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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钱,一斤大米凭粮票一毛八分钱,普遍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四毛钱是一笔巨款了。 “这么说,就是我的不是咯!” 蒋承旭忙摇头,“清欢,你不要钻牛角尖,我们没有怪你的意思,我保证以后会和所有女同志都保持距离,再也不和许漫漫单独出去。” 先还是漫漫,现在变成了许漫漫。 许漫漫一脸的受伤和不可置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承旭哥,我做错了什么,你就这样嫌弃我?” 蒋承旭看她一眼,眼底也有几分不忍,却依然别过了头。 今天这场电影《白毛女》他看过一遍了,看的时候觉得有些没意思,就眯了一会儿,黄粱一梦,他醒过来,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梦里,他许清欢结了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后来改革开放,他想要一个孩子,那时候他也算是功成名就,许清欢在家当全职太太,他便和一直纠缠他的许漫漫上了床。 很快,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母亲还没来得及将许漫漫赶走,许清欢就知道了,坚决和他离了婚。 婚后,许清欢重新走进社会,她一路披荆斩棘,竟然创建了一个不小的商业王国。 他虽然没有和许漫漫断掉,但也没有和她结婚,而是娶了陆念瑛。 而他和许清欢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有人在她的食物里下了药。 陆念瑛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外人看来,他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还有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外室,唯有他知道,他一直意难平。 许清欢是他一生的遗憾和痛。 这一生他绝不会再放开许清欢的手了。 许清欢深吸一口气,别开了眼。 照她的脾气,她应该立刻马上现在就和蒋承旭取消婚约,可她没有工作,按照现在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政策,中学毕业,没有工作,就必须下乡种地。 和蒋承旭结婚可以让她留在城里。 许清欢没有下过乡,但想也知道乡下没有城里好,暂时不打算轻易做决定,等想好了再说,瞥一眼哭得梨花带雨的许漫漫,“我还有事,先走了!” 蒋承旭连忙跟上,大梦一生,他此时只想将许清欢搂在怀里,跟她说一声“别离开我”。 “承旭哥!” 衣角被许漫漫扯住了,蒋承旭闭了闭眼,还是隐忍没有甩开,他实在无法对一个仰慕自己的异性太过狠心, “许漫漫,我是你堂姐的未婚夫。” “我知道,承旭哥,我没有别的心思,我的心思……你应该都懂!”许漫漫哭得泣不成声。 许清欢的脚步微顿,最后还是大步朝前走去,她好看的唇瓣微弯,一抹嘲讽噙在唇角。 蒋承旭哪怕再爱许清欢,他的心里对许漫漫也终究会有几分不忍,因为这是整本书剧情的基调。 如果蒋承旭对许清欢至死不渝,闺蜜那本书就写不到两百万字,估摸着两百字就可以完结了。 她被闺蜜坑了,闺蜜写书的时候想不出人设,就借用她的名字,照着她的形象刻画,大约就是这个原因,她才会穿来。 许清欢这个角色,既不是恶毒女配,也不是悲情女主。 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 一直到最后才蜕变成为爱男人更爱江山的清醒脑。 就在男主与女主经历了一番生死虐恋,未婚先孕,终于要走进婚姻的坟墓……不,殿堂的时候,许清欢也在书中隐藏大佬的帮助下,成就了事业,创建了自己的商业王国。 与男主实行了两条平行线一般的彼此成就,人生互赢。 现在,许清欢不觉得自己是穿书了。 她现在拥有的人生同样真实,因为这里每一个人喜怒哀乐都那么真切,她自己的感情也是如此炽烈。 眼看蒋承旭又要追上来了,正好一辆公交车停下,许清欢挤上去,背着军绿色挎包的售票员收了她五分钱。 透过车窗,她冷眼看到他沿着马路追出了一里地。 他在前面跑,许漫漫在后面追,许漫漫摔了一跤,蒋承旭立马转身朝许漫漫飞奔过去。 许清欢收回目光,心里不可抑制地涌上一阵酸涩。 不知道是原身残留的感情,还是她自己的。 公交车在街角右转,又行了半站路,来到红星电影院的后门,许清欢下了车,林夏兰连忙跑上来,“怎么样,怎么样?我看到许漫漫追了上去,她是不是又去破坏你们了?” 她穿着一身绿军装,梳着两条麻花短辫子,明媚张扬,非常利落。 这个时代的人,衣服没有亮色,主流就是白、黑、灰、绿。 许清欢扯了扯唇角,“你错了,她不是来破坏我们的,她是来加入我们的。” 