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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闯荡修行界,常家对此并没有不满,毕竟炎奴实力强大了,就是他们强大了。 所以此刻归来,常鼎文等人欣喜若狂,热情款待。 哪晓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宰了。 这根本就是典型的逆贼。 “小事吗?”炎奴凝视着他,长枪一舞,杀入人群,闪电般就把大公子挑在枪头。 他动作太快,下手毫不留情。 “豪宅、奴仆、金银、兵甲……这一件件需要多少汗水,我最清楚不过了。” “我和阿翁,春天播种,夏日打铁,秋日收割,冬日修屋。” “为世家葺过城,也筑过堡,挖过沟,也通过渠。” “从过军也服过劳役,当过佃农也做过奴仆,每天还要挨几十鞭子。” “你们常家确实待我不薄,我吃过最好的饭菜,就是你常家的酒宴。住过最好的屋子,就是你常家的府邸。我生平第一次拥有侍女,也是在你常家。” “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是你常家的恩情。” “你们招揽贤良、勇武之辈,所花费的一切亦都是百姓供奉。” “这些我看在眼中,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我一定要荡平秃发氏,还他们一个太平。” “常子云将军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付出了生命,所以我本觉得常家不一样,没曾想现在你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炎奴的话,令在场很多人错愕。 他们终于明白,炎奴是个怎样的怪人。 常家把炎奴奉为上卿,又是豪宅,又是重用,换做别人,肯定是把这份情记在常家身上。 哪曾想还有炎奴这等怪胎,把这一切记在百姓头上,直接跳过了常家,仿佛只是个中间商。 黄半云都惊愕地看向炎奴,回想过往,心道原来是这样。 他与炎奴一起灭了张家,当时炎奴要均田,黄半云就看出来,炎奴底层出身,看不惯百姓为奴为婢,恨不得把世家都拆了。 可之后到了常家,炎奴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坦然接受了常家的款待。 是炎奴变了性子?不是的,是因为常家当时在抗击胡蛮,常子云豪气干云,是真正在把百姓奉献的一切,用来打造太平生活。 继而炎奴接受了,他把常家给的一切,都视为百姓为求太平的付出。 所以当时无论别人怎么说,哪怕魔道在庐山洞天里的事很紧急,炎奴都嚷嚷着非得要灭了秃发氏,才肯离开。 这不是因为常家的恩情,而是百姓的恩情,炎奴心里自有一本账。 “你你你……”大公子被挑在枪上,鲜血直流,怒火冲冠,恨意嘶吼:“逆贼!逆贼!刻薄寡恩的逆贼!” 他知道炎奴连常鼎文都杀了,自己与其关系本就不佳,定然是必死,此刻肆意大骂。 炎奴面色如常,只是冷声道:“吃了百姓的饭,还要他们的命,到底是谁刻薄寡恩?” “常鼎文已入地府反省,你们也都下去陪他吧!” 说罢手头一震,大公子惨叫一声,一缕真灵送入地府。 二公子惊怒,突然祭出一具火红铠甲,迸发强大的罡气冲击炎奴。 “嗯?”炎奴无语了,用他的烈甲攻击他? “你们不配用我的烈甲!” 他留下烈甲,是为了守护城内百姓,结果常家只拿来保护自己,而牺牲百姓,完全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 此刻炎奴一掌拍在烈甲上,自己丝毫无损,任由罡气冲击,完全免疫。 