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考虑到犯罪手法可能是逐渐成型的、或维斯特兰市警察局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收到部分凶手的挑衅来信,本档案收录的凶案包括一些该犯罪人未通过来信方式承认、但犯罪签名与该系列凶案极其相似的案件。 按照时间次序,凶案名单如下: 1、汤姆·格林案(卷宗号:U384-0399):2010年2月18日(星期四),被控杀害了前妻及与前妻的三个孩子(见卷宗:R239-7539)但被无罪释放的汤姆·格林被发现死于维斯特兰市南郊的一处废弃工厂中。受害者被发现时躺在一个用自己的血画出的巨大标靶图案中,面部皮肤被割开取下(应为对格林用刀刺穿前妻面部的模仿)、全身有共计107处刺伤。 2、爱德华·塔斯米尔案(卷宗号:I028-2927):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被怀疑策划了三起银行抢劫案(见卷宗:S973-4245)并导致共计四人死亡的塔斯米尔被发现死于维斯特兰市下城区一处停工的建筑工地里,全身主要关节被钝器击碎,喉咙里塞着三枚拜占庭时期的金币。被发现时,死者被钢琴琴弦吊在建筑主体的脚手架上,姿势与其喉咙中拜占庭金币背面的天使浮雕姿势一致。 …… 24、特莱普·卡洛安案(卷宗号:F283-4320):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被怀疑强奸并杀害了4名女性(见卷宗:M239-0374)、但是由于证据不足而被十分的卡洛安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家中自己的床上,同时,他的公寓也是之前警方怀疑的强奸案现场。受害者被切下生殖器、沿手腕和脚踝切下四肢,腹部被打开。凶手在取出他腹中的大部分器官之后把死者的四肢和生殖器塞进了他的腹腔里。根据法医解剖显示,凶手在取出死者的大部分器官的时候,死者还依然活着。 由此可见,犯罪人的手法较为成熟,只不过在强奸相关的案例上出现一些很明显的过度杀戮行为,考虑其所受的心理创伤与强奸案有关。 本系列凶案凶杀犯案手法成熟,犯案频率较为规律,怀疑曾经在其他州有犯罪记录,在2006年左右才来到维斯特兰市。该犯罪人应为白人男性,年龄在35-50岁之间。根据现场痕迹检验结果显示,折磨并杀害受害人的过程由一人完成,该犯罪人应为身材较为高大、身体强壮且掌握一定格斗技巧的人。 可以由此推断,在维斯特兰境内的案件应该不是该犯罪人的第一起凶案。第一起凶杀案不可能如汤姆·格林案般娴熟。 但是钢琴师的犯罪手法极具特点,在其他州并没有发现有类似的案件。最大的可能性或许是,他在其他州或城市犯罪的时候并不以现在的手段进行——我不认为他会抛弃用琴弦勒死死者的方式,或许,他只是选择不联系警方、或把尸体以另外的方式处理掉之类,因此凶案没有以现在这种形式进入我们的视野。 本系列凶案案发现场基本都在人烟较为稀少的地区,凶手有较大可能性是袭击受害者后将受害者带到之前已经选定的现场,考虑凶手拥有交通工具,可能为内部空间较为宽敞的SUV汽车。 所有受害者最后都被钢琴琴弦勒死,从获取凶器的角度来说,该犯罪人有可能从事贩售乐器的相关行业、钢琴教师或家中有钢琴。根据以上推断及第二案、第五案、第十三案中凶手在布置现场时使用的昂贵道具,该犯罪人有可能家境殷实、受过良好教育。 我认为凶手从事和钢琴有关的事业的可能性小,WLPD总是在这种细节上犯奇怪的错误。在前期排查中,并没有符合任何以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落网。下文中我会论述该犯罪人的反侦查能力,我倾向于认为,既然他把钢琴弦最为最重要的凶器,就绝不会把钢琴放在他目力可及之处。 该犯罪人选定的受害者均为有前科或怀疑有犯罪嫌疑的男性受害者,从第三案、第十案、第十二案、第十五案、第二十二案中体现的细节显示,该犯罪人有途径得到一些警方内部尚未公开的信息,该犯罪人有可能是警务工作者,或其家人及朋友中有人是警务工作者。 本系列凶案的受害者拥有一些共通的特性:强壮的、有犯罪史的男性,大多为金发,该犯罪人选择受害者的倾向有可能与其过往经历有关,此人青少年时期有可能是某种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他选择受害者的原则很可能是根据对他施加暴力的年长男性的特征而来。 该犯罪人有频繁挑衅警方的行为:无论是杀害未被定罪、或未被按照应有程度定罪的罪犯,还是在事后写信向警方告知凶案发生地点,都可视为对警方的挑衅。该犯罪人反侦察能力极强,且对自身有膨胀的自信心,危险性极高。 如果维斯特兰钢琴师在其他州确实犯案,而犯案之后显而易见地没有通知警方的话,示威和联系警方就并不是这个凶手获取快感的必须方式。因此,也不能说“膨胀的自信心”或“对警方的挑衅”之类的话。这种鲜明的作案方式只是为了把他和其他州的某些凶案区分开来,使人们不至于怀疑到他身上。 站在这样的角度来看,他并非“自信”——而是极尽地谨慎,大胆而果断,反侦察能力也确实很强。维斯特兰钢琴师可能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类型的杀手,从而引开WLPD调查上的注意力。而且从目前来看,这种手法确实效果显著。 有人认为维斯特兰钢琴师是比礼拜日园丁更危险的罪犯,我并不这样认为。比起维斯特兰钢琴师,礼拜日园丁的出发点是更加奇异的、梦幻的、不可捉摸的。 我更好奇的一点是,这两个连环杀手同居住在一个城市里这么长时间,他们对对方有何看法?