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为,这个间接证据的判定不能够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犯罪的事实行为。” “因为根据公诉人的陈述,这个间接证据从办案人员的角度进行出发。” “而不是从实际的事实进行出发。” “所以我方申请驳回公诉人所陈述的间接证据,对我方的相关性判定。” “审判长,我的表述完成。” 孙石岩在陈述完之后,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诉讼材料。 抬头看向公诉席位。 李晓作为公诉人,面对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一阵羞辱,心里面不禁有一些愤懑。 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这个间接证据不能够证明吴昊的犯罪行为? 方明和耿浩两人作为案件当时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他们的确是作为证人进行陈述,证人证言属于间接性证据。 这种间接性证据,并不代表着不能够认定吴昊的犯罪行为。 因为这也属于有效证据。 可是却被孙石岩直接反驳了? 凭什么? 李晓正准备开口质问。 而在这个时候,苏白同样举手示意发言。 审判长余成在注意到苏白以后,同意了其进行陈述。 苏白将相关的诉讼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后开口: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间接证据,不能指控的依据是什么?” “证人的口供也属于证据之一,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和判定吴昊有罪?” 面对苏白,孙石岩抬眼看向被告人席位。 他知道苏白是国内有名的顶尖刑事律师。 但是…… 对上这种顶尖的刑事律师,他也没有丝毫的忧虑。 因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优势依旧在他这方。 这种陈年旧案,就算是顶尖律师来了,也没有任何的作用。 最多是在庭审场上指控一下,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孙石岩笑着看向苏白:“控告方律师的陈述,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想请问控告方律师……” “在这场庭审诉讼当中,依照着证人的这种直接口供,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吗?” “并且——” “证人的口供,来源于哪里?” “是不是来源于当时的情景和吴昊,以及张燕所表达的观点?” “我必须要再次重申和强调一点——吴昊究竟有没有强迫张燕。” “需要看的是现场的直接证据,或者是当事人的指控。” “否则的话,其他的口供都是基于,其他主观情景的发生。” 孙石岩在陈述完毕后,还特意的朝着控告方席位上的苏白看了一眼。 苏白:…… ??? 什么意思? 挑衅是吧? 不是,在先前的时候,如果被告人委托律师这么陈述。 的确没有任何毛病。 可是现在已经进行了补充性的证据,被告人委托律师还是这么进行陈述。 肯定要败诉! 为什么? 因为种种的间接性证据都指向了吴昊是具有强迫行为。 这已经不构成了疑罪从无的法定情景。 如果说先前的物证和马雪的指控只是以主观来进行控诉。 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客观的事实条件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 没有太刻意的去注意孙石岩的目光,苏白继续陈述: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证人的直接口供为什么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一点,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 “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 “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 “现在的直接证据有——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 “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 “有没有?” “在吴昊的陈述中,肯定是没有的。”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也就是证据!” “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 “都已经表明了——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反驳的意见是——” “张燕遗留下的物证,可能是由其主观,而进行描述的。” “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 “好!”