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仅仅用三年,他将组织内部再次洗牌,杀了并取代成为了组织最大的头目。 这个人没有弱点,他孑然一人,无畏生死,就是一个亡命之徒,单纯的疯,杀人不过一抬手,不把任何事任何人放在心里,我明白,这个人会是总部最大的敌人。 我的犯罪心理学还不错,京市警大专业第一。 对于没有弱点的人,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制造弱点。 是人就都会有习惯,习惯成自然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三年时间,他习惯了我的存在,但是,这远远不够。 我后来找机会几次与总部取得联系,并提出我的计划,想抓住或杀死沈斯允很难,但是,给他慢慢制造心理暗示,让他一点一点拥有弱点,直至最后一击致命,倒是可以试一试。 至于方法,我想,倒是可以用我的命来试一试,总部驳回几次之后在我的再三坚持下,还是同意了。 我为沈斯允挡过刀。 那刀的位置再近一些便是心脏了,不过,险胜,他最后还是选择救了我,我想,我大抵是赌对了。 沈斯允问我,为什么给他挡刀,我自嘲一般:“你都以身相许了,我自然舍命相救。” 他当时看了我好一会,笑了:“恩人,可是要好好活着。” 我当时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后来,我伤好之后,从床上两天两夜没起来,果然,人和畜生是有区别的。 不过,我也不傻,被刀刺入的位置是精心设计过的,险入心脏,却完美避开要害,给沈斯允救我的时间,同时给了他我可以为他而死的心理暗示。 我为沈斯允割过腕。 有一次谈生意,沈斯允一个多月都不曾回过家,从他的手下口中得知,他在夜场与人谈生意。 到底是沈斯允身边带了四五年的女人,我以一个吃醋小女人的做派并仗着沈斯允“救命恩人”的头衔,在他手下口中得知了他在哪家夜场。 我心想,夜场,还真是个“好地方”。 来之前,我特意换上了一身简单但却能完美勾勒出身材的绣有竹子的白裙,并将头发用发簪梳起来,画了一个精致却不媚俗的妆容。 男人多花心,当然没有必要去费尽力气去改变一个人的本性,他当然可以左拥右抱,见一个爱一个,但是,你需要给他一个暗示,他可以爱很多人,但最爱的只有一人。 一进入夜场,我便被很多人盯上了,我自然知道我的穿着打扮,于这夜场格格不入,但也绝对,是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许多人看我径直上了二楼,底下的人便也觉得没了意思,楼上都是一些“大人物”,他们惹不起。 走到沈斯允包间的门口,我敲了敲门,里面的人许是也没想到这时候谁会敲门,里面冷声道:“进来!” 开门后,好几把枪对准了我,我自然不能临危不惧,瞳孔放大,抿着嘴看向了沈斯允。 众人顺着我的目光看了过去,沈斯允放下了枪,用审视的目光打量我:“你怎么来了?” 我看着沈斯允,眼角有些红,甚至是声音也是有些颤抖地:“我,想你。” 其他人也陆续察觉到什么,慢慢放下了武器,甚至有不怕死的开口道:“原来是‘嫂子’来了。” 沈斯允没在意那人说的话,饶有兴趣地又仔细打量了我一遍,这畜生大抵是发现我今天刻意打扮了,风格与往日还大不相同,果然,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过来。”沈斯允看着我开口道。我小心地走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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