意念微动,烈甲内的器灵顿时醒悟,喊一声主人,附着到他身上。 霎时间,炎奴一身英武铠甲,披风飞舞,烈烈如火。 “嘭!”烈甲自动反击,二公子倒飞而出,肝脑涂地而死。 周围的武者部曲,心中惶恐。 毕竟姜军侯灭亡秃发氏的威名,还是十分可怕的。 传言姜军侯曾斩杀七名修士,甚至硬抗天罚,格杀踏入五元淬体的秃发王族。 如今大半年过去,就算实力没有飞跃,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 不过常家汇聚各方高手,收买人心的手段还是非常多,眼见两位公子被杀,依旧有许多武者忠心地杀向炎奴。 他们享用的一切都是常家给的,常家又有灭亡秃发氏,为国护土的战绩,受朝廷册封,大义在身,自然要为常家效死。 “逆贼,都说你率军灭了秃发氏,力敌众多修士妖魔。” “今日就让我东莱饮魔刀,试试你的枪法!” 一名在四元淬体中,亦属强者的副将,拔刀就斩,刀气森森,意境浩荡,如血海波涛。 “梆!” 炎奴闪电般一枪,将他头颅劈碎,连带身体都烂成肉泥,甩飞出去,血溅五十步! “啊?” 其余跟着一块杀上来的武者,吓得头皮发麻。 太可怕了,炎奴什么能量都没用,好像只是纯粹的蛮力,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抖枪花,就把众人中最强的武者,当场格杀,这实力简直深不可测。 一时间,许多武者萌生退意,可是他们已经冲杀而出,刹不住车。 “撕拉!” 炎奴手腕一旋,枪头环绕周身一扫,顿时众多武者如血树开花,噗噗噗,倒下一片。 军队惶惶,不敢向前,许多常家高薪厚禄请来的武者,更是连连退后,缩进军队深处。 “此子武道通天,力拔山岳!” “不可力敌,快放箭!放箭!” 万箭齐发下,炎奴依旧什么能量都没用,纯凭肌肉力量,把黄半云家传的六妙金枪,舞得密不透风。 他一人就扫荡了覆盖常府的无数支箭,随后如电光般突入大军,把那些逃窜的顶尖武者,一一格杀。 “遇到强者就会退缩,反让兵卒送死,难怪你们连妖怪都不敢杀。” 炎奴十分失望,这样的军队遇到顶尖强者,士气低迷,和他在古战场遇到的大秦雄师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甚至比常子云那一代的军队,都不如。 只见很快,他就把躲藏的惊世武者,一一斩杀。 大军顿时群龙无首,惊惧地看着炎奴,四散逃窜。 一时间,城内乱成一锅粥。 炎奴见状,声音响彻全城:“百姓进屋,士兵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他霸气惊人,震怖全城。 可是大乱已起,军队作鸟兽散,根本不听他的。 倒是百姓很听话,生怕惹祸,全都躲在家里,惶惶不安。 “我来!”黄半云见炎奴说还不管用,连忙跳到高处,报明身份,想要收拢军队。 可惜他官职太低,哪怕曾经带过兵,也只有一小部分认识他,回归其麾下。 大多数士兵,根本不理他。 “老弟,你杀了常家人,一无官身,二无大义,根本别想有人听你的。”池清叹息道。 他没想到炎奴连这都不懂,常家高密,制霸青州,之前还能借常家的手掌握军队,甚至号令百姓。 如今直接动手,把人宰了,还想接管高密,怎么可能?直接引起哗变,除非杀个人头滚滚,否则别想统御全城。 “到底何为大义?我为民开太平,都不算吗?”炎奴咬着嘴唇。 池清摇头道:“常家经营多年,不是你一两句话就能撼动。” “底层士兵和百姓都不认识你,就算和他们说什么刑天大旗,他们也不懂,百姓只懂名份。” “无名无分,没有根基,想要拉起一支席卷天下的队伍,太难太难。” “在这凡间,不是你凶威滔天就有用的,要么有世俗名望,要么就得有正统名份。” 炎奴挠头,看向妙寒:“雪儿,你肯定有办法吧?” “……”妙寒哭笑不得:“你现在知道问我啦?刚才不挺有主张的吗?” 