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下手里的钢笔,画了个×,说:“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 这是难得的一条关于S级版主的消息。洛兴言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沉思半天后,舍身取义:“这样吧,我从今天就开始研究gay。” 图灵:“啊?” 洛兴言买了一堆有关男同性恋的漫画、小说回寝室,甚至还把gv下到了手机里。 罗衡有一次回来,看到洛兴言挑灯夜读一本名叫《最佳室友》的书。 罗衡一边摘手套一边淡淡问:“怎么?你又被校长训了,打算和我好好处好关系了?” 他们两个被迫留在军校,纯粹是因为洛兴言是个傻逼—— 一进学校就把校规踩了个遍,连累罗衡也得在这里呆满三年。 洛兴言刚进军校的那一天,就把混世魔王的气势拉满。少年戴着黑色鸭舌帽,校服随意搭肩膀上,直接翻墙从校外跳进来的。 一双淡金色的竖瞳像是某种极度危险的猫科动物,看向谁,都是一副睥睨狂妄的姿态。 所有新生都被他的气势给震慑住了,以为是个多了不得狠角色。 结果洛兴言跳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被墙上的藤蔓绊倒,摔了个狗吃屎,蹦出脏话:“……操!” 罗衡:“……” 洛兴言爬起来后,也丝毫不觉得丢人,懒洋洋把帽子重新戴上,继续那副魔王做派,走到广场上。 罗衡收回视线,不再看这个傻逼。 作为那一届唯二的两个S级,按理来说,他们应该进水不犯河水的。偏偏校长让他做A班的班长,说是班长,其实天谕想让他管的只有洛兴言一人。 违纪名单上,写满了洛兴言的名字。后面罗衡写烦了,丢掉笔,选择对洛兴言动用武力。 两人关系差到极点。后面开始一起执行任务,他们才稍微冰释前嫌,不过,也没必要做到《最佳室友》的份上。罗衡说这话,其实只是随口一说。 洛兴言却猛地放下书,说:“你说的什么屁话。我在研究ENIAC的弱点。” 罗衡挑了下眉,把外套放到一边,走过去拿起洛兴言在看的书。速读过目不忘,他只看了一秒,就把书丢回去了。内容简单直白,每句话都处于罗衡“看得懂,不理解,但尊重”的水平。比如什么“少年的腰肢渗出薄薄的细汗”,比如什么“寝室的灯照着床上交叠的人影”,比如“破碎的哽咽和水声一起响起”。 洛兴言人生字典里没尴尬两个字,但他回想书里内容,还是诡异得有点不好意思。 于是罕见的,主动补充解释了下。“我这是在研究男同性恋。” 罗衡点头:“嗯。” 罗衡从来都没故意和洛兴言交恶过,于是他顿了顿,善解人意,平静说:“洛兴言,你在我这里其实没什么道德下限,所以不用遮遮掩掩,不好意思的。” 洛兴言:“……” 洛兴言站起身,直接和他扭打成一团。 后面洛兴言,气不过叫图灵过来给他作证。图灵恍然大悟:“所以你当着罗衡的面,看小黄书,还被发现了?”洛兴言:“再说一万遍,我这是牺牲我的眼睛,在为总局做贡献。” 罗衡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评价:“你可真是个天才。” 洛兴言怀恨在心,开始拉着他一起看。 罗衡对那些艳情的画面其实很无所谓,因为他要接触的异端实在五花八门,很多邪宗里,性..爱都是一种祭拜。不知道有多少宗教,把□□..欢当成习俗,同性也有,异性也有。 电视里两个男人互相抚摸深吻的画面,罗衡索然无味。他看向旁边,洛兴言很起劲,因为他是真的在学习。洛兴言纯靠信念看下去的,他耳朵红得都快要烧起来,眼睛却努力正气凛然。 罗衡觉得很有意思。 洛兴言的反应可比电影好玩多了。 洛兴言确实对gv没兴趣。他就是生理性看到这种画面,会自动脸热耳朵红。 但一个正常直男看这玩意会脸红吗?于是他努力绷着表情,表现得正气凛然,心如止水。 于是现在的情况就是。 罗衡知道洛兴言对gv没反应。洛兴言也知道自己没反应,但他耳朵红了!他扬着下巴,绷着脸,结果脸越来越热。 于是,对gv心如止水的洛兴言因为竭力想向罗衡证明自己其实没反应,所以显得不那么心如止水。 “……” 罗衡忍着笑,还火上浇油问了句,“你耳朵怎么红了。” 洛兴言绷不住了,他恼羞成怒,低骂了句。 自从那次一起看片,出了个糗后,洛兴言放弃了研究同性恋。 