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再来看第二点。” “马雪的证人证言,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 “这一点同样被被告委托律师进行反驳。” “当然,被告委托律师陈述的是马雪作为证人,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不具有客观事实。” “可是在补充的证据当中——” “耿浩和方明作为该案件的负责人,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的主观,因为他们和受害人张燕并没有任何的关联。” “全是凭借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的审查。” “确认了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存在强迫的行为。” “张燕的笔记和马雪的证人证言,作为间接性证据,存在着主观性,可以不被采纳。” “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 “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 “吴昊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的成立。” “只需要通过间接或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的行为这一点!” “以上的三个间接证据,都已经证明了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 “尤其是第三点,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 “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答辩所在的重点在哪里……” “是直接抛开间接证据不论吗?” 重点? 客观与主观? 孙石岩在苏白进行答辩的时候,一直在记录着关键的信息。 这一次苏白的陈述观点主要是以客观的间接证据来进行论述。 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来对吴昊进行控告。 因为耿浩作为相关的办案人员,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都具有客观性。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有几点—— 第一是否发生了关系,第二是否是强迫行为。 第一点确认无误,的确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有着直接的证据。 可是是不是强迫行为? 是不是强迫行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 就比如说—— 在当时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强迫,并且确认自己身上有被殴打或者是其他被强迫的行为。 第一时间报案,保存证据。 这样一来,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口供,依照着身上被殴打和被强迫的证据。 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的确有强迫行为。 但吴昊的这个案子并不存在这个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苏白通过三个间接证据—— 两个主观证据,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 话说回来……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的口供作为间接证据,是否可以判定吴昊有罪呢? 要知道…… 吴昊已经进行了翻供。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依照的是吴昊没有进行翻供之前的调查。 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在这一次庭审当中……他不知道审判长会不会认定翻供。 可是…… 在沉思过后,孙石岩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本案当中,所有的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 “甚至来说,所有的间接证据——” “都不能够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吴昊和张燕发生,强迫的行为。” “就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 “办案人员的口供,是基于客观的事实。” “可是这客观的事实来自于哪?” “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 “办案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并且案件只是进行到了立案阶段,当时的相关证据都没有经过物证。” “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这个客观的事实,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面对孙石岩的反驳,苏白反口质问: “被告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是基于不确定性而定的。” “可是在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吴昊的父亲吴业,联系了耿浩,想要通过私下的关系,来帮助吴昊逃脱刑事责任。” “吴业为什么要联系耿浩?” “他为什么要出50万,想要让张燕撤案?” “吴昊没有犯罪,完全不需要出50万的金额,要求张燕进行撤案。” “或者说——完全可以控告张燕诬告。” “干嘛那么大费周章的联系耿浩?” 苏白在询问完后,目光落在了孙石岩的身上。 这个案子…… 说白了。 