炎奴低头,他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可人家不听,只认身份。 他总不能把人都砍了……百姓认可的才是大义。 “雪儿,我信不过别人,你来吧,你不也是世家出身,还当了官吗?”炎奴说着又看向池清。 池清胸有大志,欲创太平,为此甚至都鄙弃修仙。罗马城大乱时,就是他站出来治理的井井有条。 炎奴知道,如果说推翻天道,他麾下有无数同行者。但要说打造太平,暂时还就妙寒与池清比较靠谱。 “我一女流之辈……更……也罢,先换身衣服吧。”妙寒摇身一变,红装褪去,再度恢复一身男装士子衣冠。 她与池清对视一眼,琢磨起来。 炎奴耿直行事,留下了一个大烂摊子。他们知道炎奴想的没错,只是完全没有手段。 如今直接把常家的摊子砸了,想要再整顿接管常家军,这几乎等于痴人说梦,除非进行一番大清洗。 “朱公子,你可有官身?”池清询问妙寒。 妙寒叹息:“有,朝廷正式任命的高密太守府秘书令史,八品。” 池清嘴角一抽,这官太小了,还不如自己呢。 他流落罗马之前,是西域长史府六品主簿,比妙寒不知道大了多少。 妙寒说道:“事已至此,只能强行接管了。” “这需要莫大的威望,好在青州现在到处闹妖魔,炎奴,我要你尽快荡平所有妖怪,无论生死,都带回来。” “传檄各地,以儆效尤……剩下的,交给我。” 炎奴见她要出手,喜不自胜:“这好办,我本就要清除这些妖怪,为民除害。” 池清眉头一皱:“你打算借助除妖的声望,获得百姓认可,打造一支义军?” “是。” “这远远不够,没有任何身份名义,没有世家支持,单凭为民做事,拉起一支势力,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当初张角,也是深入民间,施符水救人,斩妖除魔十数年,方有那莫大名望。” 妙寒很清楚,从无到有,没有任何根基,单从最基层拉起能开太平的队伍,不是杀些妖怪就能做到的。 但若有些名份,甚至有世家支持,一切就会顺利很多。结合他们的实力,顷刻间就能踏入争霸天下的行列。 她手一摊道:“那能怎么办?炎奴嫉恶如仇,常家都被灭掉,我们走不了捷径。” 池清问道:“青州名义上最大的掌权者是谁?” “就是常家啊。”黄半云说道。 池清摇头:“常家制霸一州,怎么可能只是个太守?我问的是名义上,谁的旗号最大?” 炎奴挠头,他从不关心这个。 妙寒眉头一皱,说道:“青州刺史……苟稀。” 听到这个名号,炎奴瞪大眼睛,无数的记忆涌上心头。 “什么?他还没死?”炎奴大喝。 …… 第341章 名扬青州 四月十六日,炎奴将凡俗事物交给妙寒与池清。 自己则身穿烈甲,骑乘吉量龙马,飞奔在青州乡野山林之中。 他带领修羊公、张辟疆等仙人,纵横各大妖窟,如入无人之境。 微山湖畔,妖气冲天,这里汇聚了数百名妖怪。 大多都是小妖,不修道行,肆意吃人,吸食精魄修行,法力澎湃。 唯有一名身穿鹿皮黄袍的老者,一脸仙风道骨,手持拂尘,好似有道真修。 他立于湖上,周围珠玉悬浮,仙草无数,构成阵法,绽放澎湃元气。 “大仙,您是来除妖救命的大仙吗?” 炎奴刚到这里,就有一群衣衫褴褛的乡民,鼓起勇气靠近。 他骑着吉量龙马,一看就不是凡人,这群百姓也是被妖怪整得太苦,敢来靠近炎奴,都是莫大勇气。 也好在炎奴是一身戎装,气势华烈,看起来不像妖怪,倒像仙家或是神将。 “自从这微山湖来了一伙妖怪,为首的号鹿角怪客,方圆百里的乡村,都被他们祸害了。” “俺家以前就在湖边,捕鱼为生,如今村子都被淹掉,父母都被大蛇吞噬,我侥幸逃走,但也失了生计。” 一名精瘦的汉子,肚子咕咕叫,眺望微山湖,眼中流露憎恨。 炎奴听得恼火,霸气震荡湖泊:“不要叫我大仙,我叫姜炎奴,是高密太守池清,派我来除妖的。” 他的话,让百姓们惊讶。 大家都知道高密是常家的地盘,这池清又是谁?没听说过啊。 