他把所有的书都拿出去丢,结果掉了一本,被人捡到了。 好巧不巧,还是那本《最佳室友》。 那个人瞬间在论坛,带了十几个感叹号开贴。 不过帖子讨论刚过千,就被删掉了。 虽然罗衡删的快,但洛兴言还是看到了。 他心里一万个脏话,甚至想用武力逼着那个楼主改文,他恶狠狠地问。 “凭什么是?” “我们不瞎,我们萌身高差。” “……” 洛兴言连夜和一群人网上大战三百回合。 就到底是一米八,还是一米七七这个问题,撕到天亮。 罗衡看不下去了。最后直接给洛兴言封了号。 洛兴言虽然不着调,但是他做事是一定要一个结果的,最后真给他写出一篇分析报告来。他甚至还主动分析了下,自己成为gay的可能性,得出答案,可能性为0。所以的第二展厅,中了爱懒花汁看到季坚后。洛兴言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哦豁,我成同性恋了。 同性恋不过如此。 呵呵。 灾厄还没结束的时候,洛兴言跟个陀螺似的,全世界转。 灾厄时代结束后,虽然人类社会还是有危机,但危险程度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所以他很闲。 联合国给出的罪犯名单里,有一个排名很前的id,叫。这位逃犯有一个作家梦。他写的猎奇的小说,次次都把自己代入进去,但不是主角,而是死者。 每一篇小说,都为了满足他变态的幻想,被蚂蚁啃食,被烈火焚烧,被□□,被分尸,被烹煮,被斩首。 为了调查他、追踪他的线索。洛兴言不得已,去读的著作。读到最后,他简直梦回,当年看gv的岁月。还在暗网组建了一个专门拍摄猎奇视频的平台,很多人重金,为目睹一场杀戮。 拍的每部剧都充满血腥。唯独一部《室友》,居然只是简单的做..爱。 从这里就可以断定了,是个爱而不得的同性恋。 洛兴言:“室友?”这勾起了他很不好的记忆。 追杀的任务不止他一个人。 洛兴言想把分析这个电影的任务丢给罗衡。可是罗衡硬要拽着他一起看。 洛兴言:“……我们真的要看这个变态的意淫吗。” 罗衡失笑:“你怕什么?” 洛兴言:“我怕个屁。” 在军校的时候,他们就一起看过gv。当时洛兴言心如止水,罗衡兴趣也不大。但这次,画面出来后,气氛突然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可能是因为,昨晚,他才无意中看过罗衡的裸..体吧。 电影里说,“日日夜夜共处一室,不是夫妻是什么?” 洛兴言心道:还有室友。你这个文盲。 他剥了颗橘子味的糖放到嘴巴里,希望让味道转移注意力。可是他就是很不自在。其实按理来说,罗衡这种时候,应该开玩笑,嘲笑他两句的。 可是他偏头,却发现罗衡这一次,居然也安静得不像话。 洛兴言进军校,从墙上跳下摔得狗啃泥时,抬头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罗衡。因为太显目了。他在人群中仿佛会发光,当时他就吐槽,怎么有人连睫毛都是白色的呢。 “白毛崽?”他盯着罗衡看了半天。 罗衡都没回神。 可罗衡的眼神也不像是看那个电影。于是洛兴言朝他挥了挥手,喊了声:“喂!” 罗衡回过神来,偏头,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若有所思。 洛兴言嫌弃说:“你看gv都能神游天外?很累吗。” 罗衡淡淡道:“很累,昨天一晚没睡。” 洛兴言:“啊?为什么没睡?。” 罗衡:“在想事情。” 洛兴言:“那想明白没。” 罗衡盯着他,弯了下唇,点头:“大概明白了。” 洛兴言:“明白就好,你记录下的一些线索没。” “嗯。” 罗衡把手里的本子递给他。 洛兴言说:“你这都记了些个什么啊,为什么还有个我的名字。靠,为什么你写我的名字,比我写得还好看。” 罗衡平静道:“当初校长要我在军校管理纪律,我有一个本子,写满了你的名字。” 罗衡:“交上去的时候,校长差点以为我暗恋你。” 洛兴言:“……” 洛兴言说:“重点是为什么写我的名字。” 罗衡只是看着他,笑了下,如实说:“看到室友,想到我也有个室友,出神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写下的。” 洛兴言难以置信,他指了下自己又指了下电影那对不知廉耻的狗男男,说:“这两个室友能一样吗?!