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没有了。 当初见证此事的所有丫鬟下人都被遣散,如今十年过去,早就不知他们身在何处,又有谁知道内幕。 周姨娘这一招“避免丑事外传、保全相府名声”,借姜炳荣的手消除了所有证据,真是高明。 不过,最能证明这件事清白的,也是这个始作俑者。 没有人比周姨娘更清楚,整件事背后的真相和细节。 “我知道了,娘亲,这件事我会筹谋。” 姜初霁微微眯眼,抬手拭去母亲脸上的泪,“我在想,你住在客栈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相府如今不能回,那忠远侯府……” “不行。” 听到忠远侯府四个字,陈清莞更是肩膀颤抖,眼里全是痛苦之色。 “初儿……你不知道,当年你外祖父和外祖母一直希望我嫁给一个愿为了我不纳妾室的男子。哪怕身份门第没有那么高,至少能夫妻和睦,没有宠妾灭妻的事情发生。” “但当年,我执意要嫁给已经纳了周宜芝为妾的你父亲,并且几次和你外祖父外祖母争吵,甚至把你外祖母气出了病。后来他们觉得心寒,终于同意我嫁给你父亲。” “再后来,我与下人通奸且证据确凿的事情还是传入了侯府。你外祖母自当年被我气病,就一直身体不好,一时急火攻心,人就……” “你外祖父一辈子刚正不阿,怎么能容忍女儿做出如此不耻之事。他当时对我失望透顶,直接说侯府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任凭相府处置。” 姜初霁听着,沉默了。 闹成这个样子,难怪母亲说无法回侯府。 现在看来,自己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是真正的有远见。 而她的母亲……真是恋爱脑毁一生。 但这是自己受尽折磨的母亲,姜初霁也不忍心苛责,抚上母亲的背安慰:“我知道了,娘亲,那你就先安心在这里住着。” * 从客栈出来,姜初霁被日光刺得眯了眯眼。 “小姐,我们现在要去哪里?”茯苓在一旁问。 姜初霁道:“去逛逛吧,我去给娘亲买些东西。” 今日是集市,街道上人群熙攘,热闹非凡,两边的摊贩和商铺都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卖和吆喝声。 姜初霁拿着替母亲量好的尺寸去了布料和裁缝店,给母亲定制了几件衣服。路过一个小摊,被摊主手作的小巧精致的绒花发簪吸引注意,拿起来看。 耳边却忽然捕捉到,不远处一道压低而谄媚的声音—— “爷,您特意屈尊降贵,出城来为皇,哦不,为夫人排队买这正南斋的点心,夫人知道了一定很感动。” 被唤作爷的人语气却不耐烦,冷冰冰的:“别废话,你去排队,我去那边等着。” 黄,夫人? 姜初霁的手一顿。 隔着人群,余光朝那道鹤立鸡群的身影看去。 墨发银冠,身姿挺拔,名贵皂靴踩在脚下。鬓若刀裁,剑眉斜飞,冷峻孤傲的脸庞轮廓分明,俊美异常。 周身透着与生俱来的贵气与桀骜。 是萧乾。 当今太子,未来的皇帝。 那个把她当成狗一样玩弄的男人。 第26章 认错人了 姜初霁本以为,她和萧乾的第一次见面,会是在宫中的及笄宴。 在原剧情里,及笄礼当日,肥胖丑陋的原主出现在宴会上,在一众身形纤细的京城贵女中无比显眼,腰身是旁边姜洛薇的两倍粗。 萧乾坐在不远处,挑眉嗤笑:“看来姜相国家伙食不错。只不过,有些厚此薄彼。” 一句话,引得哄堂大笑。本就自卑至极的原主嘴唇几乎咬出血,根本不敢抬起头。 姜洛薇盛装打扮,婀娜多姿的身段在人群中摇曳生姿,宛如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 萧乾看着还算顺眼。 宴会后皇后问他看上谁,他来了句“就那个姜家的吧,不是肥胖如猪的那个”。 于是姜洛薇这个相府庶女,一跃成了太子侧妃。 只可惜,即使成了太子侧妃,人人也皆知太子侧妃庶女出身,生母是个低贱妾室,相府嫡女另有其人。 萧乾登基为帝,姜洛薇后来靠心机美貌坐上贵妃之位,也不想放过自己这个有嫡女之位的妹妹,撒娇说想念妹妹。萧乾便大手一挥,把原主召来宫里封了个美人。 美人美人,何其讽刺。 却也是空有位份,原主日日被姜洛薇留在身边折磨,为她跪地浣衣洗脚,吃着馊饭剩饭。萧乾视而不见。