再补充完相关性的证据后,吴昊已经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的被告委托律师是依照着这个案子是个旧案。 有一些证据不好进行直接证明,所以一直抓住这一点进行反驳。 可是通过多数的间接性证据和合理的法定情景。 现在已经能够判定,吴昊的犯罪事实! 对方也可以进行反驳,但是看法院采不采纳就完事了! 审判长又不是只听诉讼答辩。 只要有证据,审判长是完全可以依照证据和法定的情理,进行判决的! 一旁,李雪珍望着沉默的孙石岩,小脸上写着欢喜,刚才不还是很嚣张吗? 怎么不说话了? 被啪啪打脸了吧? …… 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 他心里面清楚,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 如果他一旦进行解释,那么后面很有可能会被提起伪证公诉。 所以面对反问孙石岩只能沉默,将目光落在吴昊的身上。 吴昊:…… 不是,孙律师你继续辩解啊! 你看着我干嘛?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 第298章 判定犯罪事实成立,小李:顶格判! 面对苏白开口询问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和吴昊投过来的求助目光。 孙石岩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没有任何的示意。 他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不可以回答。 这也是刑事律师在庭审场上,默认的规则。 在庭审上。 无论是审判长,公诉人或者是控方,询问有关于案件细节。 尤其是询问被告人或者与本案相关的被告人的亲属行为。 这一切都需要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亲属自己进行回答。 当然…… 他能进行示意或者是开口回答吗? 可以! 只要做好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和进去关几个月的心理准备。 有了这两个前置条件就可以开口回答。 因为这种被告人或被告人亲属的行为是属于他们的自身意愿。 律师不能够进行解答。 你现在进行解答了,在庭审上解释的很有道理,很到位。 可是如果检方在后续的审查当中,被告人或被告人亲属解释并不是这样的。 那么律师怎么办? 面对这种事情,检方完全可以,以伪证罪提起公诉。 这是刑事律师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回答的关键。 在看到孙石岩低下头后。 吴昊也不知道该怎么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 干脆也保持着沉默。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余成面对着这种情况,敲响法槌。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一步…… 可以说双方都已经进行了大致的辩诉。 争论点已经很清晰了。 剩下的只需要他作为审判长进行大致的梳理就可以了。 余成看向证人席位,这一次的庭审耿浩是作为证人进行出席。 在司法的规定中,犯罪嫌疑人有权作为证人出席庭审。 收回目光,余成缓缓开口: “现在针对答辩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 “证人耿浩……” “现在合议庭对你进行询问,请配合。” “好的审判长,我配合。” 耿浩深吸了口气,点头附和,又听到余成的询问。 “吴昊的这个案子,你在当初进行审查的时候是怎么来确定,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吴昊的强迫行为”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耿浩毫不犹豫的开口: “审判长……” “我确定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吴昊强迫张燕的行为,是来源于当时对案件的审查。” “当时案子在发生以后,进行了立案,我作为本案的负责人,也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 “在当时调查的期间吴业找到了我,我为了搞清楚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强奸,有没有产生误会。” “或者说——弄明白这个案子是不是张燕进行的诬告,还是另有隐情。” “特意询问了吴昊案件的相关细节。” “当时吴昊描述的情况,和张燕在笔记中记录的情况一样。” “包括发生的一些细节。” “其中有一点我记得特别的清楚—— 吴昊说过,他个人是特别喜欢张燕,有很长一段时间想和张燕发生关系的想法。” “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 “这一次喝醉了,带张燕去酒店发生关系,是他好久以来都想要做的。” “我当时问他,在他这个年纪,怎么敢做这种事情的。” “他说他当时脑子一时糊涂,太冲动了,觉得没有什么事情,然后就做了。” “表现的挺可怜的。” 余成开口:“这件事情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有的。” “吴昊这件事情,因为当初吴业亲自来到我家里找过我,所以我家里人也都知道这件事情。” “公诉人应该清楚这一点,因为当时公诉人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了解和调查。” 余成扭头看向公诉人进行确认:“刚才证人的陈述,证实了吗?” 李晓点头:“证实了,和证人描述的基本一致。 证人的妻子对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这件事情有一定的了解。” “好的。” 余成在得到确定的事实,又转向了证人席位。 “证人还有没有其他需要补充陈述的?” “没有,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全部内容。” 耿浩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这一次,他出庭已经做好了全面配合审判长和公诉方的心理准备。 所以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全部陈述了出来。 审判台席位上。 余成在听完耿浩的陈述,又继续询问了一句: “对于你以上的陈述有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有的,审判长。” “我有和吴业的通话录音。” “录音?是有关什么的录音?” “是我和吴业通话有关于吴昊犯罪了,怎么进行脱罪,还有怎么去让张燕及其家人进行撤案的录音。” “那你这个录音是在什么时候录下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录下的?” “录音是在我们双方交谈的时候录下的,中间是我们两个的正常通话内容。” “当时我愿意答应吴业,主要是因为吴业能帮我找找人脉。 我怕这件事情之后他会反悔,所以把录音留了下来,掌握了一些证据。 等到万一有了什么事情,有他的把柄,也好办事。” “……” 这个耿浩的心思还很缜密啊! 没想到在当时还留下了相关性的证据。 不过既然有了证据,证明客观性的间接性证据存在。 这个案子到目前的判定,已经很显然了。 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合议合议这个案子,就可以宣布判不判有罪。 想到这里,余成敲响法槌: “本次庭审进行到这里,有一些内容还需要进行合议。” “休庭!” “休庭结束,继续庭审。” 现场和各方在听到审判长开口休庭,心里面都非常的明白。 这一次的休庭,是针对判不判吴昊是否有罪,进行商议。 只是…… 被告当事人席位上的吴昊对此还没有太大的感触。 心里依然坚信着孙律师可以解决这个麻烦。 …… 合议庭商讨室内。 余成作为审判长和另外两名审判员,正商议着对于吴昊的判决。 在此之前…… 他们三人作为合议庭的成员,已经了解到了相关的证据。 对于延期审理后的这一次开庭,心里面有了大致的判定。 经过各方在庭审场上的辩诉。 现在他们需要确定的是,他们的想法,有没有冲突。 余成最先开口:“这个案子在上一次庭审,咱们也进行过了商议。” “延期审理,让检方补充证据。” “现在补充的证据也都了解到了,公诉方控方和被告方的答辩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是否强迫。” “现在咱们商议的是,耿浩的口供和他的录音能不能够作为间接证据指控吴昊强迫。” “老白,老陈,你们两个是怎么想的?” 老白作为本案的审判员之一,他的看法很简单。 “老余……” “说实话,我现在就想问一句。 暂时抛开证据不谈,你个人认为吴昊有没有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余成沉默了几秒:“现实是不可能抛开证据不谈的。 但是如果从我个人的观点上来看,这种情况有着很大的可能性。” 老白笑了笑:“你看,从个人的观点上,你认为吴昊是强迫张燕发生的关系。” “那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在这个案子上,所有的证据和嫌疑都指向了吴昊强迫了张燕,发生关系。” “要知道张燕在当时被侵犯的时候是未成年!” “吴昊虽然刚成年,但是在法定的义务上也是成年了。” “如果说咱们没有客观的证据来指向吴昊有罪的话,那肯定不能判吴昊有罪……” “可是现在已经有了客观的间接证据,判决吴昊有罪,完全没有问题。” 一旁,老陈也点头开口:“我赞同老白的说法。” 余成听到另外两名审判员这么说,微微点头。 “嗯!” “行!” …… 很快…… 休庭结束,庭审继续。 审判台席位上,余成开口:“庭审继续。” “现在针对本次庭审的答辩关键点——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否属于强迫行为。” “进行判定。” “各方还有没有需要陈述的?” 苏白深吸口气:“没有。” 李晓:“没有。” 孙石岩缓了几秒:“审判长……” “我想陈述一个观点。” “被告方委托律师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 “我想陈述的是——关于判定是否强迫。” “从间接性的证据来进行表明,这一点虽然在法律上可以进行判定,但是还是会有着一些意外的情况。” “比如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判可能性,我方还是认为需要从直接证据上对某些事件进行判定。”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 “嗯!” 余成淡淡点头,完全没有理会被告委托律师的说法。 敲响法槌。 “针对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否属于强迫行为,各方已经陈述完毕。” “现宣布判定。”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间接性证据,具有相应的主观性以及客观性。” “尤其是证人的口供,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直接证实了,吴昊的强迫行为。” “即,法院判定,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 咚咚咚! 法槌落下,沉闷的声音传遍了庭审现场。 也直接敲在了吴昊的心上。 ??? 什么回事?! 他虽然对法律不太懂,但是这个判决…… 他也是能听懂的! 这不就是判他强迫张燕发生关系吗?! 不是……孙律师不是说,这个案子就算是延期庭审,再次开庭,也会判他无罪吗? 现在是什么情况? 吴昊扭过头将目光落在孙石岩身上。 孙石岩表情平淡,没有任何的变化。 他之前是认为这个案子就算是再次开庭,也会判定吴昊无罪。 