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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好麻烦,”千岱兰认命,学着叶洗砚的模样,叉住小羊肩,刀抵着叉子背面缓缓切割,割下来后,再用叉子叉着肉送入口中,她低声,“好麻烦。” “确实,”叶洗砚叹气,“我一吃西餐就头痛。” “我不仅头痛,手也要痛了,”千岱兰低头切小羊肩,抱怨,“吃个饭搞得和锯木头一样,一块小羊肩吃下来,胃填不满,肱二头肌先练出来了。” “原来如此,”叶洗砚忍俊不禁,“谢谢你,今天我终于知道,健身教练为什么建议我吃西餐了。” 千岱兰也叹气:“原来这才是西餐啊,杨全哥和我说今天晚上吃西餐,我还以为每个人都发一瓶可乐,大家聚在一起吃点汉堡炸鸡炸薯条披萨呢。我真用不惯这些东西,又是刀又是叉的,容易误伤口腔。哥哥,你说,如果我现在要双筷子,会不会有人笑话我土包子啊?” 说到这里,切小羊肩切累了,她将刀叉一放,银质餐具和白瓷相触,发出清晰的碰撞声。 旁边桌子的伍珂听到,刚好瞧见千岱兰将刀叉胡乱摆在白瓷盘中。 她微笑着起身,走到千岱兰座位旁,自然俯身,轻声提醒:“岱兰,刀叉这样放不合适。如果你不想继续吃,要撤走的话,就把刀叉并拢放进去,侍应生看到后会撤走;如果你只是想停下来聊天,就要把刀叉左右分八字放在餐碟上,记得刀刃一定要向内——” “珂姐,”叶洗砚打断她,放下刀叉,“不用这样麻烦,如果她不想继续吃,可以直接叫侍应生撤盘子。” 伍珂笑:“只是一些基本的餐桌礼仪而已。” “吃饭而已,没必要这样麻烦。” 叶洗砚淡淡说,他看了眼盯着小羊肩愁眉苦脸的千岱兰,叫来侍应生。 “你好,”叶洗砚微笑着对侍应生说,“我不会用刀叉,能否帮我拿双筷子?” 伍珂怔怔地看着叶洗砚餐盘中标准左右摆的刀叉。 侍应生礼貌地说:“好的,先生,我们马上过来,您还有其他需求吗?” “他可能没有了,但我有,”千岱兰举手,她问,“能给我也来一双筷子吗?” 说到这里,她侧身,问站在旁边的伍珂:“珂姐,你也想要筷子吗?” 伍珂笑:“不用了,谢谢。” 她慢慢走回自己座位,重新坐下,忍不住回头,发现侍应生已经拿了两双筷子回来,叶洗砚和千岱兰一人一双,从容不迫,用筷子去夹新上的白烩小牛肉。 有了筷子之后,这场晚餐的美味程度大幅度上升。 更不要说千岱兰还得到了好几个潜在客户的手机号码,对方还问了她的排班表,说想请她帮忙选一些男装。 她身上没有纸笔,只努力地记忆他们的脸庞,喜好,把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切割成条,储存在大脑中——以便他们到店时,能迅速记起这些。 一个好的销售,必然会有对客人过目不忘、对客人喜好了如指掌的本领。 吃饭近末尾,有乐队和穿着燕尾服白衬衫的男歌手过来演奏、唱歌,不是流行歌曲,而是激情充沛的男高音。 “这是什么歌?”求知若渴的千岱兰问叶洗砚,“好像不是英语,我听不懂。” “意大利语,《祝酒歌》,也可以翻译成《饮酒歌》,《茶花女》歌剧中的第一幕唱段,”叶洗砚耐心解释,“不过我也只知道这一段。” “为什么?”千岱兰问,“因为哥哥特别喜欢它吗?” “不是,”叶洗砚几不可察地摇头,“几乎每次去西餐厅聚会,都要被迫听一遍。” 千岱兰噗呲笑出声。 “还有,”她有点为难,“今天杨全哥送我了《VOGUE》的美国、英国、意大利版,美国和英国的话,都是英语,我查词典,还能看懂;可我完全不会意大利语……” “贪多嚼不烂,”叶洗砚说,“你精力有限,那本也不是让你精读的,而是送你看照片。” “照片?” “嗯,”叶洗砚说,“意大利和西班牙这两版的《VOGUE》封面和摄影的美感最出众,你工作免不了和这些东西打交道,看不懂文字,多看看摄影也好。” 