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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小说> 大美人错嫁当军嫂[七零] > 第64章

第64章

那吃错药估摸着也没关系…… “咦?”姜守义一愣,药都可以吃,那干粮呢?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撇下一点蒸饼投喂。 果不其然,婴儿直接就把饼咽了下去,除了刚咽时好像痛苦了一下外,之后并没有什么问题,乃至越吃越顺畅。 “这娃一生下来……就能吃粮?” 惊讶之余,姜守义一个愣神,发现这小子竟然把包着蒸饼的醋油布也给顺下去一半了! 他急急忙忙把布条抽出,却见已经少了一截,这……这么快就消化了? “啊这……是我多虑了……” 姜守义意识到此子不可以常理度之,想了想从路边拔了几根雪地枯草,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递到婴儿嘴边。 只见这神奇的小子,直接一口嘬住,靠在姜守义怀里用力吮吸,两只小肉手还扒拉,那姿态像极了吃奶! 竟然还津津有味,啧啧出声,两眼一眯,仿佛味道好极了,很快一把草就给顺下去了…… 姜守义直接看傻了,愣了愣神,随后欣喜若狂! 吃草如喝奶!真是天降奇胎!如此一来,可太好养活了啊!不用送人了,自己亲自养! 他又试了试女婴,可女婴却很正常,完全吃不了别的,俨然就是要喝奶。 姜守义也只得化了点雪水,然后泡了点蒸饼渣,使其成为面浆水,喂下去顶一顶。 “唉,她是个真娃娃啊,得送出去了。” 姜守义也不知道,这俩娃是不是兄弟姊妹,也许根本没关系? 一人一妖,是如何躺在那冰湖上的,之前又是什么情况,通通不知。 “不管了,雪儿,我会给你找户好人家的。” “至于你,以后就是我孙子了!” 姜守义想到自己可以亲自拉扯孩子长大,就开心极了,虽然只能养一个,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唔,女娃娃叫雪儿,那你叫啥呢?” 姜守义寻思着给娃取名,本想直接就让男孩也叫奴儿,继承亲孙子的名,可思来想去不妥。 奴儿死了,以后日子好起来,肯定还要重立个墓碑,请人刻名字。 到时候活人和死人墓碑上一个名字,太不吉利。 “加个字吧,啥呢?” “虽然是在冰天雪地中捡到,却像火一样热……干脆加个火字?” “不,你俩是一起被阿翁捡到的,是支撑阿翁活下去的两把火……” “阿翁听闻双火为炎,好孙子,你就叫炎奴儿!” 第9章 惹祸上身如蝼蚁 两日后,姜守义带着俩孩子走进了安丘城,可谓喜极而泣! 他这两日,只睡了几个时辰,其余时间基本都在赶路。 眼看着女娃只喝面浆水,哭声变得虚弱,都要饿死了,才终于得以进城。 琅琊郡有九县,除了治所开阳城,其余有大量驻军的,便只有安丘。 也正是因为有正式驻军,不怕流民造乱,这才没有紧闭城门。 但也依旧灾民遍地,冻毙者无数。 城中路旁,无数人麻木的在小巷中蜷缩。街道上有军士巡逻,同时还组织了一些较为强壮的灾民,清理城外的尸体,清雪开路。 参与到清理工作中的灾民,毫无疑问就能有口饱饭吃。 姜守义叹了口气,找了个巷子,跟人缩在一块打听了一下,又了解到安丘本地的豪族,每日午后会施粥救灾,这些灾民,都靠着那些清粥熬到今天的。 施粥时,还会有管事在灾民里挑人,有合适的,便能卖身入户,换来几斗米面。 姜守义舔了舔嘴唇,思虑着。 女娃娃想要卖给人家做良人,显然是极难的,而且现在这情况也拖不得了。 既如此,不如卖给大族,哪怕是为奴为婢,起码温饱定是不缺。 可他毕竟打算亲自养炎奴长大,如此也就不会一起卖身,看护着雪儿成长。 那雪儿卖给人家,以后什么日子他也看不到,帮衬不着,所以唯有当良人他才放心。 可这大灾之年,人命不值钱,雪儿又是女娃,谁会要来当女儿? “唉,尽力吧。”他面带苦涩,孩子都要饿死了,他也只能尽力而为了。 “老翁,你这俩娃卖相这么好,要不找张牙子问问吧。”被打听的灾民看到姜守义怀里的孩子水灵灵的,皮相极好,便给他介绍了一个人。 “张牙子?” 在灾民的指引下,姜守义找到了一处牙行。 原来除了本地豪族家的管事在收人,还有些商贾、牙行的人在灾民中挑选。 无数灾民活都活不下去了,因此卖身极为便宜,许多专门倒卖奴仆的牙行,就像是闻了腥味的猫,在几大流民聚集地游荡。 张牙子就是其中一员,他见到姜守义,第一眼就直皱眉头。 糟老头子,而且带来的还是婴儿,婴儿是最不值钱的,没断奶,要来干嘛,还要养大! 十岁以上的,才能卖出好价钱。 不过当他的目光,注视在其怀里的婴儿身上,仔细一瞧后,就露出了笑容。 “好货色!”张牙子老本行了,见人无数,眼光毒得很! 哪怕只是没断奶的孩子,他也能看出来皮相如何。 而这俩孩子,简直如玉人一般。 女娃看起来饿了很久,皮肤稍微失去了些光泽,可好生调养,日后定是绝色美人。 “卖娃还是投户?”张牙子问道。 有些灾民可能家里还有田,乃是良家,是以纵然落魄也只是卖娃换得钱粮活下去。 而有些灾民,则已经一无所有,往往就干脆举家投户他人为奴,以免骨肉分离。 “卖娃……”姜守义轻声回应。 他入冬前就已经卖了田,投户了华县张氏,成了贱民,不过雪灾时,张氏也不管他,反正佃农有的是。 因此他只要能活得下去,不回去也没关系。 “好,把俩娃放下,你可以领八斗米。”张牙子一挥手,好似十分慷慨。 八斗米换俩孩子,好年景当然不换,但现在,周围许多灾民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因为他们卖自己十岁大的孩子,也才换两三斗米。八斗,都够他们撑一个月了。 姜守义愣住,随后道:“就算是个泥娃娃,也不能只卖八斗米啊!” “泥娃娃也要吃饭吗?这么小的娃,老子还要找奶妈,拉扯长大不要钱啊?”张牙子十分跋扈,浑然没把姜守义放在眼里,根本不知道这老头前两天刚宰了个江湖顶尖高手。 姜守义抱紧孩子,说道:“我不卖你!” 张牙子有些诧异,随后恍然道:“行吧,再给你三百文钱。” 他倒是无所谓加一点,这年景,三百文未必能买三斗米。 这俩小娃娃,卖相实在是太好了,他不想错过。 然而姜守义还是摇头,这下子张牙子恼了:“老头!你以为可以讨价还价?这已经是老子大发慈悲!不卖就饿死!” “啪!”姜守义拍出一贯钱,说道:“给我介绍个好人家,能收她当女儿的。” 他卖娃又不图钱,只是自己实在养不活了,刚才一番对话,他就知道雪儿不能卖给这人。 “嘿,你这老头!”张牙子见他给自己钱,顿时有点整不会了。 有钱还卖娃?他当即仔细打量姜守义,忽然愣住。 原来姜守义一路走来,都是卧雪而眠,刚到时跟个雪人一样,和外面的灾民没有区别。 但刚才拍出一贯钱,抖落身上的积雪,张牙子就一下子看清了老头身上的裘衣。 虽然只是羊裘皮,但做工不错,这一身下来,也值个两三贯,不是一般平民穿得起的。 合着不是流民卖娃,而是来生意了? 张牙子作为安丘有名牙人,主要的生意还是当中间人。 “原来如此,是我失礼了,老翁随我来,里面谈……来人上茶!”一贯钱的介绍费,已经值得他笑脸相迎了。 姜守义进了里屋,将他的意图说清楚,张牙子立刻眉头一皱。 好家伙,这年景当奴仆都供大于求,还指望有人买娃回去当闺女? 缺儿子的,或许还能给介绍一下,女儿谁要啊? “老翁,你都卖娃了,还管她是不是良籍?唔,你这男娃我还能给你想想办法。” 张牙子的话,姜守义是有心理准备的,当即说道:“实在不行,我暂不卖了……先请几日奶娘,这娃都饿坏了。” “这……”张牙子有点不甘心,卖相这么好的美人胚子,他不想错过。 只要卖入豪门大族,他反手就能狠赚一笔,哪怕只是当中间商,也能赚翻。 “老翁,何必执着于良籍?卖入世家贵族为奴,不也很好嘛?” “我跟你说,就前几日,安丘朱家就要买女婴,也不知道做什么,出价极高,要求就是皮相要好。” “我当时送去了一个,也是美人胚子,但和你怀里的瓷娃娃相比……嗨!那根本不能比!” “也不知道他们还要不要,老翁,你要是答应卖给朱家,少说能得十贯!” 