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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口,尉迟兰廷只是想尽快去蜀地看看而已吧。 桑洱的指腹顺着袖炉的花纹摸了摸,肯定地想。 人员到齐,马车摇摇晃晃地前行,车轮碾碎了晨时未化的霜花。 车厢里很安静,开了半扇窗,秋风漏入,将闷意挥散一空。 桑洱抱着袖炉,闭上眼睛,蜷缩在铺满了软垫的一角,继续睡觉。 尉迟兰廷支着腮,目光散漫地看着窗外。片刻后,却慢慢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 少了一颗枕在这里的小脑袋。 冯桑很粘人,这两个月,总是尽可能地与他呆在一起。像粘糕一样,推开又会再次贴上来,仿佛是他身体缺失的一部分。 尉迟兰廷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么多人里,她唯独看见了自己,喜欢黏着自己。 而如今,桑洱搂着手炉,身体却歪到了与他相反的一侧,没有再靠过来了,不知是巧合还是生疏。 尉迟兰廷捻了捻衣角,眼中掠过了一抹情绪。 经陆路换水路再重新登上马车,一路披星戴月,几天后,他们抵达了凤陵。 深秋时节,城中种下的许多凤凰木,树冠都已经变成了灿烂的金黄。 凤陵的建筑,比起姑苏,少了几分柔婉精致,多了几分中正清和之气。 一踏进凤陵的地界,桑洱浑身舒服了不少。大概与她这具身体的体质有关系。 在凤陵,冯家因为凤凰的神话传说,地位斐然。不过,他们倒没有阔绰得像尉迟家那样,可以独占一座山头,府邸是建在城中的。地基比大街高出了十多级石阶,府内丹楹刻桷,别具一格。 马车“吱”地停了下来。桑洱听见冬梅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少夫人,已经到门口了。” 桑洱正了正衣领,慢吞吞地挪到了帘子前。 为了今天,冬梅特意给她选了一套华丽正式的衣裳。派头是撑起来了,行动也因此变得笨重。马车离地有一定高度,待会儿可千万不能摔了。 正欲抬手,眼前的帘子忽然被一只从后方伸来的手撩开了。 桑洱有点意外,转眸。尉迟兰廷先于她下了地,递了手给她:“嫂嫂,扶着我吧。” 缩骨后,他还是比冬梅高了许多。有他托着,桑洱稳稳地踩到了地上。 由于提早传了书信,冯家人已经等在府门口了。 和原主的记忆一模一样,冯家的家主留着黑须,身材清瘦,广袖白衣,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之意。其夫人,即原主的生母,则是一个丰腴雍容的妇人。 看见了台阶下的马车,冯夫人隐隐有几分激动。 在其身边,一个相貌清丽的粉衣少女搀着她,柔声说:“娘,当心楼梯。” 这个人,就是原文里的假千金,冯菀。 冯夫人虽已上了年纪,可保养很好,相貌熟美。看来,原主的外貌就是遗传自她的。假千金虽说比冯夫人年轻,但外表只能说是小家碧玉的类型,并不如冯夫人那么吸睛。 说起来,原主在家里这么受嫌弃,除了自身原因,也有这位假千金时不时高明地拱火的缘故。原主一个小傻子,压根玩不过她,为此没少吃闷亏,最后只能躲着了。 桑洱心里有数,不露情绪地环顾了一下四周。 除了这三个人,原主还有两个兄弟。 一个叫冯慈,年纪比原主小一岁,是其亲弟。 虽然血脉相连,可冯慈并不喜欢笨笨的原主。他与假千金的感情非常好,只会喊她一个人做姐姐。对原主,则更多是以一个“喂”字来称呼。 另一个叫冯茗,是原主的第二个弟弟,今年才十一岁。因当年出生时为早产儿,冯茗被父母纵得无法无天,叛逆又喜欢捣蛋,并不是好相与的小孩。 桑洱:“” 系统:“” 桑洱:“这也太狗” 系统:“宿主,我知道你想吐槽什么,但是我们得尊重作者的个人风格。” 原文作者一直以来都热衷于写各种狗血台词,什么“我要狠狠办了你”、“你逃我追,你插翅难飞”,不难推测出她平时喜欢看什么东西。 但凡是真假千金文,十篇有九篇,都是“配角全员恶人”的设定,俗套与狗血齐飞,读者们一边看一边骂,一边骂一边追。