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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听清安知山的话,雪仿佛是一瞬间就汹涌了,安知山在他耳畔似笑似哭地说了句什么,他双耳迷蒙,只听见雪落了又融。 安知山记得自己梦到了什么,他总是忘记梦的内容,这次没有,因为那其实也不算个梦,更像是过去在反扑他,尾随着追到了梦里。 他梦到五六岁的小时候,无天无日的庄园,他第一次和安晓霖见面,对方却不告而别。 那天他茫茫然站在门口,指缝滴滴答答地在溢血,血比苹果更红。他试探着叫了两声,没人回应,他知道自己应该是把哥哥吓跑了。 他走到茶几前,抽纸擦血,也擦苹果,血止不住,止不住就算了,他在擦干净了的苹果上咬下一口,边嚼边悔,边悔边难过,难过到最后,他抽搭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要哭了,伸手抹眼睛,却是没有眼泪。 他知道自己奇怪,却没想到会是这么的奇怪,该笑的时候不笑,该疼的时候不疼,该哭的时候,眼眶干涸着,竟也没法哭。 仿佛个刚造出来就毁坏了的玩具,他缺少的零件连上帝都补不上,也难怪会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仆人赶上来,见到沿了整个走廊的血,又见到满手是血的小少爷,惊叫着找医药箱给他包扎。他默默地,不挣扎,另一手还是拿着苹果,一小口一小口地吃。 咽下满嘴苹果,他忽然问仆人,我是个坏人吗? 仆人叫来了帮手,三两个人正忙着给他止血,装聋作哑不作答。这家的女主人疯头疯脑,带着小少爷也是个怪胎,终日像个阴气森森的小鬼,问的话全叫人答不上。 然而,怪虽怪,却没人敢对他们怎样,排异的方法只好是不理会。 他又问了两声,还是没人说话,他习惯了,埋头吃苹果。 自己哄自己似的,在苹果啃到只剩个果核的时候,他在心里说。虽然我很该死,但我也没有害过人啊,所以我应该不是个坏人。 说完这句,他稍稍坦然了,手上的伤口有所呼应一般,隐隐疼痛起来。 至于为什么会该死,他却是没想那么多。 父母明面里说他该死,仆人暗地里也说他该死,他晚上睡前自己琢磨着,若非他不合时宜地托生到了妈妈的肚子里,妈妈也不会落到这步境地,所以他貌似是真的很该死,即使不该死,也至少不该出生。 但他已经出生了,并且死皮赖脸的,很想再活一活。明明没人希望他活,可他到底也活了,他不知道自己活着是在等什么,但若是真要他该死就死了,他依依不舍的,又好不甘心。 遇到陆青的那天,他站在海边,往前一步就了结此生,他不再依依不舍了,可依然心有不甘。 后来,后来他活下来,遇见陆青。 陆青信他,陆青爱他,陆青当他是个洁白无辜的好人。 陆青像他前二十年都没能找到的心脏,他直至今日才发觉他的心脏原来活在了千里之外的凌海,远远汲取了他麻木的血肉骨骼,生出了尊如珠似玉的小鹿。 之后,小鹿总有一天要发现他,拆穿他,那要怎么办? 他不想。不去想,不敢想,也没法想把这颗心脏活活从肉身里挖出来会怎样。 他不愿意去看前路,那就不看了,只看眼下。 眼下,雪落成了碎玉乱琼。 安知山在天台找了个地方坐下,看陆青双手把扶着栏杆,心情大好地哼歌,哼了两声,又清唱出来。 “直到细雪飞下来,荡进远处深海。 甚至两脚走不动,先想到离开……” 王菲的《邮差》。 安知山沉沉凝视着陆青,乘雪夜歌的陆青,望他的侧影,说出话来,却是悄无声息,声比雪轻。 翻来覆去,却也只有两句。 “我爱你”,“别赶我走”。 第47章——纹身 安知山要陆青来花店当店员,其本意是不愿让陆青连轴转地打工,活得太累太忙。 他想把小鹿搬进花店,当朵花儿来供着养着,没成想陆青不是花,是根又倔又硬的狗尾巴草,埋在泥地里也会想方设法往上钻,并不乐意当束只知道围着太阳转的艳阳花。 花店本来是个可以赚钱的好地方,此前亏本,乃是店长笨蛋,经营失利。如今陆青来了,他踌躇满志的,决心要一扫颓唐,把花店经营得欣欣向荣。 他有心,然而店长却是块废物点心——论插花技艺,安知山练得炉火纯青,随时能上场接定制单,可又论起心志,安知山实在太好逸恶劳了。店里一旦没客人,他意意思思地就要窝进二楼沙发看电影,自己看不算,还要强行揣上陆青。 