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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了什么?!” 宁微尘走到一半后,就感受到了,那道属于S级异端的高级威压。他停下脚步,意味不明地扯唇一笑。版主之间,没有谁见过谁的真面目,只能靠“场”来辨认的。 大厦将倾,地动山摇,猎猎的狂风吹过废墟长廊。 宁微尘索性松开手,任由大风把手中的书籍吹散。一百年的古老杂志,装订早就散得不成样,随随便便一吹,就落了一地。 书页在大楼里四处飘散。摇摇欲坠的大楼内,叶笙也听到了风声。他抬起头,看到书页如同飞舞的蝴蝶,蹁跹飞入室内。其中有一张静静落到他的眼前,是《夜航船》第二期的扉页,上面清清楚楚写了都市夜行者的结局,被泪模糊的字迹也变得清晰。 鬼母不知道,梁医生也不知道,都市夜行者和他的妻子,其实还有个女儿。都市夜行者杀了自己的妻子,点燃煤气罐,剧烈的爆炸声和火焰声惊醒他三岁的小女儿。女儿抱着小熊玩偶出来,警笛声震耳欲聋,撕裂这个血色长夜。医生朝他的女儿,露出一个释然又欣慰的笑来。 他真的向正义献祭了一切,包括他女儿的命。 叶笙扶着墙壁缓慢站起身来。他视野时不时发黑,脚下的路也变得不切实际。S级异端的介入,让这一片空间扭曲。大火烧过的废墟在扭曲中,竟然变成了一条长长的、漆黑的、走廊。 风又吹起地上那张纸,叶笙伸出手,把它拿在指间。都市夜行者的故事在火中画上句号。 可翻过这页纸,后面是新添的文字。 上面用铅笔写着, 叶笙猛地瞪大眼。 ……兰、亭、集、序! 书店老板说的上了高中才会学到的那篇课文,男孩后面还是读到了。隔着岁月的长河,娓娓颂来。 古人说:“死生毕竟是件大事啊。” 怎么能不让人悲痛呢? 纵使时代变了,事情不同了,但触发人们情怀的原因,他们的思想情趣是一样的。 后世的读者,也将对这次的文字产生感慨。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在诗文的最后,故事大王说。 叶笙抬起头,看到走廊尽头,是一扇门。 第101章 怪诞都市(一) 一场大火将整个嘉和广场烧得干干净净。因为的屏蔽, 附近的居民看不到里面发生的一切,可是诡异的高温还是让这座城市察觉到了不对劲。 高架桥上车如流水。街道上一如既往繁华热闹。 司机们习惯性打开了每晚频道,结果听到的只有滋滋滋的电波错乱声。 “什么鬼!” 司机咒骂一声, 点开出租车司机群,发现大家都在吐槽这件事。 “你们的小嘴说故事还能播吗, 我的播不了了。” “我的也是。没信号,一直滋滋滋响。” “可能是因为停电了吧, 我听说嘉和商场那一片都停电了。” “瞎扯, 广播电台难道没有发电机吗。” “妈的, 淮城自从出现那什么都市夜行者后, 一直怪事频发。” “说到这个,你们知道淮安大学迎新典礼上出的事没。” “啥啥啥?” “, 我朋友发给我的, 淮安大学旧体艺馆突然停电, 学生都撤离回去了。后面工作人员进去发现副校长死在演讲台上, 两条手臂被吊灯砸得稀巴烂。” 司机点开视频。画面晃荡过后, 移到舞台上,碎落的灯盏、飞溅的木屑, 赤红鲜血沿着边缘流到台下。正中央倒着一具神情惊恐、死不瞑目的尸体。两只手臂被活生生砸断,跟尸体分离开,看着都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这是第五个人了吧。” 似乎是嫌不够刺激,出租车司机群的这个人又发了几张图, 全是近几个月淮城发生的凶杀案。 第一张图,是个死在冰库的人, 尸体已经被冻得发白发青, 眼眶空洞洞扎了两根大针筒。 第二张图,是个死在农贸市场的屠夫, 倒在地上,嘴巴被掰到脱臼,大张着一片血红的嘴,舌头被从根割断。 第三张图,是寺庙里吊挂在树枝上的中年男人,穿着polo衫,膘肥体壮,两条腿不翼而飞。 第四张图,是个躺在救护车上的青年,耳朵里横穿一根细长的钢丝。 几张图连着看下来,诡异又恶心,让人毛骨悚然。 人们对于城市里有个潜藏的杀人犯,总是心惊胆战、充满恐惧的。但因为这个杀人犯不杀无辜的人,恐惧之余又多了一些兴趣和猎奇。 司机摁下语音键,用方言开玩笑说:“这凶手杀了那么多人都没被警察抓住,看样子有点本事在身上啊。下次我要是遇到不给钱的乘客,希望这个什么夜行者也能帮我讨个公道。” 普通人事不关己,才能高高挂起。