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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起来似乎是好意,不过…… 叶娇的眼睛转了转:“你自己不会写信吗?我哥看不出路坏了?你少在这里管我们叶家的闲事!” 她说完扭头就走,飘飞的披帛擦过李策的手指。那绵软光滑的绸缎像少女的嘴唇,一瞬间,让人堕入思念的深渊。 李策静静地站着,看叶娇离去,一群武侯们也跟着她离去。那些武侯以前耀武扬威连京兆府尹都不看在眼里,此时一个个的,却都像叶娇的小马驹。 大唐的女武侯长,她如今是这里闪亮璀璨的星星了。 真好。 叶娇走出去好久,才假装整理披帛,扭头看了一眼。 大街上的行人很多,却没有那个长身玉立的身影。 胡人杂耍班正在表演喷火,嘴里的火喷出一丈远,吓得坐在父亲肩头的孩子哇哇大哭。那父亲带着孩子转过身,哄着来到卖糖人的推车旁。还没有付钱,小孩子就又笑着跑开,去逗街边的一条流浪狗。流浪狗停下脚步,确认这孩子手里没有吃的,就迈开四肢跑走,在食肆门外汪汪地叫。 一辆马车经过食肆,里面的人丢出来一个包子。狗咬住包子,跑走了。 大唐长安繁华热闹车水马龙,可叶娇心里,空得像割去农作物的田野。只剩下一根根密密麻麻的枯杆,走上去又硬又疼。 “混蛋!” 她低声骂了一句,身边的武侯们提醒道:“长官,要去曲江池吗?” “不去了,”叶娇道,“哪儿有心情玩耍啊,好好巡街。吐蕃人快要来了,不能给咱大唐丢了面子。” 虽然如此,可是……不管白队长了吗? 武侯们相互看看,见叶娇心情不好,没敢吱声。 这个午后,白羡鱼躺在曲江池的游船上,听了两个时辰的曲子,也没等来叶娇。 他宽慰自己,除了费钱,这样的日子也能过。 回去路上白羡鱼遇到了出门溜达的李璟。 “怎么不见楚王殿下随行呢?” 白羡鱼巴巴地贴上去,笑着问。 “他不想出来,”李璟意兴阑珊道,“近日小九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害得本王无趣得很呢。” 白羡鱼连忙提建议:“要不……殿下乔装打扮,跟卑职一起,到赌场转转?” “不去,”李璟毫不犹豫拒绝道,“去了会输钱。” 白羡鱼倒是没想到,赵王殿下竟然如此节俭。 “输钱不怕,”他劝道,“这不是找刺激吗?” “呵,”李璟冷哼一声,“本王要是想找刺激,回府就能找着,还用去赌场吗?” 府里有个女人正在练箭,准备随时收拾他呢。这刺激还不花钱。 白羡鱼神情讪讪不知该说些什么,李璟倒是忽然开口,语气有些郑重。 “那个……咳咳,叶娇,你还是不要去添乱求娶了啊。本王这是为了你好。” 白羡鱼眨了眨眼,英雄所见略同啊! 但他的眼睛又转了转,立刻假装很难过,很纠结,不甘心,肝肠寸断,装了很久,才沉沉地叹了口气,揉着腰间的玉佩,欲言又止。 李璟连忙又道:“你不是想认识我二哥吗?等他回来,我带你去晋王府做客。” 晋王李璋,是目前皇子中身份最为贵重的,也是最难结交的。 白羡鱼有些难为情,又露出壮士断腕般的决心,深吸一口气道:“既然赵王殿下这么说了,卑职听命便是。我这就去给我姐姐写信,别让她自作主张,让圣上费心。至于我自己……”白羡鱼揉了揉没有泪水的眼睛,“我就做她的部下,看着她幸福快乐,也就知足了。” 简直感天动地。 李璟露出笑脸。他持重地点头,拍了拍白羡鱼的肩膀。 小九啊,哥哥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虽然不知道你到底卖的什么关子,但是你可赶紧卖啊,因为你心里稀罕的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抢手了。 抢手得不可思议。 看来天底下不怕死的人,太多了。 李璟按了按左边衣袖里的泰山石,右边衣袖里的符文,略微放下心。他可不想见到那个女人,完全不想。 入秋不久,北地的风霜便很重,天气也更冷。 叶长庚从营帐里钻出来,身上裹着叶娇为他准备的冬衣。 他率领的军队呈六花阵形状扎营,把吐蕃使团保护在最中间。