店长是指望不上了,只能当吉祥物,不堪大用,有时还要添乱,陆青便只好一人出两份力。一个多月下来,虽然不比当初打两份工那么累了,可陆青又要照顾花店又要买菜做饭,便依然还是很忙。 安知山不愿看陆青忙得团团转,又心知自己是个胸无大志的,能活下来就很不错,可没能耐活得朝气蓬勃。 同时,他也知道陆青眼巴巴盼着自己有点儿店长模样,所以偶尔想要强打精神,听陆青讲一讲对花店的宏图大志,却又总是在对账的环节就走了神,盯着小鹿的细腰看个没完。 他那脑子并不太听使唤,注意力向来难以集中,换言之,当了二十年无心无骨的木桩子,一时之间要他枯木逢春,也是难。 尝试了好些天,他依然是没往心口灌进半丝半毫的壮志,不过他一计不成,还有一计,陆青不是花瓶,他是,他攘外不成,可以安内。花店帮不了,家事还能也帮不了么? 于是这天下午,他在陆青做饭时凑过来,一边颇有眼力见地剥起了蒜,一边说,“小鹿,你教我做饭吧。” 陆青切菜的手一顿,侧目看他,笑是好笑:“你要做饭?” 小鹿摆明了是不相信,在揶揄,然而安知山没心没肺,被激将了也安然,回道:“想学。怎么了,要收学费?” 陆青笑着看他一会儿,让开了位置,冲案板一撇头:“学费不用,但得先看看你有没有慧根。来,徒弟,把这个土豆切了。” 安知山跟要举哑铃似的,煞有介事地手臂相交,做了几个拉伸,而后站到案板前,擎起菜刀,问道:“小师父,你是要切片切丝切块啊?” 陆青:“我要炒土豆丝,那你……” 安知山:“我不会切丝,你炒土豆块吧。” 陆青:“……” 陆青气笑了,在安知山后脑勺轻轻拍了一巴掌:“小小徒弟,在此叫嚣。别妄想改主厨菜单,就切丝,快点切。” 安知山认命,一手握刀一手摁土豆,开始切丝。 陆青抱臂旁观,看了一会儿就看不下去,安知山切得认真,然而切得奇烂无比,土豆丝成了薯条样,长短不一,厚薄不一,陆青简直怀疑要炒不熟。 为了晚饭考虑,主厨不得不亲自上手了。 陆青本意是要站在安知山身后教他切,可惜二人身量有差,站在安知山后头,陆青连案板都看不见。 不得已,他只好钻到了安知山身前,手握着他的手,他先是教安知山把土豆摁扎实了,别退避三舍离刀那么远,又教他怎么顺着刀刃切下来。 陆青刚还在笑话,真上手教了,他却也教得认真。安知山则是犯了老毛病,软玉温香在怀,他稍稍埋首就能嗅见小鹿衣领上的薰衣草洗衣液味,很清很香,嗅得他心猿意马,又要走神。 陆青:“手指跟刀锋垂直,然后贴着手往下……” 陆青一顿,举起被反着十指相扣,牵牢了的手:“……你这孽徒,能不能尊师重道一点。” 安知山大梦恍然,松开了,将手老老实实放回土豆上:“不好意思,没忍住,小师父您继续讲。” 陆青颇无语地回头给了他一瞥,继续说:“贴着手指往下切,能保证手稳,想切什么样就什么样。” 此话不假,陆青握着他的手切出来的土豆丝,的确不再歪瓜裂枣了。 安知山问:“离这么近,为什么不会切到手指头?” 陆青一怔:“这……” 他举起菜刀,慢动作地切下一刀:“因为菜刀跟手指始终是平行的,平行线,不相交。” 安知山:“那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手不抽成鸡爪了吗?” 陆青:“……你又不是一天连续切三个小时,想抽成鸡爪也难。” 顿了顿,他又发愁地嘀咕了句:“不过就你这速度,切三个小时也不是不可能。” 陆青教是教了,但没放在心上,以为安知山只是学个好玩,不成想安知山这次动了真格,从切菜煮饭开始学,他自行钻研了一个多礼拜,终于不只会炒鸡蛋,也能像模像样做两手好菜了。 做菜这事,难在开头,也难在坚持。好在安知山似乎天然适合当人夫,乐得换着花样钻模菜谱,变着法儿给家里人做饭吃。 子衿吃陆青做的菜吃了两年,陆青忙起来能忙得没日没夜,根本没空琢磨新菜式,所以她吃了两年,已经能把那几样菜倒背如流了。 这时家里忽然换了主厨,并且是个爱好钻研西点面包的主厨,子衿倍感幸福,在安知山提出以后由他来做饭时,子衿带着小狗儿一同举手,双手双爪同意了。 这也算了却陆青一桩麻烦事,他主外,有人主内,也算是珠联璧合。再说安知山正经做起饭菜,口味出乎意料的好,别说子衿了,陆青本人也吃对了胃口。 于是当安知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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