就像个玩意儿,能让自己贵妃舒心,这又有何不可。 人人都知道,原主明面上是美人,实则地位比奴婢都不如。原主入宫三年,萧乾也从未召幸过她。 直到那一日,萧乾醉酒,心血来潮来了她这里。原主跪在高高在上的男人面前,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 萧乾眼神迷离,居高临下看过来,轻挑起她的下巴:“喜欢朕吗。” 怎么可能没有过心动呢。 世间最有权势的男人,生杀予夺只在他一念间,又长得这样好看。 她咬紧嘴唇,半晌才鼓足勇气应了声。萧乾却像是听见世间最好笑的笑话,看着地上肥胖臃肿的她,几乎要笑出眼泪。 “你也配?” 他这样问,语调冷嘲至极。 “把你当成给贵妃取乐的狗而已,你也敢肖想朕。” 这一夜,原主彻底心如死灰。 从那一日便麻木过活,直到狩猎场上,被萧乾抓来挡在身前,死在熊的攻击之中。 姜初霁活了一辈子,都是男人们抢着给她当狗,还真没给别人当过狗。 她冷冷扯了扯唇角,挑了一支喜欢的绒花发簪。 “老板,这支我要了,麻烦您帮我戴上吧。” * 萧乾身姿挺拔地站在那长长的队伍之外,眉头皱起,眼中透着明显的不耐烦。 这两日,母后一直胃口不佳。听说这正南斋的点心远近闻名,每日来买点心的队伍都从早排到晚,他才亲自出宫来看看。 不说这点心到底好不好吃,至少母后收到了会高兴。 只是,他厌烦极了这吵闹的人群。 若不是不排队就失去了来买这点心的意义,他早就让人清场,或是直接把这正南斋的师傅叫去宫里了。 虽然是叫旁人去排队,但队伍还排得很长。 就在萧乾感到心烦的时候,毫无预兆地,他的双眼忽然被人从背后蒙住了。 与此同时,只听到一道软软甜甜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似是在撒娇,又带着一丝丝埋怨。 “哥哥,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呀。” “我刚才买了一支绒花簪子哦,已经戴在头上了。” “你猜猜,我买的是桃花还是兰花?” 萧乾的身体不由得一僵。 这辈子,还没有人对他做过这样的动作。 一缕独属于少女的香气悠悠钻进他的鼻腔。 那香气淡淡的,恰似清晨含苞待放的花朵所散发的清甜芬芳,不浓烈却沁人心脾。 与此同时,蒙住他眼睛的小手轻轻贴在他的面庞。 这小手柔弱无骨,仿若春日里鲜嫩的柔荑。肌肤细腻光滑,如羊脂玉般温润,轻轻触碰间,竟让他有一瞬间的失神。 少女的声音欢心雀跃,语气里洋溢着买到心仪发簪的喜悦。 对方唤他哥哥……是认错人了? 他的确有妹妹,但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少女这声哥哥叫得乖乖软软,让萧乾心尖痒痒,忍不住想再听一次。 “哥哥,你怎么……” 少女的声音里隐隐带上一丝疑惑,似乎也开始意识到眼前之人的反应有些不对劲。 下一秒,像是发现什么“啊”了一声,连忙把自己的手收回来。刚才还雀跃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慌乱,像是受惊的小鹿一般退后两步。 “对,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萧乾这才转过身来,看向眼前的人。 少女相较于他矮了一个多头,方才定是极为努力地踮起脚尖,才得以蒙住他的双眼。 一袭柔美的浅粉齐腰襦裙,裙身以柔软的丝绸制成,质地如流水般细腻顺滑,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少女纤细的腰肢。 发髻梳的是俏皮可爱的双丫髻,丝带垂落在发髻两边,随风吹动。发髻之间,是一支做工精巧的桃花绒花簪子。花瓣层层叠叠,与衣裙相互映衬。 少女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看得出皮肤白皙细腻。面容在面纱下若隐若现,唯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这双眼睛极为漂亮,仿若山间清澈的溪流,明亮而澄澈,透着不谙世事的纯净。此刻染上几分内疚。 “对不起公子,我不是故意的。” “你和我哥哥一样高,背影也很像,所以我……” 少女怯生生道歉。 