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策还真是天生一对。 叶娇拿起锋利的宝剑轻轻吹了口气,冰冷的神情寒气逼人,李璟立刻噤声。 “你到底……”他缩住脖子道,“听不听了?” 叶娇抬眼看他,示意他说下去。 那年陈王李乾受命平叛,拿着皇帝号令十万兵马的兵符。结果他扫清逆贼后拒不返还,皇帝便命大皇子李珑前去索要。 李珑尚未出发,陈王便已谋反。李珑便奉命带兵围剿,送达赐死李乾的诏书,获封肃王。 但其实,司马承恩早在陈王谋反前,便带着兵符来了。 他在御街遇到李珑,恳求李珑带他面圣。李珑诓骗他,说皇帝正在气头上,不如稍后去玉琼楼商议。 司马承恩和李珑分头前往玉琼楼,司马承恩带着兵符,李珑带着张黎。 张黎制伏司马承恩,一杯毒酒送他上路。李珑原想做出司马承恩畏罪自尽的假象,可掌柜的这时来问,说外面有人在等待司马道长。 那人等在玉琼楼门口,看样子是内侍。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只好掘地三尺,把司马承恩深埋于地下。之后又假装司马承恩的护卫,帮他退房。 至于陈王,李珑命人佯装击杀。陈王中计,竟然带十万大军南下。不管陈王当时是为了讨个说法,还是为了谋反,兵已动,朝野震动。 “就是这样。”李璟说起闲话,口若悬河表情丰富,“父皇这才派李珑平叛,让李珑年仅二十便封了肃王。我当时还愤愤不平许久,没想到他这个不入流的王位,是这么来的。” 叶娇神情怔怔听李璟说完,明白了许多事。 想必当初在玉琼楼外等待司马承恩的人,就是李策派去求取丹药的内侍。李珑杀了司马承恩,陈王府覆灭,安国公府没落,而李策,也缠绵病榻至今,永远是那样半死不活的样子。 叶娇手中的宝剑微微晃动,她松开咬红的下唇,问道:“所以先陈王,是被冤枉的吗?” “不是。”李璟断然道。 “就算他是中了计,但他不归还兵符在前。说什么北疆防守松懈,他愿意带兵驻守。这天下是父皇的,他一个封了王的皇叔,瞎掺和什么?再说了,李珑那个脑子,都能骗他带兵南下,我看陈王是满肚子泥巴糊了心——缺眼儿。” 所以不全怪李珑,怪陈王缺心眼儿? 叶娇黯然失神收剑入鞘,叹息道:“朝廷夺位,都是这么可怕吗?” 阴谋、诡计、猜疑、背叛,像行走在刀尖上,稍不留意便粉身碎骨。自己横死也便罢了,往往牵扯全族人,都不得善终。 “可不是?”李璟的手伸进衣袖,按住里面冰凉坚硬的东西,“不过你放心,本王和小九足够聪明,不会出什么事。” 他说着掏出泰山石,这才敢靠近叶娇一步,问道:“所以如果父皇召见你,你能不能多讲讲我的好?” “讲什么?”叶娇懵懂道。 “讲我为了小九倾家荡产的事啊,”李璟苦着脸,“上回我俩打架,俸禄扣得干干净净,这些日子都是花王妃的银子。你看小九,今天吃药明天用人,把我薅得快秃了。王妃昨晚掐我大腿,嫌我送的礼物不值钱。” 想到这里李璟就要发怒,都是叶娇,闲着没事儿教王妃什么防身术。她身居内宅,能防的只有他了。 昨晚李璟想试试新鲜花样,被王妃好一顿折磨。 李璟循循善诱道:“等你和小九成婚,我一定送上重礼。” 这句话惊得叶娇站起身。 “谁说我俩要成婚?” 李璟啧啧两声看看屋里,嫌弃道:“他那么稀罕你,肯定要求娶啊。” “胡说!” 叶娇清喝一声转身,头撞在打开的窗扇上;她“啊呀”痛呼着捂头退后,又踢翻一筐草药;气得满脸羞怒往屋里走,却险些撞进一个人怀里。 叶娇红着脸抬头,正看到满脸关切的李策。 他只穿着白色的寝衣,衬托得一张脸更加白皙。昏迷三日后看起来更瘦了,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李策神情紧张看着叶娇,询问道:“你没事吧?我听到你喊叫,还以为……” 迷迷糊糊中,他还以为叶娇身在骊山。李策最大的噩梦,便是叶娇身处危险之中。 “我没事,”叶娇眼神躲闪,“我撞到窗子了。” 她又埋怨道:“都怪赵王乱说话。” 赵王李璟没理会叶娇告状,他大喜道:“小九醒了!谢天谢地,明日不用吃人参了!” 