显然是原作者会喜欢的题材。 桑洱默默抬眼,仿佛已经看见了原作者邪魅地写下这段设定后,对读者说“你们都插翅难飞”的画面了。 况且,这是一篇仙侠买股文,重心不在宅斗上,更不在冯桑这个小炮灰身上。以原作者的敷衍特点,才不会特意给非重点的角色编一大段原创身世。 系统:“咳,其实也是为了合理铺垫原主的性格和行为。” 桑洱:“也是。” 正是因为原主有着处处遭人嫌的身世,才能解释她为什么会对随手救过自己的尉迟兰廷全心信赖,倾尽所有。 说起来,今天怎么没见到那对兄弟? 与此同时,冯家众人看见了桑洱,也有点儿惊讶。 她安静地站在马车前,唇红肤白,翠绕珠围。不像以前一样只会讨好地傻笑,或者局促地弄衣服,看起来就和正常人差不多。 冯老爷反应过来,率先扬起笑容,下了台阶,迎向尉迟兰廷。 这种场面,尉迟兰廷向来应付得得心应手,带着浅笑与他寒暄,并让随行的人奉上准备好的礼物。 冯夫人也快步上前,握住了桑洱的手,有些激动地说:“桑桑!” 在这之前的三年,冯夫人对这个怎么都教不好、还总当众出丑的亲生女儿,有怨怼也有失望。 但人就是那么奇怪的生物。分开后,身边寂寥了下来,冯夫人又开始有点不习惯,想念冯桑了。 如今,看见冯桑似乎在姑苏过得不错,冯夫人的心也舒坦了几分,揉了揉她的手,打算说点别的。却没想到,桑洱缓慢而坚定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没让她继续握着,目光瞟到别处,手指仿佛无意识地在空气里掸了掸,仿佛在掸看不见的脏东西。 冯夫人:“” 然后,桑洱不着痕迹地退了半步,拉住了尉迟兰廷的袖子。 从头到尾,都是拒绝的姿态。 尉迟兰廷感觉到袖子的拉力,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 冯夫人愣住了,望着自己空下来的手心,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冯桑巴不得天天粘着她,被摸一下头都会高兴半天。 她并不知道,桑洱在来程时,就打定主意要和这家人切割关系了。 冯家人对原主并不好。原主却一直在努力地讨好他们。不求能让自己的地位超过假千金,只希望能获得一些爱。 相比之下,尉迟兰廷虽然也只是逗着她玩玩,没有真心。但最起码,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温柔的。 又没有加班费,桑洱可不想维持原主的笨蛋人设,吃力不讨好地去舔冯家的人。 反正,尉迟兰廷也不知道她以前和家人的关系如何。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切割关系。 系统:“宿主,OOC警告” 桑洱早就想好了反驳理由:“我怎么就OOC了?冯桑又没有蠢到不知道谁对自己好。和冯家分开了一段时间,遇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尉迟兰廷,不再需要从家人身上索取爱了,因此不再舔他们。这完全是逻辑在线、合情合理的人物转变!” 系统:“”好像有点道理,让统无从下口反驳。 那厢,寒暄完毕,冯老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微笑道:“来,大家都别光在府门站着了。长途跋涉,舟车劳顿,请进府歇息一下吧。” 冯夫人回过神来,没细想刚才的事,也跟着说了几句场面话,望向尉迟兰廷,心中生出一丝感慨:早就听闻了尉迟家的二小姐的美名,今日近距离一看,其仪容之盛美,还真让人移不开眼。 只就是长得有点太高了,比街上的男人都高,以后可不容易找夫婿。 尉迟兰廷客气道:“请。” 桑洱依旧拉着他的袖子,一起进了府门。 冯家内部的结构与原主的回忆相差无几,进门是石屏风。 琼楼金阙,树荫浓密,仆人成群,或好奇或讶异地看着他们。 走在廊上,桑洱忽然感觉到有一道视线,自远处投来。 在前方庭院的一棵凤凰木后,一个十一二岁、相貌俊秀的小小少年,正在偷偷看她。 