可是…… 根据证人的发言,显然吴昊的把柄被人揪着呢。 这种情况法院判决了他能有什么办法? 根本没办法! …… 与此同时。 控告方席位上。 李雪珍小脸上写满了喜悦,现在判定了,已经证实和说明了吴昊的罪行。 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有逼迫组织出台的行为。 再加上从客观导致了张燕的自杀。 这一点虽然在法律上不会进行判定。 可是审判长如果注重这一点,可以在刑期上面稍微的侧重。 种种的条件加下来,至少也要判个五年有期徒刑以上! 一般而言,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吴昊的行为恶劣,不得顶格判?! …… 第299章 经典陈述,有钱有势可以左右法律吗?不能! 十年! 十年有期徒刑! 李雪珍眼睛中透着光亮,直直的看着被告人席位上的吴昊。 判,必须顶格判! 苏白:…… 小李这个眼神……太明显了吧?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 这个案子从他接受张翠的委托到现在为止。 经历了不少…… 从立案的进展方面来讲。 先上了一次舆论,然后才受到检方的重视,进行调查提起公诉。 后面由于缺乏关键性的证据,又要求法院方面延期审理,检方补充相关证据。 从立案到目前进行判定,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 但凡有一个环节出错。 那么吴昊作为这个案子中的施害人,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审判。 在这个过程当中…… 李雪珍是一直在跟进着。 所以苏白对于李雪珍的心情很能理解…… 同样心情激动的还有张翠,张翠一直凝望着被告席位上的吴昊。 不停的在心里面默念:有结果了……有结果了…… 四年了!终于有结果了! …… 在审判长宣布判定结果的时候。 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每个人都出现了不同的心理。 不过这个时间是短暂的,庭审仍然在继续。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余成环绕了一圈,继续开口: “本次庭审各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苏白抬头看向余成。 这个案子判定到目前为止,他不知道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但是作为控告方和公诉人,肯定是没有异议的。 就算是被告方有异议,审判长也不可能采纳。 因为已经判定过了…… 除非有着重大异议的事实或者是证据漏洞才会驳回刚才的判定。 可是显然…… 这场庭审针对吴昊的判定基本上没有漏洞。 所以被告方无论有没有异议,都必须要接受目前的情况。 这个判定结束…… 很有可能进入到法庭陈述或者是对刑期的认定当中了。 情况和苏白预想的类似。 在他和公诉人都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 孙石岩,本来还想要在庭审上表演,激烈反驳。 来证明自己那么高昂的律师费用不是那么白拿的。 但是一想到…… 如果在这一次庭审上进行毫无意义的反驳,可能会有其他不好的影响。 比如说审判长驱离出庭审场…… 那么对于自己的委托人而言,是极不负责任。 所以…… 孙石岩同样开口无任何的异议。 只是在孙石岩表现出无异议以后。 吴昊原本坚定自己不会坐牢的信念有一些崩塌。 或者说他接受不了对他的判定,接受不了坐牢。 不是…… 孙律师你当初是怎么说的? 在延期开庭,检方补充证据期间。 说的是就算是延期开庭补充了相关证据,也不会判定他有罪。 可是现在呢?! 现在直接无异议了? 吴昊脸上不由得写满了着急,然后自己举手示意:“审判长……” “我有异议!” “我真的没有强迫张燕,是张燕自己自愿的,那个证人,也是胡说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示,但是难道证人说的都是对的吗?” “证人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 “所以这么判我,我肯定有异议!” 吴昊觉得自己说的还不够标准,紧接着,又催促着孙石岩: “对于这一点,我方委托律师可以替我表达清楚。” “审判长,我想让我方的委托律师孙律师帮我表达!” “孙律师,我想请你替我表述一下。”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余成看了一眼被告人席位。 余成:…… 你的委托律师已经表达过了,没有任何的异议,难道你比你的委托律师还懂? 不过这话余成并没有在庭审场上表示出来。 不符合规定。 吴昊既然让孙石岩帮他表达。 那就看看孙石岩能够表达些什么…… “既然被告人对于此判定有异议,根据被告人的表述,并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被告人要求其委托律师对于他的陈述进行了整理……” “被告人委托律师,按照你的当事人的要求,你有没有什么要进行陈述的?” 孙石岩:??? 陈述? 陈述什么? 如果刚才能陈述,他刚才就已经陈述了! 吴昊这种做法完全是把他拉下水,但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这场庭审进行到这里,继续反驳没有任何的意义。 孙石岩摇头:“审判长,我不知道我方当事人提出来的这个要求。 我并没有和我当事人沟通过这些。” “所以我不能替我当事人进行陈述。” 听到这话,吴昊不免有些着急开口: “孙律师,你怎么不能替我陈述呢?” “我表达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证人不能证明他说的事情是真的!” “孙律师,你快帮我说说!!” 咚咚咚! 法槌敲响,余成严肃开口:“被告人肃静!” “被告人委托律师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了。” “被告人不要在法庭上,在没有进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扰乱法庭的秩序!” 