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眼里。他们家客房窗户挨着放杂物的小阳台,闻于野那天深夜从阳台敲他窗户,说,要不要去吃烧烤。 卞舍春正坐在窗前赶稿,入神时被打断,心猛地一跳,仿佛回到小时在被窝里看漫画被抓的时刻,抬头看见他,才弯起眉眼笑,干嘛,罗密欧啊? “嗯,朱丽叶,”闻于野这些天被卞舍春拉作好多剧集里的角色,演尸体,演警察,甚至演小三,早已习惯了陪他演戏,但他的台词总是这样清晰而平淡,“要跟我私会吗?” 卞舍春拼尽全力都无法压下嘴角,被感染得罗曼蒂克情结上头,有门不走,利落地推开窗翻出去:“要!” 有门为什么不走——闻于野忍住没问出口,只是勾下嘴角:“……好身手。” 说是要吃烧烤,但时卓家还没开门,他们也不想光顾别家,于是散步去附近的小公园逛了逛。所有的游乐设施都没在工作,显得很暗,只有几家餐饮店还无休,夜宵的味道在四面八方不住升腾。人工湖边上的灯带坏了,只有一点云后的月光照亮湖水,他们靠在栏杆边上接吻。 闻于野还是很喜欢在接吻之后拥抱,他抱着卞舍春,鼻尖嗅着他的头发,自言自语一样叹息着说:“早些去追你就好了。” 卞舍春仰起头,云又遮住了月亮,好黯淡的一个夜,好寒凉的晚来风,衬得阵阵心跳如明火。他戳戳闻于野的脊梁骨,笑道:“早些?那我还没玩够呢,小心我天天跟你吵架。” 闻于野疑惑道:“你现在难道是玩够了的状态?” 卞舍春噎了一下,一时还真答不上来,索性笑着承认:“嗯,我是还没玩够,你做好天天跟我吵架的准备吧!” 闻于野叹了口气:“我肯定吵不过你,提前认输行吗?” 卞舍春考虑一会儿,说:“给你抵三次的吧,要是我们吵架了,我可以看在你提前认输的份上原谅你三次。” 闻于野扬眉,略略弯腰,笑着谢主隆恩。 卞舍春微微垂眼看着他,很喜欢这个视角,让闻于野的眉眼似乎更凌厉,但低下来的脑袋又让人很想揉一把——他也确实胡乱揉了一把,大气道:“爱卿平身。” 其实熟悉卞舍春的都知道,这人伶牙俐齿也只针对外人,对亲近的人脾气是真的好,轻易不跟人吵架,三次已经很多了,起码是个包年会员。 哪怕是二十出头的卞舍春,谈恋爱也是不常吵架的,但那时的他还远不懂妥协,包容,更懒得沟通。虽然那时在感情中差劲的表现多有另一个人的原因,但卞舍春确实说不好,换了闻于野,他是否也能成为一个好的恋人。那时他眼里天高地广,并不打算给谁留温存的空间。等真正跋山涉水过,方才懂得爱和怜惜。 所以他的确庆幸。他们深交不至于过早,让年少的悸动和冲动将感情演成八点档的肥皂剧,浪漫展开总要悲愤收场,也不至于过晚,拖到没有相恋的力气,也失去相爱的勇气。恰如其分,卡在月光透过云层的那一刻。 除却这次夜半私会,他们只会在互道晚安时偷一个吻。 闻于野和闻诚明在书房写了许多副对联,送亲戚的,送同事的,送学生的,送客户的,当然也有些写着玩的。废稿坏笔随意往角落一扔,乍眼看去,“堆墙败笔如山丘”。 卞舍春很爱看人写字,觉得静心。不过他总坐在空调风口,暖风带着纸墨的味道,太令人发困。 初三下午,他便趴在旁边堆废纸的桌子上睡着了,等醒来,胳膊像被当成镇纸,底下压了一张宣纸,用的松烟墨,乌黑无光,古朴萧远,写了一句并不讲究的诗。“莫遣强愁到暮野,千红纵兴便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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