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较平淡了。 除了依旧优秀的旋律和歌词之外,似乎也没什么。 但在蓝星的首演,又让《友谊地久天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光辉岁月。 现场的所有乐迷,如痴如醉,闭上眼睛欣赏。 一边摇晃着脑袋,有人甚至控制不住的挥动着自己的手臂和指尖。 感受着乐符在指尖跳动。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万岁,万岁朋友,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现场,响起了疯狂的掌声。 无数人都被这首比蓝星的经典还经典的歌曲所震撼。 林轩举起话筒:“在蓝星流行乐的发展中,所缺少的东西,在大家听过的地星歌曲中被不断的补全。” “而这一首《友谊地久天长》最接近于蓝星流行乐,所以,这种体会也会格外浓烈。” “在民谣的领域,苏特兰民谣非常的强势,地星,一位民谣诗人听过一首苏特兰民谣曲调后,为它谱写词,写成了一首经典的《Scarborough Fair》,《斯卡堡集市》。” 舞台上的其他歌手都下台了,唯独留下了英特兰歌手。 弹幕瞬间炸裂: 大量知道苏特兰英特兰恩怨的人都哈哈大笑看戏。 不过林轩说的很明白了,曲是苏特兰民谣,但是词是后写的。 这位英特兰女歌手一开口,天籁之音悠然响起。 这如同圣歌一样的风格,正是苏特兰音乐最大的特点。 苏特兰自从和英特兰融合成一个国度后,先辈不断的教育后辈,我们和英特兰的民俗不一样,我们和英特兰的宗教不一样。 记住,我们不是英特兰人,我们是苏特兰人。 所以,苏特兰人非常喜欢以圣歌一样的牛叉音调写歌。 而这首有关爱情的民谣,听起来是如此的圣洁。 让人感觉,这女孩,就是世界上最洁白的女孩儿,最好的恋人(建议边放歌边看,不然完全是两种感觉)。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你要去斯卡波罗集市吗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芫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给我捎个口信给一位居住在那里的人 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他曾经是我真爱的恋人……” 当年,莎拉布莱曼就是凭借这一首歌的演绎被地星的张国师看中,选为燕京08奥运的歌手,和刘大佬一起演唱《我和你》。 可惜当时的布莱曼和刘大佬老了几岁,如果有唱这首歌的水平,《我和你》会更强。 这一次很可惜,是让蓝星乐手演唱了歌曲,没有让莎拉布莱曼登场。 不过不要紧,等到歌剧那一期,《歌剧魅影》必将震惊世界。 到了歌剧那一期,《猫》《歌剧魅影》才是莎拉布莱曼的主场。 现代歌剧天下共一石,莎拉布莱曼分十二斗,全球倒欠她两斗。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给我捎个口信给一位居住在那里的人 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他曾经是我真爱的恋人!” 歌曲之中,不怎么懂英文的龙国观众只是觉得这首歌好听。 但是,懂英文那些人,已经哭了。 什么叫泪流满面。 什么叫情感真挚。 从蓝星音乐到地星音乐的鸿沟,一首《斯卡堡集市》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演唱结束后,现场的掌声经久不息,导致直播不能继续下去。 包厢里,英伦的海洋音乐公司的总裁激动不已。 自己手下这一位在英伦一直是一流歌手,在欧陆和米国一直人气上不去的王牌歌手,演唱了这首歌之后,绝对一曲封后! “牛逼,林轩是我爹!” 包旁边的欧皇音乐总裁瞪大了眼睛转头:“什么,你要和我抢爹?” 海洋音乐的总裁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大家就是亲兄弟了,我的弟弟(养不拉人)。” 欧皇音乐的总裁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过了会儿才瞪大眼睛:“F**KY**M****!