顿时百姓们面色狐疑,感觉炎奴这帮人怕不是妖怪变得? 已经有人偷偷摸摸打算逃离,他们有点红尘火,但不多,而且若遇到专门吃人修炼的妖怪,哪管他们有没有红尘火,都照吃不误。 “常家草菅人命,拿百姓供奉妖孽,已被新任太守除去。” “大家放心,青州的妖怪,我都会消灭,从此以后你们都不用怕啦。” “也不用担心生计,池清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济。” 炎奴自信满满地说着,百姓却反而更没有安全感。 在他们看来,这真是满口大话,仿佛肆虐青州的一群大妖魔,都是插标卖首之辈似的。 这怎么可能?连常家那么厉害,消灭秃发氏的军队,都不敢招惹妖魔。 如今这新任太守派来的小将,而且就两三人,凭什么对抗大妖? 而且炎奴一看那就不靠谱,既然是新任太守派来的,那怎么直呼太守名讳? 一时间,百姓就要做鸟兽散。 生怕炎奴收拾不了妖怪,反而惹得妖群出动,到时候炎奴自己死了,还要害死他们。 “诶?你们别走啊。”炎奴挠头。 而听到他阻拦,百姓们跑得更快了,直接四散而逃,生怕被抓。 这年头,世道乱,他们能鼓起勇气靠近炎奴,都算炎奴面善了。 “你们吃点东西再走啊,那个谁,你咋一肚子草啊!”炎奴喊着,立刻拿出各色吃食。 他精神力一扫,百姓们什么情况,都了如指掌。 炎奴毫不犹豫,当场救济。 “吃!随便吃!” 哗啦啦,各种鱼肉米面,堆积成山。 还都是熟的,香味扑鼻,百姓们顿时走不动道了…… “真香!” “将军仁义啊!” 百姓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又毫不犹豫地聚了回来,大快朵颐。 炎奴见他们吃得开心,也是满脸笑颜。 黄半云在身后说道:“他们都饿坏了,家乡被妖怪占据,其生计都围绕这片湖泊,哪怕不被妖怪吃掉,也要活不下去了。” 炎奴点头,只能说,妖怪肆虐青州,各大城市看起来还好,但真正倒霉受难的,是这种偏远乡下地区。 所有大妖麾下,都会有一批随便吃人的灵妙期妖怪。他们肆虐乡野,百姓简直是盘中餐。 常家看似掌控青州,实际上控制力根本不下乡。 他们对妖怪的妥协,不仅要上供一批人,还等于间接放弃了小山村中的百姓。 如今炎奴拿出粮食,饿疯了的人哪管许多?什么安危都抛诸脑后,先填饱肚子再说,哪怕是死也是个饱死鬼。 “我一定为你们除妖!半云!”炎奴喊道。 黄半云勒马横枪道:“我在,这就走!” 炎奴摆手道:“你不用去,保护好大家,我去去就来。” 说罢,他骑乘吉量龙马,如一道闪电般冲了出去。 速度极快,马踏湖水,竟驰骋如飞,凌空不落。 看得百姓们眼睛都直了,炎奴定是仙家神将无疑啊。 那名精瘦汉子,眼睛发红,嘴巴叼着鸡腿,一脸希翼:他真的要去除妖啊,真的能除妖吗? “何方宵小?”鹿角怪客的声音,震惊百里,吓得百姓们战战兢兢。 他妖力恐怖,境界极高,已达离尘期,放到洞天中也是有数的高手。 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 “这这这……” “妖怪们都死了!” “真的除掉了!” “天哪!俺鸡腿都没吃完啊!” 百姓们惊喜至极,完全没想到,他们吃两口饭的功夫,炎奴就宰杀近千妖孽归来。 而且还把尸体都拖回来了,散发可怕气息,这都做不得假。 “老天爷啊,呜呜,你睁眼了啊。” 他们哭喊着,跪下向炎奴感激。 不过嘴上却是喊着老天爷,黄半云一愣,心说天道管个屁啊,所有妖怪,都是天道点化的。 他张嘴解释了一下,可天道之事,说来话长,他三言两语,百姓也听不懂。 百姓们自古信奉天理,老天爷之说,故老相传。 但这老天、天帝,是谁?就谁也说不清了。 炎奴一笑,摆手阻止了黄半云:“好了,不用多言,阿翁也总是喊着老天爷,这都没错。” “半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让老天爷,变成人们希望的样子。” 