我正常多了吧,我可从来没意淫过你!” 罗衡语气听不出情绪:“嗯,你可真是最佳室友。” 第408章 番外(五)我会永远爱你 宁微尘回家的时候,叶笙已经睡着了。 他们住在他一开始在淮安大学附近买的房子里。 卧室还留着灯,应该是为他留的。宁微尘脱掉黑色西装外套,走过去,动作很轻把灯关掉了。他的夜视能力几乎可以无视黑暗,站在床前,把叶笙的睡容看得清清楚楚。 光影落在他爱人清冷疲惫的眉宇间。长而黑的睫毛、淡色的唇,就连睡觉,都好似插在冰天雪地里的一把剑,叫人望而生畏。 叶笙的睡眠向来很浅。身为首席执行官,他的仇人数不胜数,片刻不得松懈。前世睡觉,也不过是片刻闭眼,只要危险靠近,瞬息便能睁眼将人一击毙命。 这个习惯,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改过来。 不过有他在身边,叶笙睡觉姿势放松了很多。 宁微尘情不自禁地弯起唇角,他的手指轻轻点着叶笙的鼻子,低声说:“做梦了吗?”他指尖碰着叶笙的唇,温柔笑笑:“看起来是个美梦。” 宁微尘现在应该去洗澡,毕竟他很累了,就算失去异能,他诞生于海洋的特性也没变,水能缓解他很多疲惫。可是宁微尘站在床边,看着叶笙,好像疲劳一扫而空。 宁知一上辈子,想让他学习人类的喜怒哀乐,其中“爱情”是必学的命题。艺术家们都在歌颂爱情的甜蜜浪漫,但没人说过,情感过满则盈。原来太喜欢一个人,会因为心疼他而常常感到难过。 世上所有的人都在崇拜叶笙,夸赞他、畏惧他。 可每一次隔着硝烟血海和叶笙对视,宁微尘都听不到周围震惊的吸气声。他只想走过去,为叶笙扶去脸颊上冰冷的血。 “我一开始就不想你牵扯进这些计划里。” 宁微尘的声音很轻。月色从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到他漂亮出众的侧脸上。宁微尘垂眸,桃花眼里的情感起起伏伏。手指在叶笙的唇上流连了很久,平静说:“我甚至不想你恢复记忆。” 在叶笙没有恢复记忆前,他就只是他自己。可到了故事后期,他成了“命运’,成了“首席执政官”,成了起源选中的“见证者”。他见证一个时代的起落,看遍他人的死亡苦痛,而自己的喜怒哀乐,随着这个血腥时代一起埋葬。 宁微尘的手指往下一压,往叶笙的嘴中探了点,湿软的感觉贴上指腹。阴山列车上,火车驶入淮城北站时,他就是这样和叶笙争锋相对的。手指轻佻地勾着爱人的舌,往前暖昧地倾身。叶笙被他逼得背靠墙壁,抬头,漆寒的杏眸仿佛淬了火,情绪鲜明而炙热。 特别生动。 虽然有个阴魂不散的母亲,可叶笙解决她很简单。叶笙在出发去淮城前,将生活规划得很明白。上辈子从来没缺过钱的首席执行官,这辈子去鬼屋兼职,有了同事、有了老板。 宁微尘诞生于起源之地,生而为异端,对人类的热闹其实没概念,也不打算了解。 他在任何一个场合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潮水般涌过来的人,只让他无趣。这种虚情假意的热闹,还不如一片寂静。 叶笙喜欢黑暗,喜欢孤僻的环境,懒得跟人打交道。 但荒唐的是,宁微尘为数不多体会到的热闹,都是发生在叶笙身边。 待在叶笙身边的人,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不由自主露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像是一种神奇的魔力。 淮城再遇时,洛兴言坐在秦家主宅,难以置信:“我从耶路撒冷回来是为了看这种豪门狗血剧情的吗?!” 宁微尘当时也气到发笑,用一个“艳遇”的借口,暗示众人他们有孩子,把叶笙彻底绑在了自己身边。 明明当时没什么记忆,也不打算在淮城多待。结果又不由自主把人揽到自己羽翼下。 他异端帝国幕后的执棋人,故事大王的计划只是复活的一环,论重要也还不到让他插手的程度。可宁微尘就是留了下来,甚至以学生的身份,入读淮安大学。 只要不接触到蝶岛。他可以给叶笙想要的一切保护,用他宁家继承人的身份,给予叶笙财富,用他第一版主的身份,给予叶笙权势、力量。 只要不接触到蝶岛。 宁微尘知道自己在人类社会的一切优势。身份,地位,长相,能力。他都一清二楚,并且极擅于运用。 叶笙一直在鬼屋打工,他还可以每天定时定点,按时接爱人下班一辈子。 