凭什么你是老大哥(欧噢德不拉人)?” 林轩要是知道的话,一定比出中指:“去你的,没你们这么老的不孝子。” 长达六分钟,掌声才结束。 林轩微笑:“这一次音乐节一整周,需要演出的内容很多。” “今晚的民谣盛会也刚刚才开始。” “大家克制一下,免得每首歌都鼓掌,一直到明天早上都没直播完。” 林轩:“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聆听,苏特兰风笛《苏特兰勇士》,和苏特兰的《奇异恩典》。” 苏特兰在世界上的存在感的确不高。 在蓝星,苏特兰历史上也有类似于《勇敢的心》的故事,但,没人拍过这电影。 地星上那部《勇敢的心》虽然错漏百出,虽然历史还原几乎为零,但至少故事出名啊,全世界人都知道。 在蓝星,就没有。 而很快,《苏特兰勇士》风笛还没放完的时候,苏特兰官方直接发了推特。 “我们永远欢迎林轩,感谢林轩为弘扬苏特兰文化做出的巨大努力,我们代表苏特兰人民邀请林轩有时间一定要到苏特兰游玩,做一期节目!我们一定举全国之力配合!” 苏特兰没人会想到,自己的国度能在这场世纪盛会中有一个专门的单元。 所有人都非常激动。 而无论是《友谊天长地久》《苏特兰勇士》还是《斯卡堡集市》或者是《奇异恩典》都是非常牛叉的音乐作品。 大家可以想象得到,今天直播结束后,公告牌上新的一期战斗又要开始了。 这戏歌,会百分之百的稳居今天的前二十,甚至冲击前三。 当演唱完全结束的时候,所有的观众都已经疯狂了。 这些歌也太好听了! 为什么,为什么蓝星历史上没有贝多芬! 没有贝多芬,就没有开启新古典乐时代。 没有新古典乐时代,流行音乐就缺失了一大环节。 缺失的这些,是多少快乐啊! 而很多人并不清楚蓝星音乐为什么比地星音乐发展慢了这么多。 但是,地星音乐的出现,就像是《蓝星OL》游戏中的天降大礼包。 一次性听完百年历史的经典之作,这不爽吗? 这爽翻天了好么! 世界真的在这一刻发生了变化。 当《友谊天长地久》出现后,冲榜趋势比昨天提前两小时到来。 《友谊天长地久》迅速的在购买榜上冲进了前一百。 搞不好是整个苏特兰的人都在购买这首歌。 林轩登台,所有观众都非常期待: 吵起来了可还行。 林轩登台:“在地星,专门出现了一种类型的音乐叫做美声。” “而美声的来源是歌剧,或者说来源于意呆利歌剧。” “接下来,我们将要听到的是意呆利民谣《我的太阳》!” 我的太阳的确是民谣,准确的说是意呆利民谣加意呆利民歌。 但是随着美声的发展,以及所谓世界三大男高音概念的普及。 这首歌被很多人认为是美声歌曲。 实际上并不是。 就好像,你可以说诗经的诗句是诗歌,但是却不能说它们是唐诗。 主次要分清,先有后有的区别。 这一次,没有一个歌手站上台。 一方面是这歌太难唱了,一个月根本不够训练。 而且适合的意呆利歌手也很难找。 另一方面这首歌不会赚钱的,所以没必要。 所以,帕瓦直接出现在了视频上。 世界三大男高音之帕瓦,声音将会响彻另一个世界! “啊,多么辉煌灿烂的阳光 暴风雨过去后天空多晴朗,清新大空气令人精神爽朗 啊,多么辉煌灿烂的阳光 还有个太阳比这更美,啊 我的太阳,那就是你 啊,太阳我的太阳!” 蓝星听众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玩意儿,也没法儿学啊! 这特么的怎么学? 在练歌房或者KTV唱这个,嗓子会劈掉啊! 不,不是劈掉,是特么第一句都唱不上去啊! 然而意呆利民谣就是这样的。 不只是《我的太阳》。 接下来《图兰朵》中的《今夜无人入眠》作为独立民谣歌曲登台。 还是高音,还是原始美声唱法。 这是一个人站在台上能让台下几千人听得清清楚楚的唱法,当然是普通人压根没法学习的。 反倒是蓝星的歌剧演员们眼睛一亮。 这似乎有很多可以借鉴的点。 接下来,就是意呆利在蓝星最出名的第三首歌曲,《姑娘!再见》 在龙国版本中,叫做《啊!朋友再见》。 这首歌的节奏比起原始美声唱法就清爽多了。 清脆明快,虽然也是要用到类似美声的歌剧腔。 但是至少普通人能学,不会因为唱歌而缺氧抽抽过去。 很多意呆利人,听了一个小节,居然学会了跟唱! “啊如果我在,战斗中牺牲,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如果我在,战斗中牺牲, 你一定把我来埋葬;” “请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 再插上一朵美丽的花!” 