张牙子拼命地蛊惑,希望把这女婴卖到朱家。 姜守义叹息一声:“当奴婢?” 他很是纠结,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要求很可笑,所以实在不行,真就只能卖到世家大族为婢。 张牙子回道:“真是废……” 他正要说是废话,可眼珠一转,改口道:“非……非要说的话……朱家并没有言明是要奴婢……” “朱家可是咱安丘的大豪族,族长为当朝太子詹事,而年轻一代的俊秀里,也一个现任安丘县令,一个为琅琊郡五营校尉……都是了不得的名士英才。” “这等豪族,不缺奴仆,此次乃是想要买个养女……为日后联姻做准备!这才要求容貌,且只要婴儿!” 说着说着,张牙子自己都信了。 其实养女啥的都是猜的,但也不是不可能,反正是哄骗老头,干脆当真的说了。 姜守义大喜过望,养女也行啊!联姻什么的他也管不着了,至少人家会好好教养孩子! 以后就是大家闺秀,名门贵女!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这好事! 这已经是他能想象到的,雪儿的最完美归宿了! “真的?你之前还说不可能有人要……”姜守义稍微怀疑了一下。 张牙子脸不红气不喘道:“那是因为这等好事,本已经错过了啊!我送过去一个女婴了,但你这个更好!我觉得可以问问!反正一个是养,两个也是养嘛!” “好好好……问问!赶紧问问!”姜守义欣喜若狂,连连点头。 张牙子嘴角一咧:“随我来!” 他唤人驾车,领着老头径直前往城中的一处豪门大宅。 到了地方,张牙子率先下车,整理了一下着装,上前敲打门房:“谭翁,您在吗?小人是张牙子……” 这是朱府的后院小门,一名门房老者走出来,俯瞰张牙子和姜守义。 “何事?” 张牙子卑微地躬身,堆笑道:“谭翁,前几日香云小姐托小人为贵府物色女婴,小人今日又发现了更好的货色,上次送来的与其相比,简直是萤虫比皓月!” “人已带到,劳烦谭翁转告一二,小人就在门外等候。” 所谓香云小姐,其实是朱家大公子侧夫人的贴身婢女,但这等身份,张牙子也得称一声小姐。 谭翁一愣:“物色女婴?” “您不知?”张牙子眨巴眼道:“两日前小人送来了一女婴,还是香云小姐亲自出来取的……哦,那日您不在……” 说着说着,张牙子也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他想起来,香云曾告诫他,忘记这事,不要和外人说。难道说,连府上的人,也都瞒了? “等着!”谭翁回身进府。 而张牙子在门外,瑟瑟发抖,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害怕! 如果是收丫鬟,没什么好隐瞒的,如果是收养女,瞒着外人就行了,谭翁作为门房管事,自然是府中值得信任的人,也没有必要隐瞒。 所以瞒着谭翁,其实就等于要瞒着全府! 这里面一定牵扯着朱府后院秘事,而他竟然掺和进来。 “完了!完了!祸事了!我真是鬼迷了心窍!” 张牙子恨自己怎么早没有想到,竟然为了钱,告诉了姜守义,这也就算了。 结果还眼巴巴带着人找上来,把事又捅给了门房。 朱府里的人要自己的命,还不是杀一只鸡一样? “你在这等着就是……我去去就来。”张牙子僵硬地笑着,安抚姜守义留下,自己则立刻跑路。 他甚至连车都没驾,以免姜守义怀疑,他要姜守义先挡刀,为他拖延片刻。 姜守义感觉奇怪,直接拉住他:“你得留下,你把我丢在这算怎么回事?” “娘的,你自己给人验货不就完了吗?撒手!”张牙子有些急了,可却挣脱不开姜守义。 原来这两日,姜守义吃饱喝足,再加上陈虎的药着实好,身上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是以一身力气,根本不是张牙子这种虚胖的家伙可以比的。 张牙子大冷天的,头上冒汗,让姜守义越看越怀疑,可又不知啥事,便就是不放他走。 “行行行,咱们走!