因认错人而感到害羞,脸颊染上一抹绯色。从面纱后透出来,更显娇羞动人,让人心生怜惜。 也让人更想摘下这面纱,看看少女真正的面容和此刻的模样。 “无妨。” 萧乾声音微哑,定定看着眼前的人,“你是……” 这样的装扮,不像是普通百姓人家。 但他好像也从未在京城贵女中,看到过这样一个少女。 “让哥哥看到我和其他男子在一起,他会担心的,” 少女深吸口气,像是下定某种决心,忽而从发间摘下那支绒花发簪,“我身上钱不够了……这支簪子送给公子,算是给公子赔罪。” 明明自己喜欢得不得了,眼里还带着舍不得,却还是抬起他的手,把这支发簪坚定塞进他的手心里。 这明明舍不得,还要把东西赔给他的模样,可爱极了。 萧乾只觉得心头前所未有的一软。 “其实我……” 不用你赔四个字还没说完,少女已经匆匆转身离开。只留下一个很快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 跑得好快。 他甚至都没能拉住少女,问到她的名字。 萧乾盯着手里的发簪看了半晌。 鼻翼间隐约还能闻见那清淡香气,只觉得怅然若失,耳边甚至听不到周围熙攘的声音。 直到去排队的随从已经买到点心回来,叫了他好几声殿下,他才回过神来。 “……给我找个人。” 萧乾深吸口气,“给我找到刚才那个女子。” 第27章 坐在腿上 本来茯苓听从小姐的命令,把买来的东西送去客栈给夫人,结果回到街上就不见小姐的身影了。 找了好半天,才在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摊前找到人,她这才松了口气。 “小姐,你刚才去哪里了,我都找不到你了。” 姜初霁挑选着糖葫芦,神色平淡:“没什么,刚才去买了支簪子。” 茯苓一看,见小姐发间并没有戴什么发簪,好奇道:“小姐买的簪子在哪儿?” 姜初霁漫不经心:“拿去逗狗了。” 逗狗? 小姐什么时候有这种爱好了。 茯苓挠挠头:“那小姐,我们既然已经看过夫人了,现在是要叫马车回府吗?” 姜初霁看了眼周围熙攘的人群,也没有太大逛下去的兴致。 正准备点头之时,身旁却冷不丁出现一道男人的身影。 “姜二小姐,我家大人邀您楼上一叙。” 这声音听着十分沉稳。 姜初霁抬眼一眼,是墨九。 面庞依旧如往常坚毅,依旧穿着那一身标志性的黑衣,身姿干练挺拔。 不过——楼上? 姜初霁顺着墨九的目光看去。 不远处就是一家酒楼,名叫望月楼,有五层之高。顶层的雅间据说视野极好,能一边品茶,一边将周围景色尽收眼底。 不过,听说那雅间并不对外开放,是专为大人物留着的。 的确是大人物。 姜初霁眯了眯眼。 如果墨池霄一直就在这望月楼上,或许她刚才对萧乾做的一切,也被他看到了。因此,他才让人来叫她过去? 姜初霁并不觉得慌乱。 反倒抬起眼来,慢条斯理对着眼前卖糖葫芦的小贩指了指:“我要这支糖葫芦,麻烦帮我包起来吧。” 继而对一旁的茯苓道:“茯苓,你在这里等着我。” 茯苓一脸紧张。 如果她没认错的话,这个男人,是昨晚跟着那位疏国公的侍卫吧。也就是说,是疏国公要见小姐? 可传闻中,那位疏国公冷血无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小姐会不会有危险? 姜初霁在墨九的引领下踏入望月楼。 尽管此时已至下午时分,可酒楼内依旧是宾客盈门,热闹非凡。 传言这望月楼的包厢,楼层越高价格越贵。相应地,越往上走,环境也越发清幽静谧。 姜初霁一路随着墨九拾级而上,直至五楼。五楼的布局十分简洁,除了一些精心造就的布景之外,只有一个包厢。 刚一靠近那包厢,便有一股淡雅清幽的檀香气息悠悠飘散出来。 墨九推开房门,姜初霁抬眼望去,便隔着桌上檀香的袅袅烟雾,瞧见了那个端坐在雕花座椅上的男人。 今日的墨池霄,一袭织金黑色锦袍裹身。那锦袍的面料看上去极为考究,在从窗外透进来的光线映照下,隐隐泛着一层幽冷的暗光。墨发用一根暗红发带束起,几缕碎发垂落在额前,显得洒脱随意。 而那张脸,依旧好看得惊心动魄。 但姜初霁觉得违和。 这男人长着这样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犹如一泓秋水,波光潋滟,仿佛看世间万物都饱含深情。实则这双看似深情的眼睛背后,其主人最是冰冷无情。 墨九极有眼力见,把人带进来,自己便立马出去,关上了门在外面守着。 