《姑娘再见》也就是《啊!朋友再见》(也叫《啊!朋友》)的节奏更像是舞曲。 这首歌能完完全全的听出,古典音乐的风格,或者说能完全听出蓝星古典乐的风格。 节奏上有一些借用行古典音乐,但是借鉴的不多。 民族元素也稍微少了一点点,更容易听懂。 很多不懂意呆利语的人一边听一边点头抖脚,完全停不下来。 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歌词是如何的悲怆。 以至于很多意呆利人唱着唱着,感同身受,一边唱一边流泪,一边昂着头,扯着脖子,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似乎,另一个世界的意呆利人的感受,他们也能清楚的感觉到。 没人反驳。 幸亏大家都不知道地星意呆利历史。 否则这可就热闹了。 而龙国网友正在玩儿梗: 懂意呆利语的龙国观众急忙解释: 屏幕上玩儿梗的迅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 虽然意呆利语中那个词汇不是朋友,而是‘美人’的意思。 不过朋友再见更像是对遗言者的留言,而不是翻译。 苏特兰意呆利的民谣各自风格如此强烈。 一个是圣歌大集合,一个是美声大集合。 接下来呢? 台上的林轩挥手:“让我们聆听,毛熊国民谣《喀秋莎》!!” 接下来是毛熊国民谣了吗? 喀秋莎?听起来像是一个人名,而且是个女孩儿的名字? 0179、喀秋莎与拿着铁锹的军人! ——战火里的诗歌恋人(副标题)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当毛熊国的歌声开始的时候,观众都是愣住的。 因为这首歌并不优美。 甚至稍显粗狂。 没有伴奏,只有苍茫的白雪和嘹亮的歌声。 视频上,镜头移动着。 钟楼背后,一位身材壮硕,带着笑容的青年正在劈砍木柴。 准确的说是,劈砍钢琴。 看到这一幕,满场喜欢音乐的观众都皱起了眉头。 焚琴煮鹤,这也太有辱斯文了。 但是更诡异的是,青年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皱着眉头,甚至是脸色难看。 很多男人都在这片广场上劈砍木头。 各种各样的木头。 有橡木桶,有钢琴,有窗户,有顶梁柱。 旁边,排着队的女人和老妇人领取着木柴。 青年高歌着,周围的人却没有响应。 青年高呼:“各位不会唱这首歌吗?都唱起来啊!” 旁边的青年:“得了吧我的彼得罗夫长官,现在哪有力气唱歌。” 镜头拉高。 皑皑白雪下的城市中,每一个广场,都有大量的青年正在集中劈砍各种木头。 冰天雪地之中,老妇人和女孩儿们,排着队领取木头。 镜头拉回这个广场。 一个穿着军服的青年冲了过来:“钢琴,这架钢琴是谁的?” 一个小孩举起手:“我家的!” “算你运气好,你家的钢琴暂时保住了,旁边街有一座房子垮了,今天的木头够用了。” 小男孩儿非常开心的笑了起来:“太好了。” 后面,一个妇女一巴掌拍在了小男孩儿的后脑勺上,差点把小男孩儿打翻过去。 小男孩儿挠着头回过头来。 妇人非常严肃:“波尔金斯基大叔家被敌人炸毁了,你这么开心吗?” 小男孩儿咬着嘴唇。 最开始高歌的青年彼得罗夫上前:“小孩子嘛,不懂事,别在意。” 终于队伍轮到了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 姑娘提着篮子。 彼得罗夫往里面放柴火,然后一边笑着:“喀秋莎!”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 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 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这个叫做喀秋莎的姑娘皱着眉头:“彼得罗夫先生,已经到了这种时候了,还要开这种玩笑吗?” 彼得罗夫的手顿住了,然后才笑着开口:“我还记得我们曾经有过约定,每一次见到你,我都要喜笑颜开的唱一首《喀秋莎》。” 喀秋莎深吸一口气,递上篮子。 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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