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要用雪杖加速,就能获取更大动能,上坡直接就滑过去了。 他扛东西的劣势不是速度,而是加速度。 毕竟惯性越大,加速越难。 林轩在前面当然是放了水的,要不然对比扛了这么多东西的陈光孝,林轩早就跑没影了。 很快,就到了大松树下。 林轩直接蹲姿,把枪拿出来,将带子缠绕在手上,然后开抢。 陈光孝稍晚一点点到达,同样的姿势。 两人都打中了差不多距离这里两百米的三棵大树。 “在真正的比赛项目中,用的目标是靶子,小很多,不过也进很多。” “大概就是这么个玩儿法吧。” 林轩开完枪再度启动。 陈光孝急忙跟上。 下半程陈光孝示意林轩没问题,所以林轩加速了。 两人迅速朝着马群靠近。 这群马搞不好这辈子都没见过人类,或者只见过单麦国的动物学家。 对于两人的到来一点都不惊慌。 “果然大啊!”林轩仔细的观察着这马群:“很难想象这和地星的冰地岛矮马是同一种物种。” 一匹马儿很好奇林轩这个自立生物,离开马群,走了过来。 好奇心这东西,是充满智慧的生物才会拥有的。 林轩看着眼前巨大的小公马,有些跃跃欲试。 陈光孝:“要不要试试骑它?” 这是野马,而且还是巨型马,要驯服,难度可就大了。 林轩思索了一下,乐呵:“简单。” 大不了开挂嘛! 《与穿越者同行看世界》不就是林轩外挂大型秀场么! 0200、降伏烈马如此简单?! 林轩还是老样子,就定身在了当场。 等林轩在回过神来,开始活动时。 从地上薅起一把草。 本来弹幕都是在怀疑的,但是接下来,满屏幕都是问号。 林轩乐呵的看着眼前的离群小公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轩启用‘极限时停’能力,回到了蓝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草原上已经很少有野马了,所以林轩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现代的古代的养马技巧学了一大堆。 关键是实践到了如何引诱野马! 抓捕野马,一般是直接绳套出动,把马王抓住,那么一整群马就会跟着马王走。 把马群引入马圈,圈起来,再慢慢的驯服,一匹一匹的驯服。 但林轩也学到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世界上其实是已经不存在野马的了。 所有的野马,全都是家马放归或者外逃形成的种群。 也就是说,野马本身就是被驯化过的动物。 野性虽然不弱于其他普通野生动物,但是亲近人的这一点,是刻在DNA里的。 马非常的聪明,同时好奇心也很强。 而且马观察物体并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观察的时候喜欢正对看。 这种情况下,就说明马已经被吸引了好奇心。 这个时候,如果马观察到自己注意的东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这种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于蹄类动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纯技巧了。 保持什么样的动作能让马安心的靠近。 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几乎看懂人类表情的动物,所以如果你心里就想着我要抓住它,那表达在脸上之后,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这一点刚好和另一种聪明的动物,狗,有些类似。 绝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实并不能听懂语言,而是能判断人的情绪。 然后猜测主人要它干嘛。 当然了,种群数量多了之后,难免其中有非常聪明的,能直接听懂人话的网红狗,网上也不少。 林轩保持着一个完全无戒备的状态,让马靠近。 小公马在吃草的时候,林轩的另一只手,放在了小公马的脸颊上,抚摸。 身体接触,当然是其中很关键的一步。 如果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轻易就能做到这一点,说明马就是自来熟。 林轩做动作的时候没有说话,因为马很容易能判断的出林轩不是在和自己说话,它就会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么交流。 从而产生疑心,然后跑路。 林轩抚摸了一会儿后,马儿很享受这种抚摸。 包括鸟类、哺乳类在内的绝大部分高等级动物,都会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抚摸。 比如猫喜欢人抓他的下颚。 狗喜欢人摸头。 马就喜欢人类抚摸它的脸颊和颈背。 小公马非常舒服,打着响鼻。 眼前的小公马,身体几乎是白色的,唯有一双黑色的蹄爪。 在龙国古代,这种马叫做白云映碳。 如果反过来,浑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乌云踏雪。 这匹马虽然是小公马,但是肩高超过一米八,头高超过二米二,超标准的高头大马。 比现在国际上流行的纯血马都要高大的多。 观众都在等待着林轩的下一步。 而林轩搂了搂小公马之后,就放手了。 小公马见没吃的,就走了。 “还是没到能直接驯服的程度,这匹马性格非常的烈。” 林轩的话让网友懵逼了。 这匹马性格烈? 这哪儿看出来的啊! 林轩:“其实马的性格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性格烈。” “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谓性格烈,其实是依赖性强,对于原族群的依赖性强。” “很多这种依赖性强的马,没办法驯服,但!一旦驯服之后,就会一直追随主人,不离不弃。” 这就跟狗有点类似了。 有些狗,那是见了谁都摇尾巴,没办法看家,当宠物到是一绝。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从主人手中接了东西,它都会以为这是在抢夺主人的东西,从而扑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这一类型的。 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马里,就和智商没关系了,纯纯的性格问题。 不过林轩可没有准备就此罢休。 林轩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轩再活动起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筐草! 这是从地星带过来的。 这里是艾斯格兰岛,就算这里附近温度高,但也没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数时候这些马吃的是苔藓,还有枯草。 新鲜的草出现后,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马的注意。 不过其他马看到林轩后,都不靠近。 动物是以体型区分危险程度的。 人类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动物眼中看起来就是巨型动物。 所以大多数动物对人类一点攻击性都没有。 除非你露出后背。 新鲜的草,但是在危险的动物面前。 这就让马群望而却步了。 而小公马再次走了出来。 小公马的距离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样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让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丰茂的季节。 小公马靠近。 林轩抓起一把草。 小公马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小公马的咀嚼是很快的。 马是不能反刍的,所以牙齿特别的锋利,如同石臼一样,把草磨碎,然后大口吞下。 这也是为什么相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长得快,跑得快。 这小公马的牙算不错的了。 艾斯格兰岛上的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岁,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极好。 