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们的血能治疗世界上大部分的疾病和伤势,自然能抵抗这异变诅咒,可此刻血源不足,也不能根治,而且让这些血族用自己的血去救治凡人?省省吧,人会为了救治猪羊而舍弃自己的血吗?更何况那只会把所有人都变成食尸鬼,从此成为在场血族的忠犬。 我们立即着手催眠,期间,一旦有人异变,游骑兵在他变化之前立即枪毙,因为一旦成为怪物就无药可救了,这和异变成恶魔是同样道理。 每一次催眠大概需要三十秒,血族的训诫之力在此显现出巨大的优势,他们的催眠越来越快,即使疲累,只要饮血就能瞬间补充。而我利用疯网,一开始效率如神,可越到后面,越是缓慢,我的精神大量消耗,不久烦闷欲吐,还好瘟疫医生令我稍稍好转了些。 是恶魔使,肯定是某个恶魔使在远处将这儿的人类变成这种触臂恶魔,这种卑鄙阴毒残忍的勾当,只有叶格丽才干得出。多半是亚伯与大衮的战斗对她形成了威慑,于是她决定偷偷摸摸地报复,不放明枪,只玩阴招。十之八九是她本人,十之一二是她的某位手下。 绿面纱说:“是末卡维的骸骨。” 我吓了一跳,说:“什么?” “或许就在麦宗找到的那个遗迹里。” 我问:“是像桑格温那样的地煞吗?” 绿面纱:“无法确定敌人的强弱,但海怪擅长的就是以灵魂扭曲身体的异变,毫无疑问,这是他们在利用海怪的能力。” 我恼道:“这小子怎么吃里扒外?” 绿面纱说:“载体,骸骨的掌控者可以寻求我们的帮助。” 这几个怪物窥探我灵魂时让我如蛆附骨,可一旦成为敌人,又令我十分头疼,我还是情愿被他们逼得疯疯癫癫,性情恶劣。 游骑兵取来了安眠药,约一百二十粒,我倒是惊讶为什么能有这么多,难道他们经常用安眠药谋财害命吗?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期间,游骑兵枪毙了一百多个变异者,还有少数发作太快,成了触臂脑袋,被我迅速斩杀。 被催眠者大约会睡上八个小时,在八小时之内,我必须从遗迹取回末卡维遗骸,可留在这儿的游骑兵呢?他们并非对这诅咒免疫,我可以想象他们心情相当恶劣,因为他们被迫杀死平民,又得知了恐怖的真相,因此魂不守舍,极易被感染,我怀疑他们脑子里已经出现了蠕虫。 总而言之,离开这里为妙,可聚落外有恶魔游荡,万一召来黑象恶魔.... 我决定用传销的技巧,给予他们希望,大声说:“接下来的事很明朗了!我前往遗迹,很快就能解决感染源!” 士兵们大声欢呼,他们每个人都很崇拜我,坚信我能成功。 我说:“你们留在这儿值守,最多五个小时,我就会回来!你们每个人都会发一大笔津贴,这是我说的,都包在我黑棺剑圣朗基努斯的身上!” 他们又爆发出笑声,那是一种群体催眠般的狂热笑声,我觉得自己和太阳王是越来越像了。 第428章 贪婪诱因 市长克雷特在居民区举行一场宴会,将贮藏的食物全拿出来犒劳平民,很机灵,这种时候不花钱什么时候花钱? 董定奇与考克站在我面前,前者说:“大人,我们和你一同前往。” 一定是麦宗命令他们非前往遗迹不可,他们是老牌的恶魔实验体,血城之后,麦宗一定又增强了他们,加上充足的神剑弹与以太手雷,的确,我用得上一些实力不俗的帮手。 索萨说:“教父,我也要去。”纳尔雷立时说:“我也是。” 我说:“索萨可以,纳尔雷不行。” 纳尔雷顷刻间面色铁青。 我笑了笑,说:“只是开玩笑,你们两人留下,万一又出现大面积异变,由你们指挥清除。” 纳尔雷转忧为喜,我却觉得莫名悲哀,仿佛纳尔雷头上长出一根根黄毛,索萨则显得异常柔弱无助,而我呢?则是个憨厚懦弱的苦主。 但仔细想想,又有些小兴奋。啊,爱欲的漩涡,带着吞噬万物的力量,令所有陷入其中的人被深深吸引,难以逃脱,为其中的苦与乐而痴迷。冷酷的血族,年轻的孩子,纠结的友谊,偏离的爱情,燃烧的血液,强烈的浴火,哦,难道我也是这感情迷宫中一个迷茫的过客吗? 索萨喊道:“教父!教父!” 我急忙擦口水,幸亏没有,我问:“怎么了?” 索萨说:“没什么,只是你揉自己的脸揉了半天了,好像很陶醉的样子。” 我柔声叹道:“傻孩子,唉,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呢,其中的离情别意,爱恨纠葛,你又能领悟多少?