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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那我完了……” 叶洗砚没和他废话,直接找出千岱兰的号码,打过去。 去年,他想资助千岱兰读书时,存了她的手机号。 很顺利地接通了。 迎接他的是女孩气势汹汹的一顿话。 “——真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昨天晚上我不仅睡得好睡得很香,还和熙京花前月下互诉衷肠情意绵绵永远不分开,共度了完美的良宵——” 叶洗砚差点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 但那声音,的确是千岱兰的。 辣辣的,刺刺的,像仙人掌火红火红的花朵:“——告诉我,你现在是不是很失落啊?啊?说话啊狗东西,你是不是很难受?” 他沉静地说:“还行。” 手机彼端安静了很长时间。 他才听到千岱兰低下去的声音,她很有礼貌,礼貌到仿佛刚才只是中了病毒:“哥哥?” “是我,”听到她叫哥哥,叶洗砚中指的茧存在感突然强了起来,他说,“你现在在哪儿?中午有时间一起吃饭吗?没时间也没关系。” “熙京让你打来的?” “嗯。” “不要,我已经和朋友约饭了,”千岱兰断然拒绝,她说,“麻烦你告诉熙京,这次我真的生气了,今天晚上我就会搬走——多谢你的照顾了,哥哥,再见。” 不给叶洗砚说话的机会,通话结束。 风风火火。 叶熙京倚着玻璃门,问:“她是不是不来?” 他听不到电话里的声音。 “她和朋友约了吃饭,”叶洗砚隐藏了那个叫做“狗东西”的朋友,“熙京,爸提吃饭时,你应该拒绝他。” “钱都在他手里,我哪儿敢?”叶熙京脸色沉下来,“哥,我真羡慕你,不用听他的安排。上学,工作……将来怕是我结婚,他也要插手——” 突兀的话锋一转,叶熙京说:“狗东西,我就知道,岱兰来北京,也不是为了我。昨天晚上,我敲门,她一定听到了,却不愿意理我;今天也是,一大早就出去,就为了见他……” 说到这里,叶熙京自言自语:“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像个他们之间的第三者。” 叶洗砚一停,不动声色地问:“岱兰的那个朋友,很重要么?” “青梅竹马,”叶熙京回答,侧脸看叶洗砚,笑着说,“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他——嗯?” 他探身,好奇地问:“哥,你脖子怎么搞的?怎么……像是人抓的?昨天还没有呢。” 叶洗砚穿普通的白衬衫,这种衬衫,休闲时候穿,纽扣不能全扣上,他解开了顶端两粒,但在衣领遮盖下,仍有三道鲜明的抓痕。 叶熙京惊讶地发现它看起来很像人的抓痕。 再详细些,像女人的抓痕。 千岱兰就会在他脖颈上留下这种痕迹。 他很喜欢和千岱兰亲亲,有时候把她亲着急了,就这么用力地挠他脖子,挠几道指甲印。 叶熙京喜欢这些痕迹。 喜欢她指甲划破自己皮肤的感觉,有时候甚至会故意把她亲生气、或窒息,她越是挠得用力、越是将他脖子挠破、抓出伤口,叶熙京越兴奋。 他偶尔冒出奇怪的念头,会想要将岱兰的抓痕纹成纹身,那种细细的、红色的抓痕,就像她给予的烙印。 “有蚊子,”叶洗砚若无其事地问,“岱兰的朋友叫什么?” “郭树,”叶熙京说,“但岱兰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殷慎言。” “殷慎言。” 相隔八条街之外,一家干净小餐厅中,靠窗的位子上,千岱兰的头发胡乱地用黑发圈扎了起来,高高地堆在头顶上,是个蓬松潦草的丸子头。 店里风扇坏掉了,任何一缕垂在脖颈上的头发都是煎熬,她飞快地吃掉裹了虾米、姜末和青蒜末的菠菜,得意洋洋样地继续炫耀。 “殷慎言殷慎言,我早说我能在北京留下来吧,你还不信,”千岱兰骄傲,“别以为就你们这种学霸才能来北京,我也能!” “吃饭。” 