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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隔壁,鹿笛哄着三个哭得此起彼伏的孩子,眼睛挂着大大的黑眼圈,一旁,和他一起哄孩子的厉寒,脸阴得厉害。 “厉寒,”鹿笛欲哭无泪,软软地说:“我们搬家吧。” 厉寒摸摸他的脑袋,说:“好。” [全文完] 更多小说连载或者其他推文请关注微博你好我要一杯芋泥啵啵 惊!糙汉老公是年代文隐藏大佬 作者:大风凛凛 简介: 🕰 更新:今年06-07 🌟 书架:9996 🏷️ 标签:年代文·糙汉·豪门世家·空间·甜宠 📜 简介: 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 许清欢:艾玛,这说的是我吗? 许清欢穿书了,穿到了闺蜜写的一部年代文里,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她自幼寄养在二叔家里; 堂妹和未婚夫纠缠不清? “退婚,中央空调谁要谁拿去!” 生母用工作拿捏她? 不就是下乡吗,大东北黑土地肥沃,每年可以在炕上躺吃半年,社畜谁不爱? 最关键,那里有个她想抱金大腿的大佬; 江行野是男主都仰慕的对象,未来的全球首富,书中的隐藏大佬; 许清欢下乡后,直奔江行野而去; 她原本的打算是给大佬当小弟,从未想过要与大佬发展见不得人的关系; 被男人躁着眉眼哑声哄着再坚持一下的时候,她只想问: 说好的家财万贯清心寡欲呢? 说好的事业心强没时间儿女情长呢? 说好的007加班狗连家都不回呢? 第1章 许一世清欢 供销社的广播里传出嘹亮的歌声:“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道路两旁是低矮的民国老建筑,墙上刷着大红标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许清欢两条腿倒腾得飞快,身后的青年几步追上来,拦在她的身前。 “清欢,你误会了,我和漫漫什么都没有,是非常纯洁的革命友谊!” 青年一米八零的个子,时兴的三七分头,露出宽广的额头,白色的确良衬衫,草绿色军裤,站在许清欢跟前,垂着头,眼里是无尽的悔意和深沉的爱恋。 “什么都没有?革命友谊?自从她回来之后,你们哪周没有见过三五次面? 她不知道永安百货在哪里,找你带她去,你们一起逛商场;她说她从来没有看过电影,不知道电影院长啥样儿,你们一起去看电影; 她说她想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小时候听人说,馋得流口水,你单独请她吃红烧肉。” 许清欢嘲讽地看着青年,“蒋承旭,你也不怕被人举报你们搞破鞋!” 三天前,许清欢还是二十一世纪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圆满完成三台手术的许大神医,手术刚刚完成,她一头栽下手术台。 救了别人,嘎了自己。 可能救人太多,功德无量,许清欢穿到了闺蜜写的一本年代文书里,一个和70年代时代背景九成九相似,大人物不尽相同的平行世界。 现在是一九七四年七月十日,地点华国申市。 这年头,合法夫妻走在大路上都不敢挨得太近,这两人看个电影居然头枕着肩。 蒋承旭的脸色一变,“清欢,我是你未婚夫,她是你堂妹,我才会对她特殊一点,我只是把她当作妹妹而已。” 许清欢看到身后追上来的人,瞬间就没了说话的念头,她转身就走,蒋承旭再次拦了她一把。 许漫漫已经冲到了她跟前,两条大麻花辫,一身白色的布拉吉,小牛皮鞋,两人站一块还挺登对。 先看蒋承旭一眼,然后才道, “姐,你真的误会我和承旭哥了,今天这场电影,承旭哥本来是打算请你的,票都买了,结果你说要和同学去看,一张电影票两毛钱,总不能浪费了吧?” 这理由多么地无懈可击。 在这个工人月工资只有二三十块钱,一斤大米凭粮票一毛八分钱,普遍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四毛钱是一笔巨款了。 “这么说,就是我的不是咯!” 蒋承旭忙摇头,“清欢,你不要钻牛角尖,我们没有怪你的意思,我保证以后会和所有女同志都保持距离,再也不和许漫漫单独出去。” 先还是漫漫,现在变成了许漫漫。 许漫漫一脸的受伤和不可置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承旭哥,我做错了什么,你就这样嫌弃我?” 蒋承旭看她一眼,眼底也有几分不忍,却依然别过了头。 今天这场电影《白毛女》他看过一遍了,看的时候觉得有些没意思,就眯了一会儿,黄粱一梦,他醒过来,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梦里,他许清欢结了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后来改革开放,他想要一个孩子,那时候他也算是功成名就,许清欢在家当全职太太,他便和一直纠缠他的许漫漫上了床。 很快,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母亲还没来得及将许漫漫赶走,许清欢就知道了,坚决和他离了婚。 婚后,许清欢重新走进社会,她一路披荆斩棘,竟然创建了一个不小的商业王国。 他虽然没有和许漫漫断掉,但也没有和她结婚,而是娶了陆念瑛。 而他和许清欢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有人在她的食物里下了药。 陆念瑛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外人看来,他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还有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外室,唯有他知道,他一直意难平。 许清欢是他一生的遗憾和痛。 这一生他绝不会再放开许清欢的手了。 许清欢深吸一口气,别开了眼。 照她的脾气,她应该立刻马上现在就和蒋承旭取消婚约,可她没有工作,按照现在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政策,中学毕业,没有工作,就必须下乡种地。 和蒋承旭结婚可以让她留在城里。 许清欢没有下过乡,但想也知道乡下没有城里好,暂时不打算轻易做决定,等想好了再说,瞥一眼哭得梨花带雨的许漫漫,“我还有事,先走了!” 蒋承旭连忙跟上,大梦一生,他此时只想将许清欢搂在怀里,跟她说一声“别离开我”。 “承旭哥!” 衣角被许漫漫扯住了,蒋承旭闭了闭眼,还是隐忍没有甩开,他实在无法对一个仰慕自己的异性太过狠心, “许漫漫,我是你堂姐的未婚夫。” “我知道,承旭哥,我没有别的心思,我的心思……你应该都懂!”许漫漫哭得泣不成声。 许清欢的脚步微顿,最后还是大步朝前走去,她好看的唇瓣微弯,一抹嘲讽噙在唇角。 蒋承旭哪怕再爱许清欢,他的心里对许漫漫也终究会有几分不忍,因为这是整本书剧情的基调。 如果蒋承旭对许清欢至死不渝,闺蜜那本书就写不到两百万字,估摸着两百字就可以完结了。 她被闺蜜坑了,闺蜜写书的时候想不出人设,就借用她的名字,照着她的形象刻画,大约就是这个原因,她才会穿来。 许清欢这个角色,既不是恶毒女配,也不是悲情女主。 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 一直到最后才蜕变成为爱男人更爱江山的清醒脑。 就在男主与女主经历了一番生死虐恋,未婚先孕,终于要走进婚姻的坟墓……不,殿堂的时候,许清欢也在书中隐藏大佬的帮助下,成就了事业,创建了自己的商业王国。 与男主实行了两条平行线一般的彼此成就,人生互赢。 现在,许清欢不觉得自己是穿书了。 她现在拥有的人生同样真实,因为这里每一个人喜怒哀乐都那么真切,她自己的感情也是如此炽烈。 眼看蒋承旭又要追上来了,正好一辆公交车停下,许清欢挤上去,背着军绿色挎包的售票员收了她五分钱。 透过车窗,她冷眼看到他沿着马路追出了一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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