书中可不就是这样,许清欢和蒋承旭结婚后,多年未孕,许漫漫爬上了蒋承旭的床,厚颜无耻为自己找理由, “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婚姻,我只是太爱你和姐姐了,我不忍心看到你和姐姐百年之后,无人承续香火,我和姐姐身上流着相同的血,由我来孕育你的孩子才是最合适的选择。” 第2章 凭江舟行野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两百米,林夏兰忍不住道,“我才听说新语已经下乡了,那你打算怎么办?现在工作很不好找,我爸妈到处打听,没有工厂招工。” 许清欢相信这话,林夏兰的父亲是申市机械厂厂长,母亲在知青办工作,饶是如此,林夏兰的工作还是她三哥让给她的,她三哥自己下了乡。 “新语去了哪里?”许清欢心情有些沉闷。 她、林夏兰和乔新语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三人一起上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半年了,乔家终于扛不住知青办的狂轰滥炸,不得不让新语下了乡。 许清欢是因为之前林母把她借去知青办做了两个月临时工,要不然,三个月前就下乡了。 “去了黑省,红旗公社上江大队。”林夏兰道,“我哥也是去了红旗公社,不过他不在上江大队,他在辽中大队。” “上江大队啊!”许清欢眼睛一亮,那是书中帮许清欢功成名就的隐藏大佬的家乡。 按照时间线,这会儿,隐藏大佬还在老家种地,是个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村霸,声名狼藉的二流子。 “怎么,你知道那里?”林夏兰道,“我特意让我妈帮新语挑的好地方呢。” “不知道!”许清欢没有去过,“不过,我知道那里的黑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可以猫冬半年,还饿不死人。” 在炕上一躺就是半年啊,还有吃有喝,敢问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们哪一个不梦想这样的生活? 留在城里上班有什么好的,每天朝八晚五,三十不停战,初一接着干。 许清欢瞬间就想清楚了,她不打算留在城里,更不想为了留在城里而牺牲自己的整个青春和尊严。 与蒋家的婚约,是许清欢生母为她订下的,两人结婚之后,她生母才会为她安排一份工作。 原主不想受人摆布,又不想下乡,一直纠结,最后把命纠结没了。 “下一批知青什么时候走?”许清欢下定了决心,就打算尽快下乡,她想早一点抱上大佬的大腿。 大佬现在虽然是个二流子,跟随的小弟可不少,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她早点去大佬身边占个位置,争取一个给大佬点烟的机会。 林夏兰吃了一惊,“欢欢,难道你也想下乡?” 许清欢猛地点头,一脸兴奋,“我想和新语一块儿,兰兰,你也让林阿姨把我安排在那里好不好?” 林夏兰都动心了,眨巴眼,“欢欢,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你为了新语就要抛弃我吗?” 许清欢挽住她的胳膊,“好兰兰,你可不能动摇,我和新语在乡下就靠你接济了,不要多的,一个月给我们一人邮五块钱就好了。” “想屁吃,我一个月才18块8毛4分钱,学徒不到一年。”林夏兰忍俊不禁,“顶多一人给你们邮三块钱。” 三块钱也不少了! 两人顽闹了一阵,许清欢才叹了一口气,“兰兰,你说如果我要和蒋承旭退婚,怎么办才好?” “你要和蒋承旭退婚?”林夏兰以为许清欢是被刺激到了,“欢欢,你可要想清楚了,你们毕竟也认识了这么多年。”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青梅敌不过天降?”许清欢调侃道,“我都打算下乡了,这婚约还有屁用?” 原身和男主从小就认识,初中和高中都是同学,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林夏兰亲眼看到电影院里,许漫漫把头靠在蒋承旭的肩膀上,蒋承旭推了两下没推开,就放弃了,一直让许漫漫靠着。 她还怕许清欢想不开,既然这么果决,她也是乐见其成。 想了一会儿,林夏兰道,“要不,找你二婶,许漫漫不是喜欢蒋承旭吗,你要是退婚的话,她们不得高兴坏了?” 许清欢三岁时,父亲牺牲,母亲改嫁。 正好那个时候,许漫漫走丢,二婶悲痛欲绝,就将她收养在膝下,半年前,许清欢的舅舅舅母带着自家养女来看她。 这表妹与二婶汪明霞七分相似,一问,才知道表妹竟然是失踪十四年的堂妹。 许清欢回到家里,房间里传出母女二人的说话声。 汪明霞恨铁不成钢地道,“那蒋承旭有啥好的,看把你们姐妹俩给勾得神魂颠倒,你姐非要嫁他也就算了,你也一天到晚承旭哥前,承旭哥后,我跟你说,你趁早给我歇了这心思。” 许漫漫娇嗔道,“妈,我知道了,我没啥心思,他就是我姐夫。你别说了,我姐要回来了。” 许清欢故意将门猛地一推,弄出点响动来,母女俩从房间里出来,汪明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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