来,随我休息吧,我会一点点教你。” 牛头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成为黄毛。 纳尔雷急道:“我以为您快要出发了。” 我说:“我很累,需要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慰藉,索萨,我的教子,现在正是你尽孝心的时候,来吧,只要半个小时,治疗就能结束......” 如果拉米亚在现场,我会遭受痛击而清醒,但现在,没有人能阻止得了我,疯网的疯念如同一辆失控的列车,即将把我、索萨与纳尔雷一同送往欲海的深处,达到背德的生命的大和谐。 绿面纱说:“疯网没让你这么做。” 不要狡辩,狡辩就是心虚。难道不是疯网让种种邪念在我心头生根发芽吗?难道不是疯网让我走偏了人生的道路吗?难道不是疯网让我对眼前这俊俏的男孩子而胡思乱想吗?难道不是疯网想让我与他进行拼刺刀的可爱小游戏吗? 她告诉我不是,我装作没听见。 突然间,我见到一个扎着马尾辫的高大男人朝我走来,他穿着一身很拉风的风衣,肌肤黝黑,脸型刚毅,一双有神的小眼睛、粗眉毛,是个亚洲人,他背后背着一杆散弹枪,腰间插着两柄手枪,我还看见一根小十字弩绑在小腿上。 这人无论如何不像是这聚落的平民,更不像是游骑兵。 我喊道:“有刺客!” 高大男人举手说:“不,我是IBA的商人,我的同伴也患病被隔离,我想问问她情况如何。” 她?他们是夫妻吗? 我说:“里面一切安好,所有人都活得好好的,而且我们已经有治疗的方法了。” 必须制止恐慌蔓延,所以我只能瞒报。 等等,IBA的商人怎能随意进出我们的聚落?他们可是纪元帝国的舔狗。 我问道:“豪斯,他...这人是怎么回事?” 豪斯忙道:“大人,这事也没办法,有一匹黑棺的食物迟迟没运到,我们只能与IBA做生意才能勉强维持得了生活....” 我立刻怀疑他私自卖掉铁矿,从IBA那里换取物资,不仅仅换取食物,还可能中饱私囊,但我并未点破,在这末世生存,这也是生存的智慧之一,否则只有饿死,何况他是迈克尔的嫡系,再何况他偷的又不是我的余烬。 高大男人说:“我现在感受不到她,她的气味断了。” 什么意思?气味断了? 我说:“你叫什么?” “高桥。” “你的女朋友呢?” 高桥说:“洁丝。” 我说:“你们一共多少商人?” 高桥说:“商队一共十人,但有两个到这里之后得了病,洁丝和俞杰两个。” 他不关心俞杰,只关心洁丝,说不定那个俞杰是他的情敌?不是不是,这根本没关系。 我说:“他们都很好,每个人都只是睡着了,现在,别挡路,先生,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高桥盯着我看,说:“你想去遗迹?” 我心中一凛,质问道:“你怎么知道的?”索萨、纳尔雷听我语气不善,立刻用枪对准高桥的脑袋。 他很镇定,说:“别紧张,我们是商队的保镖,但另有任务在身,我们也要去那个遗迹中...找某个人。” 我看见他胸口上的标记,想起面具曾对我说过的轶事,说:“你是赏金猎人?” 高桥松了口气,微笑道:“是的。” “你们要狩猎遗迹中的某个人?” 高桥说:“那是个极度危险的通缉犯,IBA得知通缉犯在遗迹中,搞到了遗迹的地图,委托我们将那个通缉犯干掉。” 我说:“通缉犯是什么人?” 高桥说:“剑圣,你只需知道那是一个极其凶猛的怪物,名叫恩奇都。” 我听说古代苏美尔神话中有这么一个名字,是和吉尔伽美什齐名的半神之类的。 我说:“这个恩奇都是古代那一个?” 高桥说:“怎么可能?他只是起了个时髦的名字。” “这个通缉犯和这场病有关系吗?” 高桥说:“听说恩奇都所在的区域附近都会有灾祸和瘟疫,当然,我怀疑与他有关。” 我说:“时间紧迫,我们立即把这个恩奇都解决掉,你把地图给我。” 高桥:“不,这地图只能在我手里,我们的人会和你一起去。” “我如何相信你?” 高桥说:“听说你是伟大的剑圣,不是吗?剑圣自然无所畏惧。” 我凝视了他几秒钟,说:“我最讨厌阿谀奉承的人了,你随我来吧。” 高桥没话找话,说他曾经是住在旧金山唐人街的,名字像是日本人,可其实是华裔。 