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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这一种分类的歌都很好听,旋律更好,但是真不见得喜欢的人特别多。 林轩微笑:“让我们有请我们蓝星的乐队,昏黄乐队。” 一组人马登台。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节奏? 难道还有蓝星音乐表演? 这和《我是穿越者》一贯以来的习惯不一样啊。 《我是穿越者》对于蓝星强势的东西,基本上是不提的,所以观众大概脑补也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比地星强。 这一次是要打擂台? 林轩公布了答案:“这一段时间,我们邀请昏黄乐队对老鹰乐队的成名曲进行了排练。” “时间不长,三首歌的空间。” “让我们把舞台留给昏黄乐队。” 《Love Will Keep Us Alive》《爱让我们充满力量》 《tequila sunrise》《龙舌兰日出》 《the gril from yesterday》《昨日的女孩》 昏黄乐队,是地星娱乐公司这段时间,寻找到的条件最优秀,最贴近于老鹰乐队的国内乐队了。 真人演唱永远比视频感染力更强。 虽然这三首歌不像加州旅馆那么牛逼,但全都是这个世界的听众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 昏黄乐队在三首歌的时间,闻名全世界! 主唱是一个龙国青年,摇晃着吉他,弹奏着他以前并不熟悉但是现在睡着了都弹奏得出来的旋律。 现场的观众疯狂的欢呼,咆哮,吹口哨。 情绪难以发泄。 欢呼震天。 三首歌表演完毕的时候,大量的歌迷疯了。 这毕竟是蓝星人自己表演的,比起直接听地星原版,更让人有刺激的感觉。 那种对于蓝星人耳朵的洗礼,就仿佛七八十年代,第一次听到邓歌后或者迈克杰克逊歌曲的地星龙国人一样。 如此多疯狂的人聚集在一起,声音感觉可以掀翻运动场的天花板。 这八万人的天花板很难封顶,所以是半封顶状态。 现在的半封顶正在疯狂的颤抖,看台也在颤栗。 这设计出来是给八万人站着跳着看比赛的看台,此时第一次经受了考验。 “安可,安可!” 林轩出现在台上:“音乐如此多,如果想要听昏黄乐队的歌曲,可以在龙国音乐榜或者米国公告牌关注,可以在全球各大音乐软件关注他们。” “他们的歌曲,将会有一段时间的免费播放时间,大家不要错过。” “接下来,我们要讲的是纯正摇滚中的代表。” “这是一首代表着地星八十年代摇滚的……二十一世纪新作品,也是这个类型摇滚中名列地星摇滚榜单第二的名曲。” “《It’s My Life》” 登登噹噹,前奏开始的时候,模拟咆哮的乐器声,打开了蓝星听众的耳朵。 请注意,纯正摇滚,来了!!! 0175、汪半壁异世界冲头条失败! 《it's my life》是一首硬摇滚,同时也是流行摇滚。 流行摇滚的界定其实比较简单。 在最纯正的摇滚的基础上,旋律好听一点,基本就算是流行摇滚。 比如汪头条汪半壁,就是流行摇滚的代表人物。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 broken-hearted No silent prayer for the faith-departed……” “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没有为失去信仰者的默祷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你将会听到我的声音 当我大声呐喊出来 这是我的人生!!!” 听到这样的词,不懂英文的人反而更容易热血澎湃。 懂英文的龙国人一脸懵逼。 这是啥? 对于神灵对于祈祷,龙国人是不理解也不在意的。 毕竟,世界上是没有神灵的。 不过,国外来的观众,一瞬间几乎全体起身了。 疯狂的挥动手臂,拳头,甚至有人把外套脱下来在手中飞甩。 准确一点说,他们也理解不了这首歌的本质。 但是不妨碍他们听到了全新的超好听超有律动感节奏感的音乐后激情澎湃。 要知道,摇滚的本质是反对信仰教会的。 这首以信仰开头的歌曲却能做到世界摇滚榜永恒的前三,可以说已经在某些方面走到了极致。 这种东西并不能给歌曲加成,在摇滚中,这是减分项。 减分后还是永恒的前三,可以说是太强横了。 不需要多余表达,现场引发轰动性的群体摇摆,还有那弹幕的爆发,就说明了一切。 “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我不希望长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摇滚更关键的是表达态度,而这一切正好是蓝星音乐最缺失的东西。 歌词听起来简单朴素,或者说有一点点小酷,但是在欧美万千直播观众耳中,这就是最真挚的感情,最浓烈的态度。 如果说加州旅馆告诉世人,地星音乐非常的优雅,非常的悦耳。 那么《it's my life》就告诉了世人,什么叫做摇滚态度。 “我的心像是开放的高速公路 就像法兰克辛那屈唱的 我走自己的路 我只想趁活著的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这一段,很多人听到后认为是一种劝诫。 实际上却是邦乔维作为过来人的感悟。 在之前这个乐队的一首歌中,两个主创因为‘我走自己的路’这句话产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最终,在这首震惊世界的邦乔维乐队代表作中,再次引用了这句话。 摇滚范儿是什么? 是一意孤行,是特立独行? 是厌倦尘世,看不惯一切? 不是的,那是最低端最low的摇滚。 真正的摇滚大咖,那些歌坛圣歌,那些被世人传颂的经典,都是指引人奋发向上的。 在这一点方面,《it's my life》和地星另一个世界级乐队皇后乐队那首《波西米亚狂想曲》完全处在两个极端。 那首歌的歌词,可以说是一个人在经历了社会百态后,对他所在的那个欧美社会的完全失望,而发出的怒吼。 “这是为坚守信念的人们而唱 为从不退缩的汤米和吉娜而唱 毫无疑问的,未来日趋艰辛 幸运不再幸运 你必须自己寻求突破 这是我的人生!” “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我不希望长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当别人找你麻烦,挺直身子 不要屈服,不要放弃,宝贝,不要畏缩 这是!我的!人生!” “It's!My!Life!!!” 现场已经热爆炸了。 疯狂的摇滚在蓝星无情的宣泄着自己的魅力。 在摇滚面前,人类是如此的容易动心。 遇到苦难究竟应该是‘只要我躺的够快就不会被击倒’还是‘不要屈服,不要放弃,不要畏缩,这就是我的人生!’? 邦乔维乐队在这首歌之前,沉寂了五年。 就如同当年贝多芬被世人认为是江郎才尽一样。 最终,贝多芬以《欢乐颂》回归,赢回了所有信徒,成就了音乐史上永恒的高峰。 而邦乔维虽然不能类比贝多芬,但是他赢回的更多。 从谷地,直冲山峰。 如果邦乔维乐队在沉寂之中,一直发《我不想活了》《人生不值得》《那就这样吧》的丧歌,他们能迎来这一流行音乐史上的巅峰吗? 那必然是沉寂到死啊! 不过,摇滚有时候代表的不是乐队自己,代表的是乐迷的倾向。 所以有些乐队一直很丧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一堆赚大钱吃香喝辣的人,丧气能丧到哪儿去? 和普通苦命人经历的绝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接自己之口,表达这个歌迷小团体的内心倾诉,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从爆燃的程度上讲,首选当然还是正向的东西。 《it's my life》杀穿全宇宙后,杀到了另一个宇宙。 无数人为之倾倒: 千人千面,不同国度的人,不同的歌迷,听到这首歌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林轩拍了拍手,另外一支乐队登场。 “老规矩,我们邀请了这个世界的乐队,来演唱邦乔维乐队的经典歌曲,也是三首。” “这支乐队来自于米国,让我们欢迎多簧乐队!” 林轩继续:“另外我讲一句,邦乔维的歌很好,邦乔维乐队是煞笔!” “好的,欢迎多簧乐队为我们带来三首歌曲。” 台下的观众面面相觑。 林轩还是第一次当着公众的面,说地星某个人的坏话。 邦乔维乐队到底干了什么事情,所以才让林轩敬佩他们作品的同时,说他们是煞笔? 不过,这完全不影响蓝星的穿越者粉丝一起骂。 八万人一起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附近几条街的居民,骤然间听到八万人体育场传来了纯正的京骂,都惊呆了。 这么统一的吗? 看着多簧乐队上台表演,林轩偷笑。 虽然煞笔邦乔维乐队被地星龙国封杀了,但用他们的歌赚蓝星米国人的钱,还是美滋滋啊。 正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现在轮到林轩用邦乔维的歌去攻略米国,冲击米国的市场了。 