听到审判长严肃的声音,吴昊的心里不免一颤。 “好的……” “审判长,我知道了……” 刚才他只是一时情急之下,才不停的追问孙石岩。 但是让他真的对抗庭审,扰乱庭审秩序。 这一点,吴昊作为被告人,肯定不敢。 毕竟…… 在庭审上,审判长的确不能瞎判。 可是审判长能够在刑期范围内,进行有偏向的判决。 这一点他的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 看到吴昊消停了,余成这才开口继续着下一个庭审的环节。 “判定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具有强迫行为,各方均无异议。” “现在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咚咚! “请公诉人开始陈述。” 法庭陈述环节。 李晓作为公诉人,很清楚这个案子走到这一步有多么的不容易。 在调查环节,经历了多么麻烦的事情。 现在进行法庭陈述,陈述的最重要的一点。 就是要将吴昊当时的恶劣行为表述出来。 争取在刑期方面能够重判。 李晓翻了翻自己的诉讼材料,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根据检方的相关性调查——” “吴昊涉及到了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并且强迫让张燕与他人发生关系,收受金钱。 已经涉及到了逼迫他人淫秽罪。” “从这两点来讲,吴昊不仅仅是涉及到了强迫妇女的行为。” “他甚至威胁已经被强迫了的张燕,与其他人发生关系,用于自身的牟利!” “作为一个成年的男性,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 “这种做法非常的恶劣,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 “根据吴昊所触犯的法律以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 “检方认为应当从重从严进行判决。” “检方推荐刑期:由于涉及到了强迫妇女意愿发生关系,并且强迫妇女意愿让其参与出台,两罪并处。” “顶格判决:十年有期徒刑!” “……” 李晓在陈述完毕后,看向了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一开始,他作为检察官,对于被告人进行控告的时候。 一直让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质问和怼回来。 现在在法庭陈述阶段,算是出了一口气。 不过…… 这个案子对于吴昊的刑期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十年有期徒刑,对于吴昊而言,是顶格判决,但是是理所应当。 ……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余成在听完李晓的陈述。 紧接着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席位: “请被告方当事人或被告方委托律师现在进行法庭陈述。” 孙石岩在听到审判长让被告委托律师陈述,心里暗叹了口气。 这个案子在先前的他看来,肯定是会被判无罪的。 可是现在,审判长采用了间接性证据,判定了有罪,也就算了。 公诉人竟然直接推荐刑期十年! 十年可就是顶格判决了! 庭审进行到这一步,有罪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所以需要在刑期方面进行陈述。 至少不能让审判长判十年的顶格判决。 深吸了口气,孙石岩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已经判定了我方具有强迫的行为,关于这一点,我方不再进行论述。” “我方主要针对的点是有关于刑期方面。” “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可能只是因为刚成年不久,对于这方面的事情好奇。” “而且作为刚成年不久的人,对于法律的意识相对来讲比较淡薄。” “尤其是在酒后的行为……更冲动,更加的不理智。” “对于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我方当事人的确存在着严重的过错。 但是从刑期上面来讲,我方认为应当给年轻人犯过的过错一个机会。” “从轻进行判决。”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简单的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法庭陈述进行了整理。 余成看向了控告方席位: “公诉人和被告方已经进行完相关的法庭陈述,现在请控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而后将目光放在了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这一次,法庭陈述的确关系着刑期方面的判决。 检方推荐的刑期是十年,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被告方通过刚成年和酒后,以及要对年轻人犯错给予谅解,这几点申请减少刑期。 想什么呢? 吴昊刚成年不久是成年了吧? 成年那么就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法律上满十八周岁就等于成年,不存在什么刚成年或者是刚满成年这种说法。 并且什么酒后行为,更加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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