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居去当个暗.娼。 毓青笑了一声后,便凑过身跟乔江沅交谈了一番,他们声音压得很低,申珏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过了一会,乔江沅才说:“你可以在这里留下,但你要签一份合同,自愿在这里打工。” 申珏眼神一变,“你要我当奴仆?不可能。” 乔江沅摇了摇头,“我们兄弟一场,我怎么会让你当个奴仆呢?放心,你签的合同只是一份雇佣合同,不过这里并没有什么好活干了,马场的倒还少一个喂马的,你愿意吗?” 申珏见过人喂马,不过是干草倒到石槽里,那些马就会自己过去吃。 他思考了一会,就点了头。 当天晚上,申珏在客房睡了一夜,住过了贫民窟后,他才知道他原来过的是什么日子,不过一间普通的客卧已经让他十分满足。他想,如果他省吃俭用,也许几十年后就可以在帝都买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总比继续住贫民窟好。 第二日,申珏签下了合约,他还特意问了工薪。 工薪不低,这让申珏十分满意,甚至还有些感激乔江沅。 “江沅,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给你造成很多困恼了吧,抱歉。”申珏签完合同之后,慎重地跟乔江沅道了歉。 乔江沅闻言似乎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笑着说:“没关系,原来的事我都忘了。” 正在申珏憧憬崭新的未来时,他却不知道那份合约被动了手脚。 那根本不是什么简单的雇佣合同,而是一份卖身契,甚至卖身契的主人不是乔江沅,而是一个臭名远扬的血族贵族。那个贵族暴戾成性,最喜欢虐待人,他喜欢看血族被放了大半血,就慢慢复原的样子。 更重要的是,申珏曾跟那个贵族有过过节,申珏有一次因为见不惯那个贵族趾高气扬的样子,动手泼了那个贵族一脸酒,那个时候,申珏的身份比那个贵族高贵,那个贵族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可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了,申珏变成了他的奴仆。 那个贵族把申珏当成了他的新乐子,每天都想出许多办法来折磨申珏。 申珏在那里过的日子比在贫民窟还要惨一百倍。 某一天,那个贵族举办一场宴会,在宴会上,申珏见到了乔江沅。乔江沅带着毓青赴宴,两人穿着黑白配的情侣西装,他的手更是轻轻搂在毓青的腰上。 而申珏则是穿着大型狗狗的衣服,脖子上还戴着项圈,跪在了那个贵族的脚旁。 他死死地盯着乔江沅看,可乔江沅明明看到了他,却当没有看见。 申珏在那瞬间绝望了。 第二日,申珏白天偷偷跑出了房子,取下了手中的避光戒。 他选择了自尽,在阳光下燃烧了自己。 几乎没有血族会选择这样自尽的方式,因为在燃烧时,很多血族会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个人觉得外国名字很难记,我写也费劲,所以我架空了一个半东方背景半西方背景的吸血鬼世界。这里面的吸血鬼的长相也是偏东方长相,人名则是完全东方式的,至于时代的话,应该偏中世纪,反正一切架空,一切设定为剧情而设。 祝大家观文愉快~(有小伙伴可能会发现我这次只更了三千,是的,挑战失败的第一天。) 章节目录 干掉那个半血族(2) 三楼主卧的金铃与一楼的金铃牵在一起, 上面响,楼下也会发出声音。 众人听到声音,明显紧张了许多。 穿着燕尾服的管家越发挺直了背, “向文快去,毓青,你端着水一起上去。” 向文是公爵的贴身男仆,本来还有一位,但那一位昨天离职了,管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男仆,所以只能叫他觉得还不错的人暂时顶上这个的位置。 向文留着一头到肩膀处的长发,面容干净清秀,做事利落。他已经伺候公爵几十年了, 这让众人都十分钦佩,毕竟另外一位贴身男仆只做了两年,就不愿再干下去了。 “向文,待会要注意些什么?”毓青端着水,走在向文下面一阶梯的位置。 向文听到问题,脚步不停, “公爵说什么, 你只要照做就可以,绝对不可以回答不, 而是要回答——好的,公爵。因为你今天是第一次贴身服务公爵,所以少做多看, 但不要盯着公爵的脸看,公爵非常厌恶下等血族看他的脸。” 下等血族? 毓青眼里闪过一丝阴郁。 即使他再优秀,终究是个奴仆,所有人都会提醒他,他只是个半血族。 要想改变阶级? 光有丰厚的资产还不行,起码要有军功。 公爵的祖父便是在战场是博得了军功,所以公爵拥有了尊贵的身份和数不尽的资产。公爵的父亲倒是从未上过战场,因为他晕血,作为一个血族,却晕血,听上去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的事情了,可公爵也有这个毛病。 毓青觉得这只是公爵父子为了不想去战场找出来的借口,毕竟他们喝血的时候从不晕血。 帝都很多贵族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参军打战。毓青心里明白,在这些贵族的眼里,打战是一件极其粗鲁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跟自己的食物打战。 自诩高贵的他们不会做出这些的事情,只会让他们的奴仆把那些可爱的食物摆上他们的餐桌。 …… 向文突然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盯着毓青看,“不要在这里发呆,在公爵的身边伺候,不像你凑在厨房身边讨吃的一般简单,你最好提起心来做事,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他微微抬了下巴,“如果你不听,我会向公爵提出请求,让你去田地干活,也许你在那里,也能用你下面那张小嘴迷倒许多饥渴的血族。” 毓青听到这段话,脸立刻就涨红了,他连忙辩驳道:“我没有。” 说完,他就紧紧地抿住了嘴。 在这个庄园里,向文是出了名的嘴巴毒,但毓青很少跟对方打交道,因为他是厨房的帮工,而对方是公爵身边的贴身男仆,他们两个之间也有身份悬差。 贴身男仆这份工作干好了,以后会有机会晋升为管家。 一旦成为管家,身份地位就会截然不同,有些管家受到主人家的优待,孩子可以一起跟着上贵族学校。 而他永远只会是个卑微的奴仆。 没人敢跟向文斗嘴,因为他是公爵身边的红人,即使是管家也要给向文三分薄面。 …… 楼梯上的风波过去后,毓青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跟在向文的身后进了三楼的主卧。 主卧的温度很低,一进去便让人感觉到了阴寒之意。屋顶和墙面皆是用的琉璃,房间的主色调是黑与红,浓丽又黑暗,这种风格是贵族们最喜欢的一种。 向文一进门已经换上了一张小脸,“公爵大人,晚上好。” 床上的人坐在床边,丝绸睡衣外的肌肤苍白,这是贵族们特有的肤色,他们即使有避光戒,但也从不白日出门,在上等社会里,皮肤的颜色同时也象征了一种地位。 只有卑贱的血族才会在白日的时候出去奔波。 向文温顺地蹲在了床上人的身边,小心翼翼地为对方套上绒制拖鞋,同时嘴里不停,“公爵大人,今晚的主餐是珍贵的人类血,饭后甜点是大人最喜欢的萨赫蛋糕。” 申珏没有看为他穿鞋的向文,而是默默把目光放在了站在不远处的毓青。 对方如前几世一般漂亮,几乎让人挪不开眼。 “向文。”申珏开了口。 向文立刻抬起头,“大人?” 申珏垂眼看了向文一眼,不冷不热地说:“谁给你的胆子,放一个半血族进我的房间?” 向文闻言,立刻跪在了地上,埋低了脑袋,“大人恕罪,我立刻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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