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港,却又很希望看到那些热腾腾的中式早饭,哪怕只是摆设着,闻个味道也好。 用刀尖戳弄了两下面包,他放下了,没胃口。也不是不爱吃,他只是厌恶,厌恶自己身上有洗不干净的郦港。 饭前,安富身上的厚外衣被热得穿不住,先去换了身轻便衣服来。 施施然下楼来,他端酒杯似的端起一杯牛奶,喝一口,扭头面对了安知山,微笑着忽然说。 “我是不是从没跟你讲过我小时候的事。” “嗯。” 安知山想起陆青嘱咐他好好吃饭,本来正尝试着往嘴里硬塞两口,可此时听安富开口,他霎时又没了食欲。 安富早上也不爱吃饭,端着牛奶,半天不喝一口。他挥退了佣人,等桌上只剩他们三人,才兴致勃勃地讲起往事。 安富小时候是过过苦日子的。 他的亲妈比不上他大哥安成的母亲,是个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安富的妈妈是红灯区的一位暗娼。 郦港开放,早些年间开放过头,烟花柳巷随处可见,到处都是。老爷子当年还年轻,二三十岁的年纪,睡了位鲜嫩貌美的小窑姐——窑姐年纪太小,简直只能算作是鱼蛋档小妹。小妹没人教养,走了歪路,但又因为样貌宜嗔宜喜,娇憨得很,所以奇货可居,被店里挂了高价,等人来点。 等来等去,等到了她的贵客,安德胜。 安德胜当初也实在是个漂亮人物,又嘴甜,会哄人。给小妹开了苞后,见她梨花带雨,哭得有趣,就多哄了两句,哪知道就会哄得她芳心暗许,更哪知道一次就中。小妹细溜腰身逐渐浑圆,她先以为是胖了,后来开始呕吐,这才察觉不对劲。 安富出生在红灯区的一间小旅馆里,他那亲妈并没有身为人母的自觉,在那个年代,生下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又是件丢脸的事,她稀里糊涂,一拖再拖,不知怎么的就会拖到临产期。她像匹骡马似的,在宾馆脏兮兮的白床上岔开双腿,裂声长嘶,孩子从底下血淋淋的滑出来。 他没父亲,亲妈又是个适应不了风尘生活的风尘女子,那童年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照安富的话说。 “小时候觉得天底下最好吃的,就是车仔面了。楼下唐伯天天推着小面摊吆喝,我好馋,想吃,又没钱。去发廊给人家扫头茬,帮店里老板搬汽水,替牙医先生端托盘……好多好多,数不过来。好容易攒了钱,跑去吃面,又舍不得加猪杂,端着鸡公碗吃面,眼里就盯着人家碗里的下水,因为眼睛不够用,所以有次还被碗沿豁口划破了嘴!但即使是这样,也还是忍不住盯着看,有时候人家好心,会施舍我两块不好吃的猪肺,有时候遇到脾气不好的,就踢我踹我,让我滚蛋。其实车仔面有什么好吃的呢?更别提猪杂了,洗不干净,脏得要命。但那时候不知道,那时候没吃过好的,年纪又小,什么都不知道。” “我妈妈不爱看我吃这些,嫌浪费钱。她那时候接不着客,家里没钱,连用水费都交不上,她又爱漂亮,什么都能没有,但是头发是一定要洗的。她发愁,每次愁得狠了就哭,能从早哭到晚。我……我很心疼她,不想看她哭,就拿着家里的盆到人家的水龙头底下偷水,偷回来了就给她洗头发用。我跑得快,大多数时候都能成功,只是有次被巷子口卖槟榔的阿宇逮到,他又高又壮,说要砍了我的手!我吓得哭,又不敢去告诉她,因为知道她也没办法。但是最后,她还是知道了,她让邻居带我走,然后跟阿宇进屋了,天黑才回家。” 讲到这里,他抹了把脸,隐隐有冷笑。 安知山和安冉则是一并的非常愕然,从没想过安富嘴里会有“心疼”二字! “那会儿住在龙寨里,有人看我们孤儿寡母,总来欺负她,我看不得她明明都怕得要哭,还要被迫对那些人笑,当年没少跟那些人打架。年纪又小,打不过,根本就是挨打。打着打着,在我十一岁那年,她得病了。很凶很凶的病,她一下子就连床都下不了,家里没钱治,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她看我着急,就给了我个人名,又给了联系方式,要我去找他。” 他看向安知山,“他,也就是你爷爷。” “第一次见你爷爷的时候,他说,没想到你能活下来,又说,都长这么大了!我跟他要钱,他给了一点儿。我问他怎么那么少,他说,用过的女人,能给这些已经是看在你的面子上了。” 那年,安德胜端坐在宽敞洁净的红木办公桌后,端详着这流离多年,顽强长大的亲儿子,很觉得老天有眼——家里的大儿子不懂事,成天为了自己那苦瓜似的原配跟他闹别扭,他正有意将这大儿子踹出门,老天有眼,这又送来了个二儿子! 