但叶笙不可能放弃真相的。 的长桌尽头,宁微尘手指拿起第一枝百合花时,就已经看到了的结局。 命运纺锤破土的最后三秒。他想,让一切停留此刻也挺好的。 可到底还是,舍不得。 叶笙小时候和在阴山相依为命,一切结束后,打算给他送终。 老头还没死,就先把自己的墓穴给定下了。 “等我死后,你把我的骨灰一半洒在海上,一半洒在山上。海就是弗丽嘉港的旧址,山吗?”老头想了想,喝了口水,说:“山就选攀缘山吧。” 叶笙淡淡道:“攀缘山,你出生的地方吗?” 老头瞪眼:“知道还问!” 太久没有回去,也不知道攀缘山现在成了什么样,于是让叶笙先去给他探探风水。 攀缘山就在淮城的隔壁,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叶笙干脆夜晚开车过去。 宁微尘处理完宁家的事,也跟着他去,当是个假期。 现在是寒假,攀缘山非常热闹。这里是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山上的同心寺,更是全国闻名的求姻缘圣地。把车开到山脚下,叶笙抬头,首先看到的是,攀缘山上如玉带环绕的山雾岚气。 传闻里,在同心寺求到的锁,会彻底锁住两人的心,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喜怒哀乐同担。 叶笙后面了解到,这不是谣言。因为早期攀缘山上有个叫的B级异端,属于第六版块。情侣到这里,求得不是姻缘,而是诅咒。人心易变,只要他们从佳偶变怨侣,就会成为的盘中餐。 真相荒诞血腥,但却被人口口相传,成为佳话。 叶笙对爬山没兴趣,宁微尘却在看同心寺的攻略。 叶笙惊讶:“你看这个干什么?” 宁微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叶笙摇头。 他一想到变态的,就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没有一点期待。 上山的途中,叶笙和宁微尘遇到了很多搭讪的人。 后面,宁微尘干脆牵着叶笙的手走,表明情侣身份。 攀缘山高两千米,山峰陡峭,道路险峻。台阶九十度挂在绝壁上,远望像是一条连天的线。 很多人走到半山腰就已经气喘吁吁,拄着登山杖脸色通红。 可是宁微尘和叶笙却没有半点不适,一边走还一边贴耳聊天。 叶笙用手机拍照取景,发给老头。走到山顶同心寺,入眼先是一棵巨大的枯树,上面挂满了红色的祈福带,坠着小铃铛,被风一吹,就响个不停,同心锁密密麻麻地挂在护栏铁链上。 旁边有很多商贩在卖香,卖花。 许多情侣登上攀缘山,会选择在这里告白。 “等我一下。”宁微尘跟叶笙说。 叶笙要给拍照,点点头。等他拍完,转头,往前走,发现宁微尘居然蹲在地上,在和一个花贩挑花。 原本生意凄清的老奶奶,瞬间因为他引来一波围观。 不少人都在激动地窃窃私语。叶笙站在人群外,在山风云海里,望着和老奶奶交流的宁微尘,一时间有些想笑。 在淮城的时候,他就知道宁微尘很擅长和人打交道。后面进入异能者世界,宁微尘不再展现这些无足轻重的东西,叶笙也就忘了。 老奶奶对他很有好感,于是问:“小伙子,是送给爱人吗?” “嗯。” “打算表白?” 宁微尘笑了下,摇头,他抬起手来,跟老奶奶展示了一下戒指:“只是送他个礼物而已,我们已经结婚了。” “哇!” 围观的人一阵哗然。 老奶奶将玫瑰包好,做成花束递给他,真心地祝福说:“恭喜。” “谢谢。”宁微尘拿着花站起来。 叶笙看着他拿花向自己走来。 山顶上,所有人都在围观这一对情侣,不少人压低着声音激动聊天,难掩惊艳。 “我上山的时候就看到他们了,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般配!” “般配!般配!” 叶笙接过花说:“怎么想着送我玫瑰?” 他发现自己最近笑的次数有些多。 宁微尘:“婚礼上新娘都需要一束捧花。” “嗯?”叶笙有些疑惑。 宁微尘进了同心寺,按照攻略,拿了个刻有他和叶笙名字的同心锁,但他没有锁在护栏上。他跟小和尚说了什么,马上小和尚带着主持走了过来。主持领着他们去了一个地方,是寺庙一扇没对任何人打开的门。 叶笙跨过早就有些破损的青石台阶,抬头看了下。这里没被翻修前,就是知名的古建筑。重彩朱漆,佛刹威严,旁边古松盘桓,被岁月落了点灰。