我反正不懂其中的区别,说:“你怎么能活那么久?你是血族?” 高桥:“我是月亮一族的。” 啊,狼人,可我听说狼人的寿命并不太长,也许狼人与狼人之间也不一样。 我仔细看他的眼睛,的确,在黎明前夕,他眼中有显著的野兽特征,狼的特征,我记得与狼人打过交道——那个叫咏水的打猎人,还有一个叫苔丝的女孩儿,他们险些被黑噩梦杀死。 另有四人是商队的保镖,也都有狼人的特征,从表情上就能看得出来,那种充满野性与威胁的气息。商队的商人是个谨慎而恭敬的凡人,见到我时,谀词如潮,IBA的人即使是墙头草,打起交道来也还不错。 高桥叫上三人同行,分别名是奥利、鬼冢、大井,留下一个狼人守着货物。他还有一个智能手机,用瞳孔解锁,那个地图在手机里。 事不宜迟,我们离开聚落,前往遗迹方向,途中,我问:“遗迹究竟是什么来历?” 高桥说:“好像是个卡戎公司的医疗中心。” “又是卡戎公司?老天,这个公司有什么项目是没有问题的吗?” 高桥说:“的确,IBA在末世来临之前与卡戎公司打过很多交道,这公司的宗旨是利用‘超越人类理解的现象牟利’,如果有需要,他们能包装出一个现代的耶稣基督来。” 我笑道:“真是这样。” 董定奇:“大人,我得到的情报是IBA和纪元帝国结盟了,你觉得他们可信吗?” 那个叫鬼冢的女人冷冷说道:“我们并未听命于纪元帝国,相反,在组织内部有许多人对纪元帝国很不满,他们劫持了我们的商人,扣押我们的商品,并窝藏我们要追捕的通缉犯,可由于人质,我们必须与他们合作。” 我想起那个叫奥斯古德的年轻法师,他曾向我求助,如果可以从内部策反IBA,我或许可以展开一次斩首行动,直接要了叶格丽的命。 考克问:“你们IBA的许许多多通缉犯,都是谁付赏金?又是交给谁的?” 高桥说:“有些通缉犯是客户悬赏的,有些通缉犯是IBA的首脑付账。” 我说:“如果我委托你们悬赏叶格丽的脑袋呢?你们能办到吗?” 高桥低声说:“其实早有人下了单,可没人能执行,现在的赏金是令人咋舌的十亿金元。” 我问他雇主是谁,高桥说是多方联合出资的,但他不能透露,也无从知道。 我皱眉道:“那我呢?” 高桥说:“也大约是十亿金元这样的价格。” 我心头一喜,竟生出巨大的成就感来,我不知道我自己的身家是多少,我猜大概也只是五亿金元左右,然而我的人头居然如此值钱?这是我威震末世,令群魔辟易的铁一般的证明和荣耀啊.... 忽然间,我望向董定奇与考克,见他们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一转脑袋,高桥、鬼冢、奥利、大井也都盯着我瞧。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摸了摸自己的喉咙。 我意识到我的处境恐怕非常危险,比一个衣不蔽体的绝世美女行走于一群强尖犯之间更危险得多。 我能看到,人类的灵魂,皆是贪婪的颜色呢。 第429章 人心鬼蜮 到早晨时,我们抵达了那壮丽的山谷,曾经游骑兵拾荒经过此地,发誓这山谷原先并不在此,它是后来凭空出现的。这证明了废土上的空间变化如同潮汐般起伏难测。 更难测的,是人心。 在得知我的赏金数额后,我发现他们用眼睛打量我的次数变频繁了。仿佛要用双眼将我的外壳层层剥去,只露出我柔弱娇软的身躯,再用绳索将我捆绑,送往纪元帝国令人揉躏似的.... 我一转头,看向董定奇他们,又一扭头,盯着高桥一伙,有时,我发现董定奇他们朝我快走几步,而高桥他们也会加快步伐。又有时,董定奇他们会擦拭手中的枪械,高桥他们则相对应地转动枪口。 我十分确定他们想要赏金。 是啊,只要往我脑袋后崩一枪,就是十亿金元,一百亿信用额,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呢? 人类啊人类,我早就看穿你们了,在你们的历史进程中,都是用血写成的功绩,而在那一个个血红的大字里,暗藏的唯有“吃人”二字! 他们会动手的,你看,董定奇的眼睛已经很久没眨了,就这样对准我的后脑勺。你看,考克在喝水,可喝水的同时,又会皱眉,这皱眉的表情就是她在打鬼主意的铁一般的证据呀。 