殷慎言瘦高个,戴眼镜,黑色头发潦潦草草,身上有着紫色校名和校徽的文化衫还没脱下,眼神阴郁。 他说:“以你的成绩,你当初要是好好学,早就考——” “这个好吃,”千岱兰打断他,“这个菜叫什么?” “肉片烩鲜蘑菇,”殷慎言看她狼吞虎咽,垂了眼,“喜欢吃就行,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天天——红红。” “别叫我小名,”千岱兰抗议,“再这样,我也要叫你小树了!” 殷慎言说:“千千,你现在看起来完全不像共度良宵,更像蹲了一晚上大牢。” 千岱兰恶狠狠地嚼蘑菇。 “我早说那家伙靠不住,你俩迟早要分,他就是看上你的脸,”殷慎言说,“下午就急着找住的地,看来他终于出轨了。” 千岱兰怀疑:“你好像一直盼着他出轨。” “是意料之内,”殷慎言看着她,“我早说了,千千,我们和他们不是一路人——那些一生下来家里就有钱的家伙,即使嘴上不说,也瞧不起我们。” 千岱兰倔强:“你在以偏概全。” “算了,说正事,”殷慎言单手打开易拉罐拉环,将噼里啪啦、冒着丰富小气泡的橙汁汽水递到千岱兰面前,“你想找哪里的房子?” 殷慎言,原名郭树,比千岱兰大八岁,勉强算得上是小青梅老竹马。 如果千岱兰家里是穷的话,那殷慎言家里就是非常特别以及超级穷。 生下他后不久就选择离婚的妈,赌鬼酒鬼色鬼三合一的爸,常年病重、需要吃药的奶奶,撒手人寰的爷爷。 在这样的状况下,比常人晚一年入学的殷慎言,还能成绩名列前茅、最终在高考中以701分拿下当年的市理科状元,简直就是奇迹。 学习的确可以改变命运。 殷慎言困顿的生活因此得到转机,市状元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奖学金,再加上当地企业家的资助,还合作卖出了“市高考状元学习笔记”—— 更幸运的事,他在这一年还死了亲爹。 真是双喜临门。 有了钱读书、不用被赌鬼老爹拖累的的殷慎言,专心上学、读研、寻求各种实习机会和赚钱机遇;研三最后一年,在同学还在准备秋招的时候,他早已和意向公司签了工作,现在开启了按部就班的实习。 千岱兰这次来找住所,也是殷慎言帮她,提前半个月就开始联系。 九月最不适宜租房子,这是毕业生租房和为读书孩子就近选择房子的高峰期,房子不愁租不出去,租赁市场成交量逐月攀升,价格也是蹭蹭蹭地涨。还好殷慎言人脉广,从一个学姐那边找了个合租的房子——没有二房东,房主直接出租,但要求只租给女孩,不租给情侣和男性。 是个老小区了,五层楼,爬楼梯,一共仨卧室,一个没窗户的卫生间,有个小小的客厅和厨房,要求押一付三,每月租金五百五十块。 其他俩租客,也都是在附近上班的女孩,今天是周末,也很安静——大家都在房间中补觉,像正在安静充电的手机。 幸好学姐是转租,还剩下一个多月房子才到期,千岱兰只需要交一个月租金、一个月押金就好,等到房子到期,再一次□□齐未来三个月的房租。 因为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学姐还大方地把被褥、毛毯等等带不走的大件免费送给了千岱兰,殷慎言也洗干净了四件套,她今晚就可以住进来。 签订租房合同后,千岱兰手中只剩下了一千一百五十七块钱。 得尽快去上班了。 金钱上的窘迫和房租都快交不起的困境,让千岱兰没心思再去多想叶熙京相关的事情——她甚至还没想好自己的英文名。 和殷慎言告别后,她独自乘公交车到了叶洗砚居住的小区,预备着拿回自己的行李箱。 推开门,千岱兰尴尬地发现叶熙京和叶洗砚都在。 兄弟俩大约是在客厅喝水聊天,电视中播放着球赛,穿严谨端正白色衬衫的叶洗砚,手中还有一本英文杂志。 她刚换好拖鞋踏入,还没开口,叶熙京就如狗冲来,用力抱住她,把她整个人从地上抱起,偏偏将脸埋在她脖颈里:“岱兰,我知道错了,你别不理我……看看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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