二儿子衣服破烂,却很干净,样貌极好,皂白勾分的眼睛死死瞪着他,像只误闯入人类营寨的小狼。他知道是自己这富丽堂皇的公司吓到了他,但无意迁就,更无意和蔼,要的就是他又惧又怕。正如大陆商人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那意思是,恐惧底下才藏着孝顺。 安德胜说,给你妈妈的就这么多,但你要来跟我的话,我就能再多给一点儿。 他没犹豫,痛快说好。转身正要走,安德胜叫住他,说你从龙寨城走到上城区也不容易,留下吃顿饭,我过会儿让助理陪你出去买两身衣服,再送你回去,怎么样? 爱玩爱吃的年纪,偏偏又从没玩过好玩,从没吃过好吃,说不想,那定然是骗人的。 他这次犹豫了,直到办公室门打开,进来个衣冠楚楚的大少爷。大少爷施他一瞥,没理会,转而去问安德胜,说学校安排了去伦敦的毕业旅行,好麻烦,不想去,再说,我已经跟朋友约好去斐济海钓了。 他已经从妈妈的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身份,知道名声大噪的远洋老总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面前这个趾高气昂的大少爷,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走后好久,他眼前还弥留着大哥衬衫马甲的格纹纹路,太深了,简直要刻进眼睛里。 安德胜似乎才想起他的样子,正想不起来他留在这儿干什么,他就轻声说,我想去。 他是那天晚上才知道,原来游乐园里闪闪发亮的摩天轮是能坐人的,衣服是可以不粗糙的,顶楼餐厅的菜单全是英文名,而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根本不是车仔面! 助理长年跟在安德胜身边,熟悉得仿佛跟安总长了同一个脑子。太懂得老总此举,意欲何为,所以全程毕恭毕敬,为他开门挪椅,倒水看茶,话里话外,他都是“二少爷”。 他哪当过二少爷,在龙寨城,他惯常是“小喇叭”、“戆居”和“扑嘢”。起初诚惶诚恐,推脱着要助理别这么叫,助理执意如此,对他的话根本就是听而不闻,他推脱得没用,被这么称呼了一晚上,也就习惯了。 夜晚,他坐着叫不出牌子的豪车回到龙城寨,这地方忽然就脏污得入不了眼,皱着眉头回到家里,经年不见天日的陋居甚至比不上远洋公司里的一间厕所。 他的心脏像被戳了个窟窿,有句话淌出来——其实我跟那位大少爷差不了多少,他老爸是安德胜,可我的不也是吗? 他被这话吓一跳,没细想,去伺候妈妈了。 妈妈在床上躺了一天,晨昏颠倒,说想洗把脸。 他现在已经有钱,抽了张钞票出门去,他端着盆去给妈妈接水。龙寨城不通水管,水是从别处的管子那儿堵截来的,却还要收费。滴滴答答等盆接满,他裤腿被污水沾湿,这才想起自己还穿着助理给买的一套西装。他垂头看簇新的西裤皮鞋,又扭脸,从发廊脏得凝着水圈的玻璃上, 看自己。 他发现,自己打扮起来,跟这处龙蛇混杂的地界是这样不相衬。 妈妈的病并没有得到控制,安德胜经常派人来看,来人长吁短叹一段,又只撂下一沓钱,旋即一阵风似的把他嘬哄出去。 他起初很愧疚,当着妈妈的面,不肯跟人家走。妈妈看出他的神往和踯躅,又太有远见,看到自己命不久矣,便总是微笑,跟他说没关系,要他好好去玩。 他于是就去,只当是为了哄妈妈开心了。可外头的世界真大,真好,走也走不尽,逛也逛不完,越来越多的人叫他二少爷,他听这名号是越来越顺耳,吃餐厅的饭也越来越对胃口。他想自己命好,就像商场柜台里出售的进口巧克力,金箔纸下藏着甜美——他是贱命底下藏着好命。 他的愧疚日益稀薄,而妈妈的病,日益加重了。 那天回家,他玩得高兴,放开喉咙叫妈妈,可妈妈没回应。他心道不好,跑到床畔一看,妈妈嘴唇青紫,呼吸微薄,心跳衰弱得快要没有。 他吓破了胆子,找救护车,可担架抬不进逼仄的龙寨城,最后也不知道怎么把妈妈运到了医院。 抢救一夜,妈妈总算是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他伏在床边不敢睡,怕闭上眼,妈妈就偷偷死掉。 清早,安德胜来了,看一眼床上昏迷着的女人,毫不关心,只打趣着问他,说办公室新送来一只狼狗,是警犬退役,好威风,要不要去看看?喜欢就送给你! 他说不去,妈妈在生病,他哪儿都不想去。 安德胜看不惯他为个女人要死要活,哪怕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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