这两个忠于麦宗的士兵尚且如此,那些赏金猎人更不必说了,偶尔,我看见高桥他们脑袋贴着脑袋,窃窃私语着,当这么做时,会用眼角的余光扫视我,那是鱼肉摆在刀俎之上后,杀鱼的厨子才会有的举动,他们杀了太多的鱼,所以商量着该怎么杀才不会触怒鱼的灵魂。 我服下奥丁之眼,偷听他们在说些什么。 董定奇说:“为什么公爵一会儿朝左走,一会儿朝右走?其中莫非蕴藏着一套神奇的步法?” 考克说:“不知道,只是好晃,又不得不躲着他。他为什么老是盯着我们看?眼睛都不眨?” 董定奇:“听说他老婆管得很严,所以他到了外面,自然是要多看看美女的。” 考克笑道:“讨厌啦!不过我最近的胸确实大了点,公爵他原来是胸控呢。” 她在说假话,无耻的女人!我就知道她满口谎言! 她的胸和上一次相遇时并无起色,反而下垂了一毫米,这逃不过我雪亮的眼睛。 我又侧过头,去听高桥一伙。 鬼冢说:“这个剑圣是个怪胎吗?他脑袋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换做是早就晕了。” 高桥说:“你有没有注意到在这几分钟内他换了十几次表情,一双眼睛就没停过转动。” 大井:“这里头莫非有什么古怪?” 高桥说:“不,这表明他精神错乱,他可能已经被恩奇都的诅咒感染,被操纵了。” 鬼冢狠狠说道:“那我们提前崩了他!” 高桥说:“不必着急,静观其变。” 这群卑鄙小人呀,他们打算杀我,却必须给我安上一个合理的罪名吗?是的,他们害怕黑棺追究罪行,所以想出了这么个杀人诛心的毒计,我必须先下手为强,可是有什么好的理由呢?总不能平白无故地先动手吧。 这时,鬼冢一声尖叫,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急道:“怎么?” 鬼冢怒道:“你这老色...色狗!你的脸快贴我屁股了!” 其实并没有快贴到,距离很远,差了约有一公分左右。而且,我只是为了方便偷听离近了些而已。这无耻的污蔑者,她在找借口想害我啊!没有什么比管不住下半身更方便的罪名,去陷害一个伟大的英雄! 我抬起头,无畏地面对他们,拔剑在手,说:“那就一起上吧,朗某又有何惧。” 鬼冢叫道:“什么一起上?你是白痴吗?” 高桥说:“我们到了,就是这儿!” 这里曾经是个镇子,最高的房子大约六层楼,但都被地震毁得稀巴烂,唯有一栋黑色的建筑鹤立鸡群,保存完好。它不超过三十米高,可占地面积极大,像是尤涅的制造工厂。 那种被水蛭淹没的烦乱感再度充斥心头,我的脑袋像被灌了水泥,一点点凝固住,我又尽力将其融解。我听见低语像是尖刀,一点点刺我的神经,我怀疑脑子里钻入了虫子,这让我遍体冰寒,想要把脑子里的虫子给一条条捉走,即使把脑袋砸烂也好,只要能够除虫。 考克脸色苍白,说:“是那时候....” 董定奇说:“是啊,是那时候。” 我问:“什么那时候?” 董定奇说:“是我们....被转化为恶魔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也曾....也曾如此,这是灵魂异变的先兆。” 然而麦宗却让这些恶魔实验体保持清醒,恢复了人性,麦宗的技术究竟达到了怎样的程度? 高桥说:“恩奇都就在里面,兄弟姐妹们,今天,让我们再一次完成猎杀,带给部族以荣耀!” 我说:“那么,倒也不忙着自相残杀了。” 鬼冢:“什么自相残杀?谁跟你自相残杀过?” 她不承认,我就知道,这女人的屁股很圆,可她却不擅长圆谎,我已经看穿你们了,你们瞒不过我的眼睛。 绿面纱叹了口气,不知为何,这让我很心塞。 高桥的毛发变得很长,他是一头极强壮的棕色狼人。奥利比高桥小了一圈,毛发相同。鬼冢、大井则颜色偏白,爪子更锋利,双腿细长,似乎十分敏捷。外观上看,我看不出他们与刚格尔血族的狼形有何分别,可又感到他们似乎更凶猛、更鲁莽一些。 然后他们拿枪轰开了门。 我忍不住说:“那你们变成狼人有什么意义?还不是要用枪?” 高桥他们用看着外行的眼神看着我,高桥说:“这样比较厉害。” “可用狼人不是用牙齿咬,用爪子抓的吗?用枪是什么鬼?” 鬼冢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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