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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是这样一个雨天,当奚逢秋提着袁府管家的头颅找到自己时,别提多吓人了。 现在的一切条件都与当时十分相似,却令她有股强烈的违和感。 对了,是今天! 傩神不喜欢的内容是今日即将发生的事情。 当然,她也只是合理推测,但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奚逢秋,确认事实是否真如她所猜测的这般。 她在房里翻箱倒柜,找出把淡青色、伞把的尾部点缀这红流苏的油纸伞,推门而出。 豆大的雨水啪嗒啪嗒不停地砸向只想,在她耳边发出清脆的声响。 一切都令她心烦意乱。 她想找奚逢秋,可是四处都没有他的身影,倒还遇见几名相识之人,要她帮忙做事,似是府中有喜事,所以人手不够,不过她现在真的没有心情去管其他,只能道歉说有事要忙。 结果忙活一圈,愣是没找到人在哪。 最后,她只能冒着被发现自己就是谣言中的丫鬟去找消息灵通的小糖打听,得到的结果令她大吃一惊。 ——他被带出城了。 忽略小糖的迷之微笑,池镜花低头快速道了声“多谢”,赶紧撑伞离去。 雨下的又大又急,街上没几个行人。 池镜花一路找至城外,冰冷的春雨很快打湿她的头发和衣裙,随着眨眼的动作,睫毛便滑落一颗晶莹的雨珠。 城外是一片森林。 因下雨无日光,本就郁郁葱葱的森林更显幽暗。 当池镜花鼓起勇气穿梭在森林深处时,因方向感极差,根本找不到正确的路,随着穿梭在深林里的步伐越来越快,衣间飞溅上无数泥点子。 终于,经历一整个早上,在下午,她在森林深处的树下看见一人身影,却不是奚逢秋。 而是当日在袁府见到的管家。 比金德镇见到的要年轻点,他依旧驼着背,瞎了一只眼睛,样貌虽丑陋,但腿脚却是完好的,手执一柄滴着鲜血的长剑,而在他脚下,则零散着一些软弱无力、半埋进土中的白丝。 奚逢秋就躺在那里,衣上盖着混着血迹的污泥,四肢血迹斑斑,连眼睛都淌着血,但却是笑着的。 ——不是他尝试杀人,而是傩神按照自己喜好,早已为他预定好了结局。 第71章 我很害怕。 寒风簌簌, 冰冷的春雨无情吞噬着刚冒出的暖意,哗啦啦地拍向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不起眼的泥坑。 当双眼被剑刃刺瞎, 腿脚筋骨又被挑断,彻底地失去行动能力后,倒令奚逢秋回想起一些渺不足道的往事。 十年前, 差不多也是同样的光景。 天气灰蒙蒙的,不到中午就开始下雨。 他安静地待在房间里剪纸人,把它们当成真人, 与他们说话,操纵它们在自己指下欢快跳舞, 以此来打发无聊平庸的时光。 直到, 蓦然迎来一位素未谋面的男人。 男人依照母亲吩咐,将他带至城外, 计划用泥土将他埋起来。 按照他们的说法, 这叫做“活埋”,至于原因么…… 很显然, 他已经没用了。 自父亲因他受伤而第一次回府, 他便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作为拴住父亲的锁链而出生的, 母亲只是需要用他留住父亲, 若这把锁链生了锈,那便毫无用处。 所以,母亲为无用的他选了个绝妙的死法——活埋。 当时, 他是以怎样的情感面对这件事情的呢? 记不清了。 但应该挺听话的, 就如同他一直在母亲面前所表现得那般乖巧,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渐渐地,连感知疼痛的能力都消失了。 不管母亲和旁人如何待他,他再也无法生出任何特别的情绪波动。 所以,在雨水如注倾泻而下的春天,当男人将他带至指定地点,为防止他逃跑,出其不意地一个转身,持剑伤了他的手脚筋骨。 汩汩鲜血顺着他的指尖和衣摆混进松软泥泞的土中,刹那间,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 因失血过多,小奚逢秋面色苍白,湿漉漉的乌黑发丝如海草般丝贴着面颊,雨水划过脸颊,从下颌滴落,他跪在地上仰头望着高高在上的男人时,露出纯良天真的笑。 “你也要我喊疼吗?” 许是母亲总这样要求他,所以他自然而然地以为别人也会如此。 男人瞎着的一只眼睛始终闭着,粗眉蹙着,对他感知不到疼痛这件事表示生理性厌恶。 “真是恶心!” 男人长满黄色老茧的手轻抚上自己看不见的左眼,表情极为狰狞,“可为什么老天爷偏偏给你这么一副好皮囊!” 由于天生残疾样貌丑陋,男人的前半生犹如阴沟里的臭老鼠,为了生存,他只能出卖自己,似乎他生下来就该给身份尊贵的他们当牛做马。 可是凭什么! 难道就因为他又丑又瞎吗? 既然如此,那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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