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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长松哥过来过一次,看着挺憔悴的,我后来才知道,他下乡后,原先的对象和他分了手。”乔新语说起来,心里都挺有些难过。 夏兰一共三个哥哥,大哥当兵去了,二哥在科研秘密单位,三哥本来都要结婚了,但不想让夏兰下乡,把工作让给夏兰,他在做这个选择的时候,恐怕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吧! 林三哥对她们的确都很好,比她们大两岁,但一直都把她们当亲妹妹看待。 许清欢心里也有些不好受,就换了个话题,“我还说等我们安顿好了,请新来的三个男知青吃饭,你觉得什么时候合适?” “光请三个男知青吃饭,不请别人吃饭,外头的人不说闲话吗?”乔新语以为闺蜜看上了那三个男知青中的谁呢,调侃道,“说吧,瞧中了哪一个,姐帮你!” 哪一个都没有瞧中,许清欢的脑海里倒是浮现出了一个人,身形挺拔,如峭壁险峰,眉眼冷峻,看人的时候如同猛兽狩猎,总是给人一种侵略性很强的危险感,但这个人却并不令她感到害怕。 他放着这样的青砖瓦房不住,宁愿住那低矮的土坯房,应该是对这宅子有抵触,可看到屋子里里外外收拾得如此干净,墙角的柴棚里竟然还有十来捆木柴,许清欢难免会多想。 “你觉得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许清欢白了她一眼,“不过,小语啊,不是姐说你,多大岁数了,还没有谈过恋爱,这是人生的缺失啊!” 乔新语被她阴阳怪气的语气逗得笑起来了,两人闹了一阵,青砖瓦房里传出阵阵笑声,洋溢着青春的喜悦和梦想。 “那你呢,你和蒋承旭退婚,你是怎么想的?”这是乔新语最关心的一点。 她观察好姐妹,似乎并不难过,但她更加担心了,生怕好姐妹是把悲伤埋藏在了心底。 这样更伤人。 许清欢摇摇头,“没怎么想,你也知道我和他不熟。婚事是我妈订的,当时我之所以还比较热衷也只是不想下乡。既然已经决定下乡了,那婚事对我来说就是多余。 我虽然对未来的一半没有什么畅想,但也绝不是蒋承旭这种人渣。” 乔新语松了一口气,可以说这些天以来,一直挂念在心里的一桩大事终于了了,她高兴地一拊掌,“决定了,就今天中午,我们庆祝一下!” “啊?好!”许清欢也觉得来得及。 如果屋子里里外外都要收拾,中午肯定不行,但都没什么需要着重打扫的,时间自然就来得及了。 两人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整理,许清欢也趁机从空间里拿了不少东西出来,之前在永安百货买的那些用品,还有空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一袋面粉和一袋大米,各十斤,她也拿了出来。 但空间里的面粉和大米现在肯定不能拿出来吃,因为太白了,和现在这个时代的米面不一样。 哪怕是最好的富强粉,也没有她拿出来的面粉细腻白皙。 不过空间里还有一条农家腊肉,这个可以用来做菜,但家里没有青菜,前后的园子虽然大,长得全部都是杂草,她们要吃菜,就得自己种。 她的空间里也没有青菜。 许清欢将自己的疑问说了,乔新语道,“没事,我去村里换点。米面你也不用着急,我有。之前去供销社我就买过,一直存着没有机会吃。” 知青点都是大锅饭,她总不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吃独食吧! 这也是乔新语也要搬出来的缘故。 收拾得差不多了,乔新语拿了米面出来,她去换菜去了,许清欢则在家里刷锅,一东一西两口大锅,包括灶台橱柜本来都很干净,她又简单地擦洗了一遍,图个心安。 然后在一口锅里放了水,灶膛里开始点火。 她从来没有烧过这种土灶,但空间里有,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再加上江行野给备的柴都很细,烧起来很方便。 许清欢很快就将灶膛点燃了,锅里的水在烧的同时,她淘好了米。 申市是华国的南部城市,那边的主食是大米。 前世,许清欢也是吃大米多,面食一般都是早餐时候才吃。 穿过来之后,她就没有好好吃过一顿了。 许清欢决定做焖饭吃。 前世,许清欢日常就是喜欢吃,她去过的城市也很多,每去一个地方必然是要品尝当地的美食,遇到自己特别喜欢的,她也会向那些大厨们请教。 她神医的身份也注定了别人都愿意与她交好,自然会倾囊相授。 许清欢没有刻意钻研厨艺,但水平绝不差。 细柴也更加容易控制火候。 乔新语看到许清欢虽然磕磕绊绊的,但烧火的水平比自己要高多了,她也放心下来,“我还担心咱们都不会用这种土灶,会搞砸了,中午吃不成饭呢。” 