桑洱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己的第二个便宜弟弟,冯茗。 因为早产体弱,冯茗很少能离府,更不能出去和同龄人一起疯,很需要玩伴。 他与冯菀感情甚好。不过,冯菀文雅喜静,每次去找她,她要么在读书写字,要么就在弹琴。冯茗总不可能让对方扔了毛笔,陪他爬树捣蛋。 冯慈是哥哥,小时候还好,长大以后,陪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在这个时候,原主毛遂自荐,来当他的玩伴。 习惯了和聪慧的哥哥姐姐相处,冯茗最初不太看得上这个傻气的亲姐。但全府只有她愿意陪自己瞎闹。闯了祸,要打手板心时,原主还会替他受罚。 记得有一次,冯茗不见了一颗喜欢的玻璃珠。原主听说了,还跳进了膝盖深的池塘里,彻夜给他打捞。 日子久了,冯茗也渐渐习惯了她,偶尔,也愿意叫她几句姐姐。 不过,仅限于私下。 在外面,别人问他姐姐是谁,冯茗的回答永远是冯菀。 在原主的记忆里,冯茗和她最后一次说话,是在她出嫁前的三个月。 冯茗年纪小,一直以来,对大人的事都不太有概念。 半年前,冯家和尉迟家的婚约最终确定了要换新娘。来到婚礼前夕,这个消息终于压不住,传得整个凤陵都知道了,无数人在议论。为此,冯菀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 冯茗知道后,又听了下人的一些非议,一气之下,跑到了原主面前骂道:“你就不该回来我们家,心术不正,抢了菀姐姐的夫君,害菀姐姐哭得那么伤心!” 当时原主呆住了,有些无措地捧起了一个球,讨好地蹲下来,想陪冯茗玩。但被冯茗一把推开了,球也滚到了远处。 几日后,冯茗在池塘旁玩耍,意外落水,受了凉。 等病好时,原主已经去了姑苏。冯茗错过了最后一次见她的机会。 一段时日后,冯茗渐渐回过味儿来,才意识到自己那天似乎有点口不择言,有了几分后悔。 这次,一听说冯桑要回来,他就坐不住了,跟着父母来到府门迎接。见到马车从大街的尽头渐渐驶近,忽然有些儿怯,又跑了,藏到了树后。 冯茗已经打了很多次腹稿,想好了等一下见到冯桑,第一句话要说什么。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冯桑闹脾气了。 每次,只要他主动邀请她一起玩,再别别扭扭地喊一声姐姐,冯桑就会立刻笑弯眼睛,满足地看着他。 冯茗躲在树后面,眼看着那道身影越来越近,心脏咚咚直跳,莫名紧张。 却没想到,桑洱的目光掠了过来,却仿佛只是看见了一个无关之人,无动于衷地转到了别处。 多一眼都没有看他,就与之擦肩而过了。 冯茗僵住了,有点不敢置信。 第32章 桑洱并不是没有看见冯茗那难以置信的僵硬神色,但她根本不在意他的想法。 当初那一个会无条件惯着冯茗的傻子姐姐,早就不存在于世间了。 回到娘家,桑洱很自然地住进了原主以前的闺房。 尉迟兰廷作为远道而来的贵客,被安排在了府邸内朝向最佳的客房里,与桑洱住的地方相隔不远。从尉迟家来的随从,也受到了很好的款待。 这一趟,本来就是为了见原主病重的奶奶才回来的。桑洱在房间喝了两杯水,休息了片刻,就去见了她。冬梅则留在了房间里给她收拾东西。 估摸着他们也要在这里住上几天,衣服总不能一直塞在箱子里。 太夫人的房间里烧着暖炉,十分安静。地面铺着毯子。 榆木软塌上,躺着一个苍老妇人,青丝白雪,相貌是很慈祥的。形容憔悴,两颊瘦得凹陷,眼眶下弥漫着黑晕,行将就木的模样。 在原主的记忆片段里,这位太夫人可以说是冯家的一股清流。桑洱一看见她,就有淡淡的亲切感油然而生,轻轻牵住了她放在被子上的那只长满老人斑、枯瘦如柴的手。 在这个世界里,并没有“修道就能长生不老”的设定。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管是何来历、出身,最终都逃不出生老病死、六道轮回的规律。 箐遥真人那种凤毛麟角的仙宗之首,道行已经登峰造极了,其寿命也只不过比凡人长了几十年而已。 