侧台,唐云低声:“为什么说邦乔维乐队是煞笔啊?” 林轩笑着:“他们本来就是煞笔,细节你就不用知道了,没什么好处。” 多簧乐队的表演持续了二十分钟,才结束。 林轩走上台:“让我们一起喊!!!” 台下的观众一开始没反应过来。 但还是有聪明人振臂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接下来,全场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林轩满意的点头:“大家以后听到标注邦乔维的歌曲的时候,先骂一句……” “邦乔维是煞笔!” 这下爽了,不久之后至少十亿人知道邦乔维是煞笔了。 只有林轩一个人在偷笑。 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反正邦乔维是煞笔就对了。 什么?让林轩把邦乔维做的事情说一遍? 不好意思,想到都恶心,想吐。 说一遍?说一遍林轩能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割了,邦乔维除了歌之外的东西,污染空气。 国家体育场的声浪巅峰,在‘煞笔’两个字中到达了顶峰。 这让很多半路来看节目的人产生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在地星听摇滚,得先骂主唱或者乐队是煞笔? 当然不是。 林轩拿着话筒:“听了两首英文歌,让我们来听一听地星上的中文摇滚。” “本来应该先听巅峰之作,不过让我们缓一缓心情,来听一首比较丧的歌。” 比较丧的歌? 后面的屏幕上正在播放。 而直播观众看到的直接就是地星的演唱会现场的情况。 一个皮裤眼镜男子站在台上:“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字幕打了出来:“汪半壁,《春天里》。”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现场,很多人听完第一段就绷不住了。 在现场听歌,感触要比在耳机里听好很多。 毕竟现场的音响设备光是租一周就得数千万。 第一段的歌词,果然很丧。 许多年前的春天,我还留着长发,还没有遇到她,也没有钱,也没有家。 但当初我那么快乐。 如今更惨? 很多人回忆起了自己当年的奋斗之旅,眼泪忍不住纵横。 而年轻观众,只是觉得旋律优秀,非常精彩,非常好听。 但是,也有部分年轻观众,突然带入了这份感情。 俗话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少年觉得,这歌词的确写的愁,所以丧一下很帅嘛。 有故事的大叔唱的歌? 而那些中年人,早就泪流满面了。 台上的皮裤男汪半壁并不知道他这一次演唱会,还有另一个世界的人全世界直播观看。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并不是说如果有一天,而是真的有这一天。 第一段重复,演唱会的现场切换上了MV版本进行视频播放。 而《我是穿越者》《流行音乐节》也切换成了MV版本。 汪半壁走在桥洞下。 桥洞里,一个青年正弹着吉他,虽然没有观众,却依旧放声高歌。 那是汪半壁的曾经。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冒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也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虽然汪半壁是个歌手,但谁还没有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呢? 谁还不是抱着未来会更好的心情在奋斗呢? 奋斗过后,回头看去,还值得吗? 值得,这首《春天里》是双重否定,当初生活很差,但当初快乐,现在更差。 但《春天里》也是双重肯定! 当初生活很差,但很快乐。 如今经过奋斗,至少生活更好了不是吗? “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 依然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地流淌……” 林轩在台上,默默地流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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