这是大唐的国境,虽然是夜里,叶长庚也并不觉得紧张。 出来半年,他的脸上添了一道伤疤。被北地凛冽的风吹过,竟喜欢这样的日子。 怪不得妹妹总是喜欢念塞外从军粗犷的诗歌,等回到长安,他也要多背几首。 使团的主营帐内还亮着灯,想必是吐蕃公主还没有就寝。 里面有个人影缓缓走动,在营帐上投下女人曼妙的身影。 叶长庚连忙转过身,向远处的哨卡走去。 丛林深处,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正盯着他,蠢蠢欲动。 在那双绿眼睛后面,越来越多的绿眼睛悄无声息地聚集。 …… 第68章 围绕营地,叶长庚检查每处哨卡。 有一名值守的士兵生病,把手拢在嘴上咳得喘不过气。叶长庚让他回去歇着,睡两个时辰再过来。 今夜银河垂地、月华如练。叶长庚不懂得吟诗作赋,也觉得这样的夜色很美。 美得有点想家了。 哨卡是两人共同值守,那名生病的离开,还有一个陪着叶长庚。 士兵靠在树上,有些警惕地看向远处,说道:“将军,今夜不对头啊。” “怎么不对?”叶长庚走近一步,瞬间警惕。 这士兵名叫朱彦,长得虽然贼眉鼠眼,却机灵得很。 “太静,”他悄声道,“你听,连鸟叫声都没有。” 往日夜晚值守,树林里叫得最欢的是蟋蟀之类的小虫子。进入深秋后,蟋蟀少了,但鸮鸟的叫声总是不断的。 士兵讨厌那个报丧一样的声音,总会丢石头驱赶。 鸮鸟走了,还能见夜鹰和蝙蝠飞过,老鼠在地面吱吱呀呀爬着,觅食的野兔受惊地逃窜,惊飞栖息在树叶上的萤火虫。 但是今晚实在很安静,除了篝火燃烧的毕毕剥剥声,静得像是他们耳聋了。 叶长庚向远处看去,突然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把朱彦往身后拉。 “快回营地,叫醒大家,狼群来了!”他的命令急迫又有条不紊,朱彦头皮发麻怔在原地,被叶长庚重重拍在背上,才想起来奔跑。 “起来起来!”他敲着腰里示警的铜锣,“有狼群袭击,快起来!” 营地大乱,远处的狼群也不再隐藏行踪。 一匹一匹,它们像奔向羊群狩猎的幽灵,闪电般向营地袭来。 叶长庚只来得及从篝火中捡出烧得最旺的木棍,便跑向进出营地最宽阔的道路。狼群已经来了,它们撞飞阻击的士兵,扑向人群,也扑向营帐。 叶长庚挥动火把吓退一匹狼,那匹狼却并未逃跑,而是同其他狼一样,疯狂地扑向其他人。 “保护吐蕃使团!”叶长庚喊道,“用火!用刀!围在一起,不要单独抵抗!” 他的命令让混乱的士兵稳定心神迅速集结,而叶长庚自己,也突然想到了什么。 狼! 一个月前,他狩猎到一匹雪狼。莫非那匹狼竟然是头狼吗?头狼死去,狼群是一定会寻找复仇的。 那雪狼被叶长庚剥皮,一半皮做成护膝,还有一半就挂在营帐内。 他迅速向营帐冲去,从墙上取下狼皮,又把装信烟的袋子绑在身上,跑出营帐。 “三队上马!”他喝道,“其他人守卫营地!” 将士齐齐应声,叶长庚翻身上马,用刀割开胳膊,往狼皮上抹了一片血迹。 “你们的头狼是我杀的!”他甩动那条白色的狼皮,喊道,“要报仇,跟我来!” 马匹惊叫着扬蹄,窜出营地。那些狼嗅着血腥味紧随其后,在窄小的道路上,扬起一片尘土。 叶长庚在前,三队十人在后,中间夹着二十来匹野狼。 跑到空旷处,叶长庚丢下雪狼皮。 那些狼一拥而上,争夺片刻,已然决出胜负。率先抢到狼皮的,便是新一任头狼了。 那头狼口中咬着狼皮,退后几步,而它身边的野狼,像是听到了什么号令般,向叶长庚扑来。 叶长庚没有惊慌,他跳下已经受惊不听指挥的马,人落地,弓已经在手中握紧,箭矢射出去。 跑在最前面的狼头顶中箭翻滚在地,第二匹、第三匹,三匹狼中箭,其余的已经冲到面前,弓箭也就没有作用。 弃箭用刀,第四匹飞跃而起的狼咬到叶长庚的肩膀,叶长庚忍痛挥刀,剖开野狼肚子。 狼吃痛掉落,奔跑时踩到自己的肠子,摔在地上,奄奄一息。 叶长庚喋血而立,在黎明浅淡的晨光中,如战神从天而降。 狼群围着叶长庚,逐渐形成一个小圈。它们小步奔跑试探,却不敢进攻。叶长庚取下信烟,放倒在地上,燃放。 “咚咚咚”几声巨响,信烟向四周炸开。 狼群惊乱一阵,不远处传来嚎叫。 那叫声凄凉悲伤,又带着中气不足的退意。 狼群闻声而散,向远处跑去。 