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 这个觉得很好,那个也觉得很棒,一旦开始就……完全把持不住了。 宋峥清听着她说话,慢慢就笑了:“没关系,我会付钱的。” “真的吗?”她蠢蠢欲动。 “真的。”他宽容地点头,“只要你喜欢,我们全部都买走。” 她飞快在单子上填上早已看中的信息:“我喜欢那个沙发,那个水晶桌,那个台灯,那个挂钟……”看这流利的速度就知道她已经看上很久,只是一直在忍耐而已。 宋峥清听着听着,突然想起来了,都说女性有筑巢的本能,守护家园好像是每个女性与生俱来的天赋,这些家具对她们来说并不仅仅的家具,而是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这些物品的布置,她们对家园的构筑逐渐趋向完满,每一件小物品都充满着爱和希望。 她一时入戏太深,忘乎所以:“这套碟子漂不漂亮,用来放水果和糖果好不好?” 这套玻璃的碗碟价格并不便宜,因为做得实在很美,绿色的玻璃烧制成了荷叶,晶莹剔透,还有一朵尖尖的粉红色荷花花苞,有不少女孩子都在把玩欣赏,可是将近四位数的价格依旧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孙晴好也很喜欢,虽然她也觉得很贵,可是这并不妨碍她畅想一下金桔草莓葡萄荔枝摆在上面该有多好看。 他将这套玻璃器放到了篮子里,没有告诉她他实际上有一件相似的藏品,是以一整块翡翠雕琢而成,绿得沁人,简直不似凡品,而这套玻璃不过是上千的价格,可那翡翠盘当时的价格是千万。 但也许那件藏品给她看了,她也不过是笑一笑,称赞几声也就忘了,还不如这件廉价的玻璃能带给她的快乐来得多。 22、写字 最后那张家具的单子写了老长,孙晴好拿着笔犹犹豫豫想删掉几件,结果宋峥清说:“既然想要就买吧。” “可是……家里已经有沙发了。”她买的时候完全把这事儿忘了!宋峥清那屋里虽然东西少,但是该有的都不缺。 她好像买多了。 宋峥清道:“原来那套搬到隔壁好了。” “隔壁?”孙晴好发热的大脑终于稍微清醒过来,“隔壁住着谁?” 宋峥清按了按她的嘴唇,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孙晴好便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的,她也就闭了嘴,突然有点意兴阑珊。 而当宋峥清去付钱的时候,她听见有个男人在喊女朋友的名字:“学心,这里这里!” 名字有点耳熟,她下意识地就回头看了一眼,那是一个看起来挺帅气的男人,挥着手示意一个女人过来,那个女人约莫二十六七岁,打扮得体,化着淡妆,看起来像是白领人士。 她以为这只是一个巧合,可是没有想到晚上去买醋的时候,她在附近的超市里又碰见了她。 事情是这样的,晚上宋峥清说做西湖醋鱼吃,但是她们忘记买醋了,所以孙晴好就就近去了小区门口的一家大型超市,那个女人就排在她前面,收零钱的时候硬币掉在了地上,孙晴好顺手捡起来给她,她道了谢。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超市,然后不约而同地拐进了同一栋大楼,那个女人主动和她攀谈:“你也住这里啊?” “是啊。”孙晴好并不确定她究竟叫什么名字,“刚刚搬来的,我住16楼。” 那个女人就笑着说:“挺巧的,不过我家住12楼,我和我老公刚搬来。” “我和我男朋友住。”她套用了最开始的说辞设定。 正说着,12楼到了,那个女人也就笑一笑和她道了别,孙晴好拎着醋进了厨房,看着围着围裙清理鱼的宋峥清,想了半天,还是没把疑问问出口。 这大概是个巧合吧。她心里想着,没有发觉宋峥清微微笑了一笑。 晚饭并不算丰盛,但是这道西湖醋鱼依旧惊艳了她,鱼肉鲜美,鲜嫩酸甜,尽得精髓,她的舌头没有尝过这京城几大御厨的菜,却也知道无人能出其右,因此不禁好奇道:“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去学做鱼呢?” “人总要有点爱好的,春风无事的日子里,和几个朋友去钓鱼,不拘多少,随便蒸煮煎炸,再来一壶酒,不是很有意思吗?” 宋峥清说这番话的时候,无端让孙晴好想起了一句话,“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就是这样的潇洒自在。 可这样的宋峥清,为什么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如果是为了红颜,何楚韵又是何其幸运的女人,可是她并不懂得珍惜,她没有见过那个与宋峥清齐名的秦少延,秦少延是要有多风华绝代,才能在何楚韵心里压过宋峥清一头? 又或许,爱情本来就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她这顿饭差点吃得胃疼,吃完以后她表示要下楼去散步消食,宋峥清没跟她下去,而是说:“我收拾一下。” 