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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 当年的林轩,在大学宿舍里,听到了这首歌,于是买了一把吉他,去学习弹唱,想要追上那心爱的姑娘。 不好意思,林轩各方面天赋都很好,就是唱歌五音不全。 弹唱没学会,手指头被琴弦折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血泡。 吉他送给了那个心爱的姑娘。 但是心爱的姑娘没有吧自己送给林轩。 台上的林轩,带头唱了起来,声音沙哑,一点不好听,就是干吼。 现场的人也早已经学会了副歌,一起高吼。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龙国观众们一起嘶吼,一起高唱。 这次轮到国外观众懵逼了。 这首歌,好听是好听,但是真的这么猛吗? 先不说这么快龙国观众就学会唱了,这歌能引发几乎全体龙国观众一起高唱吗? 镜头在今天特殊的观众席上移动。 一张一张热泪盈眶,一张一张泪流满面,一张一张陷入往昔的脸,都告诉国外观众。 这首歌就是这么牛逼,就是这么好听,就是这么容易打动人。 这首歌丧吗? 那真的是丧妈给丧丧开门,丧到家了! 但是,它代表的却是另一种东西。 那就是对青春往昔的祭奠。 谁的青春不是埋在了春天里呢? 哦,正值青春的人,还没埋,还在开开心心给自己挖个尺寸适合的坑呢。 汪半壁的现场,观众高呼尖叫。 《流行音乐节》的现场,观众高呼尖叫。 林轩:“他是地星龙国的流行摇滚代表人物,名叫做汪半壁,因为他的工作人员曾经说他是月坛的半壁江山。” 林轩补充:“业外人士吧他骂出翔,说他太高调。” “业内人士不敢多嘴半句。” 汪半壁是真的惨,因为他当年的确是半壁江山。 这就要讲到地星龙国悲惨的音乐史了。 一开始八九十年代,只要是个歌手发专辑,盗版商就会跟上。 但那时候盗版商还是讲江湖道义的。 给歌手正版一周的时间赚钱,然后他们开始发盗版。 但是后面,市场开始恶化了。 一群不讲武德的盗版商进入了市场。 什么?还给你正版一周时间赚钱?给你妈。 直接盗版比正版都先出来。 什么?我是盗版我要低调点?低你妈。 我直接比你正版都卖的贵。 反正你正版没渠道卖出去,我盗版到处都是渠道。 九十年代到05年之间,一线歌手,能年入两千块。 自己吃饭都不够,更别说养活自己的团队了。 这种情况下,大量的歌手离开了这一行,开店的开店,进厂的进厂。 在九十年代末,看到电视上的歌星出现在玩具厂流水线,千万别惊讶,这就是现实。 这种情况一直到03-05年,手机铃声销售市场爆发,才得到了改变。 这种悲剧一样的时代,汪半壁养活了小半个歌坛的从业人员。 汪半壁的称号就来自于有一年,汪半壁的演唱会票房,是内地所有歌手总数的一半。 那些年,这块市场是汪半壁在维系。 这些从业人员是汪半壁在养着。 汪半壁自己赚了钱,还拿去养乐队,养录音棚,养老兄弟。 所以,在歌坛内部,从来没有人敢说汪半壁不是半壁江山。 而歌迷不知道,路人觉得,什么内地演唱会票房的一半。 还不如港香城的陈医生和台海的周董呢。 也就在华语圈排第三。 问题是,港香城和台海当年可没有那么难混日子。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内地歌坛差点死掉。 后来选秀歌手与爱豆的出现,就是因为市场烂穿了。 大家为了赚钱,也不讲什么质量什么武德了。 这一切都是歌迷和盗版商合作干的好事儿,作为侵害方,又有什么资格去骂被侵害方呢? 汪半壁就是半壁江山啊,有错吗? 林轩在台上对着话筒高呼:“这位汪半壁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汪头条。” “他的梦想就是上一次头条。” “但是在地星,每一次他要有大动作上头条的时候,总会有人搞出大新闻来抢头条。” “一个正儿八经的歌手,如果不爆烂绯闻,怎么和其他明星比抢头条?” “所以每次他都上不了头条。” “而且地星龙国娱乐圈还形成了一旦汪半壁发新歌或者开演唱会,路人就马上准备好了吃其他人大瓜的传统习惯。” “大家帮帮忙,让汪头条上头条!” “让我们欢迎蓝星歌手孟杜演唱汪半壁三首代表歌曲!” 