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刘今墨悄无声息地上前,单手轻轻掀起石板,那下面埋着一口大缸。 月光下,照见缸内竟有十余条种类不一的毒虫,有小青蛇、蜈蚣、蟾蜍、蜥蜴、蚯蚓、蝎子和大绿毛虫等,甚至还有一只红毛老鼠。 沈才华大喜,忙伸出小手到缸里去抓。 刘今墨没想到婴儿会去抓毒虫,未及拦阻,沈才华已经拎着后颈将那只红毛大老鼠抓上来了。 红毛大老鼠龇着大板牙正欲发威,不料却被沈才华一口咬住了颈下,他那两排尖利的小牙瞬间切断了老鼠的颈动脉,鲜血迸出,全被婴儿吸进了嘴里。 沈才华扔掉了红毛大老鼠的尸体,又伸手捞起一只巨型蟾蜍,从其脖子上一口咬下,红的血一股脑儿地往口里吸去。接下来是蜥蜴,那褐皮蜥蜴张嘴吐出红色的长舌头袭向沈才华,不料被沈才华一口咬去了半截,随即其颌下柔软部位也被婴儿的利齿咬穿,一会儿就不动了。 沈才华继续捞着,蚯蚓咬了个头,一吸味道不正,有土腥味,被甩在了一边;蜈蚣和蝎子动作机敏,但是沈才华的小手却异常地迅速灵活,还是轻松地逮住并咬去了蜈蚣的头、蝎子的尾,吸了吸,感觉汁水不是很多。 大绿毛虫很受沈才华的青睐,肉汁被吸干,只剩下了一张皮。最后,缸里只剩下那条小青蛇了。 这是一条剧毒的竹叶青,在缸底不停地游动着,不时抬起头,伸缩着肉色的信子,伺机进攻。 刘今墨正想如何助婴儿一臂之力,那沈才华早已翻身扑到缸里,双手紧紧地卡住那蛇的七寸,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咬去了蛇头,开始吮吸竹叶青的腔体。 十分钟的时间,婴儿沈才华干掉了十余条毒虫,刘今墨在一旁看着,惊愕之中满心欢喜,这小家伙既然是杂食性的,以后喂养起来就会方便多了。 屋里的灯亮了,有人发觉了外面有动静,起身来看。 刘今墨一手抄起沈才华,纵身一跃,如同鬼魅一般飘出了高墙。 推门而出的人,惊愕地发现其养的蛊虫都已经直挺挺地死在了地上,月光斜斜地照在了他的脸上,正是铁掌柜。 刘今墨回到住地,轻手轻脚地将沈才华放到了床上,孩子已经睡了。望着婴儿可爱的小脸庞,刘今墨忍不住上去亲了几口,那孩子嘴里呼出的气息说不上来是什么味儿。 此地是黄狗垭,再深入进去湘西的腹地,人烟就开始稀少了,匪夷所思的事情将会多起来,寒生如遇危险也一定是在那里。刘今墨暗暗地想。 第8章 次日清晨,刘今墨刚刚睁开眼睛,就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铁掌柜低头哈腰地走了进来:“大侠,哦,先生,我是来请您去吃早餐的。” 刘今墨客气道:“太麻烦了吧。” “不麻烦,已经准备好了。”铁掌柜从怀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大信封,说道,“这是给您准备的五千块钱,请您一定收下,也算是我们铁家一点微薄的心意。” 当时的年代,五千块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刘今墨乃是江湖人物,也不推辞,只是点了点头,接过来直接就揣入了怀里。 “请!”铁掌柜耐心地候在了门外,一直等到刘今墨抱着孩子出来。 早餐并不十分讲究,除稀饭外都是一些小点和山野小菜。 “孩子要喝奶吗?”铁掌柜小心翼翼地问道,他虽然奇怪一个老男人带着数月大的婴儿外出,但却不敢多问,江湖上的事情还是少问为妙。 刘今墨淡淡说道:“他不喝奶。” “先生,我们铺子里已经连夜加工了几只无影甲,您先看看是否合用,满意的话,今天一天就可完工。”铁掌柜说道。 铁掌柜从口袋里拿出几只精钢锻造的指甲放到了桌子上,刘今墨拿起一只看了看淬火的硬度,然后套在了自己的指甲上,感觉活动自如并和自己的指甲颜色相同,外人若不仔细瞧,是绝对难以分辨的。 “不错,就照这样加工吧。”刘今墨满意地说道。 “先生,有一件小事,想请您出手帮个忙,这在先生来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铁掌柜支支吾吾道。 “说。”刘今墨皱了皱眉头,他最反感人家办事附加条件。 铁掌柜赔着笑脸,说道:“此地西行十里,有一苗寨,寨中的巫师麻都素来与我铁家不和,此人养有一条血虱。专门吸食婴儿的血,是害虫,想请先生您把它除去,为民除害。” 刘今墨淡淡一笑,道:“既是害虫,政府怎么不管呢?还需要百姓出头?” “政府去过了,但是找不到那血虱的踪影,我们老百姓又哪里是它的对手啊!”铁掌柜说道。 “血虱?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刘今墨感到疑惑。 “那是一种很厉害的蛊虫,有一只猫大小,肚子特别大,里面装满了血,嘴里有一个尖尖的吸盘,一次能喝一小碗婴儿的鲜血。晚上出来活动,而且会飞,很难抓住,我想,先生的无影甲一定能射杀它的。”铁掌柜说道。 “今晚。”刘今墨说道。 “您同意出手相助啦?”铁掌柜高兴地说道。 刘今墨点点头,心想,沈才华今夜的晚餐可有着落了。 月上东山,刘今墨怀抱婴儿骑着马出发了,沈才华的两只小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匹红色鬃毛的大马看,口水都流出来了。 铁掌柜和那个伙计各骑一匹青马,一路踏着月色西行。 铁掌柜骑在马上,想自己与苗寨的巫师麻都斗了好多年了,麻都若不是倚仗着他那条血虱,自己何尝惧他?昨天晚上,自己养的蛊虫全部死于非命,肯定又是那条血虱干的,否则怎会一股脑儿被吸干体液,全军覆没?这仇一定要报,一定要宰了那条血虱。 “血虱究竟是什么东西?”刘今墨问道。 铁掌柜回过神儿来,说道:“血虱也是一种蛊虫,一般不会超过手指甲大小,扁平的肚子,口中有刺,吸食人与猫狗身上的血液,吸饱以后肚子就圆鼓起来。” 刘今墨“嘿嘿”尖笑了起来,说道:“不就是人身上生的虱子吗?我身上现在就有,喏,这就是一只。”刘今墨随手探进内衣里,摸索一番,捏出一只灰白色小如米粒大小的寄生虫来,在月光下晃了晃,然后扔进嘴里“嘎嘣”一声响,将其咬死。 铁掌柜看得直咂舌,恭维道:“古人清客以齿毙虱有声,真乃江湖豪杰本色也。” 刘今墨说道:“你说那血虱有小猫般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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