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把双刃剑,这也是为什么我每次要惯例打预防针警告的缘故。虽然感觉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但是,最初做设定和人设的时候,占据上风的不是紧张,而是一种挑战新世界的兴奋。所以,还是先来写一些开心的事。 1.民俗怪谈&本土神话 2016下半年和2017上半年,为了转换心情和寻找灵感,去了许多地方旅行。一直很喜欢民俗怪谈和本土神话相关,途中看了许多寺庙道观,天官的写作冲动就是来源于这个。 中国神话有时会在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功成名就之后将之神化,奉其为“圣”“神”“祖师”等,再附会以神话。不过,如果把这种人物直接拿来用,免不了要被纠结一番是不是黑了哪位先贤。文章里若是编排得有根有据,倒也不失为另一种解读,但遗憾的是作者不喜考据,再者,直接拿已经存在的人物用没什么成就感,总归不如自己瞎编有趣,所以本文从第一个字起就开始胡说八道。满天神佛,人欲极重,有各种恶习恶性,整天撕逼扯屌互扇耳光互挖黑历史,八卦和烟火气息浓厚,明明一点都不空灵明净,却非要高高在上端着架子。 有人问为什么神官们人人都有黑历史,或者纠结于为什么那种烂人也可以当神官,其实没必要纠结,只是因为我设定就是这样的,飞升不飞升,成功不成功,实力、努力、狗屎运,都可以成为决定因素,并不常与道德品质有关。 这篇文处处有点游记的影子。比如,那个丢犯人下去让蛇蝎猛兽咬的坑、避风沙的岩洞,是在大西北的一座古城里看到的。因为西北的风沙太大不小心崴了脚,痛得鬼哭狼嚎还抱着手机狂拍风景,真是清新无比的体验。而在壮观而阴森的巨大石窟里转悠,欣赏着那些大小不一、千姿百态的神像时,我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写一个神明,和一个他的信徒的爱情故事。 2.Fairy tales&Love Story 在目前三篇文的三对cp里,花怜是我个人觉得口味最传统的一对。 先说一小段缘。去云南采风时,在当地道教名山上看到了一座非常破旧的老道观。前殿摆了个破破烂烂的功德箱,还有个牌子,诚恳地写着本观危房求捐款(。笑个半死捐了100块,然后,看到了一棵长在道观里的红花树。 花树很高很高,有好几百岁,据说是世界上最高的一棵花树,开得很美很热烈。当时天官人设差不多已经定了,看到以后,觉得,妙不可言。 说到人设,前两本我都是先定下受,攻一直迟迟定不了案,需要较长的纠结和磨合期,花城则是个例外。灵机一动,他就站在那里了;灵机又一动,我就决定让他瞎一只眼(坏人!)。 设定上,花城的父亲是仙乐皇城人士,母亲却是邪恶的异族美人,所以初登场时,花城会带一点点异域风情。 大纲里异族的设定参考了许多民族,比如刺青,貌似很多异族都有纹身的习俗,刺青会让他有些叛逆和小小的中二,还有一点幼稚的性感。再比如枫叶,蝴蝶,银饰,猛兽图腾等元素,这个就很好猜出来是哪个族了,因为相关资料太多了。但希望大家一定一定不要代入任何真实的民族,毕竟我了解的很浅,还是以虚构为主,万一造成大家对三次元的误解就很麻烦了。而且,因为我是在沪旅行的时候正式敲定花城性格的,所以,理论上来说,他的出生地在沪。除了后来掌握了异族的邪术,花城在仙乐国生活了十几年,受汉文化影响更深(你在一本正经说些啥)。 在未启用的草稿中,花城经常用他妈妈教给他的已经失传的古老语言对心上人唱情歌,如果谢怜问他唱的是什么,他就会狡猾地眨眨眼胡说八道。但是随着行文发展,我发现花城的父母、身世其实可写可不写,所以这个设定随便讲讲就算了,并不重要(。 总之,花花真是个乖仔。他的假笑也好,靴子上的小银链子也好,几乎所有与他相关的设定都决定得又快又愉快。我很大的乐趣的就是给他换新衣服和新造型,并且为没能集满十套感到遗憾,希望修文时努力一下! 反倒是作为受方的谢怜,折磨了我长达半年的时间。开文之后很久还在折磨我。 对他感觉比较复杂,倒不是说不喜欢,相信我的喜好也很好猜。我喜欢那种一出场就让人觉得“啊,有故事!”的男人。但是,他是我本文写得痛苦的最大原因之一。 以往我动笔,就算一开始和角色不熟,三天之内就能找到手感,但是谢怜,我写了五六天,还是十分费力,当时心里就咯噔一声。 文章标签上有“励志人生”,是因为谢怜这个人,是一个“失败者”。 他要年少无知过,不知天高地厚过,可笑过,愚蠢过,犯错过,崩溃过,怨恨过,疯癫过。不能逃避,不必粉饰,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令我心力交瘁。不但来源于文里,也来源于文外。劝解无用,也没精力了,所以为了不影响自己,后来就完全不看评论了。 因为我习惯开文之前给自己打预防针,把最坏的情况都猜测一遍,做好心理准备,所以其实发文之前就差不多已经预料到了所有的负面评价会怎么说了。但犹豫很久,我还是觉得,什么样的角色都试试看吧,我还没试过这种类型的主角呢。 不过,最重要的是,我直觉,花城这种人,一定就是会喜欢这样的一个人的。所以,纠结大半年,最终还是拍板定了他:就你了!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关于温柔、梦想、永不放弃的事,和永不忘记的人。 初中高中的时候也会偶尔脑洞点故事,有种莫名其妙的执念,老觉得一个人不应该视爱情为生命,要有自己的野心、理想、人生目标blablablabla,不然就是没有自己的灵魂,不是一个独立的人blablablabla。但是,后来慢慢地想法就变了。因为我发现,虽然我总是口上说着人不应该太看重爱情,但实际上,会吸引我目光的,却往往都是那种情感强烈、如飞蛾扑火的人。这算口嫌体正直吗?反正,看清这一点后,不免觉得,小时候那种想法,未免太傲慢片面了。 人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深爱着另一个人?可笑吗?太神奇了吧,真的能做到那种地步吗?这是偏执狂吧!十万个人里也未必有一个吧!但是想想,谢怜这种吃力不讨好、头破血流也死不回头的惊天大傻瓜,同样十万个人里也未必有一个啊。这样看来,你们还真是天生一对。 我看过你最糟糕的样子,可那又怎样呢。 你就是我的梦想呀。 3.歇斯底里的嗜好与搞笑日常的野望 最初,我给天官定的基调是“温馨向”。我希望这个故事能柔软一点、感性一点、治愈一点、简单一点。所以,一开始的大纲努力往乡村小清新古风(?)靠拢。每天种种菜、喝喝茶、除点小打小闹的小妖小怪,扶年迈的君吾过马路之类的(???)。为此我喝了一大堆鸡汤来给自己洗脑,希望能滋润出一双慈祥的眼睛看世界。 但事实证明,目前的我还是比较喜欢浓墨重彩的七情六欲,死去活来的爱恨情仇。写每一个人物时都在暗搓搓地期待着他歇斯底里狂躁起来的那一刻。好爱啊好爱啊!爱你爱到要死啦!!!!好恨啊好恨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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