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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掌慢慢落实,轻轻踩住我的后腰。 我体热,衬得这副形状美妙的骨肉皮冰冰凉,冻得我一哆嗦。 我没睁眼没吭声,翻面,把他的脚揣进怀里,贴着我的腹肌。 随着我一呼一吸,孟廷选的身体渐渐回暖。 他嗓音阴郁:“小废物,你是没钱买床吗?这么硬,我怎么睡。” 我:“……” 我夜夜偷看,发现你睡得可香,拨弄你眼睫毛你都没搭理我。 于是,我攥住孟廷选的脚踝,将他拽到床沿,再伸手,连人带毯子一卷,整个拖下来,“铺”在我身上。 我低低地吐出一声沙哑的笑,问孟廷选:“现在这张床还硬吗?” 孟廷选埋首,张口咬住我颈侧,像在留下标记。 孟廷选:“天天做狗饭敷衍我。” 一听这“新罪状”,我看向他。 孟廷选略显倦懒地伏在我胸前。可那双漂亮的眼睛仍旧神采飞扬,像燃烧的桃花,无需多言,只消一瞥,就足以让许多人心生敬畏。 “你这分量…一点没轻。别诬陷我。” 我掂了掂他:“明明都是你最喜欢的菜。我跟在你屁股后面打扫剩饭碗,吃了十几年我能不知道你的口味?想闹脾气要有理有据,换个话题。” 我哥在我眼中近乎完美,挑食算一个缺点。 小时候,他习惯把不爱吃的东西,猪肝青椒洋葱胡萝卜等等,都偷偷塞我嘴里。 爸妈早早发现,没说什么。我和我哥的配合越发默契灵活,同年暑假,爸妈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带我和我哥去资源极度匮乏的山区生活了一段时间。 “疗程”结束,我记住了哪些蘑菇野菜没毒。我哥再也不挑食了。 爸妈出远门那年,我8岁,我哥12岁。 某一天,他喂我吃饭。餐盘里有洋葱。 我哥盯着它,第一次像个12岁的少年那样,很“任性”很无助很可怜地问我。 我哥:“如果我不听话,爸妈会回来带我们去玩吗?他们也能治好宝宝的病吗?” 我从未告诉过我哥,爸妈和我究竟经历了什么。 我再次咽下很残忍很真实的答案,用手语鼓励他:“我们试一试!” 我哥舀起一勺洋葱,抿了一口,把另一半塞进我嘴里。 我们同时看向紧闭的卧室门又看向窗外:日影西斜,山行嶙峋,花园荒芜,车道杂草丛生。 昏暗寂静的房间中,我捧住我哥苍白的脸,让他看我。 “营养均衡,很重要。” 我用唇语向他承诺:“哥哥开心更重要。你不喜欢就只吃一点,剩下的都给我。今天过了,还有明天。爸爸妈妈发现我们不听话,早晚会回来。” “阿灼,我知道外婆她们想把我带到国外治病…但我是没办法和你分开的。” 我被我哥赶出门那年,我18岁,我哥22岁。我哥进我家门这一年,我26岁,我哥30岁。 无论他在外面如何锋芒毕露,奔驰无阻,他都依然有权利在我面前任性。我依然愿意把他当作那个需要我哄,需要我支撑他的小孩。 似乎不喜欢我提他的缺点,爱挑食的幼稚园园花沉默片刻,果然换了话题。 孟廷选:“数着日子盼我走,你好在家撒欢,出去和陆白莲,和那些野男人厮混。” 我:“没数,没盼。我就是习惯了一个人住…习惯是可以慢慢纠正的。睡吧,孟豌豆,我们今天都要早起。” 我抬起双臂,环住孟廷选。 几分钟后…… 我突然睁开眼:“等会儿,什么叫那些?我承认,我经常没分寸没边界感,喜欢亲近漂亮男人喜欢亲密肢体接触…可我和寻哥真是清清白白。排球队的同学开玩笑,他还澄清过。而且他和我一样,也属于智性恋,我完全不是他的理想型。寻哥对我特别好,单纯是他人好,医者仁心,懂不?我们俩是单纯的兄…友情。” 从酒店回家,我拿出检测报告向孟廷选说明实情,试图消除他对郑寻川的误解和偏见,获得和郑寻川出去浪的机会。 孟廷选漠然听完,没表态,只将检测报告和剩余的药膏一并收走。 我用力揉了揉孟廷选柔软的头发。 我:“我有自知之明。虽然不至于人见人烦人见人厌,但情况也没好到哪去。哥,亲哥,大小姐,还有这些过分活跃的脑细胞,晚安。” “最好人见人烦,人见人厌。只有我能…忍得了你。” 孟廷选吻了吻我的眼睛。 我睁开眼,在黑暗中光明正大地看了看他安静的嘴唇,又重新闭上眼,总算一夜到天明。 次日清早,孟廷选的飞机顺利启程。 我与同事们在国内航站楼汇合,前往K城跟进空港物流枢纽的建设进度。 跟着监理工程师在赤日炎炎灰尘扬扬的施工现场待了一周,我们又马不停蹄地赶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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