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很清楚这手指的力量。 他视线上移,和君墨对视了。 银发男子那样平静地看着他,看不出喜怒,或者该说,任何情绪波动都没有,像一汪极深的潭水,因为触碰不到风与光明,所以只剩下沉寂。 楚暮云心脏一紧,开口道:“阿墨……” “对不起。” 楚暮云猛地怔住了,这话该他说才对,为什么君墨会这样说? 君墨放下了书本,起身走到他身边,他伸手,十分轻缓地将楚暮云拥入了怀里,声音低低地,带着丝轻颤:“是我做了很多让你难过的事。” 这一句话却是彻底点醒了楚暮云,让他知道了君墨的心思。 整本魔界小说是以七魔尊为线索铺展开来,虽然是典型的冒险小说,七魔尊的戏份也不算太多,但却因为人设的过分立体而让人印象深刻。尤其主角和他们对战的每个阶段,斗智斗勇,历经磨难最终彻底战胜的时候,让人觉得酣畅淋漓,可同时却也有种惋惜感,因为这么惊才绝艳的人物,最终却走向了毁灭。可也正是这样剧烈的反差,反而让读者念念不忘,彻底将整本书推向了另一个高度。 ——七魔尊最终的遭遇很惨。 楚暮云以为看到了本书的他们会生气,可其实,他们在反思。 写下《魔界》的楚暮云是失去了所有记忆的,他不知道自己是谁,茫然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在不知多少个年月之后,慢慢地苏醒了一丝和过去有关的记忆。 这些记忆甚至不能算是记忆,只是一些潜意识。 而潜意识里,楚暮云希望七魔尊在魔界活得潇洒恣意,希望他们全都站在世界的顶端,全都拥有着庞大的力量和永恒的生命,全都自由自在,不受任何事所拘束——这是楚暮云爱他。 可同时他又恨他。 七生七世,楚暮云有很多不愿想起的记忆,因为它们记载着一段难以回首的过去……他以爱的名义囚禁了楚暮云,以爱的名义羞辱他,也以爱的名义侵犯了他。 君墨看着《魔界》这本书,透过这微薄的纸张,读到的却是楚暮云藏得极深,深到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一缕意识。 他爱他,又恨他。 在书中他借着叶飞这个虚构出来的人物,发泄了自己的不满。 而在现实中,他最终选择的……是爱他。 楚暮云微叹了口气,反手抱住了君墨:“不要再计较这些了,真要细算,还是我对不起你。” 彼此相爱,互许终身,再去追究那些过往的对错,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因为对和错,在爱情里从来都是无法分辨的。 我爱你,你设下的牢笼是最温暖的港湾;我不爱你,那便成了深渊地狱。 最终,外头那一桌子菜还是没人光顾,因为……两人在书房里待了一夜。 楚暮云觉得君墨可能不止看了《魔界》,应该是翻了不少魔界同人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会玩! 好吧,也有可能是谢千澜的功劳,毕竟记忆共享。 腰酸背痛的楚总好好睡了几天,大概是君墨给他燃了放松精神的熏香,这一觉醒来倒是神清气爽,半点儿不觉得累了。 他洗了个澡走出屋子,视线微移,接着眉心一跳。 红发男子摆弄着手上的危险玩意,抬手对准墙壁,砰的一枪射了出去:“有意思,这地球人弱不禁风,研究出来的东西倒是挺好玩。” 楚暮云:“……” 凌玄又道:“听说原子弹挺厉害的,朵朵,我们去搞一个回来玩玩吧。” 第277章 楚暮云扬眉:“不准再叫我朵朵。” 凌玄瘪瘪嘴:“又不是我第一个叫的。” 楚暮云:“那你就别跟着叫。” 凌玄扔了手里的枪,长胳膊一伸,把楚暮云给拉入怀中:“偏要叫,朵朵,朵朵,我的朵朵。”说完就低头吻上了他的唇。 楚暮云很不爽地推开他:“再乱叫就滚出去。” 他越是这样,凌玄越来劲了,一个翻身将他按压在地毯上,扯掉了他腰上的浴巾,开始胡来。 楚暮云气极反笑:“你是属狗的吗?别……别乱舔……”到后头已然变了音调。 凌玄哪里经得住他的诱惑,什么原子弹核潜艇航空母舰都抛之脑后,满脑子的热血都窜到小腹,只想先干了身下的人。 楚暮云当然是故意和他滚到一起的。这小子可不是嘴上说着玩玩,真去搞个原子弹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回头把地球给炸了,他得多心疼。 如此枝繁叶茂变化多端且包容性极强的世界可不太常见。 楚暮云为了地球奉献了身体,总得来说也是大义当先的一条好汉了。 对此,楚总还挺满意。 凌玄那过度的荷尔蒙发泄了一大半,爽了一发之后抱着楚暮云亲个没玩。 楚暮云被他亲的哭笑不得:“还想来?” 凌玄轻轻咬他一口:“想……” 楚暮云翻身坐到他跨上:“那就来呗。” 凌玄红色的眸子眨了眨,嘴角溢出一抹坏笑:“想让你叫我老公。” 楚暮云:“……” 凌玄握住他的腰,一边将他按下来一边说道:“朵朵,叫老公。” 楚暮云彻底火了。 这熊孩子再不教一教,便上房揭瓦无法无天了。 他猛地起身,抬手便解了自己身上的束缚,被压制的修为狂涌而出,凌玄那狼崽子瞬间眼睛明亮,火红火红的跟个小太阳似的。 楚暮云心道:中了这小子的圈套。 但是叔可忍婶也不能忍,朵朵也就罢了,还敢让他叫他老公,真是不打得他心服口服,他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楚暮云正打算撑起一个屏障,短暂隔绝一下,却不成想凌玄一兴奋,外放的气流太过磅礴,竟先一步轰隆隆地把整面墙都给震塌了。 楚暮云刚想开口训他,却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厉喝声:“杰里米!我说过不准在这里使用异能,不准用星际武器,更不准把机甲……” 他话没吼完,看到了隔壁光着身子的两个男人。 三人的对视,面面相觑。 楚暮云和这位邻居倒是有过一面之缘,似乎是姓白,叫什么记不太清楚了。打过照面是因为某次两人一起乘坐电梯,出去的时候这位白先生意外摔了一跤,手里拿的东西洒了一地,楚暮云帮他收拾了一番,这位白先生向他道谢,互通姓名,可也仅限于此。 其实这位白先生长得非常出色,而且是楚暮云在地球上时最喜欢的类型,唇红齿白,白皙干净,言吐大方,偏又在那眼尾微微上扬处,带着股自然而然的诱惑力……楚暮云一看便知,他们是同类人。 只不过两人住的太近,约炮很容易约出事,所以楚暮云和他保持着适当距离。 这位白先生似是也很明白,恰到好处的道谢之后便离开了。 若只是如此,其实也不至于让楚暮云记住他,真正记住却是因为之后的一件小乌龙。 他两人拿错了电脑。从电梯出来,楚暮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随手将笔记本放在了身边,这位白先生的笔记本也在那儿。巧的是,两人竟然用的是同款同型号。 收拾完东西,谁也没留意到是拿错了笔记本。 更加巧合的是,这笔记本都不是他们常用的,拿回去后便放在了家里,竟过了三四天才发现是拿错了。 之后自是换了回来,而楚暮云也和他算是认识了,毕竟住在隔壁,见了两次面,互换了姓名,再刻意去疏远陌生反而会显得有些奇怪。 只是没想到,再重逢竟是这么个尴尬场面。 白月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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