想一想也知道,这个地方的马匹,还是大型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轩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轩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后。 小公马绕着头去够林轩身后的框。 林轩举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给你吃。” 小公马最后选择了耍赖。 林轩以养代替征服。 小公马耍赖,意味着对于群体的依赖性,正在往林轩这个个体身上转移。 林轩抬手,手里出现了一把嫩草,林轩轻轻的一揉搓。 草叶碎裂,绿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马闻了之后打着响鼻。 林轩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这种草料。” 像稻谷的秸秆,古代人为什么不拿来喂马?那玩意儿太难以磨碎了,马一不喜欢吃,而会降低马的寿命。 而林轩拿出来这种草,是后世最贵的一种草。 这草的价格,比人吃的米都贵。 当然了,普通的草价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没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实际上售价非常高。 小公马被震住了。 此时正在思考。 林轩又把身后的框拿了出来。 小公马又低头要去吃。 林轩再把框放到了背后:“怎么样,跟我混。” 马王是什么?马王能带领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马王。 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对于族群依赖度高,但是对于马王的依赖度极低。 这种特性用来训马,是非常好的手段。 现在林轩告诉小公马,我要当你大哥。 等小公马渐渐感觉出林轩和自己的族别的不同后,训马就完成了。 小公马打着响鼻,磨蹭林轩的脸颊。 这可是它主动的! 和刚刚林轩抚摸它不同。 林轩乐呵着把装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马身侧。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跃。 马这种动物的腰,可以说是生物界最强。 这点重量对于马来说轻轻松松。 林轩爬上背,小公马也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反抗,而是低头吃草。 没有套缰绳,很难骑,但这匹马很聪明,所以林轩夹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应。 做出回应意味着,可以骑! 虽然距离训练有素的战马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经成功了。 小公马吃完后,基本已经抱了,迈着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着。 向林轩展现着它的力量。 林轩乐呵着用双腿发布命令。 小公马就开始加速了。 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 这高种厉方马帅的一。 在地星,冰地岛马在冰地岛的语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抢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们,鬃毛非常的长。 而艾斯格兰岛的马长得高大,异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样很长,看起来霸气外露,同时又玉树临风。 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马,一点都不过分。 马的体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马,要承受一个青年战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装的盔甲做重骑兵,那是痴人说梦。 而林轩的小公马,绝对轻轻松松。 毕竟体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轩一直在用语言辅佐动作一起使用。 渐渐的,小公马已经适应了语言。 林轩:“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样?”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马的转向,和方向盘完全相反。 方向盘是往右转,车就往右开。 但是马是往右拉缰绳,或者拍打右侧颈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训练后才能适应人的习惯。 不过林轩并没有刻意的训练,而是让马儿适应。 它很聪明,知道自己做错了,知道林轩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适应了。 而陈光孝一直在隔着一段距离的位置,记录着一切。 而此时,的确已经到了训马最重要的一步。 林轩俯身,贴着马脖颈,轻声细语:“以后你跟我混,不会亏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欢快的跳了起来。 在马的意识中,如果不合群,是会死的。 但是,现在这个群已经发生了变化,大白认为,自己和林轩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时,最大的困难来了。 马王已经到了大白身前。 紧紧地盯着大白:“律律律!” 马王是有职责让掉队的马回归群体的。 这群马的数量小两百,马王却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谁。 谁是自己罩着的。 林轩看着马王,挑衅的意味很强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轩的气息和动作,也盯着马王。 这个时候,林轩说话了:“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强到令人发指。” “现在大白跟我混,就不会服从以前的大哥了。” 马王并没有把这个挑衅当成是人类意义上的挑衅,它很清楚林轩不是狼那种威胁,而是在以马群类似的社会架构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换门庭。 最终,马王长啸:“律!!!” 马群也移动了起来,马王转身就走。 大白仰起头,对自己的新身份新种群很满意。 林轩骑着大白,靠近陈光孝。 陈光孝扛着摄像机:“老板,还打猎吗?” “打啊!”林轩乐呵:“你枪长,但是我跑得快!” “现在你可不好赢了。” 大白很聪明,一瞬间就听出了两者的竞争,顺带着也激起了斗志。 林轩骑着大白率先出发了。 “马儿的竞争性非常的强,之前没有说它们竞争性强到了什么程度,现在可以给大家讲一下。” “大家看电视可能经常会听到说什么特殊情报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马,才送到。” “大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马为什么会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话,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动。 但是马就不会,如果主人一直催,马会跑到口鼻喷血,直接暴毙。 “这就是马的竞争性,为了赢,跑死,跑到吐血,都不会停。” 以前网上有一个问题。 说人类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动物。 比的是长跑。 很多人得出了结论,所有的动物耐力都远不如人类,会被追死。 唯有马,三天以下人类赢,三天以上马赢。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 他们没有算到马的竞争性。 马真的和人类比耐力,头天就会直接跑死。 正常情况下,马跑十分钟就没力气了。 不过林轩刚给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够大白坚持四十分钟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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