千岱兰眼睛闪闪:“谢谢哥哥。” 叶洗砚没回应,因为有人要同他喝酒了。 在这里,没有人为难千岱兰,也没有人展露出对她职业抑或者学历的鄙夷,大家都客客气气、礼礼貌貌,有人还请她喝了酒。 女士可以选择果酒,千岱兰喝的是一种草莓青柠酒,低温发酵的,度数低,果味很重,酸酸甜甜,加了冰块,又冷又爽的快感。 旁侧桌子上的叶平西,也注意到千岱兰。 无它。 色中老鬼,全身上下什么都软了,唯独色心还是硬的;就算是死了被钉在棺材里,色眼都是最后一个闭上的。 已经到了做事都要吃药的年纪,叶平西对美人仍旧保持着极高敏锐度。 他颇为欣赏美。 为自己两个孩子属意的妻子人选,也必须要美;如果真不够美,也必须要贤惠——至少要像伍珂那样,知书达理,工作体面。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那就是熙京的女朋友?”叶平西频频看千岱兰,惊讶,又感慨,“怎么没人和我说,这么漂亮?” “漂亮顶什么用,”林怡哼,“能顶几碗饭吃?” “漂亮当然顶饭吃,”叶平西别有深意地说,“你应该是忘了挨饿时候的事了;人饿的时候,什么事做不出?” 林怡变了脸色,转过脸,看到银质烛台上,青春年华不再的扭曲倒影。 “一般漂亮也就算了,这样好看,留下来也能给熙京未来的孩子改善改善基因,”叶平西若有所思,侧身看,抓住想走的儿子,“熙京。” 叶熙京叫了一声爸。 他看到杨全对叶洗砚说了些什么,叶洗砚起身往外走;千岱兰似乎也不准备久留,站起来,跟他离开。 叶熙京还有很多话想对千岱兰说,心里着急,问叶平西:“什么事?” “没什么,”叶平西说,“这么晚了,岱兰一个人回家也不方便,你请她回家吧;明天,我们好好谈谈。” 叶熙京错愕:“谈什么?” “你俩的事,”叶平西说,“洗砚既然觉得她好,那我也该和人好好聊聊。” 啪——! 林怡一言不发,将银质餐刀重重地丢到餐盘上,将洁净的白瓷盘砸了个四分五裂;她脸色很差,扬长而去。 叶熙京来不及去哄生气的母亲了,胸口激荡,他忍不住笑意,狠狠地抱了下叶平西,才飞快往外跑,去找千岱兰。 他在餐厅门口发现了千岱兰。 不知怎么,她已经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重新穿了双陈旧的运动鞋。 叶熙京记得这双鞋,是去年殷慎言送给千岱兰的生日礼物。 “你怎么换了鞋?”叶熙京心情激动,拉着她的手,“——等等,先换回去,我爸想见你,你现在穿这双运动鞋不合适。” “我脚不舒服,”千岱兰断然拒绝,“叔叔如果见我的话,我就这么过去,没关系。” “不行不行,”叶熙京摇头,“不伦不类的,换掉它。” “不要。” “岱兰,”叶熙京也着急,他越看千岱兰脚上那双运动鞋,越觉得扎眼,恨不得把它丢掉,丢得远远的,他放缓声音,“不就是换双鞋吗?” “是啊,”千岱兰说,“不就是换双鞋吗?” 叶熙京被她的反问问住了,一愣。 “熙京,”千岱兰被他握住手,问,“你听说过削足适履吗?” “我知道,但一下子想不起是什么故事了,你今天怎么也和爸一样要考考我——”叶熙京说,“怎么了?” “削足适履,讲的是辛德瑞拉她大姐,她二姐,还有我这个为爱盲目的大蠢驴,”千岱兰认真地说,“就像刚才那双鞋子,很漂亮,但是会磨脚;也因为它非常漂亮,我才会忍着磨脚的痛去穿;可人的忍痛能力是有限的,一旦超过了限度,我就得把鞋脱了。” 叶熙京终于明白了,他今天那种糟糕预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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