他已经主动站起来收拾碗筷,就算是有洗碗机,这也不是一个轻省的活儿,孙晴好很好奇他可以坚持多久,因此干脆不做声,拿了钥匙下楼散步去了。 这是一个著名开发商建造的楼盘,环境和配套设施都很不错,绿化做得很到位,晚饭后有不少人在楼下的林荫小道下遛狗散步。 真是无巧不成书,孙晴好走到一半的时候,正好就看见那个女人坐在长椅上发呆,她想了想,走过去和她打招呼:“真巧,又是你。” 她便抬起头来,看起来眼睛红红的,她连忙擦干眼泪,若无其事说:“是你啊,是很巧。” 一天遇见三次,可见是上天要她们认识。 孙晴好装作没有看见她的眼泪,在她身边坐下:“吃多了,散步消食。” 她感念孙晴好的不多问,和她有一搭没一搭聊起天来,一来二往的,孙晴好也就了解到她的事情,她和丈夫新婚没多久,两家人凑了钱付了首付,她现在是在一家公司上班,是都市里典型的白领女。 关键是,她的名字叫方学心。 “雪心?”她一开始还故意说错,方学心果然纠正她:“是学心,不是雪心。” 孙晴好夸赞道:“这名字取得好。” 方学心自嘲地笑一笑:“有什么好的。” “向学之心,比较别致。” 方学心想说什么,但是她丈夫却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也顾不得有人在,喘着气说:“学心,我错了,你别闹了好不好?”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什么味道,孙晴好立即起身告辞:“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方学心也不想自曝家丑,什么话都没说,抿着嘴就回大厦里去了,孙晴好还听见她丈夫一直在解释什么,可是方学心却一副不想听的样子,埋头疾走。 多半是夫妻吵架了,这种闲事还是少管来得好,不过…… 她心想着,总觉得这件事情巧得过分了,因此一回去她就问宋峥清:“你什么时候买的这房子?” 宋峥清显然是对她突如其来的疑问有点奇怪,却还是答道:“大概是三四年前吧,我总要在市区有落脚的地方吧。” 方学心是一年前才搬来的……那就是巧合咯?再说当初何楚韵提到的方学心也未必就是那个女人,她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来那个女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化了妆算挺漂亮的,打扮也得体,身材也过得去,可是有牟若水这样的女神在前,好像也算不得什么吧。 也许是她想多了。 宋峥清好像又准备泡茶了:“喝茶吗?” “大晚上喝茶你是不睡了吗?”她一脸诧异地反问。 宋峥清想了想,居然收了起来,转而倒了杯白开水:“说的是。” 孙晴好后知后觉发现好像他不睡对自己更有利一点,可是话已出口再也收不回来,她只能躲进卧室去上网看电视剧。 看了几集,还是牟若水的剧,关键是连载到一半没了,而是卡在最关键的地方,孙晴好一时如鲠在喉,出门倒水,顺便绕道书房去看了看宋峥清。 他在写字,用钢笔在雪白的纸笺上一行行写下来,横竖撇捺都在最好的位置,无一不让人觉得端正流畅,舒服极了,他握笔的手也是好看的,而姿态是那么从容,好像千万句话自笔下娓娓道来,不疾不徐,就是那么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孙晴好不禁想起从前古人说什么“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那时还不信,看人写字有什么好看的,现在才明白,有的时候就是这样让人看了就觉得好看,此时未必是良辰,可此景却堪称美景了。 她靠在门扉上,这么看去,看不清他写了什么,可是这并不妨碍她看得入神,甚至于她不禁猜测他会写什么呢? 是不是什么“见字卿卿如晤……” 孙晴好看了会儿,正要转身走,却见一阵风吹进来,吹落了他案头的一张纸,她也没当回事儿,走过去拾起来,漫不经心地一瞟,却猛地愣住了。 那是大约半张A4纸大小的素笺,但是纸质较厚,颜色素白,在左下角有道暗纹,隐隐约约看不大清楚——当然她也没仔细看,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上面的几个字吸引了。 赵栋,受贿、贪污 囚。 一共七个字,她狐疑地看了好几遍:“这是什么?” “随便写写。”他不动声色。 孙晴好把这张纸重新压在镇纸下面,痛苦地挣扎了一番以后决定,她还是别问了……好不容易坚持那么久不知道他的身份,功亏一篑就不好了:“镇纸挺漂亮的,好像是神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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