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小说

韶华小说> 原来这不是高干文啊 > 第56章

第56章

上他可以理解,但是刺杀这种杀人方式他是无法接受的。 但不接受又能怎么样?一个预备兵罢了,没有根基没有军衔,普普通通一个小班长都能让他在部队里待不下去。以前的吴雪峰知道战乱时候的世态炎凉,但那也只是意识形态中的‘我以为’。等到了军队里,他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冷暖自知。 他们总有各种方式达到目的,等吴雪峰真的亲手完成他的第一项任务时,才发现没有人是不能改变的。只是受到的苦难不够多,受到的疼痛不够疼罢了。 刀刃从脖子上割下,金属切割骨肉的声音清脆又刺耳,被分离开的肌肤下包裹着鲜红的血和柔软的肉,从动脉喷洒而出的血液一直溅到了白色的房顶上,颜色鲜艳,好看的不得了。 他并不沉迷于杀人,但必须依靠杀人过活。 早年在战场上自己给自己下刀子、切腐肉、取子弹的经历让他知道人身体的哪些部位最脆弱,怎么下手会更疼,怎样切能既疼却不伤人。他的一双手很大,指骨很粗,指节纤长。同队里的兵也就他的手最大。 没人想得明白,这么一双手,为什么能把小巧精致的蝴蝶刀耍的虎虎生风。明明没有什么攻击性的异能,但就个人体术素质上,吴雪峰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他曾经的梦想是长大后能当一位书法家,因为他的手很稳,握笔从来不抖,下笔犹如铁画银钩,他喜欢练字,平心静气。或许也就是这个爱好的原因,让吴雪峰看起来那样温文尔雅。 至少从外表和气质上来看,没人会认为这样一个青年杀人如麻。 他父亲放在兜里的那包信纸,吴雪峰洋洋洒洒写了很多东西,但最后都揉成一团丢掉了。想了很久,发现能说的话,可以说的话并没有很多,最终想好‘人很好,勿念。’五个字之后,就在被包围的战场壕沟里,满手是血的捏着一根碳条,歪歪扭扭的写了上去。 那是个艳阳天,太阳很大也很毒,中东的气候在很久以前的气温骤变中变得阴晴不定。身边一个战友从壕沟顶上拖下来一个被炸烂了双腿的兵靠在了吴雪峰身边。他低头看着那双被炸成肉沫的大腿,耳边上响起了杀猪般的嚎叫。 收起了写好的信,那膝盖都不知道炸到哪里的人紧紧的抓住了他战友的衣领,口里流着白沫和唾液,喊着我的腿、我不想死之类的话。 吴雪峰扯下了他腰上已经变成黑红色的绷带,弯下身捧着地上那一滩肉沫用布兜了起来,一直系在了那人的大腿根,才终于摸到了一块完整的骨头。 “不会死的。” 这句话不知道是在安慰对方,还是说给自己听的。但这个时候总归要有一个念头,要说出来,不会死的。 刚说完这一句话,身边又有个人提着枪站了起来,手掌里聚着火球丢了出去。还没听到火异能引爆在地面上的声音,他回过头就见着这个人被一支用金属异能加固过的弓箭,从眉心被射穿,倒在了他的身后,温热的血迹喷在了吴雪峰的后背上,粘稠又湿滑。 伸手把对方还睁着的眼睛盖上,环顾了四周发现已经没有多少活人了,这里已经是唯一还留有的壕沟。 吴雪峰知道他们已经被抛弃了,没有人会来救一群必死无疑的伤兵们。 他们在这里拖了几天了?一天?三天?还是一个星期? 罐头吃完了就吃死老鼠,蚯蚓挖光了就捡地上的肉沫吃。谁也不去问那嚼在嘴里的肉到底是哪个战友失去的肢体,眼睛里含着泪,总归是想要活下去。 缺胳膊短腿的就多吃点,还完整是个人的就少吃点。自己家的阵地捡不到什么断胳膊断腿,每天就派人出壕沟跑到战场上拖死人回来,有时候人能都回来,有时候回不来全部,就多带上两具尸体。 总归不能便宜敌人,自己人吃了好歹心里头舒服点。 吴雪峰觉得他大概知道为什么自己小区院子里的邻居们永远见不到他们孩子的尸骨了,因为都成为了养分,滋养着他们这些苟活者。 苟且偷生。 他捏着手里被血和黑土染脏了的信纸,叠好了塞进信封里,沾了沾自己腰侧还在渗着血的伤口,歪歪扭扭贴上了一枚画着翠鸟的邮票。 耳边是敌人冲锋号角响起来的声音,响彻云霄。 吴雪峰笑了笑把信塞进了贴近心口位置的口袋里,把手往土里蹭了蹭,便重新握上了那一双蝴蝶刀。 从十六岁入伍到现在二十三岁,他一个人在这片战场上孤独走过了七年。从中东辗转于多瑙河战局,后又在北非战场上行动,林林总总没有一个安生的地方,因为做刺杀也能兼任间谍,杀过的人看过的资料知道的机密多如牛毛,死在他手中的人掰着手指头也算不清。吴雪峰想,即使他以后或者退役了,也不可能真正的成为一名书法家了。 心不静,字不正。 从他踏上火车的那一瞬间,就真正告别了正常平凡的人生。 当初和他同一批上火车大概几千个学生,七年来活下来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至少他那节车厢,那最开始20个人的大通铺里,每个名字挨个的点过去,就剩他一个了。 