很多观众直接开始登陆围脖。 上头条是吧,上几个?上个大的! 孟杜演唱《怒放的生命》时,现场的屏幕被韩阳接入了围脖热搜榜。 汪头条上头条词条,排到了第二。 第一是#邦乔维是煞笔#。 林轩笑容尬住了:“汪半壁,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这就是命啊!” 现场爆笑。 汪头条在蓝星,他也只能上热搜榜第二。 头条绝缘体质,恐怖如斯。 上头条失败。 0176、妖魔鬼怪的末日,假行僧! 当,蓝星歌手孟杜唱完《怒放的生命》《飞得更高》《我爱你龙国》后,他并不知道,他已经完成了从新人到一流歌手的全过程。 因为地星原版,几乎就是一人一首成名曲的展示。 而更多的时间留给了蓝星的明星。 以前的蓝星歌手,根本没有唱过类似这些风格的歌曲。 当这一块市场出现的那一刻,并不是一个新世界从种子开始发芽。 而是另一块大地轰然撞上了原世界。 短短时间就已经爱上摇滚,确定了摇滚才是自己灵魂想要的音乐的人,能选择谁呢? 他们迅速喜欢上了孟杜,喜欢上了多簧乐队喜欢上了昏黄乐队。 孟杜下台的时候还在忐忑自己的表现过不过关,但是当他下台拿回自己的手机后。 就发现自己的围脖关注人数从二百八十个人,变成了三百万人! “这……” 红姐拍了拍孟杜的肩膀:“小孟,从现在开始,你的热度就是一线明星级别的了,怎么也算是二线歌手了。” “持续下去,一直表演汪半壁的歌曲,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汪半壁。” 孟杜:“我?乐坛半壁江山?开玩笑吧!” 红姐笑了:“你小子还真敢想。” “谁说你是月坛的半壁江山了,是让你用汪半壁的歌,迅速占据中文摇滚市场,流行摇滚是最容易火的,林总选你来演唱汪半壁的歌,就是看好你以后能顶起一线歌手的名头啊!” “可别给林总,别给地星娱乐丢人。” 孟杜挠头:“明白了。” 台上,林轩继续:“在地星,摇滚乐还没进入龙国的时代,有一位先行者接触了摇滚,迅速走上了这条路。” “并且带领龙国摇滚走上了一条和世界摇滚不太一样的道路。” “让我们去到92年,看一看崔建军的《假行僧》。” 时尚是一个轮回。 92年的崔建军留着狼尾发型,穿着马丁靴,配上的却是衬衣。 大概22年,流行的也是这种装束。 刚刚经历了八十年代的群魔乱舞,九十年代大家又开始长发飘飘,白衣飘飘。 到了00年非主流它又来了。 所以,搞不好32年,非主流还会来。 台上的崔建军开口了: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和英文摇滚以及流行摇滚完全不同的风格。 《假行僧》可以说是崔建军所有作品里,个人意志风格最明显的一首歌。 他的绝大多数歌,都是走的主流思潮的路线。 谁说摇滚就不能主流呢? 谁说唱歌就要唱情情爱爱呢? 《假行僧》不同。 假行僧中的主流思维更隐秘,更难以捉摸,很难听的出来。 这也是绝大部分思潮相悖的人,想要接崔建军来装饰自己时,最好选的一首歌,所以也是崔建军最火的一首歌。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假行僧实在是太难懂了,现场很多人都没听懂。 但是并不妨碍这些人因为这牛叉的旋律和歌词而嗨起来。 顿挫的节奏,让这些人在看台上蹦蹦跳跳。 假行僧,其实是崔建军内心在疯狂的挣扎。 从小,就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到了崔建军正值壮年,开始做音乐的时代,改革浪潮来袭。 崔建军发现,周围的人都变了。 以前大家一心向前,现在大家一心向钱。 以前大家以德以觉悟论高低。 现在大家以职务论高低。 在这种环境下,崔建军对于开放浪潮,形成了强烈的质疑。 这是不是一场错误? 所以:“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崔建军的从白走到黑可不是从白天走到晚上。 而是一条道走到黑的意思。 实际上,这里面的假行僧,更多的是一种讽刺。 但并不是讽刺自己,而是讽刺八十年代的全体人。 