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状元家的卷王小夫郎》作者:云依石 文案: ”生活区第一卷王”秋华年穿成了古代的一个小哥儿,爹不疼后娘不爱,饥荒年间,被两斗高粱换给隔壁村杜家当童养夫郎。 他醒来的时候,家里只剩草房三间,母鸡两只,还有杜家瘦成杆的弟弟妹妹。 村里都在传,说他素未谋面的便宜丈夫杜家大郎断了前程,即将回村吃软饭,许多人等着看笑话。 秋华年看着杜家大郎小龙男般清贵英俊的脸,心跳霎地剧烈。 他挽起袖子,轻飘飘地说,“没事,我养他。” * 杜云瑟十岁便有神童之名,被当代大儒收为弟子,在外游学多年。 朝堂风云诡谲,一朝恩师下狱,他只能回村暂避。 想到家中父母已逝,只剩年幼弟妹和从没见过面的童养小夫郎,杜云瑟忧心忡忡。 可当他回到村里,却看到整齐的院子,活泼健康的弟妹,和美得像画一样人人夸赞的小夫郎。 小夫郎明眸含笑对他殷殷叮嘱—— “写字别不舍得纸,看书要点油灯,每天都要吃肉。” “我可是在投资你,以后金榜题名了,要对我好。” 杜云瑟心软得一塌糊涂,拉起小夫郎纤细漂亮的手,“好,我给华哥儿考个状元回来。” * 做高粱饴、腌腐乳、种棉花、买骡子……杜家的日子越过越好,成为村里人人艳羡的对象。 报喜的官差踏入院子时,杜云瑟正在给秋华年擦发。 有人说秋华年的心思并不全在杜云瑟身上,如芝兰玉树般的清贵青年只是微微一笑。 “明珠择主,理所应当。我会证明我是他的良人。” 阅读小贴士: 1.种田文,甜+爽,哥儿文学,中后期有生子 2.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细水长流,攻俊受美 3.大长篇,微群像,随着剧情的进展,会陆续登场退场有各自人生的不同口味的bl副cp,全部HE (包括但不限于先婚后爱、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等) 4.看文是为了开心,我写文很注重逻辑和背景,有疑惑可以先翻翻评论区作者回复解释,或者往后多看几章,大多都有解答,婉拒无中生有的指责和脏话污染评论区 下本基建种田文的文案,求求去石头专栏戳个收藏吧! 《女装替嫁龙傲天后[基建]》/谁信,我真是来当谋士的! * 有芝兰玉树美誉,惊才绝艳的少年公子兰遥,觉醒了现代记忆,发现自己活在一本男频争霸文里。 双胞胎妹妹是为帝女替嫁的炮灰女配,在出嫁路上因病而亡; 父亲为厌恶兰家的昏君肝脑涂地,在城破之日自尽殉国。 * 相比起来,书里的龙傲天主角霍元骞,虽阴冷狠厉,但确实是位英雄。 自西北苦寒之地起兵,征伐多年,涤荡宇内。 最后登临帝位,跟他打天下的功臣都获得厚赏,全得善终。 兰遥看着眼前的赐婚诏书,和愁云惨淡的兰家,决定借机提前投奔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给家人谋一个出路。 面若桃花的少年郎穿上火红的嫁衣,偷天换日,替妹出嫁。 * 体弱的兰家小姐嫁入西北后便闭门不出,素来孤厉狠决的西北王唯独对她百依百顺,爱若珍宝。 而霍家军中,悄悄多了一位过目不忘、万事皆知的军师。 他在西北苦寒之地开出万亩良田,改进农具,兴修水利,规划城池,制备武器,将这里打造成一片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 多年之后,霍元骞的军队如小说中一样进入帝都,但这一次,没有了哀鸿遍野,举国尽是欢欣繁荣之景。 兰遥美滋滋地盘算,以自己的功劳,这下至少能封个国公吧。 谁知霍元骞直接将玉玺和凤印一起丢进他手中。 “做孤的皇后,二圣临朝,共掌江山。” * 对那个身穿嫁衣,肤白貌美,一见面就信誓旦旦要辅佐自己率兵勤王的兰家才俊,霍元骞起初既怀疑又不屑。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人对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无一例外全都做到了。 而他那颗孤寂苍凉的心,也早就拴在了此人身上。 “兰遥,这天下若无你,便也无甚意趣。” 1.种田基建文,攻负责打,受负责治 2.剧情+感情=又甜又爽(信我!) 第1章 开局一砍刀 墙是泥糊的,地是凹凸不平的,窗户是破了半扇的。 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面色苍白地躺在炕上,他容貌秀丽,眉间一点殷红的小痣,双目紧闭,已经是有出气没进气。 炕边,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呜呜地哭着。 “华哥哥,九九错了,九九再也不吃糖了,你快醒醒。” “华哥哥,大哥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你一定要撑住啊!” …… 秋华年被耳边一声声哭喊吵醒,睁眼看见的便是这样家徒四壁的凄惨景象。 怎么回事?他不是雨天进山拍素材时,一脚踩空坠崖了吗?记忆最后,分明是天旋地转的景色和坠入死亡的失重感…… 秋华年试着动了动身体,后脑勺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与此同时,一股股陌生的记忆钻入他的脑海,就像脑子里突然多了几亿兆的信息流。 秋华年忍着痛努力辨别,终于搞清楚了现状。 