处于一种“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看戏状态时,反而更愿意去听这个故事、去相信这个故事。 出租车群里,大家伙一起跟着他哈哈哈哈哈。然而谁都不知道,他们今晚差点就死在火海里。 那个庞大的阴影笼罩整个城市,布下死亡的“正义”之火。故事的最后,所有人都会和都市夜行者一起死去。 结尾处,天火降临,千万人跟主角一起用血献祭这永恒的悲剧。一开始,淮城人人都是《都市夜行者》的听众,到最后,人人都是故事里的人。 就像《小嘴讲故事》那一段天真稚嫩的结束语。 “故事帮我们记载岁月,封存喜怒,而听着故事长大的人,终有一天,会变成故事里的人。” 故事大王以淮城为背景,写下这个悲剧,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这一千万人的命。 让千万生灵的血渗透《都市夜行者》的每一个字,让这个故事轰动华国、轰动世界,成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悠久的都市怪诞。 城市郊区,一只符纸做成的飞鸟在空中绕了好几圈,兴高采烈地往城市里飞。但空中闻到什么让它惊恐的气息,马上又怯生生回到了主人手中。 将嘉和商场封锁。非自然局也下达指令,将整个淮城周围圈住。 现在,淮城外面来了位不速之客。他走过的地方,花香四溢,烟雾缭绕。好像有天籁清奏,圣光弥漫。黑色的大袍里面伸出了一双老者的手,瘦到只剩皮包骨、干枯如柴,可是却并不给人一种沧桑颓老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无比亲和、神圣。 他抚摸着纸鸟,动作很轻,像是神佛在赐福。 纸鸟脸上浮现不正常的红晕。 黑衣人开口了,嗓音被夜风模糊。 “别往前飞了,淮城三个月前就被第七版主占据,成为他写故事的地方。不想被写进他的故事死无葬身之地,就别乱走。” 纸鸟脸上涌现出着魔一般的虔诚,对他的每句话奉为神谕。它诚惶诚恐地收敛翅膀,乖乖呆在主人手心。 黑衣人看着前方戒备森严的城市,抬起头,眼眸里流露出一丝哀怜来。可高高在上无悲无喜的神明,展现出的悲悯也显得虚假怪异不真实,甚至带有一点扭曲的嘲讽意味。 非自然局看不到,异能者看不到,普通人也看不到,只有七位版主能看到。 一点一点的白光正从城市里溢出来,满载着人类的喜怒哀乐,向天空飞去。 人类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人活一世,欲望不可控,情绪也不可控。 欲望诞生了虚无缥缈的信仰;情绪寄托于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 黑衣人幽幽说:“故事大王的故事被人打断了?我还是第一次见第七版主这样愤怒呢。” 如果《都市夜行者》的故事能顺利进行,千万人的血作结尾,成就历史上最大的悲剧。 那么当这个故事流传向整个人类世界,收集到的喜怒哀乐只会更多。 恐惧、庆幸、猎奇、绝望——这些人类鲜明的情绪,都将成为那一位“长眠者”复苏的养分,为颠覆整个世界铺路。 只可惜,故事被打断了。 黑衣人摇摇头,差点没维持住慈悲的面容,眼里流出真实的怨毒来。 非自然局的人果然就是Sariel岛养出的一群走狗,又虚伪又恶心又阴魂不散。 他遥遥望着眼前这座彻底被黑暗吞噬的城市,看着那金色樊笼穿刺云霄,樊笼里面空间扭曲,S级的灵异值铺天盖地。 故事大王的杀意和愤怒毫不遮掩,他用最虚伪的文字假惺惺说,其实无论读不读懂,走入故事里的人,都再也出不来了。故事大王生前是人,本体虚弱。但他作为都市怪诞之主,在他的故事里,他就是规则,他就是上帝。 他能让这群人求生不能求死不能,身陷十八地狱。 不光是叶笙,被困在嘉和商场里的所有人,身边的空间都逐渐扭曲,一条长长的漆黑的走廊出现在他们面前。杨宗、杨白两兄弟瑟瑟发抖,他们脚软,不敢往前进,但是往后看根本没有退路。 跟着欲魔一起过来的一个年轻人,早就因为刚才的事吓得浑身发抖,哭着说:“魔哥,这他妈又是什么啊。我不要进去,我不要进去。” 他害怕极了,连连后退,但是他刚往后退一步,突然就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 青年整个人踏空,重重摔在地上,血流成河,四分五裂,脑浆都溅了出来。 众人看着这一幕,脸色煞白,终于不再犹豫,颤抖着往前走。走向那扇门,走向属于第七版块的怪诞之都。 “嘉和商场这边被故事大王控制了。我们进去可能需要一点时间。” 罗衡跟总局汇报完后,摘下耳麦,浅蓝色的瞳孔看向安德鲁,他说:“安德鲁,等下可能需要你协助我。” 安德鲁叹息说:“别说协助了,你现在要我做什么都行。如果少爷在淮城出了什么事,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主交代。” 罗衡收好耳麦,状似不经意道:“宁微尘身体里被移植了海妖的样本,海妖是仅次于各大版主的异端,他自保能力很强的,你不用担心。” 安德鲁深蓝的眼眸看着他,笑了笑,平静道:“罗衡,你不用想着从我这里套话。” “好吧。”罗衡知道安德鲁守口如瓶,垂下霜白的眼睫,也不再试探。关于宁微尘的实力,一直以来都是非自然局暗中调查的重点。 这位出生就站在世界权势顶端的太子爷,向他们展示的从来都是漫不经心、不学无术的一面。宁微尘拒绝去第一军校,拒绝对付异端,没人知道他现在能运用海妖的异能到什么程度。 只希望,他在里面不要出事。 推开那扇门,叶笙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城市的角落。空气中满是腥臭味。这座城市好像刚刚下过雨。旁边的垃圾桶倒了,滚出不知道发酵多久的隔夜饭菜,盘旋着细密的苍蝇。往前走,隐隐约约还有血腥味。 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好像不是很好,街道上全是黑色的积水。 叶笙走到路口,看到街边有两个流浪汉,正蹲在地上,头抵着头,在狼吞虎咽吃着什么。 他还没开口,脚步声已经惊动了流浪汉,那两人抬起头来。 叶笙看到他们在吃一具老人的尸体。 流浪汉脸上全是血,一双眼睛渗着幽幽绿光,像饿了很久的狼,愣愣地看着他。 叶笙面无表情,没有太惊讶。他拿起手机,朝这两个流浪汉用search拍了张照。 第102章 怪诞都市(二) 两个流浪汉动了动鼻子, 泛着绿光的眼锁定叶笙,放下手里老人的尸体,低吼一声就朝他扑来。 叶笙手里握着那把枪, 摁了下枪身灵异值储蓄池上的加减键,抬起手臂。一枚C级子弹就这么穿过雨幕, 贯穿两人的血肉身躯。“嗤”的声响后,血花溅入雨水中, 两个流浪汉死死盯着他, 尸体僵直倒下。 叶笙放下手, 拿好枪, 站在朦胧细雨中,开始认真审视这座城市。 这是一座黎明前雨中的大都市。月亮已经淡不可见, 天际隐隐约约有一道鱼肚白。霓虹灯一闪一闪, 他视力极好, 能看到很远处, 高高的LED屏上是一个血红色的嘴唇logo。唇形饱满, 颜色鲜艳,上下嘴巴章启露出一小截舌头。下面还有一行字:淮城广播电台重磅推出新节目, 《小嘴讲故事》自199x年3月25号开始每晚八点欢迎您的收听! 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像是一座黑暗森林。 这座城市很乱,很杂,一百年前下水道系统没修好, 一下雨,空气里就满是臭味。街道坑坑洼洼, 井盖被偷了不少。叶笙往前走, 来到了一个公交站前,站点只有一根铁杆, 竖着一块牌子,写着。叶笙抬头看着这样子,顿了顿,随后明白了他在城市边缘,怪不得街道上空无一人。叶笙等公交车的时候,旁边就有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眼神发懵,带下一大块血红头皮浑浑噩噩地塞进自己嘴里。不用拍照,叶笙都能认出了这是一个E级异端。 这座城市人人都是异端,甚至随便一个的流浪汉都是C级异端。 他大概知道这是哪里了。 这是故事大王的故事里,属于第七版块的怪诞之都。 城市边缘的异端都这么危险,那么城市里面呢。 叶笙几乎可以断定,城市里会有数不清的A级异端,数不清的B级异端,他现在是以一个外乡人的身份来到这里,连旁边的女孩子都在用瘦得凸出的眼珠子贪婪地看着他。 如果真的进城里,迎接他的只会是人间地狱。 叶笙想清楚这一点后,垂下眼眸,他把枪放好,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张被雨打湿宣传单来。 宣传单的最下方竟然还有一条房屋出租。都宣传到火葬场附近了,看来这栋楼的生意是真的不太好。 嘉和路。叶笙挑了下眉,把这张宣传单放进了自己口袋。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和A+级的异端经历过一场生死搏斗,他精疲力竭,如今浑身是伤,进入这由S级异端创造的恐怖都市,心情居然无比平静。 