咱们都快走啊!” “香云物色女婴,不是朱府要养女,此事瞒着全府上下,恐怕涉及后院斗争,侧夫人怕是要行李代桃僵之计……” 张牙子说话间,已经脑补了无数戏码,专门备个女婴,大约是要换掉其他女人生的儿子? “这你可想错了。”忽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张牙子颤抖地回头,就见一名青衣佩剑少女走了出来,头上插着一朵伴着清香的梅花。 “香……香云小姐,小人知错了……”张牙子腿脚发软,直接跪在了地上。 香云面若凝霜,声音清冷:“谭翁也知错了,你算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张牙子牙齿颤抖作响,绝望到了极点。 谭翁作为门房,却没有回来,定然已经是遇害了。 连谭翁这样的府中老人,也说杀就杀,香云又怎会饶过他? “跑!”张牙子知道在劫难逃,也不在废话,拼了命地逃跑。 然而才跑出几步,香云微微抬手,便见红光一闪,张牙子倒地。 与此同时落地的,还有一片染血的花瓣! “嘶!”姜守义倒吸一口凉气,太快了,他都没看清香云如何飞出的花瓣! 这是花瓣啊!就是香云头上佩戴的那朵梅花,这时节女子想要佩花,也就只有傲雪寒梅了。 香云早就打算以此杀人,不知何时轻轻撇了一片花瓣在手中,大约是不愿意脏了自己的剑。 如此脆弱之物,轻易就抹了人脖子,完全是姜守义这等人无法想的。 脆弱柔软的花瓣,如同飞刀般迅疾杀人,杀完人后丝毫无损,乃至于还轻轻地飘落,没有任何余力飞得更远,一切恰到好处。 任谁都知道这背后展现的是极为高明的功夫,香云才多大?十几岁吧?这就是真正的豪门世家的武者吗? 感受到迎面扑来的杀气,姜守义知道自己就是下一个,不禁绝望。 但他并不怕死,趁着还能说话连忙喊道:“老朽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小姐你杀我可以,还请收养这俩娃,为奴为婢也好……” 第10章 跃上枝头当凤凰 姜守义是真的豁出去了,没想到此话一出,却感觉杀气暂且褪去。 原来香云看中了怀里的婴儿,不禁也惊叹于这简直是绝色胚子。 “是你要卖孩子?给我看看。” 姜守义硬着头皮把雪儿抱出,香云温柔接过,仔细端详,感慨万千:“这比前两日送来的,好太多了,十几年后,定是朱家倾国倾城的玉人儿。” “真是要收雪儿为养女吗?”姜守义惊讶不已。 香云淡淡摇头:“不,若是侧夫人满意,她便是侧夫人与公子的亲生女儿。” 姜守义张大嘴巴,感觉不可置信,这孩子真是好命啊。 不仅能活下来,以后还是世家贵女!亲生的那种! 可是明明不是亲生的,为何……姜守义刹那间也想明白了,虽然香云没有明说,可显然应该是侧夫人因为某些原因假意怀孕了。 但终究没有怀上,平日里或许还能隐瞒,可临盆的日子将近,总得有个交代,这才派贴身侍女暗中物色婴儿。 “老朽这条命尽管拿去,还请小姐也收下这男婴!”姜守义抱出炎奴。 然而香云有些惋惜地看向姜守义怀里的炎奴:“真是可爱……但抱歉,夫人不要男孩。” “为何?”姜守义茫然,世人都要男孩,怎么反而朱家这侧夫人只要女婴? 香云苦涩道:“有杀身之祸。” 姜守义哑然,意识到这样的大族内,残酷的很。 既然是假意怀孕,大约还是女孩好一些。男孩长大,是要继承家业的,若是男主人觉得不像,怀疑不是亲生就麻烦了。 反而是女孩,没人多想,好看就行,美到倾城绝色,谁也不会在乎像不像。 而且既然是侧夫人所为,恐怕也是忌惮大夫人吧,根本不想争什么,假意怀孕,大约也是为了自保之类的。 姜守义想得头疼,不愿管这朱家的破事,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想着怎么活下来。 香云所言,透露太多,直言无忌!显然根本没把姜守义当活人来看! 既然香云不愿收留男孩,那他当然也不能死。 “不行,我还是得自己带大炎奴。” 姜守义感受到大族的冷酷,也想通了,炎奴奇异无比,如同妖孽。那陈虎如疯了一般要将孩子扒皮抽骨,仿佛在挖宝一样!