黄半云感慨,哪怕炎奴与天对抗,也从来不在意人们的信仰。因为在他心里,这是两码事! 可以说奇物天道窃取了人们对于天的信仰,不断替代大自然的权柄。 也可以说,是天道接受了人们的信念,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他对于西方的圣主教,也没有干涉一样,人们向善的信仰本身没有错,出了问题的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如果圣主上帝没有做好,那炎奴就把他宰了便是,去地府学一学怎么做上帝。 “明白……”黄半云看着一脸老实的炎奴,不禁也充满信心。 “走,去下一座妖窟!” 炎奴拍了拍吉量龙马,又给百姓们留下一些吃食,便驰骋而去。 百姓们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感恩戴德,眼前留下的食物,足够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他们不敢直呼其名,只以烈甲天将为名,记在心中。 两日,仅仅两日。 炎奴就以摧枯拉朽地速度,清理了青州群妖。 事实上可以更快,飞遁各地,一套仙力下去,捉拿妖邪就如同捞鱼一样简单。 只不过为了妙寒、池清那边的发展,最终选择以人间身份,驰骋于各地斩妖。 人间名望极为重要,之后若拿到人皇名额,就更需要了。 若要罢黜天道,他们不仅不能做好事不留名,相反还得大大的留名,汇聚人心。 此刻,身披烈甲的少年将军,羽扇纶巾三尺青峰的俊逸公子,蓑衣斗笠鱼篓降妖的老迈渔夫,都已渐渐从百姓的口中传开。 而在妙寒的运作下,各方都知道,是高密城替代常家的新势力所派出。 一时间,至少在乡野百姓的心中,常家灭亡所带来的恐慌与骚动渐渐平息。 “我真没骗你们,那金角大妖,就在北海郡的刺史府。” 一座巨城之外,猪妖朱金刚,躬身在修羊公身旁,一脸卑微。 炎奴、黄半云、张辟疆、鱼秧子也都汇聚于此,听闻此话,面色古怪。 “刺史府?这是青州治所,那金角竟然在这里开辟了洞府?”鱼秧子懵逼,人间怎么了?这妖怪未免也太嚣张,这是一点也不怕修行界的高人来降服他吗? 修羊公摊手道:“事关人间城市,我不好直接杀进去,而且我没感应到那妖怪,你们定夺吧。” 他虽然是妖仙,迄今为止已知最强的妖,还是古之幽都之主,开辟最大妖国。 但实际上非常讲规矩,受春秋时期礼乐影响极重,从不会轻易伤害世俗之人。 他们这两天,可谓兵分四路,把整个青州都给肃清了一遍。 势如雷霆,手段强势,金角妖国直接被摧毁掀翻。 十二妖将,死了九个,还有三个被俘虏。 麾下无数小妖,几乎被剿灭殆尽,只剩不足百余。 这些留下的妖怪,都是较为纯良的。妖怪有天性,有些十分亲近人类,譬如黄半云的猴子,又譬如妙寒的母亲。 温顺纯良的妖怪不多,但也不少,哪怕是以吃人修炼为主流的金角妖国里,也有近百个。 妖怪的天性极为专一,基本不会近墨者黑。投身于金角妖国,也是因为这是少有的妖族势力,想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罢了。 那猪妖朱金刚便是一个,哪怕位居妖将之职,也都是靠自己的本事修上来的。 如今轻而易举就背叛了金角妖王,实在是也看不惯这吃人妖国的邪恶氛围。 “你没有搞错吧?我也没有感应到任何妖气,反而此地元气充盈,有大福气之象。”鱼秧子惊道。 张辟疆眯眼道:“其实没有妖气才奇怪,青州各大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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