打对方圆滚滚的肚子,赵孟华最后跟兄弟们交代细节,陈雯雯脸色羞红地等待,而某个傻逼还傻呵呵地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她忽然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很想把这个该死的、没创意的、按部就班的悲剧打断。她总是这样的,小时候讨厌一首歌,不是停止播放,而是会把CD拿出来掰断。于是她就飞跑出去买了那身套裙和高跟鞋,打电话叫人把法拉利开过来。她武装好了飙车返回电影院的时候满心都是快意,就像把CD掰断的瞬间。 她真的不是喜欢路明非,就是想帮帮那个衰仔。她不想再次看到他在女厕所里那张糟糕的脸,面对那张糟糕的脸心里真难过……好像心里会蹦出一个愤怒的小女孩,要扑出去把那些欺负这小子的家伙都咬一口……却让那个衰仔误会了吧? 只能怪自己一直那么疯疯傻傻的……她撅着嘴喝了一口啤酒。 她还没答应恺撒的求婚,其实早该答应的,这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还能阻挡他们了啊。家族什么的就见鬼去吧。恺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订婚,是卡塞尔学院十年里最霸道的社团老大和最疯癫的巫女之间的联盟,这个消息会沿着网络传到全世界所有混血种的耳朵里。其实所有人都预计到了这个将来,恺撒已经表示他会在自家游艇的泳池里灌满香槟开一次盛大的“香槟泳之夜”,邀请所有帮过他追诺诺的人。 魔王和巫女的宿命婚约,全无破绽! 却被一根发丝般的东西封印了……只是因为她忽然想起来了,在三峡水下,是那个傻逼奋力地游向她,狰狞的脸,豁尽一切力气的咆哮。 不要死?李嘉图……你到底想怎样啊? 难得少有的,小巫女觉得自己大概做错了一些事。 “喂,有没有一个开红色法拉利过来吃饭的女孩?大约一米七高,头发有点红?”恺撒停车在全聚德门前,大声地问泊车的服务生。 “没有见到,这种女孩要是来一定记得住的,记不住女孩我还记不住红色法拉利么?”服务生笑。 “谢谢啦。”恺撒在笔记本上划掉“全聚德烤鸭店”这一条,他已经划掉了十几条,诺诺喜欢逛街的东方广场、诺诺喜欢吃包子的鼎泰丰、诺诺喜欢喝下午茶的昆仑饭店、诺诺喜欢投喂熊猫的动物园、诺诺喜欢看电影的UME……可哪里都没有诺诺。 Mini cooper的涡轮增压引擎发出轰鸣声,恺撒去向了下一个目的地。他一点都不着急,在这个漂亮的秋天开车跑在路上,让人觉得只要去找,最后总能找到。 楚子航站在试衣镜前打量镜中的自己,带帽的绒衫让他看起来有点小孩气,白色的运动鞋更显得幼齿,可除了这一身他就只有一套纯黑色的西装,穿着那一身去夏弥家拜访的话,更像是参加葬礼,或者像一枚CIA的特工……他试着把自己的头发梳得更整齐一点,但幼稚依然没有改变。 笔记本硬盘嗡嗡地高速运转,距离计算结束还有六个小时,窗外阳光灿烂,也许有些闲暇出去买一身新衣服。他想。 芬格尔发出猪一样快乐的哼哼,在床上打了个滚。 “哎哟哎哟,别捏我的腰,痒啊痒啊!”薯片妞趴在按摩床上吱哇乱叫。她的脸埋在按摩床上的洞里,不方便回头看。 这SPA的前半段一直都舒舒服服的,可不知道按摩师吃错什么药了,后半段都冲着她的痒痒肉下手。可怜她那些小心藏起来、很少跟人说起的痒痒肉啊。 酒德麻衣一边冲旁边的按摩师比鬼脸,一边对浑身抹满精油的薯片妞上下其手。隔壁的按摩床上已经空了,两个按摩师都无奈地闲在一旁。 “我知道了!一定是你这个坏人!”薯片妞恍然大悟,翻身坐起,冲着酒德麻衣饿虎扑食。 于是泰式风情的按摩室里,缥缈绵密的水沉香烟中,曼妙修长的女孩们裹着浴巾奔逃和投掷毛巾,越过按摩床越过烟雾越过水汽腾腾的大浴桶,按摩师们看着那些姣好的曲线因为奔跑和跳跃而舒展开来,美得让人想起敦煌飞天的壁画。 