想来就算香云答应收留,这孩子在朱家也落不着好。 如今雪儿的归宿已经了却,他只须逃掉,就能带着炎奴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 好好过上太平日子,看着孙子长大,这就是姜守义最大的梦想。 “我得活下去,我要把炎奴养大!”姜守义紧咬牙关,求生意志空前旺盛,知道逃跑没用,硬着头皮就朝门内的香云冲去。 “唉……”香云见他视死如归的拼命,只是淡淡一叹,随即轻身而起,飘若柳絮般向后让出十步距离,不愿被碰上。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后院,香云一只手缓缓地抬起,拈住头上的梅花,轻轻摘下一片花瓣。 与此同时,姜守义绝望地看着对手高来高去的身姿,鬼使神差,从怀里掏出了那块铜铃! 毕竟他手无寸铁,柴刀还卡在那陈虎的脖子上没有拿。陈虎的钢刀太扎眼,他也没敢要,像他这样的贱民佩刀入城,会被当反贼抓起来的。 此刻也是没办法,浑身上下,唯一能当武器使的,也就是这块铜疙瘩了!握住摇铃的把儿,还挺趁手! “铃铃铃!” 怎料这铜铃一掏出来,进入院中就铃声大作,响彻后院。 姜守义错愕,他深知这只是一块哑铃,此刻它从哪冒出来的响儿? 反观香云则一脸莫名其妙,乃至感到好笑:“老翁,这是你放牛的铃铛吗?” 她虽然武功高超,但终究只是个奴婢,从小伺候贵人,哪知道这是法器?也没有注意到铃铛中根本没有铜芯。 更不知道,铃声响起,意味着此地有妖气! “唰!” 就在香云真气灌入花瓣,即将射出之际,一道清丽端庄的身影忽然落入眼前。 身着粉红烟纱裙袄,披着锦绣碧霞罗,尽管披头散发没有梳妆,但其素颜依旧娇丽,气质雅然,似玉露凝香。 “啊!主人!您怎么出来了?”香云连忙收起真气,上前搀扶,同时看向左右,警惕这后门偏院中是否还有他人。 来者正是香云的主人乐琴,朱家大公子的侧夫人,怀胎已有十月,择日就能临盆! 是的,择日!毕竟是假怀孕,临盆之期算下来就在这几日,哪天都行,随心情! 虽然香云对谭翁下手时,已经顺便支走了常在后门行走的下人,但保不齐会有闲杂人等撞见侧夫人不好好在床榻上躺着,挺着大肚子在后院高来高去…… “这老翁是谁?”乐琴凝重地看着铜铃,挥一挥衣袖,便令其不再发响儿。 她当然认得此物乃是法器惊妖铃,没什么威能,专测妖气罢了,也不需要人驱使。 但恰恰是这测妖气的东西,把她从床榻上逼下来查看,只因她就是一只妖! 本体乃是朱家大公子朱瑕之的一把古琴,身为世家门阀子弟,朱瑕之自幼精通音律,善于操琴。 而天下士族,多数爱谈玄论道,追求潇洒,抒发自由!所以朱瑕之操琴时,除了纵情享乐,满足声色之娱外,同时也追求玄学意境。 他终日与友人寄情山水,相聚奏乐,饮酒清谈,累了就直接枕在琴上呼呼大睡,直言若无琴伴,睡不着觉! 有一日醒来,发现古琴一角被他压断,朱瑕之竟然抱琴痛哭,泪浸琴木,情真意切。 友人皆笑他‘你的爱妾死了,也没见你这么伤心’,朱瑕之听完,扬言‘纵然洛神湘妃在侧,也不及我的爱琴’! 说完他突发奇想,直接以天地为誓,请友人为证,当场与古琴结为夫妻! 众友人皆赞朱瑕之不羁礼法,以琴为妻,情趣旷达。 从此之后,朱瑕之的风雅名气,流传士林,为一时美谈。 士人称其为‘睡琴公子’,位列琅琊名士之一! 或许是朱瑕之极情于物,情达于天,感动天道。亦或者是古琴常伴士人,天长日久吸收了许多人间情欲。 总之那把古琴就此开了灵窍,成为妖物,以乐为姓,以琴为名。 乐琴日夜看着朱瑕之,伴其书房苦读,舞剑淬体,每当朱瑕之用药服丹时,她也会偷偷吸收一部分,如此又十年过去,她终于自成妖骨,凝练法力,踏入了灵妙期。 她因朱瑕之而生,又与其有夫妻之誓,于是自创了变化之术,变为一妙龄少女与其邂逅。因为精通音律,又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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