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 十二月A市,凉意已经很深了,雾浓浓踩着细细高跟鞋,拉紧了大衣,走在几乎没人路上,有种被全世界遗弃苍凉,仿佛人生已经不知道该向什么方向前进,前面全是浓雾。 空旷大街上回荡着脚步声,乍听之下,仿佛有人跟踪自己似,瘆人得很,换了往日,雾浓浓早吓得尖叫了。 但是今晚,雾浓浓真是恨不得真有什么女鬼之类出现,把拖入地狱就好了。 可惜这都是幻想,身后打来两束光,雾浓浓有些木然地回头,不知道是该原谅宁墨刚才刻薄,还是记恨他。 逆着灯光,雾浓浓大约能分辨驾驶室里人,并非宁墨,而是宁家司机。 雾浓浓愤怒地调头正视前方,切真变了。 犹记得以前生气时候,开着车跟在身后那个人定是宁墨,如今却成了司机,爱情不在,留下只有责任,或者对个不相关人人道主义关怀。 雾浓浓曾经放肆地消费过宁墨关心,如今想在求得点点关怀,已经成了奢侈。 “雾小姐,请上车,送回去吧。”老周开车上前,从车窗探出头,对雾浓浓道。 “想独自走走,回去吧。”雾浓浓深有点儿切都不在乎,特别是不在乎自己安全意思。 老周在宁家开车多年,早就知道该怎么伺候人,也不多说话,只是默默跟在雾浓浓身后百步距离,缓缓地开着车。 借着那车灯,路上晚归人,能够清楚地看见个美得惊人穿着水红色薄纱晚礼服女人,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冬夜寒风吹起裙摆,仿佛要飞升似,又或者是个艳丽女鬼,专门在夜深人静时候出来寻找借尸还魂躯体。 苍白脸色,诡异美丽,反而让有些跃跃欲试人望而却步。 雾浓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只觉得双脚冻得都麻木了,看到路边唯剩下温暖灯光,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店面里由雾浓浓熟悉香味,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老王记粥店。 冥冥中雾浓浓也不知道怎么走来,道路早就变了,曾经试图寻找过这家粥店,但直徒劳而返,今晚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冬夜里四处都没有人,而这家粥店生意却出奇好,那些夜猫子在归家之前,总要到这里来喝上碗热腾腾粥,暖暖胃,夜好眠。 “雾小姐?!”迎面是个六十来岁女人,系着围裙,有些不敢相信却又面带惊喜地看着雾浓浓。 “王大妈,还记得?”雾浓浓记得王大妈是应该,因为只爱喝这家店粥,可是王大妈平日那么多客人,在时隔十几年后还记得雾浓浓,却让雾浓浓在寒冷冬夜,寻获了点儿惊喜与安慰。 雾浓浓摇摇头,厌恶自己已经沦落到要从陌生人记忆里找安慰地步了。 “当然记得,雾小姐这样美人,谁看了能不记得。”王大妈热情地领雾浓浓走到张小桌前,“不好意思啊,雾小姐,人太多了,在这儿将就坐坐吧,去给舀粥。” 雾浓浓微笑着点点头。 王大妈手脚特别麻利,很快就端来了粥,雾浓浓就着碗口深深地吸了口气,“真香啊,就是这种味道,皮蛋瘦肉粥还是以前那个香味。”雾浓浓忽然觉得食欲大振。 “谢谢,谢谢。粥里没放葱,这是最喜欢脆萝卜丁。”王大妈把拌菜递给雾浓浓。 雾浓浓道了声谢谢,将拌菜倒入碗里,“谢谢啊,王大妈,怎么还能记得不爱放葱,喜欢脆萝卜丁呢?” 雾浓浓觉得这家老王记神奇极了,数十年如日。在周围高楼大厦包围里,依然还是家小小店面,连装潢都还是十年前样子。而老板记忆,也仿佛停留在十年前似,什么都记得。 王大妈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隔壁桌客人嚷了起来,“喂,老板,不是说皮蛋瘦肉粥卖完了吗,怎么还能吃上,这样做生意也太不地道了。”个男人粗声粗气嚷着。 皮蛋瘦肉粥是老王记招牌,每天都供不应求,稍微来晚点儿就买不到了。 王大妈赶紧上去安抚,“误会了,误会了,最后碗皮蛋瘦肉粥直是给这位小姐留着。” 雾浓浓诧异地看着王大妈,“大妈?” “哎,要说们还能喝上老王记粥,可全靠了这位小姐。”王大妈笑呵呵地道,“们也知道这条街现在是咱们A市地价最高地段,咱们老王记生意再好,也买不起这儿店面。要不是宁先生买了送给咱们,们老王记早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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