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自己的异能,总能在关键时刻就自己一命。说实话吴雪峰并不是一个不知变通的人,情况不好就利用变化逃脱,暗地里捅刀子的事没少做,必死之局抛弃战友一个人逃生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过。 他并非是冷血,只是贪生怕死。 这一点没人可以置喙,活着,是人的本能,没有人想死,也没有人不渴望活着。 吴雪峰从来不为他自己一个人逃生的事情感到自卑或者没脸见人。他一没出卖队友二没背叛国家三没违反军规,他无法救那么多人,他只能救自己。义无反顾拖着敌人同归于尽在吴雪峰看来是一种十分愚蠢的事情。从来不认为‘拉一个点背不亏,拉两个稳赚’的说法是对的,因为任何人的命都无法和自己的相提并论。 永远都是自己最重要。 烟是奢侈品,至少在部队里是这样的。吴雪峰的左耳早些年被炸聋了,并不是很能通过声音来辨别方向,可这一声号角吹得太响亮,吹得太震慑。 从裤子兜里翻出了一个折起来的小纸包,也不管身后属于敌人的炮火连天和冲锋口号,打开了纸包把里面细碎的烟草卷在快要烂掉的纸里头,颤抖着手塞进了嘴里,偷偷的点上了火。 吴雪峰想,或许今天就是他最后的日子了。 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哀悼,没有想念。 他甚至还没有上完学,没有读完书,没有过他第三个本命年,没有赶得上父亲六十岁的生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还没睡过一个Omega,他觉得他真的是太不幸了。 把烟从肺里转了一圈后吐了出来,身边那个没了双腿的士兵已经倒在他的肩上再也醒不过来了,从断裂的大腿处渗出来的血流到了他身子底下。吴雪峰就这么坐在血泊里,抽着烟,看着天上飞翔的一只鹰。 乞力马扎罗山的雪顶在天边若隐若现,吴雪峰看着非洲第一高峰的雪峰,突然笑了起来。 他伤了腿,早就站不起来,除了在这里坐着等死好像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信是寄不出去了,他前几年就想要和父母联系,但是长官告诉他,你是间谍,你是刺客,你不能写信。 父母都是很传统的夫妻,有着普通但是坚定的家庭理念。他不知道七年来杳无音信,会不会让母亲和父亲伤心到无法自拔。 临死前人总会想很多,也会放下很多,至少现在的吴雪峰,才发现他一直都是孤独的一个人。战友从来没有能够活到现在的,来来回回生生死死,到现在他连最开始和他睡上下铺的那个兄弟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了。 负责他的长官也是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也不是没有问过为什么,但后来大概都知道差不多是死了这种耳熟能详的理由。 甚至服役的部队都换了五个,呆不久,也没法呆。异能者之间的战争,说不好就是一个毁天灭地的团灭,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去死,死的往往都是普通部队里没有异能的普通士兵。 应该庆幸,又理应清醒的认识到,异能者的死活,就是比普通人要金贵。 比任何人的命都要硬,比任何人活的都要长。 最激烈的这些年,七年了,他还活着。不短了,也该有个结果。 那一节短短的烟卷抽到了尾巴,吴雪峰没舍得丢掉,沾了沾地上的血丢进嘴里嚼了嚼咽了下去。他看见了,也听见了敌人像迁徙的斑马一样,成群结队又以势不可挡的姿态冲着他来了,为首的人有一双浑浊的眼睛,那双眼睛看着他的脸按下了扳机。 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也没有死前血花飞溅的景象,本以为就要这么死在异国他乡,和所有为国捐躯的同胞们一样了结此生的时候,却并未如他所愿那般含着遗憾死去。 眼前是一展红色的旗帜,比血鲜艳,比红更红。 那个人的背影逆着光,扛着伞笑的肆意。 红的像是雪地里暗香独散的腊梅花。 第36章 36 魏琛回来的时候看着沙发上还坐着陈果,苏沐橙和方锐三个人,但是桌子上却有四个杯子,其中一个空玻璃杯里还留

相关推荐: 我的傻白甜老婆   恶蛟的新娘(1v2)   一个车标引发的惨剧(H)   乡村透视仙医   镇妖博物馆   荒野直播之独闯天涯   年代:从跟女大学生离婚开始   规则怪谈:就算死了也要过副本   芙莉莲:开局拜师赛丽艾   虎王的花奴(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