此时三队人马才追来,他们纷纷举起弓箭,叶长庚勒令他们住手。 “够了!”他道,“狼群已经得到白狼皮,不会再跟着了。” 有人去追跑走的马,有人上前给叶长庚简单包扎伤口,叶长庚低下头,看到被他剖开肚子的狼还没有死。 “有针线吗?”叶长庚询问跟来的一名士兵。 那士兵连忙掀开马匹褡裢,取出针线,有些担心道:“等回去了,让大夫缝吧?” “不是我。” 叶长庚说着蹲在野狼身边,野狼要逃跑,却无法站立。他把那些掉落的肠子塞回野狼体内,看了看,肠子没有断,兴许能活。 叶长庚不擅长针线,只是把狼皮对在一起,粗糙地缝合好,洒上金疮药,叹了口气。 “救它干什么?”部下面露不解。 “原是我猎狼触怒了它们,”叶长庚道,“到底是条命。如果不管,它会活着看自己被野物啃食。” 肚腹剖开暂时不会死去,但秃鹫或者豺狗很快就会来。 部下扶起叶长庚道:“快回去吧,将军的伤口也耽误不得。” 好在营地损坏不大,抵挡及时,有几名士兵受伤,伤得还没有叶长庚重。 吐蕃使团亲自迎接叶长庚,见他安然返回,便双手举向天空,大声说着吐蕃话,为叶长庚祈福。 叶长庚对他们点头,使团散开,露出正中站着的吐蕃公主。 她穿一件蓝色的偏领大襟裙,头戴金丝缎狐狸帽,胸前挂着一个金项圈,上面缀满五彩宝石。面纱挡住了她的脸颊,露出一双勾魂摄魄的丹凤眼。 她会说汉话。 “叶将军,你受伤了。” 虽然看不到她的面容,但却能从那双眼睛里,感觉到关心和担忧。 军中大夫拎着药箱跑过来,叶长庚对吐蕃公主简单施礼,便向营帐走去。 没想到大夫刚刚拆开粗糙包扎的伤口,吐蕃公主就到了。 “我来吧。”她手里拿着一瓶药水,对大夫道,“狼牙有毒,只是止血包扎,很快会发热生病的。” 叶长庚站起身,推辞道:“承蒙殿下关心,怎么能劳动您亲自……”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夫就识趣地溜出去。 吐蕃公主对叶长庚笑笑,柔声道:“奴家一路有将军保护,才能安然无恙。我们那里不像汉人有这么多规矩,为您治伤,是奴家的本分。” 她说着话,手指已经碰到叶长庚的胳膊。 因为个子不高,她轻轻地踮着脚道:“请将军坐下。” 叶长庚有些别扭地坐下去,吐蕃公主弯下腰,把药水倒在叶长庚伤口上。一股凉意在伤口边缘散开,叶长庚以为已经结束,正要说话,吐蕃公主的手指已经碰到他的肌肤。 她细长柔嫩的手指轻轻聚拢,挤出伤口内的血水,连挤三次,又用药水冲洗三次。 或许是弯腰太久不太舒服,她竟然缓缓跪下来,身子贴着叶长庚,似乎是无意,又用尽了风情。 一位身份尊贵的公主,跪在他身边,洁白的面纱时不时拂动他的胳膊,细长的丹凤眼满含情谊,细致入微为他治伤。 叶长庚脸颊通红扭过头去,一直到吐蕃公主轻轻说了声:“好了。” 叶长庚转过头,竟然见她掀开面纱,正对着伤口上多余的金疮药吹了一下。 药粉散开,叶长庚的眼神也失神地散开。 他没敢注意公主长得怎么样,只觉得浑身滚烫。 “请将军好好养伤,”吐蕃公主柔声道,“对了,将军还不知道奴家的名字吧。格桑梅朵,烦请将军记得。” 她已经重新戴好面纱,除了那双迷人的眼睛,看不出什么表情。 但她的声音,又羞怯,又自然,有一种迷人的矛盾感。 “末将记住了。” 叶长庚木木地回答,感觉自己像站在云彩上,稍不留神就可能跌落下去。 虽然在朱雀大道拒绝了李策,但叶娇还是给哥哥写了一封信。 内容很简短。 不要从甘州经过,切记。 把信交给最快的驿站,叶娇骑着马儿在街上溜达。慢慢地,走到了公主府外面。 她想起吊唁那日,自己同李策眉来眼去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的心情就似乎有些不对。但叶娇粗心,只觉得是场合原因。 叶娇对着公主府的门,叹了口气。 正要离开,里面忽然走出来一个身穿孝衣的门房。 “是叶武侯长吗?”那门房恭身道,“我们小姐想请您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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