人参贵,能省一根是一根。他的薪俸都被皇帝扣掉,如今家里的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不要你买,”叶娇看出了他的贫困,“明日我买一筐过来,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她说着扶住李策,把他扶回床上坐下。 李璟跟过来。 “那敢情好,送我两根,我拴上红绳去看看驸马爷。姑丈摔下马,在家躺着呢。” 他絮絮叨叨,就要说长公主丈夫受伤的事。李策的视线却一直看向叶娇,说道:“我想同叶小姐说几句话。” “你说呗,”李璟道,“我也想听。” 李策只得又看向李璟。 “劳烦五哥出去一会儿。” 李璟顿时不快。 这是要赶他走呢。翻了天了,这到底是谁的家? 走就走,谁稀罕听你说话。 李璟向外走去,走到门口忽然止步,表情错愕扭头道:“你……喊我什么?” 屏风后的李策轻轻咳嗽,缓缓道:“老五。” “不是,”李璟又走回来,眉毛高高挑着,“你喊我五哥对不对?你喊我五哥哈哈哈!” 他笑起来,仿佛捡了一个大便宜。 叶娇迷惑道:“赵王殿下,你也缺心眼吧?” 你本来就是他哥,有什么好激动的。 李璟已经大步出去,头扬得比公鸡打鸣还高。 “你不懂,”他的声音消失在院子里,“你懂什么?” 他不喊别人哥哥,从来没喊过。 他只喊兄长,带着疏离和不情愿。 李璟觉得自己比老大老二老三老四乃至老八,都更有本事。 小九喊他哥哥了,会一直喊下去吧? 可以一直喊下去,少花钱就更好了。 室内弥漫药草气味,叶娇推开更多的窗户,吩咐婢女去请太医看诊,才坐回李策身边。 她的桃花眼里含着盈盈笑意。 “肃王招了,司马承恩是他杀的,他还施计陷害陈王。多亏有你,不然这会儿我已经在骊山化成灰了。” 李策并没有居功自满的样子,他也没有对叶娇生气。 许是昏迷三日,忘了生气的事了。 “我想同你说一件事。”李策道。 “好啊。”叶娇这么说着,忽然又倾身道,“等一下。” 李策靠着一个玛瑙面引枕,秋天了,玛瑙冰凉。 叶娇想起李策畏冷怕寒的事。 她俯身抽出玛瑙银枕,上身越过李策,去拉靠里放着的缎面腰靠。她一只手按在床外,一只手探进来,头发散落在李策身上。 混合着栀子花和野蔷薇的香味,弥漫在李策鼻间。 香得热烈泼辣,一扫屋内的苦涩。 李策下意识向后躲避,可叶娇带来的暖风,像蝴蝶在他面前扇动翅膀,一瞬间轻轻扫过他的脸颊和脖颈,把他笼罩。 “娇娇……”李策已退无可退,可叶娇浑然不觉他们已经离得太近。 “嗯?”叶娇转过头,与李策四目相对,胳膊在这一瞬间酸软,她惊叫一声,整个人掉在李策身上。 李策像接到一颗九天之上的太阳。 …… 第42章 炙热。 像冻到僵硬时点起炉火。 绵软。 像一团流云做的锦被。 香甜。 像第一次买到糖人时,他反复品尝的味道。 叶娇扑进李策怀里,下巴硌到他的胸口,李策下意识抬手去接,叶娇已经敏捷起身。 “呀!” 她惊呼一声抬头,脸上除了意外羞怯,还有浓浓的担忧。 “你……”叶娇问道,“没有被我压死吧?” 李策闷闷地摇头,耳垂红得像要瞬时自燃。他的身子还没有那么不顶用,能被这么娇软的女人压死。 叶娇却分外小心。 她双手双膝抵着床榻,微弓后背,像一只蹑手蹑脚的小猫。 她说话时偏着头,唇角几乎碰到李策的下巴。馨香温热的气息在李策唇边萦绕,让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要跳出胸膛。 她的脸颊离自己那么近,挺拔小巧的鼻头就在眼前,只需要轻轻靠近,就能亲到她的肌肤。 李策极力克制着自己,让唇舌配合,说出语气平稳的话。 “叶娇,你……能不能下来?” “好啊。” 她挣扎着从他身上爬下去,没忘了递上引枕。李策抬手接枕头,他们的手指触碰在一起。 一个冰凉,一个火热,肌肤和肌肤碰触,交换温度,也传达出蠢蠢欲动的感情。 似乎是从这一刻开始,他们之间的氛围才开始不对。 叶娇的眼神慌乱地躲闪,李策正要说话,她已经潦草地整理好衣服。 “我……好几日没有回家了,明儿见!” 叶娇不等李策开口,便转身跑走,动作快得像一只被雄鹰追赶的兔子。 不,是“守株待兔”故事里的兔子。 因为她撞到屏风,把那扇绣着山河图的屏风撞倒,一路冲出去,留下“扑通”“哐唧”“咚”的声响,也不知道撞到多少东西。 “小姐您慢点。”李策听到随从在院子里喊,“卑职端着药呢。” “啪。”地一声响。 “没事没事,”随从又道,“卑职再去煎一碗。” 院门被推开,人跑出去,显然没有关上门。 李策静静地靠在引枕上,露出无奈的笑容。 似乎是……吓到她了呢。那个带领衙役在骊山穿过火海,与贼人作战的女子,竟然就这么被他吓到了。 乌云似乎距离地面很近,紧贴着起伏的山峦,只一瞬间,便翻滚到头顶,冰冷的雨水随之倾泻而下。 越靠西北,天就越冷,雨也越凉。 叶长庚从行李里翻出一件油衣披上。这是叶娇给他准备的雨衣,比蓑衣轻便,比雨伞方便携带。 队伍不停,他的马也不能停。 远处马车里亮着烛光,如果没有猜错,那位寡言的二皇子晋王,正在看书。 叶长庚被皇帝授职为翊麾校尉后,原本要跟随肃王李珑前往西北。但李珑被皇帝革职,赶去封地,他的军队由晋王李璋接管,故而叶长庚的将帅换了。 他跟随晋王出发,已跋涉近一月。 他们的行程很快,除了必要的睡眠会停下,就连吃喝都是在马背上。 刮风不停、下雨不停,有一次遇到地动,见房倒屋塌,甚至都没有停下来救助百姓。 晋王李璋说,天灾有郡县长官负责,而他们的职责,是尽快接管肃王李珑的部队,筹划如何对付吐蕃兵马。 叶长庚虽然不赞同,但他谨记母亲的教诲,凡事多想,不能冲动。 如果不出意外,傍晚就能到达肃王原本驻守的沙州。 正午过后,有八百里加急的驿丁到达,递交信件给李璋,又先他们一步向沙州方向去。 叶长庚一直在想,信的内容是什么呢? “京都的事成了!” 驿丁已经离去,和李璋同乘一辆马车的部下忍不住惊叹。 “嗯。”李璋简单点头,放下手中的书卷,掀起车帘看向外面。 雨渐渐稀疏,过不多久就会停下。 驿丁送来的是朝廷文书。 肃王李珑为遮掩十二年前杀害司马承恩、构陷先陈王一事,在骊山妄图击杀京兆府府尹,被皇帝褫夺王位,终身幽禁。 文书中没有提起楚王李策,但李璋知道,能把李珑逼到狗急跳墙,肯定有李策的功劳。 这位弟弟虽然身体羸弱,却比其他几个兄弟都好用。 这时又有探路侦察的斥候从沙州方向来,下马低声禀报。 “殿下,不能再往前了。” 李璋神情沉沉,道:“说。” “沙州那边的情况不对,”斥候道,“兵马调动不像是迎接殿下,倒像是远远避开。而卑职打听到,近日沙漠中有马匪活动不断,经常滋扰百姓。卑职担心他们想借此生事。” 生事,无非是想借马匪的手,给李璋一个下马威。若李璋能侥幸活命还好,如果死了,大可推在马匪身上。 这是肃王李珑送他的礼物吧。 毕竟沙州都是他的兵马,苦心经营十年,心腹不少。 斥候等在马车外,随从面露担忧,掀起车帘看向外面。 雨后的原野像撞进一团薄雾中,湿润阴暗,视线看不远,心中便七上八下。 “殿下,”随从提议道,“不然我们先在附近驿站避一避?” 阴雨天,不到傍晚就看不清路了。若再遇马匪劫杀,他们恐怕难以抵挡。 “不用。”李璋道,“驿丁已经到沙州去了。” 他不喜欢说太多话,随从却已经猜出了他的意思。 驿丁会把一模一样的文书送到沙州将帅手中。肃王李珑已经被褫夺封号贬为庶民,只要是还把身家性命放在心里的,就知道跟着李珑卖命,死路一条。 “走吧。”李璋重新拿起书卷,找到不久前看到的位置,全神贯注。 叶长庚走在队伍末,见不断有斥候到晋王那里禀报消息,大队人马没有停,径直向沙州方向开进。 叶长庚的手下意识按在刀柄上,莫名觉得紧张。 约莫走到沙州外三十里,前方突然有哨箭声响起,接着跑来一队人马,为首的看来是沙州那边的某位将军。 虎背熊腰,面容粗犷。 果然,那人下马,跪地禀报道:“末将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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