此刻窗外西山叶黄,随风倾落如雪。 夏弥拎着大包小包,在翻飞的落叶中跑过。楼道里弥漫着烧煮晚饭的香气,她鞋跟留下的声音好像一支轻快的音乐。 “我回来啦!”她推开门,大声说。 回答她的是风吹着树叶的哗哗声,阳光扑面而来,在背后拉出修长的影子。 这是2010年的秋天,那些被选择人有的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有的知道了,却还不愿意服从。那时候北京的天空还晴朗,阳光温暖,仿佛一切阴影都不足以抹去这份平安快乐。 一切都应该还有机会,一切都应该还来得及,所有糟糕的结果都还能改变,在命运的轮盘没有最终停下之前。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犹豫什么诶,你要是和恺撒举行婚礼我还可以去当你的伴娘,你看这样也许能捎带着撮合我和伴郎,听起来就非常合理!”苏茜从北美发来的短信。 “喂,你是已经放弃楚少了么?”诺诺回复。 “你听过《爱情买卖》没有?” “那首……农业重金属风的歌?”诺诺一愣,那首喜气洋洋烂大街的歌似乎不是苏茜的菜。 “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让我挣开,让我明白,放手你的爱。” “有点难过诶,妞儿,我一直觉得楚子航跟你必定是一对儿的……”诺诺默默地读着那句歌词,心里好像有酸楚的液体流淌出来。好孤独啊,原来这么烂大街的歌词也可以念白得那么伤心,仿佛能感觉到苏茜那枯槁的语调。 “所以珍惜你和恺撒啰,他真的蛮好的,只是有点二,但是,谁小的时候喜欢的不是那种二二的男孩呢?只有这种货会在你楼下敲着饭盆大声喊我爱你啊,还会叫他的兄弟们一起来敲饭盆。好吧,你家恺撒不用敲饭盆,他会雇一支交响乐团在你的窗下演奏,站在升降机上一身白色西装抱着血红的玫瑰升到你的窗前,二不兮兮地跟你说,公主就算你没有长发公主那么长的头发给我当绳索,我也可以把你从女巫的城堡上救走,来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了。这样的二货不是很可爱么?” “可我不是长发公主是女巫诶。” “那么他就是魔王啰,魔王配女巫,他会为你变成任何样子的。这就是一个二货的爱吧?上午制图课,我上课去了,别担心你的闺蜜,现在我这里是早晨九点,暖和的阳光照在我身上,让我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是苏茜的最后一条短信,跟着一个欠欠的笑脸。 北美中部时间的早晨九点,北京时间是夜里九点,颐和园里面一片漆黑,游人都已经散去了。夜色里只剩下长廊上的灯光,像是一条沉睡在昆明湖边的龙,它的鳞片闪着微光。颐和园太大了,不像别的公园可以清场,如果游客玩到深夜,守门大爷会给留一扇小边门。但是晚上这里安静得叫人战栗,想想当年慈禧老佛爷晚上住在这里,又没有咸丰皇帝暖脚丫,想必也是很孤单的,难怪会怪里怪气的。诺诺以前听说颐和园的守园人深夜里看见穿着旗人衣服的女人们在长廊上走过,手捧香炉和水盆……她还蛮期待的。 她已经喝到第六罐啤酒了,可是没有任何穿着旗装的女人来跟她搭话,她蹦到了一块水中的石头上坐着,脱掉袜子,用脚踢着冰冷的湖水。 她回想自己生日那天和路明非在山顶冷泉旁泡脚,他准备用沾满芥末酱的手帕叠一只手帕船,当作给她的生日礼物……也许那个晚上的独处也让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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