坠崖之后,他的灵魂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借由一位也叫秋华年,容貌和他七八分像的十七岁少年的身体重生。 这个世界目前处于裕朝,是秋华年闻所未闻的朝代。不过从原主的记忆中,秋华年判断裕朝的社会、科技发展与晚明差不多,只不过物产更丰富一些,社会风气也更开放一些。 原主生活在东北一带的小村子里,从小娘死爹不疼,早些年闹饥荒时,被换了两斗高粱米,成了杜家村一户人家的童养夫郎。 没错,童养夫郎,接收到这个记忆,秋华年险些没绷住龇牙咧嘴。 这个世界除了男女两种性别,还有一种第三性别,俗称为“哥儿”,他们外形和男性差不多,但和女性一样能怀孕生子,同时眉心会有一点红色的孕痣。 哥儿的基数不大,但也客观存在,千百年下来早已融入了社会生活,在农村娶个哥儿当夫郎是很常见的事。 秋华年现在就穿成了一个哥儿。 用两斗高粱米换下他的这家人日子也不好过,早年间家中还有些富余,送大儿子读了书,后来当家男主人杜宝言死在徭役中,就彻底不行了。 杜宝言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是秋华年的便宜丈夫,据说他有神童之名,九年前被一位京中大儒看重带走游学去了,原主都没见过他。 小女儿九岁,遗腹子小儿子六岁,都还是无法养活自己的年纪,如今正在秋华年炕边哭着。 他们的母亲李寡妇虽然能干,但自打丈夫死后就落了心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两个多月前撒手人寰了。 原主在原生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没过过半天好日子,来到杜家后,反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是真的将李寡妇视为母亲,将两个孩子视为亲弟妹的,任苦任累从没有半句怨言,只可惜…… 秋华年迅速将接收到的记忆挑重点过了一遍,试着支起身体,两个孩子见他醒来,纷纷露出惊喜的表情。 “华哥哥!你醒啦!” “华哥哥!” 秋华年想冲他们笑一下,不小心扯到后脑勺的伤,弄成了一个八不像的表情,里屋的动静大了,外头的人察觉到,立即传来不和谐的声音。 “我就说没什么大事儿,这不醒了吗?族长巴巴地叫了这么多人,要我说,那么大一个人,还能摔一下就没了?” “宝泉家的,少说几句!” “嘁——分明是他们家九九抢我家福宝的糖,他一个大人帮着欺负福宝,被福宝推倒摔了,族长你再偏心也不能颠倒黑白!” “就是!我们都知道,族长你盼着他家的大郎高中得官,可之前报信的人都说了,大郎的老师被下了大狱,他在京城待不下去只能回来,科举怕是都没法考了,哪还有前程?” “我看华哥儿不像是这种人啊……” “穷疯了的事儿谁说得准呢,他家大郎一直没回来过,华哥儿年轻,没见过男人,能不能守得住都另说……” …… 屋外的人大声嚷嚷着,一点都不怕被里面听见,那些语句像刀子般扎进草房,与晦涩的阳光一起洒在相依为命的三人身上。 “华哥哥……”九九嘴巴动了动,眼睛噙满了眼泪。 秋华年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低声说道,“别怕。” 说完后,他再次活动身体,可能是因为换了一个全新的灵魂的缘故,随着他一点点支配身体,伤痛竟好了不少,至少不会头痛眼黑到路都走不了。 很好,秋华年心想。 他从屋子角落抄起一把一尺半长的砍柴刀,踢开门冲了出去。 双手握刀,啪的一声,劈在院里的木桩子上。 虎口被震得生疼,秋华年压住甩手的冲动,目光发冷地扫视了一圈院里被他吓住的人们。 “华哥儿,你这是干什么?”秋华年一向是沉默温顺的性格,从没人见他这么强悍过。 已经换了芯子的秋华年笑了一声,开口声音平静冰冷,“有些人欺负孤寡小孩,谋财害命,我再不让他们知道我不好惹,恐怕悄无声息的死了都没人发现。” 最早说话的妇人急道,“胡说什么呢?你——” 秋华年看向那个年近五十的妇人,她是同村杜宝泉的媳妇,娘家姓赵,过去一直和原主的婆婆李寡妇不对付。 “赵婶婶,你们家福宝在村头堵着我家九九欺负,趁我给九九扎头发的时候从后面把我推进沟里,你不赔礼道歉,倒在这儿颠倒黑白,恐怕不合适吧?” 一模一样的话,秋华年当即还了回去。 院里的村人们神色各异,比起一向老实内敛的秋华年和九九,宝泉家被宠的无法无天的福宝更有可能做出这事。 之前秋华年晕倒,九九在哥哥旁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大家只能听到福宝的一面之词,心里才信了几分。 赵氏有些慌乱,当时她正在家里炕上睡着,福宝跑回来和她哭,她立即信了小儿子的话,气势汹汹地来素日不对付的李寡妇家兴师问罪。 现在冷静下来一想,福宝话里确实有对不上的地方。 但那又如何?李寡妇已经死了,她家这三个半大不小的还能翻出花来? 这么一想,赵氏反而更有恃无恐了,“华哥儿,你年纪轻不知事,这种鬼话都说得出来,你低头认个错,再给福宝煮几个鸡蛋压惊,婶婶就当你悔过了。” 秋华年嗤笑,“我叫你一声婶婶,你还真拿自己当个人物?” “你——” “华哥儿,不可如此与长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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