如果有那样一个机会的话,他们会成为对方选定的猎物吗? 我衷心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见这样的场景,那一定十分有趣。 注: 鉴于“文章完结必被盗文”的普遍现状,本文将在正文部分插入一些对阅读盗文txt小读者的“友好而亲切的交谈以及妙趣横生的警告”,因为只因为正文部分最容易被盗文爬虫爬取,也最容易被阅读盗文的小读者看见。 这里是跨越时空(……)与未来必将下载此文盗文阅读的小读者们进行的第一次交谈——因为我知道某些以此牟利的人不会看文案处禁止转载的条目的——按照先礼后兵的原则,我们先从“亲切友好”的部分开始。 Q:为什么不建议小读者阅读《酒与枪》的盗文? A:因为txt格式会给读者带来糟糕的阅读体验。这个文手喜欢把不同剧情线穿插在一起写,还特别喜欢在正文中插入碎片化的回忆杀。有的时候,现在的时间线和回忆会写在同一个段落里,仅用不同的字体标识出来——而众所周知,txt文档并不能设置不同字体。 设想这样的场景:你阅读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会把三十年前的剧情和现在的剧情放在同一个段落里,并且不用任何词提示你时间是什么时候转换的……我相信一般小读者都不会非常快乐。 已经阅读了 第一章盗文的小读者,我很确定txt里没有单独给句子设置下划线的功能,那么问题来了:请问你们发现本章的内容是一份档案和某人写在档案页边上的批注了吗?又请问,哪些是档案内容、哪些又是批注呢? Q:所以说,假设我没有废文账号,就根本没法看这篇文了? A:是啊,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Q:我偏要阅读盗文,作者能怎么样呢? A:作者当然并不能怎么样,作者又不能爬网线过去打你。 但是正如前文所说,作者决定在某些章节中抽出一点空来警告阅读盗文的小读者,而那确实是“妙趣横生的警告”。 “这算不算抄袭啊?” 众所周知,维斯特兰市治安极差。 2016年才过四分之三,今年维斯特兰市的犯罪率不降反增,保持着平均每天发生十起枪击案的傲人成绩;单八月份就有九十人被杀,在夏天还未结束之前,全市已经发生了超过五百起谋杀案。 维斯特兰市任何一位经常跟凶杀案打交道的人都早已习惯了一天三班倒的日夜待命生活,半夜被一个电话叫起来赶往犯罪现场,简直就是他们乏味的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当阿尔巴利诺·巴克斯带着一身香水味从他那辆雪佛兰上下来的时候,还只当这是一次平常的出勘现场。 这时是凌晨三点多,一片荒凉黑暗的小树林外头拉着警戒线,枝叶稀疏的树枝被警车顶灯映出了各种诡异的颜色。维斯特兰市警察局的巴特·哈代警官就虎视眈眈地守在警戒线前面,像是一只毛都炸起来的狼犬:他这样子就足够说明事情不同寻常了。 哈代警官一抬头,就看见法医局经验最丰富、手法最精湛的法医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朝案发现场走过来,手里提着法医勘探箱,身后是那辆与“案发现场”这个词格格不入的红色跑车。阿尔巴利诺的头发乱糟糟的,看上去像是被谁的手指反复弄乱过,连他的皮带扣看上去都是被匆匆系上的。 哈代站警戒线外面站着等了他一会儿了,现在案发现场里面正工蜂一般忙碌着一群犯罪现场调查小组的科学家,在他们拍照固定完证据之前,倒不忙着让法医马上进去。等阿尔巴利诺一走过来,哈代就闻到了他身上那股须后水、香水和酒精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这让警官不禁皱起眉头来:“你没喝酒吧,阿尔?” “什么?绝没有。”这年轻法医有些夸张地睁大眼睛,就好像想要说明他真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似的,“不过你确实打断了我和两个漂亮姑娘的美妙夜晚:非常、非常美妙的夜晚。”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阿尔巴利诺确实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不过他并没跟姑娘调情,而是远远地观察着那些姑娘:只有在你置身事外的时候,你才能对全局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他花了几个小时观察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孩,他不喜欢那些脂粉和香水的味道,不过他相信如果褪去那层皮肤,她们能变得更美。 哈代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而是挑起眉来:显然这位尽职尽责的警官一点儿也不想知道阿尔巴利诺和谁度过了什么夜晚,在他心目中,也就只有这个不靠谱的人能在第二天还有早班的情况下玩物丧志地跑出去跟女孩子调情。但是阿尔巴利诺肯定听不到他的腹诽,这位法医不思悔改的精神他们都有领教了。 阿尔巴利诺好奇地往哈代身后张望,语气依然没心没肺的愉快:“我可以进去了吗?” ……哈代花了两秒钟思考着是不是一个隐晦的荤段子,他希望不是。 “等CSI的人出来吧,犯罪现场有些复杂,他们拍照完成之前你别进去乱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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