耳边是雨水搭在油柏路上的声音,淅淅沥沥,还有女孩时不时的痛苦呜咽。 他站在雾蒙蒙的清晨,看到从远处行驶来一辆车,两道光破开混沌的黑暗。 一辆公交车。 13路公交车。 都到了终点站,上面居然还挨挨挤挤站满了人。开公交车的司机昏昏欲睡,脑袋大得不像话,几乎有肩膀那么宽。他脖子夹在两者中间,脆弱得像跟绳子,打个哈欠好像头就要掉下来。 司机旁边是个只剩一半身体的女人,哪怕只有半张脸了,她还在拿着气垫对着镜子补妆。女人旁边是个出车祸,被车碾压成一张薄片的男人,麻木地不说话。 后方,一个脏兮兮的男孩抱着球孤零零往窗外。两个小女孩穿着花裙子,坐在椅子上,你来我往笑嘻嘻玩花绳。 很快公交车到站,司机不耐烦地摁了摁喇叭。 车上的人马上你推我挤下车。 男孩走下来后,叶笙才发现他怀里抱着的不是球,而是一个脑袋,一个同龄人的脑袋。 这群乌泱泱的乘客,路过叶笙的时候,都用眼睛奇怪地打量着他。他们已经到了死亡的终点站,还是不能抑制住对外乡人血肉的恶意垂涎。甚至有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佝偻着腰,贼兮兮地靠过头,想咬一口叶笙的手臂。 不过他年纪大了,眼神不好,踢到台阶,一个平地摔,骨骼咔咔粉碎,脑袋像西瓜一样摔裂,流了满地的血。一个穿着蓝白衣裙,文文静静的少女,面无表情从他尸体上跨过。少女越过他,叶笙才看到她后背上背着个人,或者说长着个人。跟她背靠背连在一起,有张一模一样的脸。 送走晚上的最后一批死人,大头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他说:“上不上车,快点别耽误我时间。” 司机一直都是副暴躁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叶笙对恶意的感知太敏锐了。司机吞咽口水的动作,转动眼睛的算计,一览无余。 叶笙低声回复他:“等下,我回个信息。”拿出手机,用search借一个角度拍了下司机。 B级。在现实世界,轻而易举引起非自然局戒备的B级异端,在这里只是一个司机。一座城市数百万人,由生开到死的13路公交,对现在的叶笙来说,回程才是地狱。 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叶笙握住手机,抬步跨上台阶。 他一上车车门就关紧了。 地上还没清洗干净,是前一批乘客留下的各种东西。鲜血,头发,碎肉,皮肤,断肢。腐烂的腥臭味,混合着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 司机转动着那一颗大脑袋,缓慢朝他扭过头来,他嘿嘿一笑,饥饿不再掩饰了。一张巨脸跟底下有无数蛆虫涌动般,起伏不定。他咧开嘴,脖子跟橡皮一样拉长,拉到一米长,把脑袋靠在叶笙旁边,使劲嗅了嗅。 司机说。 “外乡人,你好香啊。与其进城里被那群人吃掉,不如现在进我肚子里吧。这样你死了,尸体还不用运输第二遍。我可以留一截你的手指丢在火葬场。” 叶笙把枪对上他的脑袋。鬼母给他的枪里填充了A+级的磅礴灵异值,他可以控制输出多少,形成不同等级的子弹。现在一枚B级子弹,藏在枪匣里,对准司机太阳穴。 司机好歹也是高级异端,很快察觉到危险,知道这把枪极有可能杀掉自己。他吓得连忙抱住自己的头,脖子一缩,稳稳当当回到了座位上。 司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乡巴佬!老子肯让你上车已经不错!你他娘的居然敢拿枪怼我!你等着,老子把你送进城里,你活不过一分钟!” 叶笙淡淡道:“谁说我要进城了。” 司机猛地看向他。 叶笙走过去,拿枪对准他的太阳穴,清澈的眸子也想被淮城的夜雨洗刷过,泛着幽幽寒光,他俯身,轻声说:“往城郊开,往清平镇开。” “你你你你……你把枪拿开……” 司机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 但他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做赌,不情不愿地脚踩油门,开车,往一条平路上走。 叶笙就一直拿枪抵着司机的头。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终于出来了,光芒穿破黑夜,淮城的雨好像也停了,暗黑的雾气和潮湿的血腥味褪去。紧接着,叶笙闻到了一股醉人心脾的花香。车窗外,绿树葳蕤,沿路的玉兰花在晨光中绽放。馥郁的花香把这个将明未明的拂晓都渡上一层柔和色彩。虫鸣,鸟鸣,欣欣向荣。 叶笙愣住,还在警惕这阳光出来后的世界时。 司机颤抖恐惧的声音突然传来:“年、年轻人,你在干什么?你你你你这样我会报警的。” 叶笙转过头,发现仅仅只是光芒洒向大地的瞬息之间。车内的那些血污都消失了,消失的干干净净。他眼前的司机也变成了正常人,脑袋脖子身体比例都正常,老实憨厚的脸上满是震惊,说话都在结巴。 不过叶笙早就做惯了恶人,他没有移开枪,只是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带我去清平镇。” 司机:“……” 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叶笙下车后,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 叶笙的思路很简单。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之前在旧体艺馆,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规则”的可怕。 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级子弹了,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 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 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 这么看来,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倒是赌对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道:“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 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 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 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 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 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 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 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 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 瘦得跟竹竿一样, 看到他, 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 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 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 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 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 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 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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