许清欢白了她一眼,“你都决定要请客吃饭了,我还能不努把力?” 乔新语乐了,“行,感谢姐妹支持!我帮你把菜洗好,剩下的你来,我去田地里喊人,省得回头那边多放了粮食又说这说那。” 知青点那边今天是孔丽娟做饭。 第53章 又是没有勾搭上的一天 这是新家的第一顿饭,俗称燎锅底。 乔新语也还挺有本事,竟然换来了半包盐,半瓶酱油,两条鱼,一条五六两,这年代没有饲料喂养的鱼,基本上全是野生鱼。 一块豆腐。 两根茄子,三个番茄,一把辣椒。 没有砧板刀,许清欢拿了一把匕首将鲫鱼去鳞,开肠破肚,鱼鳃抠掉,清洗干净,先用盐腌制一会儿上味。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就从空间里拿了油出来,要是有人问起,她就说是用腊肉煸出来的油,反正几个人都是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姐少爷。 至于于晓敏,许清欢听她说过,她家里条件不怎么好,家里一个月半斤油,她妈每次就滴上一滴油在锅里,这样的话,怎么分得清是猪油还是菜籽油? 许清欢哼着歌儿做饭,附近也就江行野一家,中间还离了一条巷子,她也不怕香味儿窜人家家里去。 茄子用腊肉炒,她差不多切了半斤腊肉进去,炒出来的茄子油汪汪的,一看就下饭。 番茄洗干净切成片,用白糖腌渍,既简单又好吃。 剩下的半斤腊肉,许清欢就用来炒辣椒了。 辣椒有红有青色,她将辣椒里头的白色筋膜去掉,切成片,下锅翻炒,腊肉变色,放了一点酱油就盛起来了。 最后下锅的是鱼,先用油炝锅,再把鱼放进去,两面煎得金黄,加水煮开,再把豆腐切成片放进去煮,小火慢慢炖,汤汁渐成奶白色。 虽然没有姜葱蒜,但野生鲫鱼腥味本来就不重,再加上炖煮的时间长,只闻到阵阵的香味儿。 “好香!”陈德文一进院门,口水都流出来了。 后面跟着戴亦风和郑思启,乔新语和于晓敏走在最后。 除了乔新语,四个人今天第一天下地,虽然只干了半天活,但累得够呛,连于晓敏的脸色都不好。 水缸里有水,晒得还很热。 “赶紧洗洗吃饭!”许清欢将菜端上桌子,菜和鱼汤都是用饭盒装的。 幸好她当时买了三个饭盒,乔新语也多带了两个饭盒,要不然还没有东西盛饭菜。 而戴亦风他们都是先去知青点清洗了一番,自己带了饭盒过来,看到饭菜,哪怕是郑思启这种特别注重形象的人,都忍不住呲溜了一声口水。 许清欢先用饭盒盛了一大半饭盒饭,又在桌上夹了一些菜,腊肉夹了十来片,然后对乔新语等人道,“你们先吃,我给人送下饭菜就来。” 乔新语拉住她,“你去给谁送啊?” 许清欢朝隔壁扬了扬下巴,“要没有人家准备的柴火,咱们今天可做不了这顿饭,我去还下人情。” “我陪你一起去。”乔新语忙起身。 “不用,你们吃,就在隔壁,我很快就来。” 许清欢可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书中,闺蜜对大佬的人设还有一点,那就是洁身自好,不近女色。 不过,也不是说大佬不行,闺蜜为了塑造大佬的霸总人设,也没有忘记给他补上一点就是天赋异禀。 中午下工后,江行野也回来了,他先在院子里用水将身上冲了一遍,换了一身衣服,就去厨房里烧火。 面粉袋子里还有一点玉米面,他加了一点黑面进去,正准备加水揉面,就听到外面有个清脆的声音喊道,“有人吗?江同志,你在不在?” 江行野觉得自己出现了幻听。 他甩了甩脑袋,也就没有搭理。 但脚步声近了。 他忙抬起头,就看到那个女知青端着一个饭盒过来了,看到他,展颜一笑,“江同志,我是来感谢你的!” 许清欢赶紧将目的说清楚,要不然,人家还以为她心怀叵测,将饭盒递过去, “我搬了新家,请知青点的朋友吃饭,本来是打算喊你过去的,怕你拒绝,我就带了点饭菜过来请你吃!” 她的确是这样打算的,但江行野和知青点的人肯定说不到一块儿去,请人家过去,不是很局促吗? 许清欢的胳膊都举累了,江行野就那么直直地看着她,眼眸如深夜的大海一般,波澜不惊,就在她以为江行野会冷淡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时候,很意外地,江行野接过了她的饭盒。 他拿了一双筷子,打开饭盒,许清欢以为他要用自己的饭盒吃,忙阻拦,“哎哎哎,你,你那能不能倒出来?” 江行野扭头看向她,剑眉微拧,神色有些危险,许清欢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解释道,“我还没吃呢,我是说你倒出来慢慢吃,那啥,我得回去吃,我家里没有多余的碗,就这一个饭盒。” 这是她的饭盒! 江行野顿时觉得饭盒有些烫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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