一扇木门出现在绿植掩映墙门间,门栓腐烂,甚至结了些蛛网。 “这后面是什么?”叶笙道。 宁微尘说:“是月老庙,几千年前传下来的,后面因为同心寺太出名,反而让它冷落了。” 叶笙:“你要跟月老许愿?” 宁微尘:“不是许愿。是还愿。” 叶笙更疑惑了:“嗯?” 推开这扇门,凛冽长风穿过干仞山峦,扑面而来。 天气预报说下午会有小雪,中午刚过,现在就已经有落雪的预兆了。留传干年的月老庙,很小也很破,村民就只在山壁上凿了个小小的洞。放尊土像,再摆上点香火,就算求姻缘。 叶笙原本还不知道宁微尘要干什么,可转头,看到那道接连攀缘山和对岸绝壁的悬桥时,就知晓了。 这里一座山比一座山险。攀缘山对岸的山危险到根本不可能开发,古人留下的栈道悬桥,也就随之荒废。 悬桥上的木头掉得七七八八,只剩几根孤绳在风雪中摇曳。 宁微尘说:“我来这里求婚。” 叶笙笑道:“因为夜哭古村里我许的愿望?” 宁微尘望向他:“霜雪以为期的意思是,等到天上落雪的时候,我就过来娶你。当初拉着你私奔,可不算赴约。” 宁微尘轻笑说:“笙笙,现在我来娶你了。” 叶笙也没忍住扬起嘴角。 “原来这才是你的目的。” 不过他不打算接受。 叶笙看他一眼,开口说:“我做了个梦,梦里先求婚的也是你。” “可这是我许的愿,按理来说,不该由我来还愿吗。” 叶笙的手指很漂亮,掌心却布满了薄薄的茧,比起拿花,更适合拿枪。 他把手里的玫瑰捧花,递给宁微尘,眼眸里浮现出一些认真的笑意。这次,换他来求婚。 上辈子,世娱城的硝烟烈火里,他闭眼,接受宁微尘的吻。这一世重逢,也是宁微尘看似轻佻实则强势,先把他绑在身边。无论前世今生,好像主动的都是宁微尘。 叶笙一直都是那个被动的,高高在上的冷酷执政官。 可是真的吗? 他们是彼此的初恋啊。 九岁就认识。叶笙在旧蝶岛,还没长大便已经把宁微尘圈到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内。 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做出很多自己都无法理解的疯狂举动。 叶笙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向人求婚的一天。 他每个字都说的很清晰,像他当初许愿那般虔诚。“宁微尘,你愿意做我的伴侣吗。” 山海间,叶笙说。 “从今以后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富有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将在一起。” “我会永远爱你,尊重你,保护你,直到生命尽头。” 防失联速加📌薇信: +V:ji0701i 那么劲爆的吗。 「唉作」 可他说的很认真,宁微尘也听的很认真。 宁微尘没有接过玫瑰花,而是抓住了叶笙握花的手。两人拿着同一束捧花,宁微尘吻在叶笙的唇上,眼睛含笑,眼眶却红了,声音发抖。 “愿意,当然愿意。” “怎么能不愿意。” 三个愿意都无法表达内心的情感。 宁微尘把叶笙抱入怀中,呼吸滚烫。不知是雪还是泪,落到了叶笙的脸上。 叶笙一时间也心头颤抖,唇角噙笑,回吻他的爱人。 ——神明在上,我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人。 我想和他结为夫妻,在落雪时分。 喜欢了两辈子的,特别喜欢的人。 ——愿意嫁给我吗亲爱的。 —一为什么不是娶? —一都一样,愿意吗? 选择我做你的伴侣。从今以后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富有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将在一起。 “我会永远爱你,尊重你,保护你,直到生命尽头。” 霜雪为期,山海为证。 作者有话要说: 唉写这章哭了好多次,改下作话,不想说再见了,就当他们的故事在另一个世界一直延续吧。 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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