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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後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麽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夥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後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著。 “群群……”书歌侧头沈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麽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後,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夥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沈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麽做,肯定是有什麽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麽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夥……” “他没说什麽。”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麽,根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麽,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於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麽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麽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麽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麽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麽想著,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麽,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麽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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