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年代,思想开始开放,百花齐放。 崔建军告诉你,放你嘛的屁。 如果开放就等于歌词里那样耍流氓,那你就是假行僧。 但万万没想到,很多听不懂的人,以为这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正在宣扬自己浪荡的人生。 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从而喜欢上了这首歌。 听了歌,大多数人会以为崔建军是一个浪荡子。 其实,生活中崔建军自己才是歌中那个美女,他的女朋友才是歌中那个浪荡子。 他们并没有结婚,但是生了一个女儿,他女朋友是一个米国裔华人。 女朋友带走了女儿。 如果不了解崔建军,根本就听不懂他的歌。 但是崔建军有另外一个非常厉害的地方。 那就是他的歌词从本心出发,不涉及具体的描写和细节。 会给每一种思维的人都造成一种,他是在写我的错觉。 正是因为这样,崔建军的歌受众特别广。 无论是红旗下的,还是黑暗中的。 无论是阳光下的,还是阴暗里的人,都把崔建军当成是自己的教父。 在爱国的人眼中,崔建军的歌是爱国青年必听,不选成国歌可惜了。 在恨国人士眼中,崔建军就是反红急先锋。 其实,在崔建军眼中,他从没有考虑过立场问题。 因为他一直就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从没有想过要变换立场。 所以立场在他这里就不是一个考虑条件。 生为石头的石头,怎么会考虑自己是馒头的事情呢? 如果出发点不同,理解崔建军的歌,就会有万千解读。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现场的歌迷感觉,‘自己懂了’。 每个人各有想法,但都确信自己懂了。 现场渐渐有了声音。 “lelellelelelelele1!” “lelellelelelelele1!” 就连听不懂歌词,只是看到了翻译歌词的外国观众,也开始哼哼:“lelellelelelelele1!” 这就是崔建军。 当一首歌结束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学会了这首歌的调子。 和主流摇滚完全不同的风格。 非常有特色的唱腔。 不过观众并不明白这一点。 观众只知道摇滚的风格可以多样化,可以很多。 万物皆可摇滚。 事实上,这也是摇滚的本质之一。 摇滚,就是在多种音乐风格的结合下发展出的音乐。 然后又在本身基础上发展出了多种音乐风格。 摇滚是具有包容性的。 如果某个摇滚歌手说出‘XX那不是摇滚’的话,这人才真正的不是摇滚。 摇滚也是具有思维性的。 摇滚可以是圣歌,也可以是反信仰的,甚至还有专门的黑信仰类摇滚。 自然而然,摇滚也是可以自由派的,也可以是人权派的,也可以是民主派的。 但是,如果有人摇借用摇滚达到某种目的,那就真不是摇滚了。 摇滚,只表达态度,不涉及实际事件。 简单点说,就是崔建军那句,听说过没见过,很好说不好做。 现场气氛热烈,山呼海啸,意难平。 林轩也没有去打断。 而是在思考崔建军的故事。 崔建军出生在八月二号,只差一天就真正的建军了。 他的父亲,一位朝族青年,非常痛惜自己的儿子没有早一天出生。 于是想尽了办法给崔建军的出生日期改成了八月一日。 并且给他取名为崔建军。 崔建军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名字没有个性,于是把军字给去掉了,给建字加了人字旁。 后来,崔建军可能感觉自己年轻时候冲动了,思维跟上了他老父亲的思维,于是常年在头上戴着一顶红色五角星的鸭舌帽。 青年时代,崔建军差一点真的参军,作为文艺兵。 但是因为要去在那个年代的认知中距离燕京遥远的阳沈市,所以他母亲不愿意。 于是永久的错过了这个机会。 年轻的崔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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