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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 外面的天色已经很暗了,屋内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灯,所有的事物暴露在莹白的灯光下,让一切都无处遁形。时初之前前所未有过的慌张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团死气沉沉的灰色。高悬头顶的铡刀终于落下,从斩首台上滚落下来的是一颗写着既定结局的头颅。 秦煜的手机响了两声,他拿出来看了一眼,换了个坐姿——肩背直挺,双腿向门口微倾,是要离开的前兆。 “当然,你不一定要觉得我说的就是对的,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我的想法就是这样。所以你明白没,我们俩根本观念不合,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时初语气生硬地说:“可是我一直都是这样。” “确实,是我自己太自不量力觉得可以改变你,所以其实我也没立场怪你。那现在这样不好吗?我有更多时间做自己的事,你也一样,我们终于不用把时间‘浪费’在无用的感情上面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秦煜刻意加重了“浪费”两个字的读音,时初反应过来,他这是在重复之前无数次自己说过的话。不仅是秦煜,老杨和江浩言明明也是这么说的,说挺好的,可以把时间放在自己身上了。这些人都只是说出了他的内心想法而已,但是为什么他现在心里这么难受? 秦煜手机又在响,他回了几条消息,往窗外看了一眼。 好像真的要走了。 时初脱口而出:“我要去美国了。” 其实出国交流的人选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但他想看到秦煜脸上出现一些不同于现在的神色。哪怕像之前一样,生气、愤怒、无可奈何...任何一种都可以,只要不是现在这样没有波澜。 但秦煜没有,他依然看着窗户外面,等时初以为是他没有听见自己的声音想要重复一遍时,他才朝窗户外面招了下手,回过头问:“嗯,还是去学习?” 漫不经心的语气,就像关系一般的同事之间礼节性的寒暄。曾经他以为在感情方面,自己比秦煜要更拿得起放得下,然而眼前秦煜的表现让他愈加发觉得自己才是身陷泥潭的那个人。 他一边因为秦煜的语气而难受,一边又为自己的失态恼怒。明明是冬天,他的心里却像南方夏季的雨天一样,闷热潮湿,密不透风,压得他呼吸不畅。 长时间没有回答,秦煜以为他默认了自己的询问,于是他说:“挺好的,你之前不是想过毕业之后留校任教吗?有国外教育背景更好。” 时初微微转动脑袋,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让他僵硬的颈椎发出“咔”的一声。临近晚饭时间,咖啡店里的人陆续离开,很少有人再进店。在一片“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的声音中,突兀的一句“先生您好,请问有预约吗?”灌入时初耳中,他顺势往门口瞥了一眼,恰好看见进门的人。 他穿着浅灰色的羊绒大衣,额前的头发上沾着几片雪花,一双年轻的眼睛明亮而富有活力。 秦煜同样看见了来人,他远远朝他招了手,那个男生就走了过来,看见时初愣了一下,然后弯了弯眼睛,说了句“你好。” “这是景贺程,我公司新来的实习生,才读大二,很可爱的一小孩儿。” 时初愣了一下,才意识到秦煜是在跟他介绍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他并不陌生,虽然从未有过正面对话,但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对比起刚才的介绍,秦煜对时初的介绍就简短得多,只是短短的四个字——这是时初。 再无下文。 时初还在考虑自己此刻是否应该说些什么,握个手或者是说两句场面话,但秦煜显然不想再把时间用在这里,他拿起桌子上的纸袋,对时初说:“那行,还有什么事情的话再联系,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秦煜已经走出两步,景贺程的视线在两个人之间游移一圈,朝时初点点头,也转身跟着秦煜往外走。 “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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