于是包厢里就只剩下两个人。 姜初霁率先开口,打破寂静:“好巧,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大人。” “……的确很巧。”椅上的墨池霄悠悠抬起眼来,眸色深不见底。 对方的神色看不出喜怒,姜初霁的声音也越发乖巧:“大人找我有事?” 墨池霄倒是意外于少女这一脸坦然的模样。 她明明应该已经猜到了,他看到了她之前的举动。 于是他也不想弯弯绕绕,开门见山:“你是故意接近太子的?” 他看到了她戴着面纱,从背后蒙住太子的眼睛,又装作认错了人。 也看见了她离去后,太子拿着那支发簪怅然若失,久久回不过神。 姜初霁倒是没想遮掩什么:“是。” 墨池霄看向她的眼睛,语气有些冰冷:“你用这种方式接近太子,是想当太子妃?” 男人都爱美色,眼前的少女也的确长得足够美。 但戴着面纱,半遮半掩,若隐若现,用这样的方式出现。甚至还留了件东西给对方睹物思人。 才更加把人撩得心痒,叫人念念不忘。 姜初霁眨了眨眼:“我若说不是,大人信吗。” 半晌,墨池霄轻轻嗤笑一声,似是看透了她。 “怎么,也想让我像姜家人那般,被你这纯真无害的样子骗得团团转么。” 昨夜在姜家,少女看似身处下位惊吓委屈,实则了然一切游刃有余。 那一鞭子落下的时候,她的眼底可没有一丝慌乱。 连自己大哥什么时候带着证人回来,都把控得恰到好处。 只是那姜家人对这一切全然不知。 “不会,”姜初霁忽然也笑起来,轻轻启唇,“大人比他们聪明多了,我骗不了,所以在你面前,我只说实话。” “我的确想让太子对我钟情,但我对当太子妃没兴趣。” “我只是……喜欢别人喜欢上我的感觉。” “尤其是,当对方位高权重,高不可攀。” 这京城贵女,哪个不想成为太子妃,以后登上凤位,就是世间最为尊贵的女人。 但眼前的少女说,她对当太子妃没兴趣。 她叫他,你。 听到少女的答案,墨池霄的眸色深了几分。 “我在街上买的冰糖葫芦,大人要不要尝尝?” 姜初霁晃了晃手里的冰糖葫芦。 那串红彤彤的山楂裹着一层糖衣,在从窗外透进的光线下显得晶莹剔透,散发着香甜的味道。 她靠近过来,眼睛清亮又带着期待。把糖葫芦递到他唇边,那山楂的糖衣轻轻触碰到他的唇。 似有若无的触感,让氛围忽然变得有些微妙起来。 “我从不吃甜食。” 墨池霄身子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仿佛眼前的冰糖葫芦不存在一般。 “这样啊……”姜初霁神色遗憾,极为自然地把手收回来,“那我吃掉好了。” 墨池霄微微眯起双眼,看着眼前的少女把那串糖葫芦收到自己嘴边,张嘴咬了口第一粒山楂。 他的唇刚刚碰过的那粒山楂。 糖衣为她的唇染上些许光泽。 “好酸。” 少女皱了下眉。 墨池霄忽然抬手,把人揽在自己怀中,让她跌坐在他的腿上。 危险而冰冷启唇:“你刚才说的位高权重,高不可攀,也包括我?” 第28章 找麻烦 她实在胆大妄为。 连他也敢招惹。 姜初霁猝不及防,侧身跌坐在男人腿上。 此时此刻,包厢里气氛紧绷,暗潮汹涌。 墨池霄的一只大手掐在她纤细的腰肢上,力度不大不小,却足以让她动弹不得。另一只手则捏住她的下巴,微微用力,迫使她转过头来,对上他的眼睛。 两个人距离极近,近到她能清晰闻到男人锦袍上清淡的檀香气息,甚至彼此的呼吸都交织缠绕在一起。 她能感觉到,对方的视线缓缓下移,划过她沾染了糖衣的唇。 然而,与这看似暧昧的氛围截然不同的是,墨池霄的眼底没有丝毫温度。 连说话的语气,都冰冷凉薄。 “姜二小姐,小心玩火自焚。” 姜初霁也没想到墨池霄会这样警告她。 但她没有露出恐惧,只是眼里迅速氤氲起一片水雾,我见犹怜:“……疼。” 疼? 墨池霄听到这话,下意识皱了皱眉头。 目光再下移,这才看见少女下巴上白皙的肌肤,被自己的指尖染上一道红印。 不由得深吸口气,把掐在少女下巴和腰肢上的手放开,缓缓吐出两个字。 “……娇气。” 女孩子家,都这么细皮嫩肉的么。 他明明都没有用力。 怎么就是她娇气了。 这男人天天尸林血雨里走过,知道自己随手一握,力道有多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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