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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他和华生都是盛装打扮。 黑色双排扣长礼服,浅色马甲,手套,黑皮鞋,标准而隆重的正装。 不,只有华生是标准而隆重的正装。他戴着一顶考究的高礼帽,还有一根红宝石领带针。 而福尔摩斯戴着不伦不类的猎鹿帽……华生高度怀疑,就是因为看出了福尔摩斯对于这种服饰背后代表的一切的嗤之以鼻,郝德森太太才会为福尔摩斯准备一顶猎鹿帽。 “我们来早了吗?”华生说。他松了松领口,但还是觉得有点呼吸不畅,“门口只有我们两个。” 马车已经消失在拐角。华生心神不宁地扫视着周围,伦敦的雾气让可见度低得吓人,马车声也消失得太快了,按常理来说,这附近不应该这么安静,而且其他的客人都在哪里呢?总不会就只有他们吧? 现在唯一能安慰华生的就是赫德森太太亲口许诺说她也会来。 别误会,他曾经是个勇敢的士兵,现在也是个勇敢的医生,他上过战场,见过凶案现场,离奇的事情并不会让他感到恐惧。但能不遇到奇怪的事,当然还是不遇到的好。华生必须有些羞愧地承认,当他在夜晚的伦敦匆匆走向家门时,内心深处滋生出的恐惧,常常动摇他内心信仰的根基。 “我看不见得。我们没有来早,华生,我们只提前了十五分钟到。”福尔摩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我们只提前十三分钟了。” “郝德森太太从来不迟到。” “但她也从来不会早到。我注意到我们的房东太太有着非常有趣的习惯,她的时间概念精确到秒。有一次,我请她连续一个月在凌晨四点钟为我送夜宵,然后观察她的作息。连续一个月,她在晚上十二点准时熄灯,三点半起床,去厨房煮咖啡,做三明治、饼干或者蛋糕,然后在四点到我的房间敲门。我每天晚上都数着秒,竖着耳朵听她发出的声音。” “福尔摩斯。”华生不赞同地摇头。 “有一天,郝德森太太晚了半分钟,我还以为她出了错——结果随着夜宵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个崭新的怀表和赫德森太太留下的便条。上面写道,我的怀表已经因为白天的进水不再准时了,她希望我能收下‘更符合我身份’的怀表作为礼物。” 福尔摩斯举起手中的怀表:“就是这枚怀表,华生。它没有走错过一秒。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有趣的功能。很遗憾,因为这里没有目标,无法向你展示。” “赫德森太太有很多好东西。”华生实事求是地说,“但我和你不一样,你有充沛的好奇心和执行力,而我过去的生活告诉我不要深究太多。赫德森太太是个友善的好人,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一如既往的忠诚,华生。” “你认为自己不忠诚吗?” “对一个我几乎完全不了解的人?不,华生,不。” “而你和这个你完全不了解的房东同住了数年,同时还让她免费担任你的管家。你甚至要求她在凌晨四点为你送食物,并且一点也不怀疑她会在你的咖啡里下毒。” “我并不是说我不信任她。”福尔摩斯说。 爱丽丝在他们身后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还要在门口站多久?” 福尔摩斯和华生都被她的出现吓了一跳,华生惊讶地脱帽按胸,然后戴上帽子,惊讶地问:“郝德森太太!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没有看到马车。” “我更喜欢步行。”爱丽丝回答。 她穿着一件长及脚踝的烟灰色粗呢大衣,脚踩红白撞色皮靴,长发被严严实实地塞进同样是烟灰色的丝绒宽檐帽里。福尔摩斯锐利的视线在她身上四处穿刺,尤其注意到她帽檐上的黑红两枚桃心胸针。 那对胸针光洁如新。任何意义上的光洁如新。这说明不了什么,她大概有上千对一模一样的胸针。 “嗯。有意思。”福尔摩斯说。 爱丽丝望了过去,蓝眼睛像一对玻璃。 她偶尔看起来会有点可怕,福尔摩斯想,像个假人。很逼真,很像人,但依然是个假人。他不太喜欢他从她那里观察到的东西,而且,坦诚地说,他也不太确定他观察到的东西。 “更像是不太愿意确定。”爱丽丝说。 这是个巧合。 那对蓝色的玻璃球轻轻地转了一下,挪向华生:“请吧,先生们。” 她没有等待回应,径直走向剧场的入口。华生追了几步,意识到福尔摩斯没有挪步后停在原地,犹豫地问:“呃?福尔摩斯?” 他们距离剧场的入口超过五米远,五米之外,她的背影清晰得像是近在咫尺。浓雾为她开拓了一条道路。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福尔摩斯瞥了一眼华生,啊,迟钝的、忠诚的老朋友。一如既往的错得离谱。 “进去吧,华生,看看可敬的郝德森太太为我们准备了什么表演。” 布鲁斯用眼角观察侧前方那位年轻人有一段时间了。 首先当然是因为他的衣着。 他敞着暗红色锦缎外套,露出内里的雪白的丝绸衬衫,镂空丝绒衣袖优雅地贴着他的手腕垂下来,蓬松地遮掩着他修长的手指。他的手让人分心,因为他圆润的、闪耀着淡淡辉光的饱满指甲,比那件华丽外套上的宝石纽扣还要夺人眼目。 布鲁斯抬起手腕看表,同时巧妙地调整角度,令年轻人的侧脸出现在足以充当镜面的表盘上。 绝对的意大利人。不太典型的长相。紧窄的头颅,皮肤雪白到足以用养尊处优来描述,红棕色的半长发披在肩膀上,鼻梁笔直,但与其说他英俊,不如说是秀美。 最吸引布鲁斯注意的是他身上文雅而恬静的气质。他有一种奇特的生机,茂盛而勃发,仿佛一杯满到极致的水,水面高高漫出杯沿,饱胀欲裂、摇摇欲坠,却又始终坚持着不肯破碎。 “你喜欢这幅画?”布鲁斯轻车熟路地搭话。 “很难说。”年轻人转头看过来,眼中闪烁着活泼的趣味,“你喜欢吗?” 布鲁斯答得很有自信:“这很显然是仿造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我对油画没有多少研究,只能说从技巧上看已经接近一流水平……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风格画老斯塔克先生,还是穿着西装的版本。从这点上看又更像是后现代艺术风格,这就是我完全不关心的领域了。” “接近一流水平?”年轻人笑了,脸颊上浮出两粒珍珠般的酒窝,“你是指米开朗琪罗么?” “我更会说这是拉斐尔的风格。”布鲁斯走近两步,“尤其是对线条的运用。”年轻人饶有兴致地听着,于是布鲁斯决定加大吹捧的力度,“毫无疑问,这位作者是拉斐尔的狂热粉丝,他的模仿逼迫到了近乎于偏执的地步,他把拉斐尔的鲜明特质全部刻进了笔触下,并且任由拉斐尔的痕迹淹没他自己的才华……” 布鲁斯发现年轻人的笑意变淡了,那两粒珍珠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于是迅速转了口风: “……但他本身的气质依然在画作里闪闪发光,并且赋予了这幅画魔鬼般的冲击力。我是说,尽管这毫无疑问仿造了拉斐尔的风格,但拉斐尔的端庄、典雅,这幅画上一点也没有。” “不如直接说这幅画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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