纵然已年迫日索,看见桑洱来了,看得出冯太夫人还是很高兴,人也连带着精神了不少。 桑洱在房间里待了一个时辰,陪老人喝了点粥,等对方疲惫地睡去了,将老人的手塞回被子里,退出了房间。 他们一行人在傍晚前下马车。此刻,天已经暗下来了,云边的艳红残阳被沉沉的夜色所覆没。 廊下孤灯盏盏,晚风苍凉。 这个点儿,正好能赶上晚饭时间。 毕竟迢迢千里地回家,又带了夫家贵客,冯家今晚要在府中那明亮华丽的宴客厅里给他们接风洗尘。 一张梨花木大圆桌,除了原主第一个弟弟冯慈,其他人都到齐了。 冯父乃健谈之人,能言善道,冯菀也不怕生,席间的气氛由他们主导,倒也没有冷场。 尉迟兰廷面带微笑,应答如常。 往常,只要他不欺负别人,就会是这样的影帝模式。 桑洱嘀咕。 而另一边,冯母今夜却频频有些走神。 按照习俗,接风宴不仅要准备主人家乡的菜,也要备一些客人喜欢的菜,免得人家吃不惯。 由于这是和尉迟兰廷的第一次见面,厨房所备的姑苏菜式,都是比较经典不出错的。轮到准备凤陵的菜式时,那新来的厨子特意过来问了冯母,说冯桑小姐喜欢吃什么。 那一刻,冯母茫然地一张嘴,脑子里却是空白的。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知道冯桑喜欢吃什么。 冯母对养女冯菀衣食住行方面的喜好,都称得上是了如指掌,倾尽宠爱地养大了她。可对于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亲生女儿,却干巴巴的,挤不出一字半句。 在冯桑出现前,他们一家人吃饭的座位,是父母居上。冯母左边为长女冯菀,冯父右手是次子冯慈,冯茗最小,坐在了姐姐和哥哥中间。 冯桑被接回来后,便坐进了冯茗和冯慈间。冯母每次抬起头,都能看见她缩着肩,捧着碗,低头吃饭。在初期,不敢将筷子伸得太远,只会夹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盆青菜。 坐她旁边的冯慈都看不过去了,时不时就会抬筷夹肉,放进她的碗里。 他们聊的话题,冯桑听不懂,亦搭不了话。偶尔理解了浅显的意思,她就会慢半拍地露出傻气的笑容。 但是,在今晚,不管冯母抬头看了她多少次,对面的桑洱都不曾露出一点捧场的反应。 她熟练地握筷夹菜,安静地喝汤。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觑着他们的脸色,试图融入他们了,连眼神交流也没有。 比起亲人,更像是位置不够时,和他们拼桌吃饭的陌生人。 冯母:“” 冯母有点儿食不下咽,搁下了筷子。 人心是有偏向的。事实上,为人父母,也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都能一碗水端平。偶尔厚此薄彼了,自身是不会察觉到的。 但是,偏心到了这样的地步真的还是“无心之过”吗? 不是的。 这是习惯性的轻忽和有恃无恐。 是“我对她已经很好了”的自欺欺人。 大概便是这个原因,今天在府门外,冯桑才会生疏地抽回了手。 冯母拧眉。 细想下来,这件事确实是她做得不够好。那便趁这次机会,看怎么补偿一下冯桑,把人哄回来吧。 与此同时,坐在对面的桑洱,却完全没有留意冯母的表情,只在心里想没料到这缺德的冯家请的厨子,做菜还挺好吃。 尤其是那味甜皮鸭,皮酥肉嫩,可以打十分。 要是之后可以打包一碟在路上吃就好了。 系统:“” 顶着冯家几人时不时投来的一瞥,桑洱丝毫不恘,一直吃个不停。 她没必要装作筷子用得不好,反正已经在尉迟家待了一段时间,完全可以解释为那边的人特意教过她这方面的礼仪,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另一边厢,坐在桑洱身旁的冯茗,也有一点儿心不在焉。 在过去那三年,冯桑和他们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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